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新的給排水設計規范有哪些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GBT 50109-2006
工業鍋爐水質 GB1576-2008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
設備及管道保冷技術通則 GBT 11790-199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 50013-2006
總體框架
課程設置應能支持專業培養目標的達成。為此,課程體系應支持人才培養各項要求的有效達成。人文社會科學類課程學時佔15%左右,數學和自然科學類課程學時至少佔15%,實踐內容學時佔20%左右,學科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課程學時佔30%左右,其餘學時各高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在以上四類課程中分配。
② 新手,想咨詢一下排水問題,現在有一個六十多個房間的招待所,每個房間都設置一個有淋浴設備的衛生間,
1 總 則 1
3 給 水 1
3.1 用水定額和水壓 1
3.2 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5
3.3 系 統 選 擇 7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7
3.5 管道布置和敷設 10
3.6 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12
3.7 水塔、水箱、貯水池 17
3.8 增壓設備、泵房 19
3.9 游泳池和水上游樂池 22
3.10 冷卻塔及循環冷卻水 25
3.11 水 景 27
4 排 水 28
4.1 系 統 選 擇 28
4.2 衛生器具及存水彎 28
4.3 管道布置和敷設 29
1 總 則
1.0.1 為保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質量,使設計符合安全、衛生、適用、經濟等基本要求,制訂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居住小區、民用建築給水排水設計,亦適用於工業建築生活給水排水和廠房屋面雨水排水設計。
但設計下列工程時,還應按現行的有關專門規范或規定執行:
1 濕陷性黃土、多年凍土和脹縮土等地區的建築物。
2 抗震設防烈度超過9度的建築物。
3 礦泉水療、人防建築。
4 工業生產給水排水。
5 建築中水。
1.0.3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應在滿足使用要求的同時還應為施工安裝、操作管理、維修檢測以及安全保護等提供便利條件。
1.0.4 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
3 給 水
3.1 用水定額和水壓
3.1.1 居住小區給水設計用水量,應根據下列用水量確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築用水量;
3 綠化用水量;
4 水景、娛樂設施用水量;
5 道路、廣場用水量;
6 公用設施用水量;
7 未預見用水量及管網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註:消防用水量僅用於校核管網計算,不屬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區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區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經計算確定。
3.1.3 居住小區內的公共建築用水量,應按其使用性質、規模,採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額經計算確定。
3.1.4 居住小區綠化澆灑用水定額可按澆灑面積1.0~3.0L/m2 d計算。乾旱地區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樂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條的規定確定。
3.1.5 居住小區道路、廣場的澆灑用水定額可按澆灑面積2.0~3.0L/ m2 d計算。
3.1.6 居住小區消防用水量和水壓及火災延續時間,應按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及《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確定。
3.1.7 居住小區管網漏失水量和未預見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計。
3.1.8 居住小區內的公用設施用水量,應由該設施的管理部門提供用水量,當無重大公用設施時,不另計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住宅類別、建築標准、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區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確定。
表 3.1.9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住 宅
類 別 衛生器具設置標准 用水定額
(L/人.d) 小時變化
系數Kh
普
通
住
宅 I 有大便器、洗滌盆 85~150 3.0~2.5
II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盆、熱水器和沐浴設備器 130~300 2.8~2.3
III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機、集中熱水供應(或家用熱水機組)和沐浴設備 180~320 2.5~2.0
別墅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機、灑水栓,家用熱水機組和沐浴設備 200~350 2.3~1.8
註:1 當地主管部門對住宅生活用水定額有具體規定時,應按當地規定執行。
2 別墅用水定額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車抹車用水
3.1.10 集體宿舍、旅館等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區域條件,可按表3.1.10確定。
表 3.1.10集體宿舍、旅館等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序號 建築物名稱 單位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L) 使用時數(h) 小時變化系數Kh
1 單身職工宿舍、學生宿舍、招待所、培訓中心、普通旅館
設公用盥洗室
設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設公用盥洗室、淋浴室、洗衣室
設單身衛生間、公用洗衣室
14 室內地面沖洗水嘴 0.20 1.00 15 0.050
15 家用洗衣機水嘴 0.20 1.00 15 0.050
註:1 表中括弧內的數值系在有熱水供應時,單獨計算冷水或熱水時使用。
2 當浴盆上附設淋浴器時,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轉換開關時,其額定流量和當量只計水嘴,不計淋浴器。但水壓應按淋浴器計。
3 家用燃氣熱水器,所需水壓按產品要求和熱水供應系統最不利配水點所需工作壓力確定。
4 綠地的自動噴灌應按產品要求設計。
3.2 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3.2.1 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質,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
3.2.2 生活雜用水系統的水質,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的要求。
3.2.3 城市給水管道嚴禁與自備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連接。
3.2.4 生活飲用水不得因管道產生虹吸迴流而受污染,生活飲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水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體或雜質所淹沒;
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邊緣的最小空氣間隙,不得小於出水口直徑的2.5倍;
3 特殊器具不能設置最小空氣間隙時,應設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採取其它有效的隔斷措施。
3.2.5 從給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時,應在這些用水管道上設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其它有效的防止倒流污染的裝置:
1 單獨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時,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注:不含室外給水管道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
2 從城市給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水泵,其吸水管起端;
3 當游泳池、水上游樂池、按摩池、水景觀賞池、循環冷卻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補水管道出口與溢流水位之間的空氣間隙小於出口管徑2.5倍時,在充(補)水上;
4 由城市給水管直接向鍋爐、熱水機組、水加熱器、氣壓水罐等有壓容器或密閉容器注水的注水管上;
5 垃圾處理站、動物養殖場(含動物園的飼養展覽區)的沖洗管道及動物飲水管道的起端;
6 綠地等自動噴灌系統,當噴頭為地下式或自動升降式時,其管道起端;
7 從城市給水環網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區供水,且小區供水管與城市給水管形成環狀管網時,其引入管上(一般在總水表後)。
3.2.6 嚴禁生活飲用水管道與大便器(槽)直接連接。
3.2.7 生活飲用水管道應避開毒物污染區,當條件限制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3.2.8 生活飲用水池(箱)應與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開設置.
