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動升降裝置怎麼做
可做一個手動升降平台,通過轉動手輪帶動螺桿使工作台上升或下降,一盤料用完了搖幾圈,另一層升上來。
B. 需要了解下乒乓球台的知識,以及乒乓球台上的那種自動發球機的知識,越詳細越好
1.1 球台
1.1.1球台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檯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厘米.
1.1.2比賽檯面不包括球台檯面的側面。
1.1.3比賽檯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准球從離檯面30厘米高處落至檯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厘米。
1.1.4比賽檯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端線。
1.1.5比賽檯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1.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1.2 球網裝置
1.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台上的夾鉗部分.
1.2.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1.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檯面15.25厘米.
1.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盡量貼近比賽檯面,其兩端應盡量貼近網柱。
1.3 球
1.3.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38毫米。
1.3.2球重2.5克。
1.3.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1.4 球拍
1.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1.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1.4.3.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個表面。
1.4.3.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1.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1.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1.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1.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1.5 定義
1.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1.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1.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1.5.4「一分」:判分的回合。
1.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1.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1.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1.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檯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1.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1.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1.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1.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1.5.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1.5.14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1.5.15球台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1.6 合法發球
1.6.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6.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
1.6.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1.6.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1.6.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1.6.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1.6.6.1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1.6.6.2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1.6.6.3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6.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1.7合法還擊
1.7.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1.8比賽次序
1.8.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1.8.2在雙打中,首先由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1.9重發球
1.9.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1.9.1.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1.9.1.2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准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1.9.1.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1.9.1.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1.9.1.5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1.9.2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1.9.2.1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1.9.2.2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1.9.2.3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1.9.2.4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1.10 一分
1.1O.1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10.1.1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1.1O.1.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1.1O.1.3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1.10.1.4對方擊球後,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1.10.1.5對方阻擋;
1.10.1.6對方連擊;
1.10.1.7對方用不符合1.4.3條款的拍面擊球;
1.10.1.8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台移動;
1.10.1.9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1.10.1.10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檯面;
1.10.1.11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10.1.12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1.11 一局比賽
1.11.1在一局比賽中,先得21分的一方為勝方,2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1.12 一場比賽
1.12.1一場比賽應採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1.12.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鍾的休息時間。
1.13 發球、按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13.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簽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1.13.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1.13.3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分或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1.13.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1.13.5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1.13.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1.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14 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1.14.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1.14.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的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1.14.3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15 輪換發球法
1.15.1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5分鍾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19分時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1.15.1.1當時限到時,球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15.1.2當時限到時,球未處於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15.2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1.15.3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餘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
C. 想設計一個小型升降裝置,要求能精確控制升降高度,用線性步進電機還是用電動推桿更容易實現
升降高度是多少?一般用步進電機帶動絲桿就可以了。步進電機控制器、驅動器都有買。
D. 有載分接開關自動控制器自動升降檔位是什麼原因
它在自動控制輸出電壓,
E. 要做這樣一個單片機實驗:類似鼓風機向上吹起乒乓球,乒乓球停會在一高度,但並不穩定,而是在晃動,
1.感測器可以正確的測量高度;
2.可以控制風量大小;
3.能夠正確的引入演算法來對高度進行調節;
4.測量控制極限值即有效范圍;
5.分析不穩定原因改進,你現在的晃動明顯是風量控制不穩定了。
F. 簡單敘述自動控制的基本概念及控制裝置的基本組成!
自動控制(automaticcontrol)是指在沒有人直接參與的情況下,利用外加的設備或裝置,使機器、設備或生產過程的某個工作狀態或參數自動地按照預定的規律運行。自動控制是相對人工控制概念而言的。
G. 能否使自動控制液壓升降裝置升降到一定高度並自動復原到初始位置
您可以使用行程開關,接近開關等電子元件來實現您的要求。
H. 自動控制系統有哪些職能元件它們的職能是什麼
答:典型自動控制系統職能元件有:給定元件、測量元件、比較元件、版放大元件權、執行元件、校正元件。
給定元件的職能是給出與期望的輸出相對應的系統輸入量,是一類產生系統控制指令的裝置。
測量元件的職能是檢測被控量,如果測出的物理量屬於非電量,大多情況下要把它轉化成電量,以便利用電的手段加以處理。如前例中的測速發電機
,就是將電動機軸的速度檢測出來並轉換成電壓。
比較元件的職能是把測量元件檢測到的實際輸出值與給定元件給出的輸入值進行比較,求出它們之間的偏差。常用的電量比較元件有差動放大器、電橋電路等。
放大元件的職能是將過於微弱的偏差信號加以放大,以足夠的功率來推動執行機構或被控對象。當然,放大倍數越大,系統的反應越敏感。一般情況下,只要系統穩定,放大倍數應適當大些。
執行元件的職能是直接推動被控對象,使其被控量發生變化。如閥門、伺服電動機等。
校正元件的職能是為改善或提高系統的性能,在系統基本結構基礎上附加參數可靈活調整的元件。
I. 類似降落傘的東東可以自動控制升降,請問這個東東是叫什麼
熱氣球
J. 關於變頻器的幾個自動控制元件問題 急!
具體作用看使復用在什麼場合,主要制就是調速和節能。
工作方式不是知道你指的是什麼,控制方式主要有VFSVCFOC三種,不同控制方式也根據不同的工作場合進行選擇。
變頻器主要電氣部分有整流、逆變和直流環節,各部分的作用就和名字一樣,直流部分是儲能的,大功率的變頻器需要外接電抗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