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學實驗室中常用哪幾種儀器加熱
可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可間接加熱的(需墊石棉網):燒杯、讓飢亮燒瓶、錐形瓶
不能坦寬加熱的儀器: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等
自然科學具體實驗時用到的儀器,主要是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使用儀器較多(包含化學儀器)。現代常用的實驗儀器有試管、燒杯、蒸發皿、坩堝、酒精燈、布氏漏斗、洗氣瓶、肢槐乾燥管、托盤天平、量筒、容量瓶、滴定管、量器裝置等。
(1)實驗室常用的幾種加熱裝置擴展閱讀:
實驗室儀器行業主要企業近700家目,擁有實驗室離心機、天平、熱分析儀器、動力測試儀器、真空儀器與裝置、電泳儀、鑄造測試儀器、應變測量儀、環境試驗設備、土工測試儀器、聲學儀器、陶瓷檢測儀器12個專業。
用於試劑量較大而又有液體物質參加反應的容器,可分為圓底燒瓶、平底燒瓶和蒸餾燒瓶。它們都可用於裝配氣體發生裝置。蒸餾燒瓶用於蒸餾以分離互溶的沸點不同的物質。
⑵ 在化學實驗中常用的加熱儀器有哪些
1、坩堝:是化學儀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熔化和精煉金屬液體以及固液加熱、反應的容器,是保證化學反應順利進行的基礎。可直接受熱,加熱後不能驟冷,用坩堝鉗取下。
2、蒸發皿:是可用於蒸發濃縮溶液的器皿。可在三腳架上直接加熱,也可用石棉網、水浴等間接加熱,加熱時,可用玻璃棒攪拌。
3、燒杯:是指一種常見的實驗室玻璃器皿,由玻璃、塑料、或者耐熱玻璃製成。燒杯呈圓柱形,頂部的一側開有一個槽口,便於傾倒液體。燒杯廣泛用作化學試劑的加熱、溶解、混合、煮沸、熔融、蒸發濃縮、稀釋及沉澱澄清等。
4、試管:化學實驗室常用的儀器,用作於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加熱之前應該預熱,不然試管容易爆裂。)使用。
5、燒瓶:是實驗室中使用的有頸玻璃器皿,用來盛液體物質。因可以耐一定的熱而被稱作燒瓶。燒瓶通常有平底和圓底之分,通常具有圓肚細頸的外觀。
(2)實驗室常用的幾種加熱裝置擴展閱讀:
復雜器材:
1、啟普發生器
一種實驗室常用的氣體發生裝置,是荷蘭科學家啟普(PetrusJacobusKipp1808~1864)發明,並以他的姓命名。它用普通玻璃製成。它由球形漏斗、容器和導氣管三部分組成。適用於塊狀固體與液體在常溫下反應製取氣體,如氫氣、硫化氫等。
2、酒精噴燈
常用的酒精噴燈有座式酒精噴燈和掛式酒精噴燈兩種。座式酒精噴燈的酒精貯存在燈座內,掛式噴燈的酒精貯存罐懸掛於高處。酒精噴燈的火焰溫度可達1000℃左右。
3、布氏漏斗
布氏漏斗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陶瓷儀器,也有用塑料製作的,用來使用真空或負壓力抽吸進行過濾。普遍認為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愛德華·比希納,事實上布氏漏斗是由化學家ErnstBüchner發明的。形狀為扁圓筒狀,圓筒底面上開了很多小孔。下連一個狹長的筒狀出口。
4、坩堝鉗
坩堝鉗(crucibletongs),一種常見的化學儀器。通常用來夾取坩堝。一般由不銹鋼,或不可燃、難氧化的硬質材料製成。
5、布氏燒瓶,
布氏燒瓶又稱抽濾瓶,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玻璃器皿,為燒瓶的一種。配合布氏漏斗過濾用。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EardBuchner。
⑶ 實驗室里常用的加熱儀器有( )、( )、( )等。
酒精燈、酒精噴燈和電爐
酒精燈用於一般實驗加熱反應物
酒精噴燈屬於高溫加版熱
電爐主要權在大型的實驗中
可以加熱的化學儀器
試管:直火加熱,一般用量少的實驗,不能用酒精噴燈加熱
蒸發皿:直火加熱,一般用於蒸發溶液結晶
坩堝:直火加熱,一般用於熔化熔點高的反應物
燒杯:隔石棉網加熱,一般用於加熱溶液,加速反應
燒瓶:隔石棉網加熱,一般用於溶液間反應
蒸餾燒瓶:隔石棉網加熱,一般用於蒸餾溶液提純
⑷ 實驗室常用儀器哪些可以用於液體加熱
化學實驗室常用儀器中,用於給液體加熱的有蒸發皿、試管、燒杯、燒瓶、錐形瓶。
⑸ 化學實驗室常用工具
