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真空濾油機的功能介紹
1. 普通變壓器油真空濾油機可獨立使用,也可以與油再生系統配合使用。
2. 網狀過濾與高分子吸附相結合的除雜技術。
3. 普通變壓器油真空濾油機同時具有真空注油及帶電在線運行功能。
4. 三位一體的聯鎖、保護裝置。
5. 可隨機檢測耐壓值並自動列印檢測結果(一般為采購選購項)。
❷ 求《煤礦地面機電設備管理》相關規定 要求:詳細 「地面機電設備管理」 謝謝 !
(二)井下電氣管理隊的職責
1、參加審查新采區供電設計和投運前的交接驗收。
2、參加審批井下供電系統變更及停送電申請,根據系統變化及時調整供電系統圖。向礦每季上報全礦高壓供電系統圖及全礦井下低壓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每月上報一份月度電纜綜合報表、井下電氣管理綜合報表。
3、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的要求負責督察井下電氣三大保護安全運行情況。並收全和保存以下記錄,備查一年;
漏電保護:每天一次試驗,每月一次遠點試驗,每年一次升井檢修記錄;
接地保護:每季一次主接地極(網)電阻測量,每年一次逐個接地極電阻測量記錄;
過流短路保護:每6個月逐台高、低壓斷開關整定保護檢查,核實記錄。
4、嚴把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的入井關,凡「三證」不全的不準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經防爆性能檢查合格貼證後方可入井。
5、對無計劃停電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應立即派人參加追查,核實原因;每月統計上報無計劃停、掉電次數和追查情況。
(三)電管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電管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准確地掌握井下供電系統的變更,提供准確的供電系統圖。檢查了解情況並參加本礦組織的質量標准化和安全檢查,匯總、分析檢查中存在的井下電氣管理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負責追查和督促整改。
3、對所轄井下供電的合理性負全面的責任,對不合理的供電系統要有修正意見,下達業務聯系書。對不接受業務聯系或延期行動的單位有權進行處罰或停止該系統的供電,直到合理為止。
4、監督檢查使用單位電氣設備的制度執行情況,保證「三大保護」的正確使用和靈敏可靠。
5、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玩具
6、認真、規范填寫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確保記錄資料的完善、及時、准確。
(四)防爆檢查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對全礦所轄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況每月進行巡迴檢查(高沼頭不少於兩次,低沼頭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聯系,並跟蹤落實責任單位整改情況。
3、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小型電器每月進行一次簽證,每季度進行一次換證,並填寫防爆貼證記錄。對失去防爆性能的設備要督促現場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權停止使用。
三、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一)電氣防爆管理
1、電氣防爆管理要把好三關:
(1) 入井關: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電氣防爆檢查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後貼證入井。
(2)日檢關: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明確維修人,並每天外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月檢關:防爆檢查員每月要對本人負責檢查的區域中電氣設備的防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對防爆貼證更換一次。
2、現場維修電工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注意愛護所貼的合格證,任何人不準隨意撕掉、塗改。
3、經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合格,並貼證後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均列為失爆。
(1)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或厚度低於原設計80%以下的;對其殼體進行切割焊補的;多孔腔串通的;電弧打通的;帶電缺擋板的;缺防爆縫合螺絲的。
(2)防爆結合面有嚴重銹蝕,用棉紗清除後仍存在明顯銹跡的,或者有油漆和雜物的。
(3)結合面間隙超過規定值的。
(4)40、25、15毫米結合面上,出現直徑達1毫米,深度達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的;在10毫米結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的。
(5)產生機械傷痕,其寬度達到0.5毫米,其無傷結合面的有長度達不到規定長度2/3的。
(6)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徑1毫米;其外徑小於進線裝置(聯通節)內徑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最小寬度達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70平方毫米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達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變質失去彈性或切開套放在電纜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處其寬、厚度與電纜外徑比較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閑置進線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屬擋板的;金屬擋板厚度小於2毫米,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大於2毫米的;密封圈、擋板、抗圈順序放反的。
(9)進線嘴內沿與密封圈外端接觸不實;密封圈裡端與器壁接觸不實;其進線嘴壓實後電纜、密封圈輕易拉動的。
(10)壓盤式進線嘴缺少固定螺絲的;或壓緊螺母線嘴的有效絲扣沒有上進四扣的
(11)控制設備缺少停電閉鎖的,或閉鎖裝置損壞不起作用的。
(12)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護管理
1、電氣管理員應對三大保護定期檢查、校驗、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處理。
2、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由電管員負責提供整定值,並將保護整定值聯系單或整定卡片,送交維修單位,由專職電工整定,不得出現越級跳閘。
3、井下供電要有合格,可靠的過流、接地、漏電保護裝置,當供電系統變更後要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電管員要核實整定情況,及時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
4、開關內不得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絲不得掛銅絲、鐵絲。
5、運行中及新安裝的漏電保護裝置,由維修工、電氣管理員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電前做一次遠點試驗,由電管員記錄備查。
6、電管隊電氣試驗員應對各局部接地極電阻進行測試,並記錄存檔。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聯系責任單位整改。
7、主要和輔助接地極及連接線要按規定安裝,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8、煤電鑽和照明信號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有選擇性動作於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三)井下供電管理
1、井下供電系統供電合理,安全可靠。新採掘工作面的供電要編制《供電設計》,並由機電科電管隊、礦機電副礦工程師審批,系統安裝完畢由礦調度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運。
2、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小型電器)必須有編號,並與上報的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相符。
3、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供電線路更改,必須嚴格執行申請許可制,即施工單位填寫《井下電氣施工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內容應有:申請施工單位;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責任人;停、送電時間,施工項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響供電范圍等。該申請需經電管隊審核和礦總值班批准許可後方可實施。
