Ⅰ 防雷裝置檢測的要求和時間間隔是多少
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檢查的內容如下: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査儀器儀表電池:檢査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査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1)上海市防雷裝置檢測及維護管理實施細則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外部防雷裝置包括接閃器(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引下線、接地裝置、金屬門窗及屋面大型金屬物體的等電位連接。
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防雷裝置檢測中的SPD是電涌保護器。
當電源採用TN系統時,從總配電盤(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必須採用TN-S或TN-C-S系統。
原則上電涌保護器(SPD)和等電位連接位置應在各防雷區的交界處,但當線路能承受頂期的電涌電壓時,SPD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宜首先與防雷區交界處進行等電位連接。
Ⅱ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首次檢測內容是什麼
8項內容進行:(1)防雷裝置類別;(2)接閃器;(3)下線;(4)接地裝置;(5)防雷區劃分;(6)電磁屏蔽;(7)等電位連接;(8)電涌保護器。
關於首次檢測請參看防雷裝置檢測管理辦法
Ⅲ 防雷裝置檢測是必須的嗎
防雷裝置檢測是必須的,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修訂版)》第四章權 防雷檢測 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Ⅳ 防雷檢測資質分類有哪些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令,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版資質等級分權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Ⅳ 防雷裝置檢測中的SPD是什麼意思
防雷裝置檢測中的SPD是電涌保護器。
當電源採用TN系統時,從總配電盤(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必須採用TN-S或TN-C-S系統。
原則上電涌保護器(SPD)和等電位連接位置應在各防雷區的交界處,但當線路能承受頂期的電涌電壓時,SPD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宜首先與防雷區交界處進行等電位連接。
電涌保護器(SPD)必須能承受預期通過它們的雷電流,並具有通過電涌時的最大嵌位電壓和有熄滅工頻續流的能力。
電涌保護器(SPD)兩端連線應滿足《GB 50057-201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要求,SPD兩端的引線長度不宜超過50cm。SPD應安裝牢固。
(5)上海市防雷裝置檢測及維護管理實施細則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外部防雷裝置包括接閃器(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引下線、接地裝置、金屬門窗及屋面大型金屬物體的等電位連接。
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Ⅵ 化工企業防雷和防靜電接地檢測實施細則是什麼標准
一、測前檢查 1.了解防雷裝置所處的環境、位置,建築物使用性質,發生雷擊事故的可能性及後果,確定各建(構)築物的防雷類別。 2.查閱設計圖紙,了解隱蔽工程施工情況。
二、防直擊雷 1.石油化工企業的建(構)築物、工藝裝置內塔類應有防直擊雷裝置。 2.工藝裝置內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當罐壁厚度≥4mm時,可不設避雷針,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3.可燃氣(液)體的鋼罐,必須有環型防雷接地,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避雷針(線)的保護范圍,應包括整個儲罐; (2)裝有阻火器的甲 、乙類可燃液體的固定頂鋼罐,當罐壁厚度≥4mm時,可不設避雷針(線); (3)丙類液體儲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4)浮頂金屬罐可不裝設防直擊雷裝置,但必須有兩根截面積≥25mm2的軟銅絞線將浮頂與罐體作電氣連接,連接點不少於兩處。 (5)壓力儲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三、防靜電 1.金屬罐、設備、管道應有防靜電接地。 2.可燃氣(液)體、可燃固體的管道在下列部位,應有防靜電接地: (1)進出裝置或設施處; (2)爆炸危險場所的邊界; (3)管道泵及其過濾器、緩沖器等。 3.可燃氣(液)體管道的法蘭、閥門的連接處,應有金屬跨接線。當法蘭用5根以上螺栓連接時,法蘭可不用金屬線跨接,但必須構成電氣通路。 4.裝卸場地應有防靜電接地。
四、防感應雷 1.可燃液體儲罐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的信號線,應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應與罐體連接。 2 .電力和通信線路應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應接地,並安裝避雷器。
五、接地裝置 參考設計圖紙,向施工員、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裝置情況,記錄下接地體和接地線的材料、規格、數量、布局,並作詳細記錄。 1.水平接地體埋設深度不小於0.7垂直接地體長度為1.5—2.5m,間距為5.0m。人工接地體應使用熱鍍鋅鋼材。 2.靜電接地干線應使用熱鍍鋅鋼材,圓鋼φ≥10mm、扁鋼≥40×4mm;靜電接地支線應使用熱鍍鋅鋼材,圓鋼由φ≥6mm、扁鋼≥12×4mm。
六、接地電阻的檢測 按《建(構)築物防雷裝置檢測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測量。 1.防雷接地電阻≤10Ω,防靜電接地電阻≤100Ω。 2.除第一類防雷裝置獨立避雷針為單獨地與其它接地裝置的距離不小於3m外,防雷接地、電氣設備接地、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裝置。
七、計算保護范圍 計算可在室內進行,用滾球法確定接閃器的保護范圍。
八、數據的處理 各項檢測讀數、計算結果應保留一位小數(避雷裝置材料型號規格除外),按GB817 —87文件修約。 上述檢測工作結束後,校核人全面核對原始記錄、儀器等各項結果是否都有相應的記錄,防雷裝置連接件是否恢復檢測前的狀況。
Ⅶ 畢節市防雷檢測中心認定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單位有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回分為甲、乙兩級。答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不存在丙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如果遇到請舉報。。。
Ⅷ 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分類及項目有哪一些
根據2016年4月1日實來施的《建自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的規定,建築物防雷檢測主要分為以下八項:
1.建築物的防雷分類
2.接閃器
3.引下線
4.接地裝置
5.防雷區的劃分
6.雷擊電磁脈沖屏蔽
7.等電位鏈接
8.電涌保護器(SPD)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Ⅸ 防雷裝置檢測服務定期檢測內容是什麼
防雷裝置常規檢測與首抄次檢測不太一樣,如果被檢建築物的防雷裝置與上一期防雷檢測裝置無變化時,則常規防雷檢測項目只需要檢測如下內容:(1)接閃器;(2)引下線;(3)接地裝置;(4)電磁屏蔽;(5)等電位連接;(6)電涌保護器(S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