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什麼裝置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防雷裝置檢測行業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依照《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五條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或者縣級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和縣級安監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申請人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還需要經其他有關部門許可的,申請人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時還應當持相應的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二章關於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
㈡ 陝西省防雷中心怎麼樣
簡介:陝西省防雷中心是省編委批准成立、陝西省氣象局管理的專職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事業單位,下設8個科室:辦公室、雷電監測預警科、雷電業務管理科、西安防雷電裝置檢測所、西安經開防雷電裝置檢測所、西安高新防雷電裝置檢測所、西安危化行業防雷電裝置檢測所、雷電防護技術研究所。中心現有70餘人,領導班子由一名主任、兩名副主任、一名總工職工程師組成,90%的業務技術人員達到了大專以上學歷,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5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16人。
㈢ 防雷如何測試
防雷檢測測試流程 可分為前期准備、現場檢測、分析處理、評價回訪4個階段
一、前期准備階段
1.接受檢測任務,了解被檢單位的情況。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備工作,是制定檢測方案、簽訂協議、檢測實施等後續工作的鋪墊,至少應了解其大概情況,如具體地址、規模、性質、土壤類型、檢測場所環境等。
2.制定檢測方案。方案要盡量定得細一些。
3.簽訂檢測協議或合同,也可以是委託書形式。
4.配備人員。根據被檢單位的性質、行業特點,配備具有相應專業特長的檢測技術人員。
5.掌握相關知識。了解和掌握與被檢單位有關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的規范、規定,包括國家標准規范、行業規范、地方標准以及有關的安全程序、操作規程等。可以通過上網查詢、查閱有關的書籍、資料或請教業內專家。
6.准備儀器。不同的設備、設施所需的檢測設備也不同,根據檢測對象,准備並檢查檢測主、備用儀器設備,保證其合格有效並能正常使用。
二、現場檢測階段
1.到達受檢單位,主動向被檢單位(或稱服務對象)出示有關證件。
2.查閱本次檢測對象(或稱受檢單體)的防雷工程技術資料和圖紙,了解並記錄受檢單體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和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後果,確定其防雷類別、防雷區劃分和應檢測項目。
3.巡視受檢單體及周邊環境,根據所使用儀器的測試原理和要求,合理布置接地電阻測試儀輔助樁位並連線,再次檢查儀器設備,記錄接地電阻測試儀型號名稱及檢測輔助樁位。(僅在進行接地電阻檢測時才需要此步驟)
4.進行現場檢測並記錄數據。根據確定的檢測項目,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後檢測內部防雷裝置的順序,由檢測人員對建(構)築物、設施的防雷裝置的觀感質量進行巡視檢查,並對相關技術參數進行測量,同時進行接地電阻或過渡電阻測試點取樣並繪制測點平面示意圖,對測點進行標注和編號後進行接地電阻、過渡電阻等測量,測量結果———讀數經復核無誤後按要求記入相應的原始記錄表。
㈣ 工程驗收需要哪些專項驗收例如規劃、消防還有什麼
規劃驗線
► 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三通一平」條件,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並出具《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附《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施工。
規劃驗收
▼ 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主體和外立面完成,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測繪,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室外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已完成。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件批準的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環境建設之後,填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報表》,按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
2)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經驗收合格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證件附件上簽章。
電梯驗收
▼ 驗收條件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完畢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
▼ 驗收程序
1)電梯使用單位持核準的開工報告和有關資料向檢驗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檢驗。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接到檢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安排檢驗。
2)電梯安裝、改造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發給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消防驗收
▼ 驗收條件
室內防火分區(含封堵)、防火(卷簾)門、消火栓、噴淋(氣體)滅火、消防指示燈、消防報警、電氣等系統完成聯動調試,室外幕牆防火構造、庭院環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消防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消防檢測報告書。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B.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C.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E.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消防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認可文件。
人防驗收
▼ 驗收條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風、燈具、人防門安裝,並自檢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三防設備」不具備條件,可出具緩建證明及暫不安裝證明。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提前7天書面通知當地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監督,驗收合格後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室內環境驗收
▼ 驗收條件
1)室內裝飾完成設計內容,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並簽訂合同;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後進行;