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由合格的過流和漏電保護,由螺絲和彈簧墊,由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保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一堅持: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
5、井下防爆開關、變壓器要擺放整齊,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風供應應做到「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主備用局扇自動切換。
雙電源:主局扇專用電源;備用局扇專用電源或動力設備、備用局扇電源;
雙局扇:專用局扇,備用局扇(要與專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專:專用局扇必須由專用高、低壓開關,專用變壓器,專用供電線路供電。
三閉鎖:瓦斯與動力電閉鎖:當瓦斯超限後,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應立即切斷;風電閉鎖:專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送不上電;局扇閉鎖:備用局扇電源應接在控制動力設備電源閉鎖開關的電源側,當專用局扇掉電損壞停運時該局扇可自動開啟,防止瓦斯積聚超限,當雙電源同時掉電在恢復送電時,專用、備用局扇均在待用狀態。
7、變電工、采區電工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取得資格證書的電工由礦發給停電牌,停電牌由礦統一管理,統一編號並建檔。
8、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
(四) 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內按規定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
2、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簿,內容要真實,記錄保存一年。無人看管的變電所必須加鎖管理。
3、地面變電所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按要求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非專職人員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並必須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
5、井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未按規定設置防火門、安全柵欄、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
6、采區變電所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機電質量標准化》的有關規定。變電所設備安裝前有調度所組織有關人員對變電所的礦建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安裝工作。
7、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四、電纜管理
(一)電纜組的職責
1、全礦所有電纜(4平方及以上各種動力電纜)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修補保管。
2、掌握井下電纜使用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電纜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對升井電纜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電纜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電纜的維修質量,對修復後的電纜進行絕緣測定、浸水耐壓試驗,切片阻燃試驗等,並做好試驗記錄備查,試驗不合格的電纜不得發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庫存電纜的管理存放工作,新舊、好壞電纜要分清,分別盤放。並掛牌註明電纜的名稱、規格、長度。
(二)電纜的管理
1、各種電纜進庫前必須經過電纜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電纜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電纜,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電纜,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電纜,由使用單位申請,礦機電副總或機電副礦長審批後,到電管組辦理手續。
3、電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發放下井使用:
(1)絕緣不合格;(2)線芯絕緣龜裂老化;(3)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4)芯線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線芯線斷裂。
4、「四小線」即:控制、信號、照明、通訊、監測用電纜連接必須採用接線盒,不準明接頭和羊尾巴。
5、電纜組在電纜兩頭兩米處壓號,使用單位一次做電纜頭截用不得超過0.4米,多次做頭後如需做掉號頭,應事先向電纜組申請更換電纜。
6、井下電纜不得在總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及溜煤眼中敷設。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壓、浸水、盤圈、相互纏繞、鐵絲吊掛。通訊信號監測電纜原則上不可與動力電纜懸掛於井巷的同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鄰電纜吊鉤間距不得大於3米。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0.1米,同種電壓等級的電纜間距應不小於0.05米。
7、掘進岩石巷道應按要求在距迎頭30米後的巷道打電纜吊掛眼,吊掛間距不得大於2米,高度不得低於1.2米。煤頭掘進應有電纜吊掛點,在距迎頭30米內的巷道應打上拉絲,為電纜提供臨時吊掛點。迎頭移動設備的負荷線如須頻繁移動無法吊起時,電纜外面必須用防護套管保護好,迎頭噴漿時應保護好電纜、開關、小型電器。
8、井下動力電纜不得小於6mm2。,煤電鑽不用時應將煤電鑽電纜盤好掛好,以防炮崩、擠傷電纜。煤電鑽電纜的使用期限,採煤單位為10個月,掘進單位為12個月。煤電鑽電纜損壞的單位領用煤電鑽電纜時要交舊領新。為保證煤電鑽的使用安全,煤電鑽手把電纜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交割,每次切割長度不得超過0.15米,將截去的手把線送電管隊保存、登記。
9、因生產需要停掘、停采,或調換作業地點的,原使用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電纜交接,變更使用台帳。
10、各單位應將電纜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責任人和並掛牌留名。
11、井下電纜脫網後必須按規定時間升井,並交到電纜管理組。
五、小型電器管理
(一)小型電器管理組的職責
1、全礦防爆小型電器(通風區的瓦斯監控、調度所的通訊、運輸區的控制信號等專用小型電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電器使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防爆小型電器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負責對井下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監督使用和回收工作,發現井下現場閑置不用的小型電器,及時聯系使用單位回收升井入庫。
5、對升井回收的小型電器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修理質量,對修復後的小型電器要進行防爆檢查貼證,檢查不合格的不得發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庫存小型電器的管理工作,新進和修復合格的要上架擺放。並掛牌註明其的名稱、規格。
(二)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1、各種小型電器進庫前必須經過小型電器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入井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小型電器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小型電器,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小型電器,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由電管員審批同意,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小型電器要吊掛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必須有統一編號,電氣設備拆除回收的同時所屬的各種小型電器也必須同時拆除回收。
六、獎罰規定
1、電管員沒有按規定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查的(每旬查看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對記錄真實齊全的獎勵50元。
