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現在執行的發電廠電能質量並網標准叫什麼,版本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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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規定》電監市場[2006]43號
11月3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電監市場[20106]42號文,印發了《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規定》,並同時提出,《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規定》自即日起施行,《關於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的意見》(電監市場[2003]23號)同時廢止。請各區域電監局根據本規定,商電力企業制定本區域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報電監會審核同意後施行。
《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規定》全文如下:
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促進廠網協調,維護電力企業合法權益,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已投入運行的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o
第三條 發電廠並網運行遵循電力系統客觀規律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實行統一調度,貫徹安全第一方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運行管理
第四條 電力調度機構負責電力系統運行的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電網企業、並網發電廠、電力用戶有義務共同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五條 並網發電廠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准弋電力行業標准及所在電網的電力調度規程。
第六條 並網發電廠涉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調度通信、調度自動化、勵磁系統及電力系統穩定器(PSS)裝置、調速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等運行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應符合電力監管機構及所在電網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第七條 電力調度機構針對電力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應及時制定反事故措施;涉及並網發電廠的,並網發電廠應予落實。
第八條 並網發電廠按照所在電網防止大面積停電預案的統一部署,落實相應措施,編制全廠停電事故處理預案及其他反事故預案,參加電網反事故演習。
第九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及時向並網發電廠通報電力系統事故情況、原因及影響分析。並網發電廠應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國家電監會4號令)的規定配合有關機構進行事故調查,落實防範措施。
第十條 因並網發電廠或電網原因造成機組非計劃停運的允許次數、時間及相關補償標准,由並網發電廠與電網企業協商,在購售電合同中約定。經電力調度機構同意並認可的並網發電廠低谷消缺不列入非計劃停運。
第十一條 電力監管機構負責組織開展並網發電廠涉網安全性評價工作,並網發電廠應積極配合,使涉網一、二次設備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要求。
第十二條 並網發電廠和變電站應在電力調度機構的指揮下,落實調頻調壓的有關措施,保證電能質量符合國家標准。
第十三條 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商所在區域電力企業規定區域內各省(區、市)並網發電廠必須加裝自動發電控制(AeC)設備的機組容量下限,加裝AGC設備的並網發電廠應保證其正常運行。
第十四條 並網發電廠一次調頻能力和各項指標應滿足所在區域電力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要求。
第十五條 電力調度機構和並網發電廠應按照國家電監會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 並網發電廠與電網企業應參照《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和《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及時簽訂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不得無協議並網運行。
第十七條 屬電力調度機構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裝置)參數整定值應按照電力調度機構下達的整定值執行。並網發電廠改變其狀態和參數前,應當經電力調度機構批准。
第十八條 並網發電廠應嚴格執行電力調度機構制定的運行方式和發電調度計劃曲線。電力調度機構修改曲線應根據機組性能提前通知並網發電廠。
第十九條 並網發電廠運行必須嚴格服從電力調度機構指揮,並迅速、准確執行調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拖延執行。若電廠值班人員認為執行調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向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報告並說明理由,由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決定是否繼續執行o
第二十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根據電網結構和並網發電廠的電氣技術條件,按照同網同類型同等技術經濟性能的機組年累計調整量基本相同的原則,安全、經濟安排並網電廠參與電力系統調峰、調頻、調壓、備用。並網發電廠參與電力系統調峰、調頻、調壓、備用情況由電力調度機構記錄,按季度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並向所調度的全部並網發電廠公布。調峰、調頻、調壓、備用服務實行市場機制的區域,按照所在區域電力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並網發電廠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機組能力參與電力系統調峰,調峰幅度應達到所在區域電力監管機構規定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二條 並網發電廠應根據發電設備檢修導則和設備健康狀況,提出設備檢修計劃申請,並按電力調度機構的要求提交。電力調度機構統籌安排管轄范圍內並網發電廠設備檢修計劃。檢修計劃確定之後,廠網雙方應嚴格執行。
第二十三條 電網一次設備檢修如影響並網發電廠送出能力,應盡可能與發電廠設備檢修配合進行。
第二十四條 並網發電廠變更檢修計劃,應提前向電力調度機構申請並說明原因,電力調度機構視電網運行情況和其他並網發電廠的檢修計劃統籌安排;確實無法安排變更時,應及時通知該並網發電廠按原批復計劃執行,並說明原因;因並網發電廠變更檢修計劃造成電網企業經濟損失的,並網發電廠應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因電網原因需變更並網發電廠檢修計劃時,電網應提前與並網發電廠協商。由於電網企業原因變更並網發電廠檢修計劃造成並網發電廠經濟損失的,電網企業應予補償。
第二十六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合理安排調度管轄范圍內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電力調度自動化及電力調度通信等二次設備的檢修。並網發電廠此類涉網設備(裝置)檢修計劃,應經電力調度機構批准後執行。電力調度機構管轄范圍內的二次設備檢修應盡可能與並網發電廠一次設備的檢修相配合,原則上不應影響一次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七條 並網發電廠中涉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調度通信設備、調度自動化設備、勵磁系統及PSS裝置、調速系統、直流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應納入電力系統統一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滿足國家有關規定和安全性評價要求。