3.2.9 埋地式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周圍10m以內,不得有化糞池、污水處理建築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周圍2m以內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當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採取防污染的措施。
3.2.10 建築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體,應採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築物的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蓋。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與其它用水水池(箱)並列設置時,應有各自獨立的分隔牆,不得共用一幅分隔牆,隔牆與隔牆之間應有排水措施。
3.2.11 建築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宜設在專用房間內,其上方的房間不應有廁所、浴室、盥洗室、廚房、污水處理間等。
3.2.12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的構造和配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人孔、通氣管、溢流管應有防止昆蟲爬入水池(箱)的措施。
2 進水管應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當溢流水位確定有困難時,進水管口的最低點高出溢流邊緣的高度等於進水管管徑,但最小不應小於25mm,最大不應大於150mm。
當進水管口為淹沒出流時,管頂應鑽孔,孔徑不宜小於管徑的1/5。孔上宜裝設同徑的吸氣閥或其它能破壞管內產生真空的裝置。
註:不存在虹吸倒流的低位水池,其進水管不受本款限制,但進水管仍宜從最高水面以上進入水池。
3 進出水管布置不得產生水流短路,必要時應設導流裝置。
4 不得接納消防管道試壓水、泄壓水等迴流水或溢流水。
5 泄空管和溢流管的出口,不得直接與排水構築物或排水管道相連接,應採取間接排水的方式。
6 水池(箱)材質、襯砌材料和內壁塗料,不得影響水質。
3.2.13 當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內的貯水,48h內不能得到更新時,應設置水消毒處理裝置。
3.2.14 在非飲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時,應採取防止誤飲誤用的措施。
3.3 系 統 選 擇
3.3.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系統,其水量應滿足居住小區內全部用水的要求。
居住小區的加壓給水系統,應盡量利用城市市政給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當市政給水管網的水壓、水量不足時,應設置貯水調節和加壓裝置。
3.3.2 居住小區的加壓給水系統,應根據小區的規模、建築高度和建築物的分布等因素確定加壓站的數量、規模和水壓。
3.3.3 建築物內不同使用性質或計費的給水系統,應在引入管後分成各自獨立的給水管網。
3.3.4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壓力,不得大於0.6MPa。
3.3.5 高層建築生活給水系統應豎向分區,豎向分區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區最低衛生器具配水點處的靜水壓不宜大於0.45MPa,特殊情況下不宜大於0.55MPa;
2 水壓大於0.35MPa的入戶管(或配水橫管),宜設減壓或調壓設置;
3 各分區最不利配水點的水壓,應滿足用水水壓要求。
3.3.6 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 的建築的生活給水系統,宜採用垂直分區並聯供水或分區減壓的供水方式。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宜採用垂直串連供水方式。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3.4.1 給水系統採用的管材和管件,應符合現行產品標準的要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壓力不得大於產品標准標稱的允許工作壓力。
3.4.2 埋地給水管道採用的管材,應具有耐腐蝕和能承受相應地面荷載能力。可採用塑料給水管、有襯里的鑄鐵給水管、經可靠防腐處理的鋼管。
3.4.3 室內的給水管道,應選用耐腐蝕和安裝連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採用塑料給水管、塑料和金屬復合管、銅管、不銹鋼管及經可靠防腐處理的鋼管。
3.4.4 給水管道上使用的各類閥門的材質,應耐腐蝕和耐壓。根據管徑大小和所承受壓力的等級及使用溫度,可採用全銅、全不銹鋼、鐵殼銅心和全塑閥門等。
3.4.5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閥門:
1 居住小區給水管道從市政給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 居住小區室外環狀管網的節點處,應按分隔要求設置。環狀管段過長時,宜設置分段閥門。
3 從居住小區給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戶管起端。
4 入戶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
5 室內給水管道向住戶、公共衛生間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配水支管上配水點在3個及3個以上時應設置。
6 水池、水箱、加壓泵房、加熱器、減壓閥、管道倒流防止器等應按安裝要求配置。
3.4.6 給水管道上使用的閥門,應根據使用要求按下列原則選型:
1 需調節流量、水壓時,宜採用調節閥、截止閥;
2 要求水流阻力小的部位(如水泵吸水管上),宜採用閘板閥;
3 安裝空間小的場所,宜採用蝶閥、球閥;
4 水流需雙向流動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閥;
5 口徑較大的水泵,出水管上宜採用多功能閥;
3.4.7 給水管道的下列管段上應設置止回閥:
1 引入管上;
2 密閉的水加熱器或用水設備的進水管上;
3 水泵出水管上;
4 進出水管合用一條管道的水箱、水塔、高地水池的出水管段上。
註:裝有管道倒流防止器的管段,不需在裝止回閥。
3.4.8 止回閥的閥型選擇,應根據止回閥的安裝部位、閥前水壓、關閉後的密閉性能要求和關閉時引發的水錘大小等因素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閥前水壓小的部位,宜選用旋啟式、球式和梭式止回閥。
2 關閉後密閉性能要求嚴密的部位,宜選用有關閉彈簧的止回閥。
3 要求削弱關閉水錘的部位,宜選用速閉消聲止回閥或有阻尼裝置的緩閉止回閥。
4 止回閥的閥掰或閥芯,應能在重力或彈簧力作用下自行關閉。
3.4.9 給水管網的壓力高於配水點允許的最高使用壓力時,應設置減壓閥,減壓閥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式減壓閥的減壓比不宜大於3:1;可調式減壓閥的閥前與閥後的最大壓差不應大於0.4MPa,要求環境安靜的場所不應大於0.3MPa。
2 閥後配水件處的最大壓力應按減壓閥失效情況下進行校核,其壓力不應大於配水件的產品標准規定的水壓試驗壓力。
註:1 當減壓閥串連使用時,按其中一個失效情況下,計算閥後最高壓力。
2 配水件的試驗壓力一般按其工作壓力的1.5倍計。
3 減壓閥前的水壓宜保持穩定,閥前的管道不宜兼作配水管。
4 閥後壓力允許波動時,宜採用比例式減壓閥;閥後壓力要求穩定時,宜採用可調式減壓閥。
5 供水保證率要求高,停水會引起重大經濟損失的給水管道上設置減壓閥時,宜採用兩個減壓閥,並聯設置,一用一備工作,但不得設置旁通管。
3.4.10 減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減壓閥的公稱直徑應與管道管徑相一致。
2 減壓閥前應設閥們和過濾器;需拆卸閥體才能檢修的減壓閥後,應設管道伸縮器;檢修時閥後水會倒流時,閥後應設閥門。
3 減壓閥節點處的前後應裝設壓力表。
4 比例式減壓閥宜垂直安裝,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
5 設置減壓閥的部位,應便於管道過濾器的排污和減壓閥的檢修,地面宜有排水設施。
3.4.11 當給水管網存在短時超壓工況,且短時超壓會引起使用不安全時,應設置泄壓閥,泄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泄壓閥用於管網泄壓,閥前應設置閥門。
2 泄壓閥的泄水口,應連接管道,泄壓水宜排入非生活用水水池,當直接排放時,應有消能措施。
3.4.12 安全閥閥前不得設置閥門,泄壓口應連接管道將泄壓水(汽)引至安全地點排放。
3.4.13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排氣裝置:
1 間歇性使用的給水管網,其管網末端和最高點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2 給水管網有明顯起伏積聚空氣的管段,已在該段的峰點設自動排氣閥或手動閥門排氣。
3 氣壓給水裝置,當採用自動補氣式氣壓水罐時,其配水管網的最高點應設自動排氣閥。
3.4.14 給水系統的調節水池(箱),除進水能自動控制切斷進水者外,其進水管上應設自動水位控制閥,水位控制閥的公稱直徑應與進水管管徑一致。
3.4.15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管道過濾器;
1 減壓閥、自動水位控制閥,溫度調節閥等閥件前應設置。
2 水加熱器的進水管上,換熱裝置的循環冷卻水進水管上宜設置。
3 水泵吸水管上宜設置管道過濾器。
4 進水總表前應設置;住宅進戶水表前應設置。
註:過濾器的濾網應採用耐腐蝕材料,網孔尺寸應按使用要求確定。
3.4.16 建築物的引入管,住宅的入戶管及公用建築物內需計量水量的水管上均應設置水表。
3.4.17 住宅的分戶水表宜相對集中讀數,且宜設置於戶外;對設置在戶內的水表,宜採用遠傳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
3.4.18 水表口徑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規定:
1 水表口徑宜與給水管道介面管徑一致;
2 用水量均勻的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表應以給水設計流量選定水表的常用流量。
3 用水量不均勻的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表應以設計流量選定水表的過載流量。
4 在消防時除生活用水外尚需通過消防流量的水表,應以生活用水的設計流量疊加消防流量進行校核,校核流量不應大於水表的過載流量。
3.4.19 水表應裝設在觀察方便、不凍結、不被任何液體及雜質所淹沒和不易受損壞的地方。
註:各種有累計水量功能的流量計,均可替代水表。
3.4.20 給水加壓系統,應根據水泵揚程、管道走向、環境噪音要求等因素,設置水錘消除裝置。
3.4.21 隔音防噪要求嚴格的場所,給水管道的支架應採用隔振支架;配水管起端宜設置水錘吸納裝置;配水支管與衛生器具配水件的連接宜採用軟管連接。