2、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的或撕掉、塗改的 ,罰責任人50元。
3、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沒有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貼證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檢查發現失爆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對經上級主管部門及礦組織的大檢查中未發現失爆且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該單位嘉獎500元。
5、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無整定卡片,罰責任人200元。實現場際整定值與卡片不符的,罰責任人200元。
6、當供電系統變更後,沒有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罰責任人100元。
7、開關內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掛銅絲、鐵絲的。罰責任人100元。
8、沒有按規定對漏電保護裝置做試驗的(以記錄為准) ,罰責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極安裝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無接地極或接地極和連接導線的材質、截面以及連接形式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並罰款50元。
(2)接地極埋設失效、露出水溝的、鋼管垂直於地面偏差大於15°的,罰款50元。
(3)接地極與開關、電機連線不緊松動的,罰款50元。
(4)接地極缺少標牌或標牌填寫不規范的。罰款50元。
(5)局部接地極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過0.2米或接地極松動的,罰款50元。
(6)主輔局部接地極兩點之間小於5米的,罰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風機供電不合格的檢查中,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沒有實現「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備局扇不能自動切換的,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2)主、備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罰責任單位500元。瓦斯電不閉鎖、風電不閉鎖的,罰責任人200元。
(3)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斷電裝置不起作用、斷電范圍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4)局部通風系統發生無計劃停電情況,礦調度所應安排機電科電管隊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電造成瓦斯積聚超限,由礦總值班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並按照礦《生產調度指令》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1、發生電氣著火、燒電機、燒開關、電纜打跑等電氣事故,由調度所負責組織追查,並按礦《生產調度指令》追究處理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12、井下電工沒有持證上崗或沒有攜帶便攜儀進行檢修的,罰責任人100元
13、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罰責任人100元。
14、變電所內沒有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罰責任單位200元。
15、采區變電所無人值班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的,罰責任人100元。
16、地面變電所未按要求填寫「兩票」的,罰責任人100元,未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規定,罰責任人200元。
17、采區變電所未按規定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18、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9、「四小線」有明接頭和羊尾巴的,發現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20、橡套電纜一頭無號或蓄意破壞電纜頭壓號的,每處罰責任人100元。
21、井下電纜吊掛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電纜吊掛在風水管路上,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電纜受物體擠壓、纏繞、盤圈、受淋水,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3)電纜落地、浸水、鐵絲吊掛,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吊鉤間距長,缺吊鉤,電纜吊掛不齊,電纜與電纜、信號線間距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5)電纜外護套爛,或有感應電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6)電纜、負荷線、信號線、操作線、載波線、監測線落地或吊掛不整齊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7)電纜接線時外護套被刀削的。每處罰責任人50元。
(8)電纜、開關和小型電器被噴上漿渣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9)電纜有機械擠傷或放炮崩傷造成報廢的,除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之外,並按電纜原值的100%處以罰款。
(10)距迎頭30米處,電纜無吊掛眼的,罰責任單位50元。
22、煤電鑽手把電纜沒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按規定每減少使用一個月按電纜進價的15%罰責任人。
(2)所交舊線長度不得少於原長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價賠償
(3)煤電鑽手把電纜每次切割長度超過0.15米,罰責任人50元。
(4)煤電鑽手把電纜如能延長時間使用,按電纜進價10%進行獎勵。
23、井下脫網電纜,不按規定時間升井的,每推遲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造成電纜丟失、被剝的,按電纜的原值100%處罰。
24、電氣設備沒有上架、小型電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沒有上板的,罰責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沒有按規定回收的,丟失一台(件)由責任單位按原值賠償。
26、對井下電氣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和適當的嘉獎。嘉獎的資金從罰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本《規定》解釋權屬***礦井下電氣管理領導小組。
❸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准
目 錄
一、固定設備
1、通用部分
2、主要提升機
3、一般絞車
4、主要扇風機
5、水泵
6、空氣壓縮機
7、鍋爐
二、運輸設備
1、通用部分
2、刮板輸送機
3、轉載機
4、繩帶輸送機
5、膠帶輸送機
6、窄軌電機車
7、人車
8、礦車
9、調度絞車、內齒輪絞車
三、採掘設備
1、通用部分
2、滾筒式採煤機
3、液壓支架
4、液壓泵站
5、單體液壓支柱
6、回柱絞車
7、掘進機
8、裝煤機
9、鏟斗式裝岩機
10、耙斗式裝岩機
11、局部扇風機
12、煤電鑽
13、風鑽
四、電氣設備
1.通用部分
2.地面高壓斷路器
3.地面高壓隔離開關
4.通用高壓開關櫃
5.礦用高壓開關櫃
6.高壓隔爆配電裝置
7.低壓開關板(包括整流屏)
8.低壓隔爆開關
9.50KVA及以上戶外變壓器
10.礦用變壓器
11.礦用照明乾式變壓器
12.移動變電站
13.電動機
14.控制設備
15.隔爆充電機
16.隔爆型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
17.礦用通訊、信號裝置
18.礦燈
19.充電架
20.小型電氣
21.電纜
固定設備
1、通用部分
1. 1.緊固件
1.1.1螺紋連接件和鎖緊件必須齊全,牢固可靠。螺栓頭部和螺母不得有鏟傷或稜角嚴重變形。螺紋無亂扣或禿扣。
1.1.2螺栓擰入螺紋孔的長度不應小於螺栓的直徑(鑄鐵、銅、鋁合金件等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
1.1.3螺母扭緊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用增加墊圈的辦法調整螺紋露出長度。
1.1.4穩釘和穩釘孔應吻合,不松曠。
1.1.5鉚釘必須緊固,不得有明顯歪斜現象。
1.1.6鍵不得松曠,打入時不得加墊,露出鍵槽的長度應小於鍵全長的20%,大於鍵全長5%(鉤頭鍵不包括鉤頭的部分)。
1.2聯軸器
1、端面的間隙及同軸度應符合表1.1.1的規定:
2、彈性圈柱銷式聯軸器彈性圈外徑與聯軸器銷孔內徑差不應超過3mm。柱銷螺母應有防松裝置。
3、齒輪式聯軸器齒厚的磨損量不應超過原齒厚的20%。鍵和螺栓不松動。
4、蛇型彈簧式聯軸器的彈簧不應有損傷,厚度磨損不應超過原厚的10%。
1.3軸和軸承