3)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24h後進行。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現場檢測,並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建築節能驗收
▼ 驗收條件
1)承包單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
2)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取樣,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3)採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後,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有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 驗收程序
1)民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並對驗收結果負責,提前3天通知市牆革節能辦到場監督。
2)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備案時建設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築節能備案表》;
B.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C. 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繳納憑證;
D. 新型牆體材料認定證書復印件。
無障礙設施驗收
▼ 驗收條件
完成設計圖紙無障礙設施內容,並自檢合格。
▼ 驗收程序
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對無障礙設施進行驗收。未按規定進行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供電驗收
▼ 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電企業審核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訂《供電用電合同》。
燃氣驗收
▼ 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燃氣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訂《供氣用氣合同》。
供水驗收
▼ 驗收條件
經批準的中水設施已聯合調試、運轉正常,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已安裝完成,並已沖洗和消毒;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水樣檢測部門取樣檢驗,並出具《水質檢測報告》;簽訂《供水用水合同》。
防雷驗收
▼ 驗收條件
接地、屋面、幕牆、金屬門窗避雷系統完成設計內容,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 驗收程序
1)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B.《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C.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D.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E. 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F. 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2)許可機構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工程檔案預驗收
▼ 驗收條件
承包單位已完成圖紙和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工程資料(含竣工圖)准確、完整。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歸檔分工分別編制《基建文件卷》、《監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單位編制各自合同范圍內工程內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總包單位匯總;其中:竣工圖由總包單位繪制,或建設單位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完成;
2)建設單位匯總各單位資料,形成初步《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㈤ 雷電電磁脈沖防護的標准與認證
目前,雷電電磁脈沖防護行業施用標准多而復雜,主要包括國際電工標准(IEC)、國家標准(GB)、國軍標(GJB)以及各行業標准,部分標准如下: IEC 62305-1-2006 雷電防護 IEC/TR 61400-24-2002 風力渦輪機發電機系統.第24部分:避雷裝置 IEC61400-24 IEC 6036,4-5-54-2002 建築物的電氣設施.第5-54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接地措施、保護導體和保護跨接線 IEC60364-5-54 IEC 60099 避雷器 GB 15599-1995 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范 GB 50057-2010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附條文說明) GB 50343-2004 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 GB/T 19271-2003 雷電電磁脈沖的防護 GB/T 19663-2005 雷電電磁脈沖的防護 GB/T 19663-2005 信息系統雷電防護術語 GB/T 19856-2005 雷電防護 GB/T 21431-2008 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GB/T 21714-2008 雷電防護 GB/T 2900.12-2008 電工術語 避雷器、低壓電涌保護器及元件 GB/T 7450-1987 電子設備雷擊保護導則 GJB 5080-2004 軍用通信設施雷電防護設計與使用要求 GJB 1210-1991 接地 搭接和屏蔽設計的實施 GJB 2269-1996 後方彈葯倉庫防雷技術要求 其中無論是行業標准與國家標准,還是國際電工標准與國家標准都存在較大差異,甚至國家標准之間都存在矛盾現象。如防雷行業目前並行的兩個基本標准GB50057-94(200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和GB50343-2004《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都存在包括「術語」、「雷電防護分區」、「雷電防護分級」、「防雷設計」以及「SPD」的差異。
防雷產品認證與產品檢測機構:
1、北京雷電防護裝置測試中心
2、上海雷電防護裝置測試中心
3、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通信信號研究所
㈥ 為什麼防雷檢測要選擇第三方檢測機構
為什麼防雷檢測要選擇第三方的檢測公司呢?那是因為防雷檢測需要出具資質報告,必須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來完成。廣東雷寧普檢測是已獲得CNAS和CMA資質認可的第三方雷電防護產品檢測機構,能出具國際認可的防雷檢測報告。
目前防雷檢測工作主要分為自主檢測和企業第三方檢測兩種方式,在企業自主檢測中發現了諸多紕漏,因此目前大多數企業會選擇第三方進行防雷檢測,之前限於檢測技術等原因防雷檢測工作並未形成合力,但隨著國家相關部門的大力引導以及防雷檢測企業自身的積極努力,讓檢測行業蓬勃發展,那為什麼高質量的防雷檢測要選擇第三方的檢測公司呢?
一、專業性更強
防雷檢測中並非單純的用肉眼觀察,而要涉及到一系列的防雷檢測軟體和設備,自行檢測當中並未有統一的檢測設備供使用,而第三方防雷檢測公司擁有專業設備,能夠客觀的和准確的對防雷工作進行宏觀的判定,因此數據的結果准確性更高。
二、安全性更高
由於在防雷檢測中需要進行多種實驗工作,因此為了全面提高防雷檢測的准確性和安全性,選擇服務質量好的防雷檢測公司顯然要更加安全,因為它們均是在保證自身安全和建築安全的前提之下進行檢測,總體來說請第三方檢測為企業節約了費用,同時也提高了檢測的效率和安全性.
三、保障性更強
通過第三方進行防雷檢測之後會給出防雷檢測的數據以及後期的防雷解決方案,該方案均是經過專家組多次討論認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之下才出具防雷細則。如果企業嚴格執行第三方部署的檢測方案,那麼可以有效的規避雷電災害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