3.5 管道布置和敷設
3.5.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網,或與市政給水管連接成環狀網。
環狀給水網與市政給水管的連接管不宜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的連接管應能通過不小於70%的流量。
3.5.2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應沿區內道路平行於建築敷設,宜敷設在人行道、慢車道或草底下;管道外壁距建築物外牆的凈距不宜小於1m,且不得影響建築物的基礎。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與其它地下管線及喬木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3.5.3 室外給水管道的覆土深度,應根據土壤冰凍深度、車輛荷載、管道材質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確定。管頂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於土壤冰凍線以下0.15m,行車道下的管線覆土深度不宜小於0.7m。
3.5.4 室外給水管道上的閥門,宜設置閥門井或閥門套筒。
3.5.5 敷設在室外綜合管廊(溝)內的給水管道,宜在熱水、熱力管道下方,冷凍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給水管道於各種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安裝操作的要求,且不宜小於0.3m。
室內冷、熱水管上、下平行敷設時,冷水管應在熱水管下方;垂直平行敷設時,冷水管應在熱水管右側。
生活給水管道不宜與輸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同管廊(溝)敷設。
3.5.6 室內生活給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狀管網,單向供水。
3.5.7 室內給水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大中型計算機房、計算機網路中心、音像庫房等遇水會損壞設備和引發事故的房間,並應避免在生產設備上方通過。
室內給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築物的使用。
3.5.8 室內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會引起燃燒、爆炸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
3.5.9 埋地敷設的給水管應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必須穿越時,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5.10 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電梯井內、排水溝內。給水管道不宜穿越櫥窗、壁櫃、給水管道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離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於0.5m。
3.5.11 給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縮縫、沉降縫、變形縫。如必須穿越時,應設置補償管道伸縮和剪切變形的裝置。
3.5.12 塑料給水管道在室內宜暗設。明設時立管應布置在不易受撞擊處,如不能避免時,應在管外加保護措施。
3.5.13 塑料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邊緣;明設的塑料給水立管距灶台邊緣不得小於0.4m,據燃氣熱水器邊緣不宜小於0.2m。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有保護措施。
塑料給水管道不得與水加熱器或熱水爐直接連接,應有不小於0.4m的金屬管段過渡。
3.5.14 室內給水管道上的各種閥門,宜裝設在便於檢修和便於操作的位置。
3.5.15 建築物內埋地敷設的生活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最小凈距,平行埋設時不應小於0.5m;交叉埋設時不應小於0.15m,且給水管道應在排水管的上面。
3.5.16 給水管的伸縮補償裝置,應按直線長度、管材的線膨脹系數、環境溫度和管內水溫的變化、管道節點的允許位移量等因素經計算確定。應盡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補償溫度變形。
3.5.17 當給水管道結露會影響環境,引起裝飾、物品等受損害時,給水管道應作防結露保冷層,防結露保冷層的計算和構造,按現行的《設備及管道保冷技術通則》執行。
3.5.18 給水管道暗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設在建築物結構層內;
2 干管和立管應敷設在吊頂、管井、管窿內,支管宜敷設在樓(地)面的找平層內或沿牆敷設在管槽內;
3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給水支管的外徑不宜大於25mm;
4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給水管管材宜採用塑料、金屬與塑料復合管材或耐腐蝕的金屬管材;
5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管材,如採用卡套式或卡環式介面連接的管材,宜採用分水器向各衛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連接配件,兩端介面應明露。地面宜有管道位置的臨時標識。
3.5.19 管道井的尺寸,應根據管道數量、管徑大小、排列方式、維修條件,結合建築平面和結構形式等合理確定。需進人維修管道的管井,其維修人員的工作通道凈寬度不宜小於0.6m;管道井應每層設外開檢修門。
管道井的井壁和檢修門的耐火極限及管道井的豎向防火隔斷應符合消防規范的規定。
3.5.20 給水管道應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須穿越時應按人防工程要求設置防暴閥門。
3.5.21 需要泄空的給水管道,其橫管宜設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3.5.22 給水管道穿越下列部位或接管時,應設置防水套管:
1 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構築物的外牆處;
2 穿越屋面處;
註:有可靠的防水措施時,可不設套管。
3 穿越鋼筋混凝土水池(箱)的壁板或地板連接管道時。
3.5.23 明設的給水立管穿越樓板時,應採用防水措施。
3.5.24 在室外明設的給水管道,應避免受陽光直接照射,塑料給水管還應有有效保護措施;在凍結地區應作保溫層,保溫層的外殼,應密封防滲。
3.5.25 敷設在有可能凍結的房間、地下室及管徑、管溝等地方的給水管道應有防凍措施。
3.6 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3.6.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的設計流量,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 當居住小區的規模在3000人及以下,且室外給水管網為枝狀管網時,其住宅及小區內配套的文體、餐飲娛樂、商鋪及市場等設置的生活用水設計流量應按本規范3.6.3、3.6.4和3.6.5條的規定計算節點流量和管段流量。
2 當居住小區的規模在3000人以上,室外給水管網為環狀,並符合本規范3.5.1條的規定時,其住宅應按本規范3.1.9條的規定計算最大用水時平均秒流 量為節點流量。小區內配套的文體、餐飲娛樂、商鋪及市場等設施生活用水設計流量,應按本規范3.1.10條計算最大用水小時平均秒流量為節點流量。
3 小區內配套的文教、醫療保健、社區管理等設施,以及綠化和景觀用水、道路及廣場灑水、公共設施用水等,均以平均用水小時平均秒流量計算節點流量。
註:1 未預計水量和管網漏失量不計入管網節點流量,僅在計算小區管網與城市管網連接的引入管時,考慮預留此餘量。
2 凡不屬於小區配套的公共建築均應另計。
3.6.2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不論小區規模及管網形狀,均應按3.6.1條第2款規定計算節點流量,再疊加區內一次火災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貯水和專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應扣除),對管道進行水力計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從地面算起的水壓,不得低於0.1MPa。
設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給水管道,管徑不得小於100mm。
3.6.3 建築物的給水引入管的設計流量,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網直接供水時,取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設計秒流量。
2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壓供給時,引入管的設計流量應為貯水調節池的設計補水量。設計補水量不宜大於建築物最高日最大時生活用水量,且不得小於建築物最高日平均時生活用水量。
3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網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壓供水時,應按本條第1、2款計算設計流量後,將兩者疊加作為引入管的設計流量。
3.6.4 住宅建築的生活給水管道的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列步驟和方法計算:
1 根據住宅配置的衛生器具給水當量、使用人數、用水定額、使用時數及小時變化系數,按3.6.4-1式計算出最大用水時衛生器具給水當量平均出流概率:
(3.6.4-1)
式中 U0 --生活給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時衛生器具給水當量平均出流概率(%);
q0 --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額,按表3.1.9取用;
m --每戶用水人數;
Kh --小時變化系數,按表達3.1.9取用;
③ 能給我一份GB50268-2008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嗎
十一、建築排水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實施細則
(一)建築排水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本細則包括:室內排水系統、雨水排水系統、中水排水系統的管道安裝式和各系統中心管道附件及衛生設備的安裝,以及通球試驗。其中隱含各系統中項目,一般項目和允許偏差項目的質量檢驗標准和檢驗方法。
