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鍋爐的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哪些
鍋爐的保護裝置主要有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
安全閥
一.安全閥的類型
工業鍋爐上常用的安全閥,根據閥芯上加壓裝置的方式不同可分為靜重式、彈簧式、杠桿式三種;根據閥芯在開啟時的提升高度不同可分為微啟式、全啟式兩種。
如以d為閥座喉徑,h為閥芯提升高度。當h≥(1/4)d時,稱為全啟式;當h在(1/40)d~(1/20)d時,稱為微啟式。
微啟式安全閥的閥芯外徑與閥座密封面外徑一致或略大一些。當蒸汽流出時,閥芯受到向上托力升高的高度較小,其啟閉動作比較迅速,一般適用於液體介質的泄壓。
全啟式安全閥,在其閥芯上都有較大的閥盤。當蒸汽流出時,可產生較大的托力,使閥芯升高很多。這種安全閥啟閉比較緩和,排氣量大,回座性能好,適用於氣體介質的泄壓。
二.安全閥的型號
安全閥的型號、規格和參數,主要包括安全閥的連接方式、結構型式、密封材料、閥體材料及公稱壓力和公稱直徑等,詳見下節內容。
對於彈簧式安全閥,由於彈簧本身的特性,每種彈簧的壓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一種公稱壓力的彈簧式安全閥就配有不同壓力級的彈簧,在一定壓力級范圍內使用時,安全閥能夠保證一定的靈敏度。選用時,必須根據鍋爐工作壓力所要求的安全閥開啟壓力來選擇安全閥,並提出彈簧的壓力級別。鍋爐上常用的彈簧式安全閥的密封壓力級別見下表。選購時,若不提出明確要求,則一般都按PⅤ級供貨。
彈簧式安全閥參密封壓力級別:
公稱壓力MPa 密封壓力,MPa
PⅠ PⅡ PⅢ PⅣ PⅤ
1.0 >0.05~0.1 >0.1~0.25 >0.25~0.4 >0.4~0.6 >0.6~1.0
1.6 >0.25~0.4 >0.4~0.6 >0.6~1.0 >1.0~1.3 >1.3~1.6
2.5 — — >1.0~1.3 >1.3~1.6 >1.6~2.5
4.0 — — >1.6~2.5 >2.5~3.2 >3.2~4.0
在進行安全閥排放量計算時,選用的是安全閥的喉徑,而安全閥型號所指的公稱直徑指安全閥進口處的內徑,兩者之間的關系見下表:
彈簧式安全閥公稱直徑與喉徑:
公稱直徑Dg,mm 25 32 40 50 80 100 150
微啟式 喉徑do,mm 20 25 32 40 65 80 —
喉部面積A,mm2 3.14 4.18 8.04 12.57 33.2 50.27 —
全啟式 喉徑do,mm — — 25 32 50 65 100
喉部面積A,mm2 — — 4.18 8.04 19.65 33.2 78.5
三.對安全閥的要求
1.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0.5t/h時,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閥),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t/h時,至少裝設一個安全閥。熱水鍋爐額定供熱量大於0.35MW(30×104kcal/h)時,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額定供熱量小於或等於0.35MW(30×104kcal/h)時,至少裝設一個安全閥。
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
額定蒸汽壓力小於0.1MPa的鍋爐應採用靜重式安全閥或水封式安全裝置。
2.安全閥應鉛直安裝,並盡可能裝在鍋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之間或安全閥和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汽官和閥門。
3.安全閥的總排汽量,必須大於鍋爐最大連續蒸發量,並且在鍋筒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後,鍋筒內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1.1倍。
過熱器安全閥的排汽量,應保證在該排汽量下過熱器有足夠的冷卻,不致被燒壞。
4.安全閥必須有下列裝置:
⑴.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⑵.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
⑶.靜重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
5.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或等於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於25mm;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於20mm。
幾個安全閥如同裝在一個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則短管的通路截面積不應小於所有安全閥排汽量面積的1.25倍。
6.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盡量直通室外,並有足夠的截面積,保證排汽通暢。