1. 能加熱的儀器
(1) 試管:用於盛放少量葯品,進行少量試劑反應。注意事項包括直接加熱、液體量控制、加熱後不能驟冷等。
(2) 燒杯:用於配製溶液和較大量試劑的反應容器。注意事項包括加熱時放置在石棉網上,攪拌時不能觸及杯壁或杯底。
(3) 燒瓶:用於試劑量較大且液體物質參加反應的容器。注意事項包括液體加入量控制,加熱時墊石棉網等。
(4) 蒸發皿:用於蒸發液體或濃縮溶液。注意事項包括直接加熱,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5) 坩堝:主要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注意事項包括直接加熱,取放時應用坩堝鉗。
(6) 酒精燈:化學實驗常用的加熱熱源。注意事項包括燈芯平整,酒精量控制,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等。
2. 分離物質的儀器
(1) 漏斗:普通漏斗用於過濾或轉移液體,長頸漏斗用於氣體發生裝置中注入液體,分液漏斗用於分離液體或萃取。
(2) 洗氣瓶:用於洗滌氣體,除去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注意事項包括氣體流向。
(3) 乾燥管:用於洗滌氣體,除去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3. 計量儀器
(1) 托盤天平:用於稱量,能稱准到0.1g。注意事項包括稱量前平衡,稱量時放置稱量物,稱量完畢後砝碼放回等。
(2) 量筒:用於量度液體體積,不能加熱和量取熱的液體。
(3) 容量瓶:用於准確配製溶液。注意事項包括只能配製規定容積的溶液,溶液溫度應在20℃左右。
(4) 滴定管:用於准確量取液體。注意事項包括酸式、鹼式滴定管不能混用,估計讀數,裝液前清洗等。
(5) 量氣裝置:用於測量氣體體積。
4. 其他儀器
(1) 鐵架台(鐵夾、鐵圈):用於固定儀器。
(2) 坩堝鉗:用於取放坩堝。
(3) 燃燒匙、葯匙、玻璃棒、溫度計、冷凝管、表面皿、集氣瓶、廣口瓶、細口瓶、滴瓶、滴管、水槽、研缽、試管架、三角架、乾燥器等。
5. 化學實驗基本操作
(1) 儀器的洗滌:普通法和特殊法。
(2) 葯品取用:固體和液體葯品的取用注意事項。
(3) 試紙的使用:石蕊試紙、pH試紙、品紅試紙、KI-澱粉試紙等。
(4) 溶液的配製:計算、稱量、溶解、洗滌、定容等步驟。
(5) 過濾:一貼、二低、三靠等注意事項。
(6) 中和滴定:准備過程、滴定過程、終點判斷等。
(7) 蒸發和結晶:加熱蒸發皿時需不斷攪動溶液。
(8) 蒸餾:蒸餾燒瓶中所盛放液體不能超過其容積的2/3,冷凝管中冷卻水從下口進,從上口出。
(9) 分液和萃取:分液漏斗的使用,萃取劑的選擇等。
(10) 升華:利用某些物質具有升華的特性進行分離。
(11) 滲析:利用半透膜進行分離。
6. 物質的存放和事故處理
(1) 試劑保存:根據化學、物理性質選擇保存方法。
(2) 常見事故的處理:酒精及其它易燃有機物小面積失火、鈉、磷等失火、酸(或鹼)滴到桌上、酸(或鹼)流到桌上、酸沾到皮膚或衣物上、鹼液沾到皮膚上、酸、鹼濺在眼中、苯酚沾到皮膚上、白磷沾到皮膚上、溴滴到皮膚上、誤食重金屬鹽、汞滴落在桌上或地上等。
7. 氣體的發生裝置
(1) 裝置順序:制氣裝置→凈化裝置→反應或收集裝置→除尾氣裝置。
(2) 安裝順序:由下向上,由左向右。
(3) 操作順序:裝配儀器→檢驗氣密性→加入葯品。
8. 常見物質的分離、提純和鑒別
(1) 物理方法:蒸發、結晶、升華、過濾、萃取、蒸餾、滲析等。
(2) 化學方法:生成沉澱法、生成氣體法、氧化還原法、正鹽和與酸式鹽相互轉化法、利用物質的兩性除去雜質、離子交換法等。
(3) 物質的鑒別:鑒別、鑒定、推斷等。
⑹ 實驗室常用儀器中,哪些可以用於給液體加熱
1、試管:盛裝液體加熱,不應超過容積的3分之一 ,並與桌面成45」角,管口不要對著自己或別人。若要保持沸騰狀,可加熱液面附近。
2、燒杯:在加熱時,所盛溶液不能超過容積的1/3 。燒杯不能幹燒,在盛有液體時方能較長時間加熱,但必須墊上石棉網。
3、蒸餾燒瓶:是專用作蒸餾液體的容器,常用來蒸餾一般沸點的液體。加熱時應放在石棉網上,使之均勻受熱。
4、錐形瓶:加熱時瓶內所盛溶液不超過容積的 1/2。若需加熱錐形瓶中所盛液體時,必須墊上石棉網。
5、蒸發皿:用於蒸發濃縮溶液或灼燒固體的器皿。加熱時用三腳架或鐵架台固定。液體量多時可直接在火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