1. 室內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裝質量檢驗平定標准
適用於室內排水、雨水等用塑料管、鑄鐵管、鍍鋅和非鍍鋅鋼管、混凝土管等的安裝。
項目 項次 內 容 檢驗方法
主控
項目 1 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隱蔽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其灌水高度應不低於底層衛生器具的上邊緣或底層地面高度。 滿水15分鍾水面下降後,再灌滿觀察5分鍾,液面不降,管道及介面無滲漏為合格。
2 生活污水鑄鐵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或GB50242-2002規范中表5.2.2如下規定
管 徑(mm) 標准坡度(‰) 最小坡度(‰)
① 50 35 25 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② 75 25 15
③ 100 20 12
④ 125 15 10
⑤ 150 10 7
⑥ 200 8 5
3 生活污水或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或GB50242-2002規范中表5.2.3如下規定
管徑(mm) 標准坡度(‰) 最小坡度(‰) 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② 50 25 12
③ 75 15 8
④ 110 12 6
⑤ 125 10 5
⑥ 160 7 4
4 排水塑料管必須按設計要求及位置裝設伸縮節。如設計無要求時,伸縮節間距不得大於4m。高層建築中明設排水塑料管道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觀察檢查
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應做通球試驗,通球球徑不小於排水管道管徑的2/3,通球率必須達到100%。 通球檢查
一般
項目 1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設置的檢查口或清掃口,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1 在立管上應每隔一層設置一個檢查口,但在最底層和有衛生器具的最高層必須設置。如為兩層建築時,可僅在底層設置立管檢查口;如有乙字彎管時,則在該層乙字彎管的上部設置檢查口。檢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1m,允許偏差±20mm;檢查口的朝向應便於檢修。,暗裝立管,在檢查口處應安裝檢修門。
2 在連接2個及2個以上大便器或3個及3個以上衛生器具的污水橫管上應設置清掃口。當污水管在樓板下懸吊敷設時,可將清掃口設在上一層樓地面上,污水管起點的清掃口與管道相垂直的牆面距離不得小於200mm;若污水管起點設置堵頭代替清掃口時,與牆面距離不得小於400mm。
3 在轉角小於135°的污水橫管上,應設置檢查口或清掃口。
4 污水橫管的直線管段,應按設計要求的距離設置檢查口或清掃口。 觀察和尺量檢查
2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檢查口,應設在檢查井內。井底表面標高與檢查口的法蘭相平,井底表面應有5%坡度,坡向檢查口。 尺量檢查
3 金屬排水管道上的吊鉤或卡箍應固定在承重結構上。固定件間距:橫管不大於2m;立管不大於3m。樓層高度小於或等於4m,立管可安裝1個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彎管處應設支墩或採取固定措施。 觀察或尺量檢查
4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間距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表5.2.9如下規定。
管徑(mm) 50 75 110 125 160 尺量檢查
立管 1.2 1.5 2.0 2.0 2.0
橫管 0.5 0.75 1.10 1.30 1.6
5 排水通氣管不得與風道或煙道連接,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通氣管應高出屋面300mm,但必須大於最大積雪厚度。
2 在通氣管出口4m以內有門、窗時,通氣管應高出門、窗頂600m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
3 在經常有人留的平屋頂上,通氣管應高出屋面2m,並應根據防協要求設置防協裝置。
4 屋頂有隔熱層應從隔熱層板面算起。 觀察和尺量檢查
6 安裝未經消毒處理的醫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與其他排水管道直接連接。 觀察檢查
7 飲食業工藝設備引出的排水管及飲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與污水管道直接連接,並應留出不小於100mm的隔斷空間。 觀察和尺量檢查
8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過牆壁或基礎必須下返時,應採用450三通和450彎頭連接,並應在垂直管段頂部設置清掃口。 觀察和尺量檢查
9 由室內通向室外排水檢查井的排水管,井內引入管應高於排出管或兩管頂相平,並有不小於900的水流轉角,如跌落差大於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觀察和尺量檢查
10 用於室內排水的水平管道與水平管道、水平管道與立管的連接,應採用450三通或450四通和900斜三通或900斜四通。立管與排出管端部的連接,應採用兩個450彎頭或曲率半徑不小於4倍管徑的900彎頭。 觀察和尺量檢查
11 室內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表5.2.16如下規定。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坐 標 15 用水準儀(水平尺)、直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2 標 高 ±15
3
橫管縱橫方向彎曲 鑄鐵管 每1m ≯1
全長(25m以上) ≯25
鋼管 每1m 管徑小於或等於100mm 1
管徑大於100mm 1.5
全長(25M以上) 管徑小於或等於100mm ≯25
管徑大於100mm ≯308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長(25m以上) ≯38
鋼筋混凝土管、混
凝土管 每1m 3
全長(25m以上) ≯75
4
立管垂直度 鑄鐵管 每1m 3 吊線和尺量檢查
全長(5m以上) ≯15
鋼管 每1m 3
全長(5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長(5m以上) ≯15
2.衛生器具安裝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適用於室內污水盆、洗滌盆、洗臉(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大便沖洗槽、婦女衛生盆、化驗盆、排水栓、地漏、加熱器、煮沸消毒器和飲水器等衛生器具安裝。
項目 項次 內 容 檢驗方法
主控項目 1 衛生器具的安裝應採用預埋螺栓或膨脹螺栓安裝固定 現場觀察檢查
2 衛生器具安裝高度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規范規定。 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檢查
3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的安裝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規范的規定 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檢查
4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裝應平正、牢固,低於排水表面,周邊無滲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於50mm。 試水觀察檢查
5 衛生器具交工前應做滿水和通水試驗 滿水後各連接件不滲不漏;通水試驗給、排水暢通。
6 衛生器給水配件應完好無損,介面嚴密,啟閉部分靈活。 觀察及手扳檢查。
7 與排水橫管連接的各衛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應採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與樓板的接合部位應採取牢固可靠的防滲、防漏措施。 觀察和手板檢查。
8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道介面應緊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撐位置應正確、牢固,與管道的接觸應平整。 觀察及通水檢查。
一般項目 1 衛生器具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表7.2.3如下規定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① 坐標 單獨器具 10 拉線、吊線或尺量檢查
成排器具 5
② 標高 單獨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③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④ 器具垂直度 3 吊線和尺量檢查
2 有飾面的浴盆,應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檢修門 觀察檢查
3 小便槽沖洗管,應採用鍍鋅鋼管或硬質塑料管。沖洗孔應斜向下方安裝,沖洗水流同牆面成450角。鍍鋅鋼管鑽孔後應進行二次鍍鋅。 觀察檢查
4 衛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須防腐良好,安裝平整、牢固,與器具接觸緊密、平穩。 觀察和手扳檢查
5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標高的允許偏差應GB50242-2002規范中表7.3.2如下規定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①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閥及截止閥 ±10 尺量檢查
② 水嘴 ±10
③ 淋浴器噴頭下沿 ±15
④ 浴盆軟管淋浴器掛鉤 ±20
6 浴盆軟管淋浴器掛鉤的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應距地1.8m 尺量檢查
3.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項目 項次 內 容 檢驗方法
主控項目 1 與排水橫管連接的各衛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應採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與樓板的接合部位應採取牢固可靠的防滲、防漏措施。 觀察和手扳檢查