軸
1軸不得有表面裂紋,無嚴重腐蝕和損傷,內部裂紋按探傷紀錄檢查無擴展。
2軸的水平度和多段軸的平行度均不得超過0.2‰,如軸的饒度較大達不到此要求時,齒輪咬合及軸承溫度正常,也算合格。
滑動軸承
1.軸瓦合金層與軸瓦應黏合牢固,無脫離現象。合金層無裂紋、無剝落、如有輕微裂紋或剝落,但面積不超過1.5cm2,且軸承溫度正常,也算合格。
2.軸頸與軸瓦的頂間隙不應超過表1.1.2的規定
軸頸與軸瓦的頂間隙 mm
3.軸頸與下軸瓦中部應有900~1200的接觸弧面,沿軸向接觸范圍不應小於軸瓦長度的80%。
4.潤滑油質合格,油量適當。油圈或油鏈轉動靈活。壓力潤滑系統油路暢通,不漏油。
滾動軸承
1軸承轉動靈活,平穩,無已響。
2潤滑脂合格,油量適當,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3軸承溫度應符合表1.1.3的規定。
軸承溫度 ℃
4軸在軸承上(包括減速器)的振幅不超過表1.1.4的規定:
軸在軸承上的振幅
1.4傳動裝置
1.主、被動皮帶輪中心線的軸向偏移不得超過:
A、平皮帶輪為2mm。
B、三角皮帶輪當中心距小於或等於500mm時為1.5mm,當中心距為大於500mm時為2mm。
2兩皮帶輪軸中心線的平行度不超過1‰。
3平皮帶的接頭應平直,接縫不偏斜。接頭卡子的寬度應略小於皮帶寬度。皮帶無破裂。運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過皮帶輪邊緣。
4三角皮帶的型號與輪槽相符,條數不缺,長度一致,無破裂,剝層。運行中不打滑。皮帶底面與輪槽底面應有間隙。
1.5減速器和齒輪
1.減速器殼體無裂紋和變形。接合面配合嚴密,不漏油。潤滑油符合設計要求,油量適當,油麵超過大齒輪半徑的1/2/油壓正常。
2.軸的水平度不大於0.2‰。軸和軸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3.齒圈與輪心配合必須緊固,輪緣、輻條無裂紋。齒輪無斷齒,個別齒斷角寬度不超過全齒寬的15%。
4.齒面接觸斑點的分布,應符合表1.1.5的規定
5.齒面無裂紋,剝落面累計不超過齒面的25%,點蝕坑面積不超過下列規定:
A、點蝕區高度接近齒高的100%,
B、點蝕區高度占齒高的70%,長度占齒長的10%。
C、點蝕區高度占齒高的30%,長度占齒長的40。
6、齒面出現的膠合區,不得超過齒高的1/3,齒長的1/2。
7、齒厚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齒厚的15%,開式齒輪齒厚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齒厚的20%。
1.6「5不漏」的規定
1.不漏油 靜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許有漏油,老舊設備允許有油跡,但不能成滴。運動接合面允許有油跡。但在擦乾後3min不見油,半小時不成滴。非密閉轉動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2.不漏風 空氣壓縮機、通風機、風管等的靜止結合面不漏風。運動結合面的泄露距100mm處用手試,無明顯感覺。
3.不漏水 靜止結合面不見水,運動結合面允許滴水,但不成線。
4.不漏汽 鍋爐、氣動設備、管路及附件的靜止結合面不漏汽,運動結合面的泄露距200mm處用手試驗,無明顯感覺。
5.不漏電 絕緣電阻符合要求,漏電繼電器正常投入使用。
1. 7電氣設備
電動機、開關箱(櫃)、啟動控制設備、接地裝置、電器、電纜及配線等符合本標准「電氣設備」分冊完好標準的規定。
1.8安全防護
1、機電設備和機房(硐室)內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場所,都應安設防護欄,防護罩或蓋板。
2、防火措施
A、機房(硐室)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潤滑油和用過的棉紗、破布應分別放在蓋嚴的專用容器內,並放置在指定地點。
B、機房(硐室)內要有合乎規定的防火器材。
1.9塗飾
1.設備的表面噴塗防銹漆,脫落的部位應及時修補。
2.設備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軸頭、防護欄、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應塗紅色油漆,在同一設備上的油管應塗黃色、風管應塗淺藍色,水管應塗綠色,以便區分。
3.不塗漆的表面應塗防銹油。
1.10 基礎
1.機座和混凝土不得相互脫離。
2.混凝土不得有斷裂、剝落和松碎現象。
3.基礎坑內無積油和積水。
1.11記錄材料
1、各種設備的機房(硐室)都應備有下列記錄:
A、交接班記錄
B、運轉記錄
C、檢查、修理、試驗和整定紀錄
D、事故和故障記錄
2有設備銘牌、編號牌,並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設備環境
1設備無積塵,無油垢
2機房(硐室)內外無雜物,工具、備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點,安放排列整齊。
3機房(硐室)通風良好,溫度和雜訊符合規定。
1.13照明
照明裝置符合安全要求,並有足夠亮度。
2、主要提升機
(含滾筒直徑2M以下提人絞車和滾筒直徑2M及以上提升人員、物料的提升機)
2.1滾筒和驅動輪
1.纏繞式提升機滾筒和摩擦式提升機驅動輪。無開焊、裂紋和變形。滾筒襯木磨損後表面距固定螺栓頭端部不應小於5mm,驅動輪摩擦襯墊固定良好。繩槽磨損深度不應超過70mm,襯墊底部的磨損剩餘厚度不應小於鋼絲繩的直徑。
2.雙滾筒提升機的離合器和定位機構靈活可靠,齒輪及襯套潤滑良好。
3.滾筒上鋼絲繩的固定和纏繞層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4、385、386條的規定。
4.鋼絲繩的檢查、試驗和安全系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八章第3節有關條文的規定,有規定期內的檢查、試驗記錄。
5.對多繩摩擦輪提升機的鋼絲繩張力應定期進行測定和調整。任一根鋼絲繩的張力同平均張力之差不得超過±10%。
2.2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蝸桿、傳動和變速裝置潤滑良好,動作靈活,指示准確。有失效保護。
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針行程,不應小於全行程的3/4,圓盤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針旋轉角度范圍,應不小於2500,不大於3500。
2.3儀表
各種儀表和計器,要定期進行校驗和整定,保證指示和動作準確可靠。校驗和整定要留有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2.4信號和通訊
1信號系統應聲光具備,清晰可靠,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條文的規定。
2司機台附近應設有與信號工相路線的專用直通電話。
2.5制動系統
1.制動裝置的操作機構和傳動桿件動作靈活,各銷軸潤滑良好,不松曠。
2.閘輪或閘盤無開焊或裂紋,無嚴重磨損,磨損溝紋的深度不大於1.5mm,溝紋寬度總和不超過有效閘面寬度的10%,閘輪的圓跳動不超過1.5mm。閘盤的端面圓跳動不超過1mm。
3.閘瓦及閘襯無缺損,無斷裂,表面無油跡,磨損不超限:閘瓦磨損後表面距固定螺栓頭端部不小於5mm,閘瓦與閘輪或閘盤的接觸良好,制動中不過熱,無異常振動和雜訊。
4.施閘手柄、活塞和活塞桿,以及重錘等的施閘工作行程都不得超過各自容許全行程的3/4。
5.松閘後的閘瓦間隙:平移式不大於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閘瓦中心處不大於2.5mm,兩側閘瓦間隙差不大於0.5mm,盤型閘不大於2mm。
6.閘的制動力矩、保險閘的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97、398、399條規定,並必須按照第401條要求進行試驗。試驗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7.油壓系統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機後15MIN內活塞下降量不超過100mm,風壓系統不漏風,停機後15min內壓力下降不超過規定壓力的10%。
8.液壓站的壓力應穩定,其振擺值和殘壓,不得超過表1.2.1的規定:
液壓站的壓力振擺值和殘壓 ,MPa
2.6安全保護裝置
提升機除具備《煤礦安全規程》第392、393條規定的保護裝置外,還應具備下列保護:
1.制動系統的幼芽(風壓)不足不能開車的閉鎖。
2.換向器閉鎖
3.壓力潤滑系統斷油時不能開車的保護
4.高壓換向器的珊欄門閉鎖
5.容器接近停車位置,速度低於2m/s的後備保護(報警、並使保險閘動作)
6.箕斗提升系統應設順利通過卸載位置的保護(聲光顯示或制動)
這些保護裝置應保證靈敏可靠,動作可靠,定期進行試驗整定,留有記錄,有效期為半年。
2.7天輪及導向輪
1天輪或導向輪的輪緣和輻條不得有裂紋,開焊,松脫或嚴重變形。
2有襯墊的天輪和導向輪,襯墊固定牢靠,槽底磨損量不得超過鋼絲繩的直徑。
3天輪和導向輪的徑向圓跳動和端面圓跳動不得超過表1.2.2的規定:
天輪和導向輪的圓跳動 mm
2.8微拖裝置
1氣囊離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輪之間的間隙不得超過1mm。氣囊未老化變質,無裂紋。
2壓氣系統不漏氣,各種氣閥動作靈敏可靠。
3.一般絞車
3.1滾筒
1.滾筒不得有開焊、裂紋和變形。
2.雙滾筒絞車的離合器和定位裝置要靈活有效,齒輪和襯套潤滑良好。
3.滾筒上鋼絲繩的固定和纏繞層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4.385.386條規定。
4.鋼絲繩的檢查,試驗和安全系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8章第3節有關規定的條文。
3.2 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螺桿、傳動和變速裝置潤滑良好,指示准確。
2有斷油斷銷保護。
3.3儀表
絞車上使用的各種儀表要定期校驗,指示正確可靠。
3.4信號
信號系統要聲光具備,准確可靠。
3.5制動系統
1.制動裝置的操作機構和傳動桿件動作靈活可靠,各銷軸潤滑良好,不松曠。