安全閥排汽管底部應裝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
省煤器上的安全閥應裝排水管,並通至安全地點,在排水管上不允許裝設閥門。
7.熱水鍋爐安全閥閥座喉徑不應小於25mm。安全閥應裝設泄放管,在泄放管上不允許裝閥門。泄放管應直通安全地點,並有足夠的截面積和防凍措施,保證排汽暢通。
8.對於新安裝的鍋爐及檢修後的安全閥,都應校驗安全閥的始啟壓力、起座壓力和回座壓力。安全閥的回座壓差一般為始啟壓力的4~7%,最大不超過10%。當始啟壓力小於0.30MPa時,最大回座壓差為0.03MPa。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閥一般每年也應校驗一次。
安全閥校驗後,其始啟壓力、起座壓力、回座壓力等校驗結果應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安全閥經校驗後,應加鎖或鉛封,嚴禁用加重物、移動重錘、將閥芯卡死等手段來任意提高安全閥的始啟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鍋爐在運行中,嚴禁將安全閥解列。
9.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連,應定期對安全閥做手動或自動的排汽、放水試驗。
壓力表
對壓力表的要求
1.每台蒸汽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汽空間直接相連的壓力表。在給水管的調節閥前、可分式省煤器出口、過熱器出口與主汽閥之間,都應裝壓力表。
每台熱水鍋爐的進水閥出口和出水閥入口,都應裝一個壓力表。循環水泵的進水管和出水管上也應裝壓力表。
2.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2.5MPa的鍋爐,壓力表精確度不應低於2.5級;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等於2.5MPa的鍋爐,壓力表精確度不應低於1.5級。
對於熱水鍋爐,壓力表的精確度不應低於2.5級。
彈簧管式壓力表的精確度等級,是以表盤刻度極限值允許誤差的百分率表示的,一般分為0.5、1、1.5、2、2.5、3、4七個等級。例如:表盤刻度值0~2.45MPa,精確度為2.5級的壓力表,它的指針所示壓力值與被測介質的實際壓力值之間的允許誤差,不得超過2.45×(±2.5%)=±0.06125MPa,當壓力表指示介質壓力為0.687MPa時,實際壓力在0.626~0.748MPa之間。
3.壓力表的表盤刻度極限值應為工作壓力的1.5~3.0倍,最好選用2倍。因為壓力表的表盤刻度極限值越大,其允許誤差的絕對值和視覺誤差也都隨之增大,故使讀數不準確。若工作壓力接近壓力表表盤刻度極限值,就會使表內彈簧彎管經常處於很大的變形狀態,不但容易產生永久變形,增大壓力表的誤差,而且萬一發生超壓,還可能使指針越過表盤刻度極限值指向零位,使司爐人員產生錯覺,造成鍋爐超壓事故。
4.壓力表的表盤大小,應保證司爐人員能清楚地看到壓力指示值。壓力表的安裝位置距操作平面不超過2m時,表盤公稱直徑應不小於100mm;當間距為2~4m時,表盤公稱直徑應不小於150mm;當間距超過4m時,表盤公稱直徑應不小於200mm。
5.壓力表裝置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壓力表裝用前應校驗,並在刻度盤上(不是表盤玻璃上)劃紅線指出工作壓力。裝用後一般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校驗後應封印。
6.壓力表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壓力表安裝的位置,應便於觀察和沖洗,表盤宜向前傾斜15°,並應防止受到高溫、冰凍和震動等影響。
⑵.壓力表與鍋筒之間應有存水彎管。使蒸汽或熱水在其中冷卻後再進入彈簧彎管內,避免由於高溫造成讀數誤差,甚至損壞表內的零件。存水彎管的內徑,用銅管時不應小於6mm,用鋼管時不應小於10mm。存水彎管的下部,最好裝有放水旋塞,以便停爐後放掉管內積水。
⑶.壓力表與積水彎管之間應裝有三通旋塞,以便沖洗管路和檢查、校驗、卸換壓力表。
a.壓力表正常工作時,鍋爐介質通過存水彎管與壓力表相通,壓力表指示鍋爐壓力值。
b.檢查壓力表時,鍋爐與壓力表隔斷,壓力表與大氣相通,因為表內沒有壓力,所以如果指針不能回零位,證明壓力表已經失效,必須更換。
c.沖洗存水彎管時,鍋爐與大氣相通,而與壓力表隔斷,存水彎管中的積水和污垢,被鍋爐里的介質吹出。
d.使存水彎管存水時,存水彎管與壓力表和大氣都隔斷,鍋爐蒸汽或熱水在存水彎管里逐漸冷卻積存。
e.校驗壓力表時,鍋爐同時與工作壓力表與校驗壓力表相通。三通旋塞的左邊法蘭上接有校驗用的標准壓力表,介質從存水彎管同時進入工作壓力表和校驗壓力表。兩塊壓力表指示的壓力數值,相差不得超過壓力表規定的允許誤差,否則,證明工作壓力表不準確,必須更換壓力表。
三通旋塞手柄的端部,必須有標明旋塞通路方向的指示箭頭,以便識別。操作三通旋塞時,動作要緩慢,以免損壞壓力表機件。
⑷.壓力表的連管如果太長,可在靠近鍋筒處的連接管上加裝閥門(或旋塞),以便在檢修壓力表及附件時切斷用。但在運行中,必須將所裝閥門(或旋塞)的手輪(或手柄)拆去或加鎖,以免誤關而造成重大事故。
7.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使用:
⑴.有限制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轉動後不能回到限制釘處;沒有限制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離零位的數值超過壓力表規定的允許誤差。
⑵.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
⑶.沒有封印,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
⑷.表內泄露或指針跳動。
⑸.其他影響壓力表准確的缺陷。
水位表
對水位表的要求:
1.每台蒸汽鍋爐至少應裝有兩個彼此獨立(即各水位表的汽、水連接管分別接到鍋爐上)的水位表。但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2t/h的鍋爐,可以裝一個水位表。
2.水位表應裝在便於觀察的地方,並應有下列標志和防護裝置:
⑴.水位表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顯標志。水位表玻璃板(管)的下部可見邊緣應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對於鍋殼式鍋爐,水位表玻璃板(管)下部可見邊緣的位置應比最高火界至少高75mm。對於直徑小於或等於1500mm的卧式鍋殼式鍋爐,水位表玻璃板(管)的下部可見邊緣的位置應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水位表玻璃板(管)的上部可見邊緣應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⑵.為防止水位表損壞時傷人,玻璃管式水位表應有防護裝置(如防護罩、快關閥、自動閉鎖珠等),但不得妨礙觀察真實水位。
⑶.水位表應有放水閥門(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
3.水位表的結構和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鍋爐運行時能夠吹洗和跟換玻璃板(管)。
⑵.用兩個及兩個以上玻璃板上下交錯並列成一個水位表時,能夠保證連續指示水位。
⑶.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鍋筒之間的汽水連接管內徑不得小於18mm,連接管長度大於50mm或有彎曲時,內徑應適當放大,以保證水位表靈敏准確。
⑷.連接管應盡可能的短,安裝時,必須保證汽連接管中的凝結水應能自行流向水位表,水連管中的水應能自行流向鍋筒,以防形成假水位。
當水表柱與鍋筒的汽連管低於水位表與水表柱的汽連管時,汽連管中的凝結水不能自行流向水位表。當鍋爐嚴重滿水時,即使鍋筒中水位高於汽連管,由於水位表內積聚的部分蒸汽一時不能消除,可見到仍是較低水位線,此時實際上是假水位。
水位表與水表柱的水連管低於水表柱與鍋筒的水連管,水位表中一部分水不能自行流向鍋筒。當鍋爐嚴重缺水時,即使鍋筒水位低於水位表與水表柱的水連管,水位表中仍存在水位,顯然此時也是假水位。
⑸.旋塞的內徑及玻璃管的內徑不得小於8mm。
4.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鍋筒之間的汽水連接管上,如裝有閥門,在正常運行時必須將閥門全開。
② 鍋爐啟動過程中如何保護再熱器
主要是保持再熱蒸汽溫度穩定、防止再熱器超溫和溫度下降造成汽輪機水沖擊,注專意點是屬合理配風、加強燃燒檢查,爐膛煙溫差偏差在規定范圍內,控制制粉系統啟動和投運,使其與機組負荷匹配;發電機並網前監視爐膛出口溫度合格,及時監視和調整住在熱汽溫及管壁溫度,可以通過煙氣擋板、旁路系統和減溫水調整實現;其次是對汽包水位計加強監視,防止其不正常波動,並保持蒸汽過熱度在規定范圍內。
③ 鍋爐熄火保護裝置如何調試
把燃料斷了不就熄火了.
④ 鍋爐有哪些安全保護裝置其作用是什麼
鍋爐為壓力抄容器,為避免在運行中出現汽水壓力過高甚至超過容器最大承壓范圍值,或因鍋滬嚴重缺水而處理失誤時,均可造成鍋爐爆炸等事故。 為了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必須加強對鍋爐的監控,因此鍋爐上應安裝壓力表、水位計(水位報警器)、安全閥、燃氣檢漏報警器、溫度計等指示和保護鍋爐的安全附件。 壓力表主要是用來指示鍋爐內介質壓力情況的附件,是重要的儀表之一。 水位計是安裝在蒸汽鍋爐上指示鍋筒內水位高低的儀表,司爐人員可隨時監視水位的變化情況,以此判斷爐內水量情況。 安全閥主要的作用是保護受壓鍋爐(或其他受壓容器)在預先規定的壓力范圍值內運轉。一旦超出所調定的壓力值時,安全閥即刻開啟動作。緊急排汽(水),迅速降低爐內或系統內的壓力保證鍋爐在安全的壓力值內運行。
⑤ 鍋爐的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哪些
一樓回答的是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啊
鍋爐的安全保護裝置應該是比較多的,比如:超壓連鎖裝置
鼓引風機連鎖裝置
低水位自動停爐保護裝置
等等主要的就是這些
⑥ 為什麼要安裝鍋爐滅火保護裝置
因為鍋爐運行時,由於鍋爐負荷過低、燃料質量下降、風量突增突減以及操作回不當等原因,都容易造成鍋爐答滅火。滅火不僅有甩負荷、爐膛"放炮」的危險,對直流鍋爐還有高壓水沖入汽輪機的危險。
因為鍋爐由滅火到放炮往往只經歷幾十秒鍾,甚至只有十幾秒,在這么短的時間內,運行人員要做出正確的判斷並且及時處理是相當困難的,因此鍋爐燃燒系統必須裝設可靠的滅火保護裝置。
⑦ 鍋爐自動點火程序和熄火保護裝置應具備那幾項功