2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道介面應緊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撐位置應正確、牢固,與管道的接觸應平整。 觀察及通水檢查。
一般項目 1 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表7.4.3如下規定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①
橫管彎曲度 每1m長 2 用水平尺量檢查
橫管長度≤10m,全長 < 8
橫管長度>10m,全長 10
② 衛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橫支管的縱橫坐標 單獨器具 10
成排器具 5
③ 衛生器具的介面標高 單獨器具 ±10 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成排器具 ±5
2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徑和最小坡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表7.4.4如下規定
項次 衛生器具名稱 排管管徑(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檢驗方法
① 污水盆(池) 50 25 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② 單、雙格洗滌盆(池) 50 25
③ 洗手盆、洗臉盆 32~50 20
④ 浴盆 50 20
⑤ 淋浴器 50 20
⑥ 大便器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閉式沖洗閥 100 12
拉管式沖洗閥 100 12
⑦ 小便器 手動、自閉式沖洗閥 40~50 20
自動沖洗水箱 40~50 20
⑧ 化驗盆(無塞) 40~50 25
⑨ 凈身器 40~50 20
⑩ 飲水器 20~50 10~20
⑾ 家用洗衣機 50(軟管為30)
4.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裝質量檢驗標准
項目 項次 內 容 檢驗方法
主控項目 1 安裝在室內的雨水管道安裝後應做灌水試驗,灌水高度必須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灌水試驗持續1h,不滲不漏
2 雨水管道如採用塑料管,其伸縮節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對照圖紙檢查。
3 懸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設坡度不得小於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中表5.3.3中如下規定:
項次 管徑(mm) 最小坡度(‰) 檢驗方法
① 50 20 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② 75 15
③ 100 8
④ 125 6
⑤ 150 5
⑥ 200~400 4
一般項目 1 雨水管道不得與生活污水管道相連接 觀察檢查
2 雨水斗管的連接應固定在屋面承重結構上。雨水斗邊緣與屋面相連處應嚴密不漏。連接管管徑當設計無要求時,不得小於100mm。 觀察和尺量檢查
3 懸吊式雨水管道的檢查口或帶法蘭堵口的三通的間距不得大於GB50242-2002規范表5.3.6如下規定
項次 懸吊管直徑(mm) 檢查口間距(m) 檢驗方法
① ≤150 ≯15 拉線、尺量檢查
② ≥200 ≯20
4 雨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中表5.2.16的規定
5 雨水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許偏差應符合GB50242-2002規范中表5.3.8如下規定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①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內 管壁厚1/4 焊接檢驗尺和游標卡尺檢查
② 焊縫加強面 高度 +1mm
寬度
③ 咬 邊 深度 小於0.5mm 直尺檢查
長度 連續長度 25mm
總長度(兩側) 小於焊縫長度的10%
5.中水管道安裝質量檢驗標准
說明:建築中水排水系統完全引用室內排水系統的有關規范規定執行。
(二)建築排水工程施工監理的預控內容
1、 審核承包單點陣圖紙和組織施工圖紙的設計交底會
審核和熟悉施工圖紙,了解工程特點和工程質量的要求,將設計圖紙中影響施工順利進行、圖紙差錯和工程質量等問題匯總,形成文件,及時組織設計交底會,並做好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等圖紙的預控工作。
2、 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單
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認定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經批准承包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不得擅自改動,必要時進行樣板試驗引路。
3、 對分包單位的資質,施工管理人員的資格、特殊技術工種的上崗證要進行審核。
4、 安裝開始之前應對土建主題工程的基面進行驗收,對基面的外形尺寸、標高、坐標、坡度、以及預留洞,預埋管件要對照圖紙進行核驗。
5、 工程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及設備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認定,使用的各種管材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 鑄鐵排水管及管件規格品種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口鑄鐵管的壁薄厚均勻,內外光滑整潔,無浮砂、包砂、粘砂,更不允許有砂眼,裂紋、飛刺和疙瘩。承插口的內外徑及管件造型規矩,法蘭介面平整,光滑嚴密,地漏和反水彎的扣距必須一致,不得有偏扣、亂扣、方扣、絲扣不全等現象。
(2) 鍍鋅碳素鋼管及管件管壁內外鍍鋅均勻,無銹蝕,內壁無飛刺,管件不得有偏扣、亂扣、方扣、絲扣不全等現象。
(3) 建築排水用硬質氯乙烯(UPVC)管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所用粘結劑應是同一廠家配套產品,應與衛生潔具連接相適應,並有產品合格證及說明書。管材內外表層應光滑,無氣泡、裂紋、管壁厚度均勻,色澤一致,直管段撓度不大於1%。管件造型應規矩、光滑、無毛刺,承口應有稍度,並與插口配套。
(4) 捻口所用青麻、油麻、不允許有腐朽現象。所用瀝青漆、防銹漆、調和漆、銀粉、粘和劑,必須有生產日期和出廠合格證。
(5) 衛生潔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有出廠產品合格證,衛生潔具外觀應規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觀、無裂紋,邊緣平滑,色調一致。
衛生潔具零件規格應標准,質量應可靠並符合國標,外表光滑、電鍍均勻、螺紋清晰,螺母松緊適度,無砂眼裂紋等缺陷。應採用節水型潔具。
(6) 硬聚氯乙烯管道運輸裝卸,不得劇烈撞擊、拋摔和重壓,堆放不得超過1.5米,距熱源不少於1.0米,不準露天爆曬,絕對不允許用明火烘煨管,貯存一般不超過一年。
6、 在土建主體結構施工中,注意本專業須做的預埋件、預留洞施工配合與預控工作。
(三)建築排水工程施工監理質量控制要點
監理工程師針對排水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通病,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嚴格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程,消除通病。
1、 管道施工作業條件和控制要點
(1) 埋地管道施工控制要點
埋地管道必須鋪設在未經擾動的堅實土層,或鋪設在按設計要求須經過夯實的鬆散土層上,管道及管道支撐或支墩不得鋪設在凍土層和未經處理的擾動的鬆土上,溝槽內遇有塊石要清楚,擾動的土層要經過處理,要防止管道產生不均勻沉陷造成質量事故,管道鋪設的高程、座標要符合設計要求硬質聚氯乙烯塑料管只適用建築內部管道安裝。
室外管道在雨季施工,應做好溝槽排水措施,不能產生積水泡槽問題,更應嚴防因地面雨水流入管溝內造成漂管,使管口折裂事故。
埋設管道溝槽要平直,溝底要夯實平整,坡度符合要求,穿過建築基礎處要預先留好管洞。
(2) 安裝管道(包括設備層、管道豎井、吊頂內的管道)首先應該核對各種管道的標高、座標,各種管道排列有序,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3) 室內明裝管道要與土建結構的進度相隔1—2層的條件下進行安裝,室內低平地平
標高和房間尺寸線應彈好,在粗裝修工序已完無有其它障礙下進行安裝。
(4) 安裝衛生潔具應在與潔具連接的管道做完壓力試水、閉水試驗,並已辦好隱預檢手續;
浴盆的穩裝應在廁浴間內土建專業做完地面防水層及保護層經試水後再進行施工安裝。
2、 排水干管安裝
(1)埋地管道的基礎符合設計和管道作業條件,管坡標高、座標、復驗標准後方可進行安裝;承口朝來水方向,由出水口出處向室內順序排列,捻口材料和介面方式嚴格安照設計要求和安裝工藝規程進行,並做好捻口時管道移位的預防措施。冬季接管捻口要做好冬施防凍口措施。
(2)埋地管道安裝好經閉水試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管道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做好臨時封堵各預留管口後,才允許管道按規定要求敷土回填。
2、排水立管管托、吊管道安裝
(1) 安裝在設備層內或吊頂內的排水管道可根據設計要求做好托、吊或砌墩支架。在管道安裝完畢做好閉水試驗,按隱蔽工程項目做好隱檢手續,才允許進行管道的防腐保溫工序施工,經驗收合格,再進行土建結構的蓋溝蓋板、封設備層蓋頂和吊頂的裝修工作。
(2) 排水立管安裝
立管安裝注意預留橫向支管和檢查孔的位置、高程、要符合設計要求;高程建築的主管應考慮管道脹縮補償器的安裝。
4、內排雨水管道的管材要按設計要求選用,注意管道承壓的要求,雨水漏斗的連接管應固定在屋面承重結構上,雨水漏斗邊緣應與屋面相連處做到嚴密不漏。雨水管道安裝後,應做灌水試驗進行漏滲檢查。
5、硬質塑料管安裝的質量控制要點
介面要注意先試插介面合格及清口除灰,粘結劑塗抹做到先抹承口後抹插口,注意接 好口後的余料擦拭乾凈。
立管要注意安裝伸縮節,位置距地坪或蹲台70~100mm;埋地管道(室內)管道周圍應先用細砂回填至管頂100mm,上覆過篩土,夯實時勿碰管道。
6、衛生器具安裝質量控制要點
(1)安裝衛生器具時,宜採用預埋支架或用膨脹螺栓進行固定。如用木螺絲固定應於牆體內預埋浸泡瀝青漆的防腐木磚,木磚低於凈牆面10mm 。
(2)衛生器具的陶瓷件與支架接觸面應平穩妥帖,必要時應加軟墊,如陶瓷件直接固定牆體時,螺栓應加軟墊圈,擰緊時不能用力過猛,防陶瓷破裂。
(3) 管道及管道附件與衛生潔具的陶瓷件連接處應墊的膠皮、油灰等填料和墊料。
(4) 固定洗臉盆、洗手盆、洗滌盆、浴盆的排水口接頭,應通過旋緊螺母來實現,不得強行旋轉落水口,落水口應與盆應相平或略低於盆底。
(5) 需裝設冷水和熱水的衛生器具,應將冷水龍頭裝在左手側,熱水龍頭裝在右手側。
(6) 安裝座便器和婦女衛生盆時要在其底部與所接觸的地坪之間加進橡膠墊。