2.閘輪無嚴重磨損,閘襯或閘帶無斷裂,磨損餘量不得小於3mm,閘木磨損後固定螺絲的頂端距閘木的曲面不小於5mm。
3.制動時閘瓦與閘輪接觸良好,不過熱,雜訊和震動不超過規定。
4.施閘手柄與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過全行程的3/4。
5.閘的制動力矩、保險閘的空動世界和制動減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97.398.399條規定,並按401條規定進行試驗。
6.油壓系統不漏油,風壓系統不漏風。
3.6安全保護裝置
絞車應具備下列4項安全保護裝置,並要進行定期整定試驗,保證靈敏可靠。
1、防止過卷或過放。
2、保險閘手動或腳踏開關
3、過電流和欠電壓保護
4、減速警鈴
3.7天輪、導向輪
天輪或導向輪的輪緣、輻條不得有開焊、裂紋、松脫或明顯變形。底部磨損量不超過鋼絲繩的直徑。潤滑良好,轉動、游動靈活。
運輸設備
1、通用部分
1.1緊固件
1.螺紋連接件和鎖緊件必須齊全,牢固可靠。螺栓頭部和螺母不得有鏟傷或稜角嚴重變形。螺紋無亂扣或禿扣。
2.螺母擰緊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3.同一部位的緊固件規格應一致,主要連接部件或受沖擊載荷容易松動部位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背帽)或其它防松裝置,使用花螺母時,開口應符合要求,螺母止動墊圈的包角應穩固,鐵絲鎖緊螺母時,其拉緊方向應和螺旋方向一致,接頭應向內彎曲。
4.螺栓不得彎曲,螺栓螺紋在連接件光孔內部分不少於2個螺距,沉頭螺栓擰緊後,沉頭部不得高出連接件的表面。
5.鍵不得松曠,鍵和鍵槽之間不得加墊。
1.2軸和軸承
1軸無裂紋、損傷或銹蝕,運行時無異常震動。
2軸承磨損允許最大間隙不超過表2.1.1的規定
軸承磨損允許最大間隙 mm
3軸承潤滑良好,不漏油,轉動靈活,無異響。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度,滾動軸承不超過75度。
1.3齒輪
1齒輪無斷齒。齒面無裂紋或剝落。
2點蝕坑面積不超過下列規定:
A、點蝕區高度接近齒高的100%
B、點蝕區高度占齒高的30%,長度占齒長的40%。
C、點蝕區高度占齒高的70%,長度占齒長的10%。
3齒面出現的膠合區不超過齒高1/3,齒長1/2。
4齒厚磨損不超過下列規定:
A、硬齒面齒輪,齒面磨損達硬化層的80%
B、軟齒面齒輪,齒厚磨損為原齒厚的15%
C、開式齒輪,齒厚磨損為原齒厚的25%
5齒輪副嚙合的接觸斑點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A、圓柱齒輪,沿齒長不小於50%,沿齒高不小於40%
B、圓錐齒輪,沿齒長,齒高均不小於50%
C、弧齒錐齒輪,沿齒長、齒高均不得小於30~50%
D、渦輪,沿齒長不小於35%,沿齒高不小於50%
E、圓柱齒輪副、渦輪副接觸斑點的分布應在齒面中部,圓錐齒輪副應在齒面的中部並偏向小端。
6齒輪的磨損、點蝕、膠合及接觸斑點面積可以檢修紀錄為依據進行檢查,記錄的有效期不超過規定的檢修間隔期。
1.4減速器
1.箱體無裂紋或變形,結合面配合緊密,不漏油。
2.運轉平穩,無異響。
3.油脂清潔,油量合適,潤滑油麵超過大齒輪直徑約1/3,軸承潤滑脂占油腔1/2~1/3。
1.5連軸器
1連軸器的端面間隙和同軸度應符合表2.1.2的規定
連軸器的端面間隙和同軸度
2齒輪連軸器齒厚磨損不超過原齒厚的25%,鍵和螺栓不松動。
3彈性連軸器的彈性圈外徑磨損後和孔徑差不大於3mm,柱銷螺母應有防松裝置。
4.鏈式連軸器鏈輪無裂紋或嚴重咬傷,鏈輪齒厚磨損不超過3~5mm。
5.木銷連軸器木銷齊全,有防脫落裝置。
1.6液力耦合器
1外殼及泵輪無變形,損傷或裂紋,運轉無異響。
2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裝位置正確,符合各型液力耦合器的規定,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
1.7 「四不漏」的規定
1不漏油 固定設備的靜止接合部位無油跡,轉動及滑動部位允許有油跡,但在擦乾後3min不見油,半小時不成滴。移動設備的固定結合部位允許有油跡,擦乾後30s不見油,轉動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閉轉動部位,不甩油。
2不漏風 距壓風管路、風包和風動工具100mm處用手試,無明顯感覺。
3不漏水 靜止的固定結合面不見水,轉動部位允許滴水,但不成線。
4不漏電 絕緣電阻符合下列要求。漏電繼電器正常投入使用運行。
1140V 不低於60千歐
660V 不低於30千歐
380V 不低於15千歐
127V 不低於10千歐
1.8 電氣設備
1電動機、開關箱、電控設備、接地裝置、電纜、電器及配線,符合本標准「電氣設備」分冊完好標準的規定。
2照明燈具符合安全要求。
1.9安全防護裝置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電氣設備和設備外露的轉動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分或場所,都應加防護罩或防護欄。
2固定安設的輸送機,經常有人員橫越的地點應設有過橋。過橋應有扶手、欄桿。
3機房硐室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0 塗飾
1機殼及外露金屬表面(有鍍層除外)均應進行防腐處理。塗漆要與原出廠顏色一致,
2設備的防護欄、油標、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應塗紅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3壓風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應分別塗色,以示區別。
1.11記錄資料
1各種設備應分別備有下列紀錄資料
1交接班記錄
2運轉記錄
3檢查、修理、試驗和整定紀錄
4事故和故障記錄
2設備有銘牌,編號牌,並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設備環境
1工具、備件、材料整齊存放在專用箱、櫃、架內。
2設備及機房硐室整潔,設備附近無積水,無積煤(矸)、無雜物、巷道支護無缺梁斷柱。
6窄軌電機車
6.1車架
1車架無裂紋或明顯變形,嚴重銹蝕,側板及頂板凸凹深度不超過30mm。
2蓄電瓶車拖輥板平整,拖輥轉動靈活。
3緩沖裝置(碰頭)固定牢靠。彈簧無斷裂,伸縮長度不小於30mm。連接裝置可靠,碰頭銷孔、連接銷的磨損量不超過原尺寸的20%,剛性碰頭不超過25%。
4均衡梁、彈簧、吊架等無裂紋或嚴重磨損,板彈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載時要保持弓形。
6.2輪對
1輪箍(車輪)踏面磨損余厚不小於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過5mm。
2輪緣高度不超過30mm。輪緣厚度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30%(用樣板測量)。
3同一軸兩車輪直徑差不超過2mm,前後輪對直徑不超過4mm。
4車軸不地有裂紋,劃痕深度不超過2.5mm,軸頸磨損量不超過原直徑的5%。
6.3軸承箱,齒輪罩
1軸承箱與導向板間隙:沿行車方向不大於5mm,沿車軸方向不大於9mm。
2齒輪罩固定牢靠,無損壞,不漏油。
6.4制動裝置
1.機械、電力制動裝置齊全可靠。
2.制動手輪轉動靈活,蝸桿、螺母配合不松曠。
3.各連接銷軸不松曠,不缺油。
4.閘瓦磨損余厚不小於10mm,同一制動桿兩閘瓦的厚度差不大於10mm,在完全松閘狀態下,閘瓦和車輪踏面間隙為3~5mm。緊閘時,接觸面積不小於60%。調整間隙裝置靈活可靠。制動梁兩端高低差不大於5mm。
5.抱閘式制動裝置。閘帶磨損余厚不小於3mm,閘帶與閘輪的間隙為2~3mm,閘帶無斷裂,銅鉚釘牢固,彈簧不失效。
6.撒沙裝置靈活可靠,沙管暢通,管口對准軌面中心,沙子乾燥充足。
7.制動距離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21條的規定。
6.5控制器
1換向和操作手把靈活、位置准確,閉鎖裝置可靠。
2消弧罩完整齊全,不松脫。
3觸頭,接觸片、連接線應緊固,觸頭接觸面積不小於60%,接觸壓力為15~30N。
4觸頭燒損修整後餘量不小於原厚度的50%,連接線斷絲不超過25%。
6.6電阻器
電阻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阻元件無變形及裂紋,絕緣管(板)無嚴重斷裂,絕緣電阻不低於±0.5兆歐。
6.7集電器、自動開關、插銷連接器
1.集電器彈力合適,起落靈活,接觸滑板無嚴重凹槽。
2.電源引線截面符合規定,護套無破裂,無老化。線端採用接線端子或卡爪與接線螺栓連接牢固。
3.自動開關零部件齊全完整。電流脫扣器要與電動機容量相匹配,動作靈敏可靠。
4.插銷連接器零件齊全,插接良好,閉鎖可靠,無嚴重燒痕。隔爆型插銷的隔爆面、接線符合規定。
6.8蓄電池、蓄電池箱
1.蓄電池的電解液密度、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電解液溫度應符合表2.6.1的規定。
❹ 煤礦機電有哪些主要的基本知識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煤礦機電設備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機電安全設備直接影響到礦山的安全和經濟效益。以下是由我整理的煤礦機電基本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煤礦機電基本知識
煤礦機械、電氣設備和設施是煤礦生產的基礎。井工開採的煤礦機電設備主要包括提升設備、通風設備壓風設備、壓力設備、排水設備、採掘設備、支護設備、運輸設備、供電及電氣設備、安全監測監控及瓦斯抽放設備。
一、礦井提升設備的作用是什麼?
礦井提升設備是聯系地面和井下的“咽喉”,其任務是沿井筒提升煤炭和矸石,升降人員、物料和設備,它是礦井生產系統中重要的機電設備之一。
二、提升設備由那幾部分組成?
煤礦提升設備由提升容器(包括罐籠、箕斗、礦車和人車)、提升綱絲繩、天輪、井架、裝載設備、卸載設備和提升機(絞車)組成。
三、立井提升系統是如何工作的?
立井普通罐籠提升。其中一個罐籠位於井底車場水平,另一個罐籠位於井口出車平台。提升鋼絲繩與一端與罐籠相連,另一端繞過天輪,纏繞並固定在滾筒上,當電動機帶動提升機滾筒旋轉時,井下的罐籠上升。加一端的罐籠下降,使罐籠在井筒中沿罐道作上下往復運行,進行提升工作。
四、斜井的提升系統是如何工作的?
