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防雷檢測應該怎麼做
您好,按照相關防雷技術規范,所有建築物應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防雷檢測,易燃易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需要進行兩次檢測(春檢和秋檢),每次檢測的主要項目包括以下3點:
1、接閃器檢測
接閃器保管避雷針、帶、網、線以及金屬等,這些都是是重要的避雷設備,所以在對建築進行防雷檢測的時候會檢測接閃器,通常會採用滾球法來計算出避雷針、避雷線的保護范圍、用網格法來判定避雷帶和網的保護范圍並且檢測其網格尺寸以及敷設方式、避雷帶與引下線的連接是否閉合通路等;
2、接地電阻檢測
接地電阻能夠將雷電有效的引入地下,可以避免對建築帶電並對設備和人體造成傷害,安徽省知行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在進行接地電阻檢測時,會對建築的接地電阻進行檢測,了解接地裝置的布局並檢查接地裝置所用材料及規格,再根據這些檢測數據來判斷接地裝置的使用壽命。若接地裝置使用時間較長或選用材料耐腐蝕性較差時,在檢測時還會將接地裝置選擇性挖開一段,並且視材料的腐蝕程度再採取合理的處理措施;
3、防雷器工作狀態檢測
在防雷檢測的過程中還會對防雷器的工作狀態進行檢查,主要是檢測電源的防雷模塊以及防雷箱、防雷插座等等,另外還會檢測防雷器的連接線和接地線,查看防雷器的整體工作情況。
對建築進行防雷檢測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項安全防護措施,因為質量可靠的防雷設備對整棟建築以及其中居住者都會起到良好的保護作用,所以在交付使用時要經過防雷檢測,而且使用一定的期限也要經過有效的防雷檢測,以確保避雷器以及接地裝備能夠正常使用。
(網頁鏈接)
『貳』 避雷檢測有強制的國家規定嗎 什麼依據
是的,避雷檢測有強制的國家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雷減災管理辦版法》中第四章防雷檢測權
第十九條,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第二十條,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認定。
第二十一條,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後,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作出處理。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必須真實可靠。
第二十二條,防雷裝置所有人或受託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託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_網路
『叄』 雷電防雷檢測具體步驟需要怎麼做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
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査儀器儀表電池,檢査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査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
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4、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5、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6、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常規防雷檢測項目只需要檢測如下內容:
(1)接閃器
(2)引下線
(3)接地裝置
(4)電磁屏蔽
(5)等電位連接
(6)電涌保護器(SPD)
『肆』 中國氣象局8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海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防雷減災活動包括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監測、預警、防護以及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評估。防雷減災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減災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減災工作。國家鼓勵和支持防雷減災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應用,提高防雷技術水平,增強全民防雷減災意識。外國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海域從事防雷減災活動,需經氣象主管機構批准並備案。
監測與預警方面,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規劃全國雷電監測網,地方氣象主管機構組織本區域內雷電監測網建設。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加強雷電災害預警系統的建設,開展雷電監測和預報,並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同時,應加強對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提升防雷減災服務能力。
防雷工程方面,新建、擴建、改建的建(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需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要求,並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設計或施工。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實行資質認定製度,分為甲、乙、丙三級,由不同級別氣象主管機構認定。從事防雷工程設計或施工的單位需取得相應資質證書,且必須按照審核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防雷裝置的設計需通過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方案不得施工。防雷裝置的竣工需通過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防雷檢測方面,投入使用的防雷裝置需定期檢測,檢測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從事防雷檢測的單位需具備資質,檢測後需出具報告,並對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檢測單位需執行相關標准和規范,確保檢測報告的真實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和評估由各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進行。遭受雷電災害的組織和個人應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並協助調查。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應及時上報重大雷電災情和年度雷電災害情況,對特定建設項目進行雷擊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
防雷產品需符合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要求,並通過正式鑒定和測試後方可投入使用。提供公正數據的防雷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需通過計量認證或獲得資格認可。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將受到相應氣象主管機構的責令改正、警告或罰款,並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防雷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守導致重大事故的,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級氣象學會負責本區域內防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相關機構需對資格認定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本辦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原有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伍』 防雷檢測資質分類有哪些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令,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版資質等級分權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陸』 防雷裝置檢測的要求和時間間隔周期是多少