(7) 大便器、小便器的排水口承插接頭應用油灰填充,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充。
(8) 座便器安裝時注意便器座標超偏,和沖水主管座標超偏,橡膠軟管彎癟或伸接過緊,橡膠軟管拉伸過緊,搭接過短或軟管質量不好。嚴禁用鉛絲捆綁軟管與硬管搭接處。應用喉箍卡固定卡牢,以防此處漏水。
(9) 地漏應安在最低處,其箅子頂面應低於設置處地面5mm。
(10) 安裝電熱器應有接地保護裝置,試驗時先加滿水後通電啟動。
6、成品保護
(1) 管道安裝完成後,應將所用管口妥善封閉嚴密,防止雜物進入,造成管道堵塞;
(2) 安裝完的管道應加強保護,嚴防承重被當腳手架,尤其是立管距地2米以下時,應用木板捆綁保護;
(3) 嚴禁利用塑料管道作為腳手架的支點或安全帶的拉點、吊頂的吊點;
(4) 其臨近管道焊接時,不許明火烘考塑料管,以防管道變形;
(5) 油漆粉刷前應將排水管道包裹保護,以防污染管道;
(6) 埋地管道回填時,管道四周和頂部要用細土覆蓋,人工夯填,逐層夯實,不許在管道頂部用蛤蟆夯等機械夯土。
(7) 冬季施工介面必須採用防凍措施;
(8) 不允許在安裝好的托吊管道上搭架子栓物器;
(9) 衛生潔具安裝成品保護
冬季無通暖時,要把衛生潔具放水干凈 ,做到存水彎無積水,以免凍裂。
搬運衛生潔具要防止磕碰,對潔具和鍍件要做好保護工作。也可在竣工前統一安裝。
注意地漏是否通暢,分戶閥是否關好,以免滲漏,使裝修工程受損。
(四)建築排水工程施工質量通病
1、 專業及公眾間配合不當的通病
(1) 由於地面標高超偏或調整,有關項目未進行相應調整造成管道預留口、器具、設備等的標高超偏。
(2) 由於磚、柱、垛尺寸調整或偏差,造成管道位移,管道吃牆或影響門、窗扇啟閉;
(3) 暖氣片後,牆不摸灰、粉刷或沒裝修即安裝影響裝飾工程質量;
(4) 由於水、電專業設計配合不當,施工審圖不細,造成管道、設備與電氣開關插座等設施距離過近或重疊,影響安全和使用;
(5) 管道穿越樓板處,沒用與樓板同標號的混凝土按正式工序進行堵洞,切斷主筋後,未採取有效措施處理,有防水層的地面,管洞周圍,防水處理不好,造成滲漏;
(6) 豎向管井,無分層隔斷,不符合消防要求;
(7) 防水層做完後又剔槽打洞,埋設管道及排水器;
(8) 地漏埋設未考慮廁浴間與走廊地面高差,未考慮地面坡度,未考慮面層厚度,造成排水不入地漏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等影響地面及牆面的防水性能。
2、 水、暖、衛工種間的共性通病
(1) 固定支架的位置、構造及固定做法不符合要求;
(2) 支、托、吊架規格、間距、標高不符要求,固定不牢、不平不正,與管道接觸不好,製作粗糙;
(3) 管道或支墩鋪設在凍土或鬆土上,支墩砌築不符合要求;
(4) 管道、支、托、吊金屬設備等未經除銹、防腐即進行安裝;或除銹、防腐、清理灰漿不徹底,防腐、面漆的遍數不夠,及局部漏刷;
(5) 給排水、採暖、煤氣等管道的相互位置或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
(6) 管道坡度超偏差,甚至倒坡,預留口不準,局部塌落或壓彎;
(7) 管道連接存在的質量問題:
不允許焊接而採用焊接;焊口不平直,加強面不足,有燒穿、裂紋、氣孔、夾渣等缺陷;
絲接接頭不規整,斷絲多,絲扣外露超差,麻頭不清理,鍍鋅鋼管的鍍鋅層被破壞;
法蘭接頭平齊,墊料不符合要求,出現雙層或多層墊;
承插口或套管介面填料不符合要求,灰口不飽滿密實、間隙偏差過大,甚至用水泥抹口。
(8) 水壓試驗、耐壓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閉水和灌水試驗問題:
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結論不確切,簽證不全;
試驗部位不全,有漏試區段或系統;
對要求進行嚴密性試驗的閥門進行水壓試驗,安裝前的產品質量未按規定取樣或全數試驗,有缺項、露項。
(9) 主要材料、設備無出廠合格證,無進場檢驗手續。
3、 建築排水管道安裝通病
(1) 對三通、彎頭的選型、匹配不當,致使水平托、吊管的高度不合理,影響使用、維修及美觀;
(2) 水平管段上採用了直角三通或直角四通;立管與水平排除管連接,採用可90度彎頭,影響污水正常排放。
(3) 托、吊和鋪設管道、塌腰或倒坡,高層建築輔助臭氣管道、連通管倒坡;
(4) 檢查口或清掃口設置數量不夠,位置不當,朝向不對。
(5) 排水不暢或堵塞;
安裝前不認真清膛;
甩口不及時封堵,或封堵措施不當,檢查口、清掃口安裝不及時;
土建水泥漿流入管道,向便器、地漏傾倒雜物;
(6) 蹲便器的存水彎沒保溫,對保溫材料的選用不當或纏裹鬆散,保護殼不嚴、不光、開裂、造成結露。
(7) 塑料排水管不按要求位置和數量裝伸縮節(器)承插介面周圍縫隙大或不勻,粘結劑性能不良,沒有溶合,粘結劑外溢,臟污管道。
(8) 排水立管、地漏、便器之排水立管等穿越樓板處混凝土疏鬆以及防水層作法不符合要求或被破壞,造成滲漏。
(9) 室外污水管道無滲漏試驗,或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無處理結論;磚砌井室不按規定勾縫,抹灰,管道穿越處有滲漏;
(10) 室外管道介面(捻口、抹帶等)及混凝土墊層做法不符要求。
4、 衛生器具安裝通病
(1) 固定不牢
輕質隔牆上沒有採取有效的夾(錨)固定措施或錨固點外露明顯,影響觀感;沒有預埋地腳螺栓或沒有用膨脹螺栓固定,器具固定螺栓沒有加軟墊;採用下木楔,用木螺絲固定,不延年;支架製做的或設計的不合理,剛度不夠,觀感不好;
(2) 高低池安裝的相對位置不合理,造成低池無法使用。
(3) 坐便器後出水的軟管安裝常出現以下問題:
軟管橡膠質量不好;
便器座標超偏,造成軟管彎癟,或拉伸過緊與硬管搭接過短,或沖水立管座標偏;
軟硬管搭接處用鉛絲捆綁(應用喉箍卡固定、卡固)。
(4)排水栓常見問題
排水栓高與器具地面,有積水,其栓口鑲接處沒加軟墊,造成滲漏;
排水栓上無溢水眼;
高低池的上池排水關管距低池底面過高,管口沒做成馬蹄形,向外濺水,甚至排水栓下不接短管
排水栓的連接 管插入排水管的長度不夠,固定不牢,其插入部位周圍的縫隙不堵塞,臭氣外溢。
(5) 地漏標高不準,造成地面存水影響走路。
(6)多功能排水器的進、出管,介面不嚴密,埋於墊層中者,又沒有進行隱檢,或墊層頂面無防水功能,造成墊層浸水濕透,或衛生間地面也沒做蓄水試驗,或只採取紙胎油氈、不能久泡的防水材料,造成滲漏。
(7) 衛生器具配件安裝通病
所選用配件質量低劣,不符合節水規定(如採用非節水型水咀、水箱內配件等);啟閉不靈活,不嚴密,造成滲漏;
未調試水箱內的配件及合理的水位;
配件不齊全,不安裝堵鏈。
(8)澡盆裙邊無檢查門,影響檢修,軟管噴頭掛鉤位置不合理,不便使用。
④ 建築給排水設計規范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保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的質量、使設計符合適用、經濟、安全、衛生等的基本要求、特製訂本規范。
第1。0。2條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應滿足生活、生產和消防等要求、同時還應為施工安裝、操作管理、維修檢測以及安全保護等提供便利條件。
第1。0。3條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給水排水設計、但設計下列工程時、還應按現行的有關專門規范或規定執行:
一、濕陷性黃土、多年凍土和脹縮土等地區的建築物;
二、抗震設防烈度為10度的建築物;
三、礦泉水療、人防建築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產工藝等、有特殊要求
的給水排水和熱水供應的設計。
第1。0。4條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
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給水
第一節用水定額和水壓
第2。1。1條住宅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住宅類別、建築標准、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區條件、應按表2。1。1確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表2。1。1
注:當地對住宅生活用水定額有具體規定時、可按當地規定執行。
第2。1。2條集體宿舍、旅館和其他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區條件、應按表2。1。2確定。
集體宿舍、旅館和公共建築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表2。1。2
注:①高等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為生活用水綜合指標。
②集體宿舍、旅館、招待所、醫院、療養院、休養所、辦公樓、中小學校生活用水定額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醫院、療養院、休養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③菜市場用水指地面沖洗用水。
④生活用水額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對象用水外、還包括工作人員用水。其中旅館、招待所、賓館生活用水定額包括客房服務員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務人員用水量。
⑤理發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⑥生活用水定額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額外、還包括熱水用水定額和飲水定額。
第2。1。3條工業企業建築生活用水定額、應根據車間性質確定。一般宜採用25~35L/人·班、小時變化系數為3。0~2。5、用水使用時間為8h。
工業企業建築淋浴用水定額、應按表2。1。3確定、淋浴用水延續時間為1h。
工業企業建築淋浴用水定額表2。1。3
注:①每輛汽車的沖洗時間為10min、同時沖洗的汽車數應按汽車台的數量確定。
②汽車庫內存放汽車在25輛及25輛以下時、應按全部汽車每日沖洗一次計算;存放
汽車在25輛以上時、每日沖洗數、一般按全部汽車的70%~90%計算。
第2。1。4條生活用水定額、水壓及用水條件、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2。1。5條有洗車台的汽車庫內汽車沖洗用水定額、根據道路路面等級和沾污程度、應按下列定額確定:
小轎車250~400L/輛·d
公共汽車、載重汽車400~600L/輛·d
注:每輛汽車的沖洗時間為10min、同時沖洗的汽車數應按汽車台的數量確定。
第2。1。5A條汽車庫地面沖洗用水定額可在2~3L/m2范圍內選定。
第2。1。6條消防用水量應按現行的有關消防規范的規定確定。
第2。1。7條衛生器具給水的額定流量、當量、支管管徑和流出水頭、應按表2。1。7確定
衛生器具給水的額定流量、當量、支管管徑和流出水頭表2。1。7
注:①表中括弧內的數值系在有熱水供應時單獨計算冷水或熱水管道管徑時採用。
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頭按控制出流的啟閉閥件前計算。
③充氣水龍頭和充氣淋浴器的給水額定流量應按本表同類型給水配件的額定流量乘以0。7採用。
④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所需流出水頭有特殊要求時、其數值應按產品要求確定。
⑤浴盆上附設淋浴器時、額定流量和當量應按浴盆水龍頭計算、不必重復計算浴盆上附設淋浴器的額定流量和當量。