為目前使用較多的斜井串車提升系統,斜井串車提升用礦車做提升容器,鋼絲繩的一端與若干個礦車組串車的連接,另一端繞過天輪纏繞並固定在提升機的滾筒上,滾筒旋轉帶動串車組在井筒中往復運動,進行提升工作。
串車提升有單鉤和雙鉤之分。按車場形式的不同,又分甩車場和平車場。單鉤串車提升,可用於多水平提升,一般採用甩車場。平車場一般多用於雙鉤串車提升。
五、井口安全門有什麼作用?
為防止人員、礦車及其他物品墜落到井下,立井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都必須設置安全門。井口安全門與提升信號聯鎖: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後,安全門打不開;只有罐籠到位並發出停車信號後,安全門才能打開。
六、什麼叫防過卷裝置?
當提升機運行到正常卸載位置未停車並繼續向上提升稱為過卷。過卷造成的嚴重後果是損壞天輪、井架。拉斷鋼絲繩導致提升容器墜落,撞壞井筒設施,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使用雙滾筒提升機時,一鉤發生過卷時,另一鉤則過放,放過則造成蹲罐事故。因此,提升機必須裝有防止過卷裝置。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或出車平台)0。5米時,必須能自動斷電,並能使 保險 閘(即安全閘)發生制動作用。
七、防墜器的作用是什麼?
防墜器又稱斷繩保護器,按規定立井罐籠和斜井人車系統都必須裝設。當提升鋼絲繩呀連接裝置斷裂時,罐籠斷繩保險器能迅速、自動、准確地使立井罐籠平穩地支撐在罐道(或制動繩)上;斜井人車斷繩保險器能迅速使斜井人車制動,防止其繼續下滑。
八、通風機的作用是什麼?
礦井通風機設備的作用是不斷向井下輸送足夠的新鮮空氣,稀釋和排出各種有毒、有害入放射性氣體和粉塵,調節礦內氣候條件,改善工作環境,保證井下工人的安全健康。
九、礦山壓氣設備由那幾部分組成?
礦山壓氣設備分為固定式壓氣設備和移動式壓氣設備。固定式壓氣設備由空氣壓縮機、拖動裝置、濾風器、風包、管道及冷卻系統等組成,空氣壓縮機由電動機直接拖動或通過皮帶拖動。空氣進入壓縮機前要通過過濾風器過濾,以免灰塵、雜質進入氣缸,加速氣缸磨損。被壓縮後的空氣進入風包儲存起來,然後從風包通過管道送入井下用氣地點。冷卻系統供空氣壓縮機冷卻之用。
十、空氣壓縮機的作用是什麼?
礦井生產中使用的各種風動工具,如風鎬、風鑽和風動鑿岩機等,都是以壓縮空氣(簡稱氣壓)作為動力的,突出礦井的壓風自救系統也由空氣壓縮機供氣。礦山壓氣設備是生產和輸送壓縮空氣的設備,產生壓縮空氣的機器叫空氣壓縮機(簡稱空壓機或風壓機)。
十一、排水設備的作用是什麼?
礦井生產過程中,大氣降水,地表水、含水層水、斷層水和老空水等(統稱為礦水)會不斷的湧入礦井,影響礦井的 安全生產 ,因此需要把礦水及時地排出。有時井下生產也需要水,如水力採煤等,這就需要供水。無論排水和供水,都由排水設備來完成。
十二、礦井固定排水設備由哪幾部分組成?
礦井固定排水設備主要由水泵、電動機、吸水管、排水管和裝在管路以及水泵上的附件、儀表等部分組成。
十三、煤礦有哪些類型的運輸設備?
目前煤礦在工作面和運輸大巷主要採用的運輸設備有:刮板運輸機、膠帶運輸機、電機車、柴油機車和礦車。
十四、刮機輸送機由哪幾部分組成?是怎麼工作的?
刮板輸送機(又稱溜子)由機頭部、機身、機尾和輔助設備四部分組成。
機頭是輸送機的傳動裝置,包括機頭架、電動機、聯軸器、減速器、機頭主軸和鏈輪組件等;機身由溜槽和刮板鏈組成。刮板鏈由鏈環和刮板組成。
工作時,電動機通過聯軸器、減速器、機頭主軸和導鏈輪,帶動刮板在溜槽內運行,將煤輸送出來。
十五、膠帶輸送由哪幾部分組成?是怎樣工作的?
膠帶輸送機由膠帶、主滾筒、拉緊裝置(包括拉緊滾筒)托輥架以及傳動裝置等部分組成。
工作時,主動滾筒通過與膠帶之間的摩擦力帶動膠帶運行。煤或其他物品裝在膠帶上與膠帶一起運行,完成輸送任務。
十六、電動車有哪些類型?
按動力來源的不同,電動車有蓄電池式和架線式兩種。此外,還有以柴油為動力的柴油機車。
十七、蓄電池式和架線式電機車有何不同?
蓄電池電機車由本身自帶的蓄電池組供電,不需要在整個線路上都設置供電裝置;架線式電機車是通過架設在巷道上方的裸線和軌道作為供電迴路,所以在行駛過程中,在集電器和架線之間常有火花產生,足以引燃一定濃度的瓦斯、煤塵、產生爆炸,煤與瓦期突出的礦井禁止採用架線式機車運輸。此外,無論是蓄電池電機車還是架線式電機車,由於機械沖擊等原因,在機車和礦車的車輪和軌道之間,都會有火花產生。因此,選用電機車運輸,必須遵守《遠程》的相關的規定。
十八、軌道的敷設有什麼規定?
主要運輸巷道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的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毫米,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毫米。直線段兩條鋼軌頂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後與內軌頂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毫米。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毫米,下偏差為-2毫米。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桿。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准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毫米。道砟的粒度及鋪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准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
十九、採用串串提升的斜井有哪些安全設施?
(1) 跑車防護裝置:安裝在斜巷內,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
(2) 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各車場裝設。防止礦車誤入車場或是未掛上鉤滑入井內。
(3) 擋車欄: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1列車長度的地點裝設,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下跑。
(4) 信號裝置: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上述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准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並可靠地鎖住。
二十、掘進設備有哪些類型?
煤礦巷道掘進有兩種 方法 :綜掘法和鑽爆法。綜合掘進法適合於煤及半煤岩巷道掘進,其掘進速度和效率高、勞動強度低、生產安全和技術經濟效益好,通常採用掘進機、轉載機、膠帶輸送機等設備;鑽爆法主要用於硬岩巷道掘進,是目前我國在煤礦巷道掘進中採用的主要方法,其主要採用的設備是鑿岩機、耙斗裝岩機、蟹爪式裝岩機等。由於耙斗式裝岩機工作時易與岩(煤)塊碰撞產生火花,因此,禁止在有高瓦斯的掘進巷道中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斗式裝岩機。
二十一、風動鑿岩機由哪幾部分組成?各有何作用?
我國目前鑿岩設備以風動鑿岩機為主。氣腿式風動鑿岩外貌。鑿岩機由配氣、轉釺、推進、排粉、潤滑的操縱機構等組成。釺子1的尾端插在鑿岩機機頭的釺套內,注油器3連在壓氣管5上,使潤滑油混合在壓縮空氣中呈霧狀,帶入鑿岩機內潤滑各運動件,沖洗炮眼用的壓力水由水管從鑿岩機尾部送入,經插在機器內的水針直至釺子的中心孔。氣腿6支承鑿岩機並給以推進力。
二十二、機械化採煤工作面的設備是如何配套的?
機械化採煤工作面,按其機械化程度來分,可分為普通機械化的工作面(簡稱普采)和綜合機械化工作面(簡稱綜采)普通機械化採煤工作面的設備由單滾筒採煤機與可彎曲刮板輸送機、單體液壓支柱或摩擦支柱、鉸接頂梁配套;綜合機械化採煤工作面的設備則由雙滾筒採煤機與可彎曲刮機輸送機和整體自移式液壓支架配套。除滾筒式採煤機外,還常常採用刨煤作為機械化採煤工作面落煤設備。
二十三、鏈式截煤機是如何工作的?