1 在點火程序控制中,點火前的總通風量應不小於三倍的從爐膛到煙囪入口煙道總容積,且專通風時間對於鍋殼鍋爐屬至少應持續20秒鍾;對於水管鍋爐至少應持續60秒鍾;對於發電用鍋爐一般應持續3分鍾以上。
2 單位通風量一般應保持額定負荷下總燃燒空氣量,對於發電用鍋爐一般應保持額定負荷下的25%~30%的總燃燒空氣量。
⑧ 鍋爐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有何要求
一、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許可廠家的合格產品
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實行許可生產制度。鍋爐壓力容器的製造單位,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需的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驗手段和管理水平。購置、選用的鍋爐壓力容器應是許可廠家的合格產品,並有齊全的技術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監督檢驗證書和產品竣工圖。
2、登記建檔
鍋爐壓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須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登記,經審查批准登記建檔、取得使用證方可使用。使用單位也應建立鍋爐壓力容器的設備檔案,保存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和檢驗等過程的技術資料。
3、專責管理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應對設備進行專責管理,應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機構、責成專門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4、持證上崗
鍋爐司爐、水質化驗人員及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分別接受專業安全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5、照章運行
6、定期檢驗
7、監控水質
水中雜質使鍋爐結垢、腐蝕及產生汽水共騰,降低鍋爐效率、壽命及供汽質量。
8、報告事故
應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
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掌握)
(一)鍋爐安全附件
1、安全閥:對鍋爐內部壓力極限值的控制及對鍋爐的安全保護起著重要的作用。
要求:每年檢驗、定壓一次並鉛封完好;每月自動排放試驗一次;每周手動排放試驗一次,做好記錄並簽名。
2、壓力表:准確測量鍋爐上所需測量部分壓力的大小。
要求:壓力表直接與鍋筒(鍋殼)蒸汽相連;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表的量程,一般在工作壓力的1.5-3倍;表盤直徑不應小於100mm,表的刻度上應該劃有最高工作壓力紅線標志;壓力表裝置齊全(壓力表、存水彎管、三通旋塞);每半年校驗一次並鉛封完好。
3、水位計:顯示鍋爐內水位的高低。
安全技術要求:安裝便於觀察;每台至少安裝兩只獨立的水位計,額定蒸發量小於等於0.2t/h的可以只裝一隻。
4、溫度測量裝置:掌握鍋爐的運行狀況,測量鍋爐的給水、蒸汽、煙氣等介質的溫度,對鍋爐熱力系統進行監測。
5、保護裝置:
(1)超溫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報警並自動切斷燃料的供應和停止鼓、引風,防止熱水鍋爐發生超溫而導致鍋爐損壞或爆炸。
(2) 高低水位警報和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提醒司爐人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 超壓報警裝置:當鍋爐出現超壓現象的時候,能發出警報,並通過聯鎖裝置控制燃燒。
(4)鍋爐熄火保護裝置:切斷燃料供應,並發出相應信號。
6、排污閥或放水裝置:排放鍋水蒸發而殘留下的水垢、泥渣及其他有害物質,使鍋水的水質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使受熱面保持清潔,以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
7、防爆門:防止爐膛和尾部煙道再次燃燒造成破壞。
8、鍋爐自動控制裝置:對溫度、壓力、流量、成分等參數進行測量和調節。
⑨ 鍋爐安裝的熄火保護裝置和承壓受熱面泄漏檢測儀都是什麼原理
熄火保護一般都是取得火檢信號,四角切圓鍋爐層火檢四取三動作;
泄漏保護一般使用負荷與給水流量和蒸汽流量的差值來計算,在同一負荷下,給水流量不正常大於蒸汽流量就有可能是泄露!
⑩ 鍋爐滅火保護裝置動作後如何處理
(1)應立來即查明跳閘自原因,有消除可能時,應及時消除。
(2)應立即通知值長,聯系電氣、汽機甩負荷到零,發電機可不解列,並迅速關閉所有減溫水電動門,防止汽壓與汽溫大幅度下降。
(3)迅速轉入「爐膛吹掃」。
(4)吹掃完畢,復位主燃料跳閘繼電器、油燃料跳閘繼電器。
(5)按點火操作程序重新點火,逐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