第2。1。8條在滿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給水排水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應採用節水型衛
生器具給水配件。節水型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應滿足產品標準的要求、並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二節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第2。2。1條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當生活飲用水不能保證用水需要、或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採用非飲用水作為
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沖洗用水。
第2。2。2條生產用水的水質、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2。2。3條生活飲用水不得因迴流而被污染、設計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給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體或雜質所淹沒。
二、給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設備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氣間隙、不得小於配水出口
處給水管管徑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產用水設備不可能設置最小空氣間隙時、應設置防污隔斷器或
採取其他有效的隔斷措施。
第2。2。4條生活飲用水管道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連接。在特殊情況下、必須以飲用水作為工業備用水源時、兩種管道的連接處、應採取防止水質污染的措施。在連接處、生活飲用水的水壓必須經常大於其他水管的水壓。
第2。2。5條嚴禁生活飲用水管道與大便器(槽)直接連接。
第2。2。6條生活飲用水管道應避開毒物污染區、當受條件限制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第2。2。7條室內埋地生活飲用水貯水池與化糞池的凈距、不應小於10m。當凈距不能保證時、應採取生活飲用水貯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條生活、消防給水合用的水箱(池)、應採取防止水質變壞的措施。
第2。2。9條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和生活飲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須採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飲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飲用水貯水池。
第2。2。10條生活或生活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體應採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築物的本底結構作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條在非飲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龍頭時、應有明顯標志。
第三節系統選擇
第2。3。1條給水系統的選擇、應根據生活、生產、消防等各項用水對水質、水溫、水壓和水量的要求、結合室外給水系統等綜合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或經綜合評判方法而確定。
第2。3。2條生產給水系統應優先設置循環或重復利用給水系統、並應利用其餘壓。
第2。3。2A條生活、生產給水系統當採用循環水冷卻系統時、循環水冷卻宜採用機械通風冷卻方式。
第2。3。3條生活、生產、消防給水系統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壓、均不得大於產品標准規定的允許工作壓力。
第2。3。4條高層建築生活給水系統的豎向分區、應根據使用要求、材料設備性能、維修管理、建築物層數等條件、結合利用室外給水管網的水壓合理確定。分區最低衛生器具配水點處的靜水壓、住宅、旅館、醫院宜為300~350kPa;辦公樓宜為350~450kPa。
第2。3。4A條建築物內的生活給水系統、當衛生器具給水配件處的靜水壓超過本
規范第2。3。4條規定時、宜採取減壓限流措施。
第2。3。5條建築物內部的給水系統、宜利用室外給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當室外給水管網中的水壓晝夜周期性不足時、應設置水箱;當水壓經常不足時、應設置升壓或升壓及水量調節裝置。
第2。3。6條刪除。
第四節管道布置和敷設
第2。4。1條室內給水管網宜採用枝狀布置、單向供水。不允許間斷供水的建築、應從室外環狀管網不同管段設兩條或兩條以上引入管、在室內連成環狀或貫通枝狀雙向供水。如不可能時、應採取設貯水池(箱)或增設第二水源等保證安全供水措施。
第2。4。2條給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築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會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並應避免在生產設備上面通過。
第2。4。3條給水埋地管道應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穿越時、應與有關專業部門協商處理。
第2。4。4條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內、生活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排水溝內。
管道不宜穿過櫥窗、壁櫃、木裝修、並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便槽。當給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於及等於0。5m時、應採取建築隔斷措施。
第2。4。5條給水管道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如必須穿過時、應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2。4。6條生活給水引入管與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凈距不宜小於1。0m。
第2。4。7條建築物內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最小凈距、平行埋設時應為0。5m;交叉埋設時應為0。15m、且給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第2。4。8條生活給水管道宜明設、如建築有特殊要求時、可暗設、但應便於安裝和檢修。給水橫干管宜敷設在地下室、技術層、吊頂或管溝內;立管可敷設在管道井內。
第2。4。9條生產給水管道應沿牆、柱、桁架明設。當工藝有特殊要求時、可暗設、但應便於安裝和檢修。
第2。4。10條給水管道與其他管道同溝或共架敷設時、宜敷設在排水管、冷凍管的上面或熱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給水管不宜與輸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同溝敷設。
第2。4。11條管道井的尺寸、應根據管道數量、管徑大小、排列方式、維修條件、結合建築平面和結構形式等合理確定。管道井當需進入檢修時、其通道寬度不宜小於0。6m。
管道井應每層設檢修設施、每兩層應有橫向隔斷。檢修門宜開向走廊。
第2。4。12條給水橫管宜設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第2。4。13條給水管道穿過地下室外牆或地下構築物的牆壁處、應採取防水措施。
第2。4。14條給水管道穿過承重牆或基礎處、應預留洞口、且管頂上部凈空不得小於建築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於0。1m。
第2。4。15條通過鐵路或地下構築物下面的給水管、宜敷設在套管內。
第2。4。16條給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結露、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和使用要求、採取防結露措施。
第2。4。17條給水管宜敷設在不結凍的房間內、如敷設在有可能結凍的地方、應採取防凍措施。
第2。4。18條給水管不得穿過配電間。
第五節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2。5。1條給水管管材應根據給水要求、按下列規定採用:
一、生活給水管管徑小於或等於150mm時、應採用鍍鋅鋼管或給水塑料管;管徑大於150mm時、可採用給水鑄鐵管。生活給水管埋地敷設、管徑等於或大於75mm時、宜採用給水鑄鐵管。
二、生產和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一般採用非鍍鋅鋼管或給水鑄鐵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給水管應採用鍍鋅鋼管或鍍鋅無縫鋼管。
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沖洗管、宜採用給水塑料管。
四、各種管道應採用與該類管材相應的專用配件。
五、根據水質要求和建築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給水管可採用鋼管、聚乙烯管、鋁塑復合管、塗塑鋼管或鋼塑復合管等管材。
注:①消防、生活共用給水管網、消防給水管管材應採用與生活給水管相同的管材。
②鍍鋅鋼管、鍍鋅無縫鋼管應採用熱浸鋅工藝生產。
第2。5。2條給水埋地金屬管道的外壁、應採取防腐蝕措施。埋地或敷設在墊層內的鍍鋅鋼管、其外壁亦應採取防腐蝕措施。含有腐蝕性氣體房間內的給水管道及其配件、應採用耐腐蝕管材或在管道外壁採取防腐蝕措施。
第2。5。3條當通過管道內的水有腐蝕性時、應採用耐腐蝕管材或在管道內壁採取防腐蝕措施。
第2。5。4條給水管網在下列管段上、應裝設閥門:
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
二、環形管網分干管、貫通枝狀管網的連通管。
三、居住和公共建築中、從立管接有3個及3個以上配水點的支管。
四、工藝要求設置閥門的生產設備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時關閉的配水點不得超過6個。
第2。5。5條閥門應裝設在便於檢修和易於操作的位置。
第2。5。6條給水管網閥門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管徑小於或等於50mm時、宜採用截止閥;管徑大於50mm時、宜採用閘閥或蝶閥。
二、在雙向流動管段上、應採用閘閥或蝶閥。
三、在經常啟閉的管段上、宜採用截止閥。
四、不經常啟閉而又需快速啟閉的閥門、應採用快開閥門。