鏈式截煤機適用於一般中、小型煤礦井下緩傾斜極薄復合煤層採煤工作面開切底槽,便於掏槽落煤,是中、小型煤礦可以選用的一種機械採煤方式。
鏈式截煤機由牽引部、電動部、截煤部組成。電動機為專用的防爆電機,置於機器中部,兩端分別伸出軸帶動牽引部和截割部工作。
電動機一端連牽引部,通過減速器減速後,帶動繩筒旋轉,纏繞鋼絲繩拖動整機沿煤壁方向移動。
電動機另一端連接截割部,通過減速傳動,帶動五星鏈輪、鏈條轉動,在鏈輪的作用下鏈條繞截盤導向槽旋轉,帶動截齒伸入煤壁內並截割煤炭。
二十四、礦用電氣設備如何分類?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指專為煤礦井下使用的不防爆的電氣設備,具用堅固的外殼,能夠防止任何人員從外部直接接觸帶電體;有良好的封閉性,能防止水滴垂直滴入,有耐潮性能;有電纜引入裝置,並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之間有機械聯鎖,同時在設備外殼的明顯處有接地裝置,並標有接地符號。這種電氣設備,在其外殼的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金屬凸紋紅色標志“KY),只能用於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
二十五、什麼叫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按照國家標准GB3836。1-200生產的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稱為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該類型電氣設備適用於煤礦低瓦斯、高瓦斯和有煤塵與瓦斯突出、噴出的區域。
二十六、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有哪些類型?什麼標志?
各類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型式及防爆標志如表所示。
二十七、礦井主要有哪些供電設備?
礦井供電設備包括變壓器、高壓開關、低壓開關、高低壓電纜及種類保護裝置
二十八、礦井供電的電源有什麼要求?
礦井應有兩迴路電源線路。當任一迴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迴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年產6萬噸以下的礦井採用單迴路供電時,必須有備用電源;備用電源的容量必須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礦井的兩回咱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二十九、礦用變壓器有哪些類型?
變壓器分為電力變壓器和特種變壓器。電力變壓器又分為油浸式和乾式兩種。而礦用油浸式變壓器和礦用隔爆乾式變壓器是為了適應煤礦生產變壓器結構提出特殊要求的特種變壓器。礦用油浸式變壓器,是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它用於低瓦斯礦井或高瓦斯礦井使用架線電機車運輸的巷道中及沿該巷道的機電設備硐室內;對負荷量較小的鄉鎮煤礦,一般安裝於地面向井下供電,而礦用隔爆乾式變壓器適應於有瓦斯爆炸危險環境的礦井。
三十、礦井高壓開關有哪些類型?有何特點?
高壓開關可作為配電開關或控制保護變壓器、高壓電動機或高壓線路。高壓開關分為兩種,即礦用一般型和隔爆型。礦用一般型適用於低瓦斯礦井,裝備在井底車場的變電所內。礦用隔爆型適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礦井的所有采區變電所適應於有瓦斯爆炸危險環境的礦井。
三十一、什麼叫礦用低壓隔爆饋電開關?
這種開關主要用於井下低壓配電三線路,設在變壓器出口的一側,作為1140伏及660伏或380伏低壓電肉總配(饋)電開關。開關內有自動保護裝置,在線路中出現電流和漏電故障時,能自動跳閘切斷故障電源。這種開關適用於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
三十二、礦用電纜有哪些類型?
井下常用電纜分為三大類,即鎧裝電纜、塑料電纜和礦用橡套軟電纜。鎧裝電纜和塑料電纜主要用於井下干線式供電或負固定、半固定設備供電,礦用橡套軟電纜主要用於移動設備供電。井下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新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
三十三、井下是否可以使用鋁芯及鋁包電纜?
鋁芯電纜價格低,在地面已廣泛使用。但由於是活潑金屬,高溫時極易燃燒,特別是發生短路故障時,其電弧灼燒瓦斯、煤塵,引起燃燒爆炸,所以極不安全。故井下嚴禁採用鋁包電纜,限制使用鋁芯電纜:井下低壓電纜禁止使用鋁芯電纜。
三十四、什麼是“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雞爪子”是指三相接頭分別纏以絕緣膠布,沒有統包絕緣,猶如雞的爪子一般。這樣做潮氣極易侵入,使絕緣電阻降低。“羊尾巴”是指不連接電氣設備的末端,三相分別胡亂包以絕緣膠布,再統包絕緣膠布,吊在巷道邊上,猶如綿羊的尾巴。“明接頭”就更加危險,三相芯線互相搭接後,連絕緣膠布都不包在井下供電電網中,應堅決消滅“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
三十四、什麼叫電氣設備的隔爆?
隔爆,就是當電氣設備外殼內部的爆炸性氣體發生爆炸時,不會引起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氣體發生爆炸,凡是具用這種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就叫隔爆型電氣設備。
為了實現隔爆外殼耐爆和隔爆性能,對隔爆外殼的形狀、材料、容積、結構等均有特殊的要求。
三十五、井下電氣設備失爆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 由於隔爆結合面嚴重銹蝕,有較大的機械傷痕,連接螺釘沒有壓緊而使隔爆面間隙超過規定而造成失爆?
(2) 由於外力作用,如砸、壓、擠、碰等原因,使隔燭外殼變形或損壞;隔爆外殼上的蓋板、連接嘴、接線盒的連接螺釘折斷、螺紋損壞;連接螺釘不齊全,使機械強度達不到規定而失爆。
(3) 連接電纜沒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沒有密封圈,不用的電纜線孔沒有使用合格的封堵擋板或沒有擋板而失爆。
(4) 接線柱、絕緣套管燒毀,使兩個空腔連通,外殼內部爆炸時產生的高壓使隔爆外殼失爆。
三十六、什麼叫井下電網的三大瓮中保護?
煤礦井下電網“三大保護”是指:漏電保護、過流保護和接地保護。這是我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和線路普遍具備和使用的三種保護類型。
三十七、什麼叫漏電保護?
漏電是指井下電氣設備或電纜絕緣下降或局部絕緣損壞,使電流經絕緣損壞處流入大地或經過設備外殼流入大地的現象。漏電可能引起人員觸電傷亡事故,可能引起電氣火災,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漏電保護是當電網絕緣能力降低或有人觸電時,立即動作,切斷電源開關,以保證安全。
三十八、什麼叫過流?
過流是指電路發生短路、過負荷或斷相時,流過電氣設備或電纜線路的電流值超過它們的額定電流睥現象。過流可能造成電纜著火、燒毀電氣設備,引起火災,還可能引起瓦斯爆炸。過流保護是當系統發生過流現象時,依靠過流保護裝置迅速動作,切斷故障電路,以保證安全。
三十九、什麼叫保護接地?
保護接地就是用導線把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當絕緣損壞時可能帶電的金屬與埋在地下的接地極連接起來的保護裝置。保護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因設備漏電使外殼帶電而發生人身觸電事故。
四十、煤電鑽綜合保護器有什麼作用?