1. 防雷裝置的定期檢測是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規定的重要措施。根據第十九條,所有防雷裝置應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2. 對於處於易燃易爆環境中的防雷裝置,檢測頻率提高至每半年一次,以確保安全。
3. 檢測內容首先包括對檢測儀器和儀表的鑒定或校準情況的檢查。需要確認這些設備的鑒定證書或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通常,每個檢測儀器和儀表都應定期接受計量檢測,合格者將獲得計量認證合格證。
4. 檢測前應檢查儀器和儀表使用的電池狀態。電池電壓需保持在正常范圍內,若電壓不足,應立即更換電池。為避免檢測中斷,建議攜帶備用電池。
5. 還應檢查檢測設備和其附屬設備的外觀。測試線的絕緣層是否破損需仔細檢查。一旦發現破損,應更換或使用絕緣膠帶進行處理,防止裸露的金屬線接觸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確保檢測人員安全並獲得准確數據。
6. 若檢測線出現斷開情況,應使用萬用表電阻擋查找斷點並進行處理,以保證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柒』 無錫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2008)
第一條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涉及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防雷減災,是指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監測、預警、防護以及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評估等。第三條防雷減災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市氣象主管機構在省氣象主管機構和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市防雷減災工作。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在市氣象主管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雷減災工作。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市轄區,其防雷減災工作由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市、市(縣)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防雷中心,具體負責本轄區內防雷減災的宣傳和培訓、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設計的審核驗收、雷電災情調查和鑒定等專業技術服務工作。
經貿、建設、規劃、公安、民政、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防雷減災的相關工作。第五條市和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雷減災工作的領導,將防雷減災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雷電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雷電災害預警和防雷減災能力。第六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防雷減災技術、防雷產品以及雷電監測、預警系統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開展防雷減災科普宣傳,增強全社會防雷減災意識。第七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對本轄區內的重點工程、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生產與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等建設項目進行雷擊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第八條下列建(構)築物、場所或者設施應當安裝防雷裝置,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通信和廣播電視設施;
(三)電力設施;
(四)公共場所易遭受雷擊的設施;
(五)國家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其他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
前款第(一)、(二)項所規定的場所或者設施,還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相應的防靜電裝置。第九條從事建設項目防雷工程設計、施工等單位,應當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從事前款規定以外的專業防雷工程設計、施工等單位應當持有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持有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書,並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第十條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持有國家規定的資格證書。第十一條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雷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經氣象主管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施工。第十二條建設單位申請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
(二)防雷工程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
(三)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四)設計中所採用的防雷產品的規格、型號、性能等參數;
(五)經氣象主管機構認可的防雷專業技術機構出具的有關技術評價意見。
本辦法第七條所規定的建設項目除應當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雷擊風險評估報告。第十三條防雷裝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核同意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檢查。施工中變更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施工進度,委託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對防雷裝置進行跟蹤檢測。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記錄檢測數據,登記建檔,出具檢測報告,並對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檢測報告作為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安裝的防雷產品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
『捌』 防雷裝置檢測的要求和時間間隔是多少
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檢查的內容如下: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_儀器儀表電池:檢_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_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8)防雷裝置檢測的有計量認證嗎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外部防雷裝置包括接閃器(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引下線、接地裝置、金屬門窗及屋面大型金屬物體的等電位連接。
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防雷裝置檢測中的SPD是電涌保護器。
當電源採用TN系統時,從總配電盤(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必須採用TN-S或TN-C-S系統。
原則上電涌保護器(SPD)和等電位連接位置應在各防雷區的交界處,但當線路能承受頂期的電涌電壓時,SPD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宜首先與防雷區交界處進行等電位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