注:配水點處不宜採用旋塞。
第2。5。7條給水管網的下列管段上、應裝設止回閥:
一、兩條或兩條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內連通時的每條引入管。
二、利用室外給水管網壓力進水的水箱、其進水管和出水管合並為一條管道時的引入管。
三、裝設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
四、生產設備的內部可能產生的水壓高於室內給水管網水壓的設備配水支管。
五、升壓給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
第2。5。7A條止回閥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網最小壓力或水箱最低水位應能自動開啟止回閥。
二、止回閥的閥板或閥芯在重力作用下應能自動關閉。
第2。5。7B條用於分區給水的減壓閥、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減壓閥宜設置兩組、其中一組備用。環網供水和設置在自動噴水滅火系
統在報警閥前時、可單組設置。
二、減壓閥前後應裝設閥門。
三、減壓閥前後宜裝設壓力表。
四、減壓閥前應裝設過濾器、並應便於排污。
五、消防給水系統的減壓閥後(沿水流方向)應設泄水閥門定期排水。
注:當減壓閥閥前壓力超過閥後給水分區允許工作壓力時、不得繞減壓閥設旁通管。
第2。5。8條當需對水量進行計量的建築物、應在引入管上裝設水表。
建築物的某部分或個別設備需計量時、應在其配水管上裝設水表。住宅建築應裝設分戶水表、分戶水表或分戶水表的數字顯示宜設在戶門外。由市政管網直接供水的獨立消防給水系統的引入管上、可不裝設水表。
第2。5。8A條水表口徑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用水量均勻的給水系統以給水設計秒流量來選定水表的額定流量;
二、用水量不均勻的給水系統以給水設計秒流量來選定水表的最大流量。
第2。5。9條消防和生活、生產共用給水系統的建築物、只有一條引入管時、應繞水表設旁通管、旁通管管徑應與引入管管徑相同。
第2。5。10條水表應裝設在管理方便、不致結凍、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壞的地方。水表前後直線管段的長度、應符合產品標准規定的要求。
第2。5。11條當必須對水量進行計量、而又不能採用水表時、應採用其他流量測量儀表、裝置前後應設規定長度的直線管段。
第2。5。12條高層建築的給水系統、應根據水泵揚程、管網壓力變化情況、在輸水干管上裝設防水錘裝置。
第2。5。13條住宅每戶進戶給水支管宜裝設一個可曲撓橡膠接頭等隔振降噪裝置和配件。
第六節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第2。6。1條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時流量、應按本規范第2。1。1條、第2。1。2條和第2。1。3條的規定計算確定。
第2。6。2條生產用水的最大小時流量和設計秒流量、應按工藝要求計算確定。
第2。6。3條給水管的管徑、應根據設計秒流量、室外管網能保證的水壓和最不利處的配水點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壓計算確定。
第2。6。4條住宅、集體宿舍、旅館、賓館、醫院、幼兒園、辦公樓、學校等建築的生活給水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g--計算管段的給水設計秒流量(L/s);
Ng--計算管段的衛生器具給水當量總數;
a、k--根據建築物用途而定的系數、應按表2。6。4採用。
注:①如計算值小於該管段上一個最大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時、應採用一個最大的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作為設計秒流量。
②如計算值大於該管段上按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時、應按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採用。
③綜合樓建築的a值和k值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根據建築物用途而定的系數值表2。6。4
第2。6。5條工業企業生活間、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實驗室、影劇院、體育場等建築的生活給水管道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式計算:(2。6。5)
式中:qg--計算管段的給水設計秒流量(L/s);
q0--同類型的一個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L/s);
n0--同類型衛生器具數;
b--衛生器具的同時給水百分數、應按表2。6。5-1、2。6。5-2、2。6。5-3、
2。6。5-4採用。
注:如計算值小於該管段上一個最大衛生器具給水額定流量時、應採用一個最大的衛生器具給水定額流量作為設計秒流量。
工業企業生活間、公共浴室、洗衣房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1
公共飲食業衛生器具和設備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2
實驗室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3
影劇院、體育場、游泳池衛生器具同時給水百分數表2。6。5-4
第2。6。6條不允許斷水的給水管網、如從幾條引入管供水時、應假定其中有一條被關閉
修理、其餘引入管應按供給全部用水量進行計算。
允許斷水的給水管網、引入管應按同時使用計算。
第2。6。7條引入管的管徑、不宜小於20mm。
第2。6。8條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生活或生產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於2。0m/s。
二、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於2。5m/s。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給水管道的水流速度、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自動噴水
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
注:當有防雜訊要求、且管徑小於或等於25mm時、生活給水管道內的流速度可採用
0。8~1。0m/s。
第2。6。9條給水管網的水頭損失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鋼管和鑄鐵管的單位長度水頭損失、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u<1。2m/s時
當u≥1。2m/s時
式中:i--管道單位長度的水頭損失(mm/m);
u--管道內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管道計算內徑(m)。
二、塑料管的單位長度水頭損失、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6。9-3)
式中:Q--計算流量(m3/s)。
三、局部水頭損失、宜按下列管網沿途水頭損失的百分數採用:
1。生活給水管網為25%~30%。
2。生產給水管網;生活、消防共用給水管網;生活、生產、消防共用給水管
網均為20%。
3。消火栓系統消防給水管網為10%。
4。生產、消防共用給水管網為15%。
第2。6。10條消火栓栓口處所需水壓、應按下式計算:
(2。6。10)
式中:Hxh--消火栓栓口處所需水壓(kPa);
hd--水帶的水頭損失(kPa);
Hq--水槍噴嘴造成一定長度的充實水柱所需水壓(kPa);
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應按消火所需的充實水柱計算確定;
Az--水帶的比阻、應按表2。6。10-1採用;
Ld--水帶長度(m);
B--水流特性系數、應按表2。6。10-2採用。
水帶比阻Az值表2。6。10-1
第2。6。11條水表的水頭損失、應按下式計算:
(2。6。11)
式中:hd--水表的水頭損失(Mpa);
qg--計算管段的給水流量(m3/s);
Kb--水表特性系數。
按式2。6。11計算後的取值尚應滿足:對旋翼式水表不得大於0。0245Mpa、對水平螺翼式
水表不得大於0。0128Mpa;當消防時、應分別不得大於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節水泵、吸水井及貯水池
第2。7。1條水泵的揚程和出水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給水系統無水箱(罐)時、水泵的揚程應滿足最不利處的配水點或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所需水壓。水泵的出水量應按設計秒流量確定。
二、給水系統有水箱時、水泵的揚程應滿足水箱進水所需水壓和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所需水壓。水泵的出水量應按最大小時流量確定。當高位水箱容積較大、用水量較均勻時、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時流量確定。
三、氣壓給水設備的水泵揚程應滿足氣壓給水系統最大工作壓力。水泵出水量、當氣壓水罐內平均壓力時、不應小於管網最大小時流量的1。2倍。
四、生活、生產調速水泵的出水量應按設計秒流量確定。生活、生產、消防共用調速水泵、在消防時其流量除保證消防用水總量外、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現行國家標准《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生活、生產用水量的要求。
第2。7。2條生活給水系統的水泵、宜設一台備用機組。生產給水系統的水泵備用機組、應按工藝要求確定。不允許斷水的給水系統的水泵、應有不間斷的動力供應。
第2。7。2A條需增壓的給水系統、在節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採用變頻調速水泵。變頻調速水泵電源應可靠、並宜採用雙電源或雙迴路供電方式。
第2。7。2B條變頻調速水泵應有自動調節水泵轉速和軟起動的功能、其電機應有過載、短路、過壓、缺相、欠壓、過熱等保護功能。
第2。7。2C條變頻調速水泵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點應在水泵主高效區范圍內。
二、計算的用水工況宜在水泵流量--揚程曲線的右側。
三、調整范圍宜在0。75~1。0范圍內、在高效區內可允許下調20%。
四、當用水不均勻時、變頻調速水泵宜採用並聯配有小型加壓泵的小型氣壓水罐在夜間供水。
第2。7。3條水泵宜設置自動開關裝置。
第2。7。4條水泵裝置宜採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條室外給水管網允許直接吸水時、水泵宜直接從室外給水管網吸水。但室外給水管網的壓力、不得低於100kPa(從地面算起)。
第2。7。6條水泵直接從室外給水管網吸水時、計算水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