煤電鑽是煤礦廣泛使用的鑽孔工具。煤電鑽綜合保護器向煤電鑽提供交流電源,有載、短路、檢漏和遠方停送電功能。煤電鑽不工作時,負荷電纜不帶電。
煤礦機電的安全問題
隨著煤礦生產機械化程度的提高,機電設備在煤礦生產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
機電設備的使用操作或管理不當,往往會導致機電設備損壞,甚至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井下火災等造成人身傷亡的重大惡性事故。因此,搞好煤礦機電安全工作是確保煤礦安全生產極其重要的一環。
煤礦電氣控制電路檢修的方法和技術
煤礦電氣控制電路故障的查找是一項技術性較強的工作,也是實際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具體故障的查找方法,不僅因人而異、因時而異,而且不同故障、不同的控制系統查找方法也不同。當控制系統出了故障後,如果一時難以弄清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就需要進行故障點的查找,而故障點的查找又有一定的規律可循。
一、煤礦電氣設備電路故障的調查
電路出現故障,切忌盲目亂動,在檢修前應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可能詳細的調查。
(一)望:首先弄清電路的型號、組成及功能。例如輸入信號是什麼?輸出信號是什麼?什麼元器件受命令?什麼元器件檢測?什麼元件執行?各部分在什麼地方?操作方法有哪些等。這樣可以根據以往的 經驗 ,將系統按原理和結構分成幾部分,再根據控制元件的型號如接觸器、時間繼電器,大概分析其工作原理。觸頭是否燒蝕、熔毀;線圈是否發熱、燒焦,熔體是否熔斷、脫扣器是否脫口等;其他電子元件是否燒壞、發熱、斷線,導致連接螺釘是否松動、電動機的轉速是否正常。然後對系統故障進行初步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系統外觀有無明顯操作損傷,各部分連線是否正常,控制櫃內元件有無損壞、燒焦,導致有無松脫等。
(二)問和摸:詢問操作人員故障發生前後電路和設備的運行狀
況,故障發生時的跡象,如有無異煙、火花及異常振動;故障發生前後有無頻繁起動、制動、正反轉、過載等現象,詢問系統的主要功能、操作方法、故障現象、故障過程、內部結構, 其它 異常情況、有無故障先兆等,通過詢問,往往能得到一些很有用的信息。剛切開電源後,盡快觸摸檢查線圈、觸頭等容易發熱的部分、看溫升是否正常。
(三)聞和聽:聽一下電路工作時有無異常響動,如振動聲、摩擦聲、放電聲以及其他聲音。用嗅覺器官檢查有無電氣元件發熱和燒焦的異味。這對確定電路故障范圍十分有用。在電路和設備還能勉強運轉而又不致於擴大故障的前提下,可通電起動運行,傾聽有無異響,如有應盡快判斷異響的部位後迅速關閉電源。
(四)切:即檢查電路。
二、煤礦電氣控制電路原理結構分析及檢查
(一)根據電路設備和結構及工作原理查找故障范圍
弄清楚被檢修電路、設備的結構和工作原理,是循序漸進、避免盲目檢修的前提。檢修故障時,先從主電路入手,看拖動該設備的幾個電動機是否正常,然後逆著電流方向檢查主電路的觸頭系統、熱元件、熔斷器、隔離開關及線路本身是否有故障,接著根據主電路與控制電路的控制關系,檢查控制迴路的線路接頭、自鎖或連鎖觸點、電磁線圈是否正常,檢查制動裝置、傳動機構中工作不正常的范圍,從而找出故障部位。如能通過直觀檢查發現故障點,如線圈脫落、觸頭(點)、線圈燒毀等,則檢修速度更快。
(二)從控制電路動作程序檢查故障范圍
通過直觀觀察無法找到故障點,斷電檢查仍未找到故障時,可對電氣設備進行通電檢查。通電檢查前要先切斷主電路,讓電動機停轉,盡量使電動機和其所傳動的機械部分脫開,將控制器和轉換開關置於零位,行程開關還原到正常位置,然後用萬用表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有沒有缺相或嚴重不平衡。進行通電檢查的順序為先檢查控制電路,後查主電路;先檢查輔助系統,後檢查主傳動系統;先檢查交流系統、後檢查直流系統;先檢查升關電路,後檢查調整系統。通電檢查控制電路的動作順序,觀察各元件的動作情況,或斷開所有開關,取下所有熔斷器,然後按順序逐一插入要檢查部位的熔斷器,合上開關,觀察各電氣元件是否按要求動作。
(三)利用儀表檢查
在煤礦電氣 修理 中,對於電路的通斷,電動機繞組、電磁線圈的直流電阻,觸頭(點)的接觸電阻等是否正常,可用萬用表相應的電阻擋檢查;對電動機三相空載電流、負載電流是否平衡,大小是否正常,可用鉗型電流表或其他電流表檢查;對於三相電壓是否正常、是否一致,對於工作電壓、線路部分電壓等可用萬用表檢查;對線路、繞阻的有關絕緣電阻,可用兆歐表檢查。利用儀表檢查電路或電器的故障有速度快,判斷准確,故障參數可量化等優點,因此,在電器維修中應充分發揮儀表檢查故障的作用。
(四)機械故障的檢查
在煤礦電氣控制線路中,有些動作是由電信號發出指令,由機械機構執行驅動的。如果機械部分的連鎖機構、傳動裝置及其他動作部分發生故障,即使電路完全正常,設備也不能正常運行。在檢修中,應注意機構故障的特徵和表現,探索故障發生的規律,找出故障點,並排除故障。在煤礦電氣控制線路中,可能發生故障的線路和電器較多。有的明顯,有的隱蔽;有的簡單,易於排除;有的復雜,難於檢查。在檢修故障時,應靈活使用上述修理方法,及時排除故障,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檢修中注意書面記錄,積累有關資料,不斷 總結 經驗,提高修理能力。
三、煤礦電氣控制電路檢修的常用方法
(一)經驗法
1、彈壓活動部件法:主要用於活動部件,如接觸器的銜鐵、行程開關的滑輪臂飛按鈕、開關等。通過反復彈壓活動部件,使活動部件靈活,同時也是一些接觸不良的觸頭達到磨擦,達到接觸導通的目的。
2、元件替換法:對於值得懷疑的元件,可採用替換的方法進行驗證。如果故障依舊,說明故障點懷疑不準,可能該元件沒有問題。但如果故障排除,則與該元件相關的電路部分存在故障,應加以確認。
此外,還有電路敲擊法,黑暗觀察法,非接觸測溫法,對比法,交換法,加熱法及分割法等,在實際維修中,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
(二)檢測法
檢測法是指採用儀器儀表作為輔助工具對煤礦電氣線路故障進行判斷的檢修方法。由於儀器儀表種類很多,且有日新月異之勢,故檢測法發展很快,准確率大大提高,手段也日益增多。例如目前市場上出現的電路板測試儀,在不知道電路原理的情況下,可以由儀器對線路板進行檢測,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故障查找率在90%以上。但比較常用、比較實用的方法仍為利用歐姆表、電壓表和電流表對電路進行測試。
1、電阻法:電阻法測量的原理為在被測線路兩端加一特定電源,則在被測線路中有電流通過。被測線路的電阻越大,流過的電流就越小。反之,被測電阻越小,流過的電流就越大。這樣在測量電路中,串接電流表,就可以根據電流表電流的指示換算出電阻的大小。由於換算中,電流和電阻是一一對應關系,故可直接在電流表的刻度盤上標出電阻的大小。
2、電壓法:電路在加電時,不同點之間的電壓也不同。如果在電壓不同的兩點之間接入一個電阻不為無窮大的支路時,支路中就會有電流通過,通過串接在支路中的電流表的讀數,就可推知此時的電壓值。一般直接在刻度盤北標出電壓值。
3、電流法:電路在正常工作時,導線中有電流流過,其大小反映了電路的工作狀態。為了測量電路中的電流,常在電路中串接電流表,然後通過電流表讀出電路的電流。
綜上所述,我們即可准確的檢修煤礦電氣控制系統電路,並排除故障,使系統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