第二十八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按照電力監管機構的要求和有關規定,開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技術指導和管理的范圍主要包括:並網發電廠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調度通信設備、調度自動化設備、水電廠水庫調度自動化系統設備、勵磁系統和PSS裝置、調速系統和一次調頻系統、直流系統、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以及涉及機網協調的相關設備和參數等。
第三十條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裝置和參數是否滿足電力系統安全運行要求。
(二)重大問題按期整改情況。
(三)因並網發電廠原因造成接入電網事故情況。
(四)因並網發電廠原因造成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不能正常投入造成電網安全穩定性和可靠性降低的情況。
(五)到更換年限的設備配合電網企業改造計劃按期更換的情況。
(六)按繼電保護技術監督規定定期向電力調度機構報告本單位繼電保護技術監督總結的情況。按評價規程定期向電力調度機構報告繼電保護動作報表的情況。
(七)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繼電保護管理要求。
第三十一條 調度通信技術指導和管理內
容包括:
(一)設備和參數是否滿足調度通信要求。
(二)重大問題按期整改情況。
(三)因並網發電廠原因造成通信事故情況。
(四)因並網發電廠通信責任造成電網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通道及調度電話中斷情況。
(五)調度電話通道中斷情況。
(六)因並網發電廠原因通信異常造成電網安全穩定性和可靠性降低的情況。
第三十二條 調度自動化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並網發電廠調度自動化設備的功能、性能參數和運行是否滿足國家和行業有關標准、規定的要求。
(二)並網發電廠調度自動化設備重大問題按期整改情況。
(三)並網發電廠執行調度自動化相關運行管理規程、規定的情況。
(四)並網發電廠發生事故時遙信、遙測、順序事件紀錄器(SOE)反應情況,AGC控制情況以及調度自動化設備運行情況。
第三十三條 勵磁系統和PSS裝置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勵磁系統和PSS裝置強勵水平、放大倍數、時間常數等技術性能參數是否達到國家、和行業有關標准要求。
(二)按照電力調度機構的定值設定特性參數情況。
第三十四條 調速系統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調速系統的各項技術性能參數是否達到國家和行業有關標准要求,技術規范是否滿足接入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要求。
(二)一次調頻功能、AGC功能及參數是否滿足電力監管機構及所在電網的要求。
(三)按照電力調度機構的定值設定特性參數情況。
第三十五條 並網發電廠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的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並網發電廠高壓側或升壓站電氣設備遮斷容量、額定參數、電氣主接線是否滿足要求。
(二)絕緣是否達到所在地區污穢等級的要求。
(三)接地網是否滿足規程要求。
第三十六條 發電機組涉及機網協調保護的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發電機定子過電壓、定子低電壓、過勵磁、發電機低頻率、高頻率、發電機失步振盪、失磁保護等是否達到國家和行業有關標准要求。
(二)技術規范是否滿足接入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
第三十七條 水電廠水庫調度技術指導和管理內容包括:
(一)水電廠水庫調度專業管理有關規程、規定的執行情況o
(二)水電廠重大水庫調度事件的報告和處理情況。
(三)水電廠水庫調度自動化系統(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相關運行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四)水電廠水庫調度自動化系統(水情自動測報系統)運行情況(運行參數和指標)。
(五)水電廠水庫流域水雨情信息和水庫運行信息的報送情況。
第三十八條 並網發電廠設備參數管理內容包括勵磁系統及調速系統的傳遞函數及各環節實際參數要求,發電機、變壓器、升壓站電氣設備等設備實際參數是否滿足接入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三十九條 區域電力監管機構組織電力調度機構及電力企業制定考核辦法,電力調度機構負責並網運行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四十條 電力調度機構對已投入商業運行(或正式運行)的並網發電廠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電力監管機構核准備案後執行,並定期公布。考核內容應包括安全、運行、檢修、技術指導和管理等方面。
第四十一條 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考核採取扣減電量或收取考核費用的方式。考核所扣電量或所收考核費用實行專項管理,並全部用於考核獎勵。
第四章監管
第四十二條 電力監管機構負責協調、監督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級電力監管機構負責轄區內並網運行管理爭議的調解和裁決工作。
第四十三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電力監管機構的要求組織電力「三公"調度信息披露,並應逐步縮短調度信息披露周期。信息披露應當採用簡報、網站等多種形式,季度、年度信息披露應當發布書面材料。
第四十四條 建立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備案制度。合同(協議)雙方應於每年11月底以前簽訂下一年度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並在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分別向調度關系所在省(區、市)電力監管機構備案,由該省(區、市)電力監管機構匯總後報區域電力監管機構;並網發電廠調度關系所在省(區、市)沒有設立電力監管機構的,直接向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區域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廠,雙方直接向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備案;與國家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和並網調度協議的,雙方直接向國家電監會備案。
第四十五條 建立電力「三公"調度情況書面報告制度。省級電力調度機構按季度向所在省(區、市)電力監管機構報告電力「三公"調度情況,由該省(區、市)電力監管機構匯總後報.區域電力監管機構;沒有設立電力監管機構的省(區、市),電力調度機構直接向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報告;區域電力調度機構按季度向區域電力監管機構報告電力「三公"調度情況;國家電力調度機構每半年向國家電監會報告電力「三公"調度情況。
第四十六條 建立廠網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廠網聯席會議由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會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召開,有關電力企業參加,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相結合的方式。定期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不定期會議根據實際需要召開。會後應形成會議紀要,向參加聯席會議電力企業發布,重大問題應同時報.國家電監會o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的意見》(電監市場[2003]23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八條 區域電力監管機構根據本規定,商電力企業組織制定本區域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報國家電監會審核同意後施行)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電監會負責解釋,國家電監會其他相關文伴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② 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供配電專業考試大綱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大綱
1.安全
1.1熟悉工程建設標准電氣專業強制性條文;
1.2了解電流對人體的效應;
1.3掌握安全電壓及電擊防護的基本要求;
1.4掌握低壓系統接地故障的保護設計和等電位聯結的有關要求;
1.5掌握危險環境電力裝置的特殊設計要求;
1.6了解電氣設備防誤操作的要求及措施;
1.7掌握電氣工程設計的防火要求及措施;
1.8了解電力設施抗震設計和措施。
2.環境保護與節能
2.1熟悉電氣設備對環境的影響及防治措施;
2.2熟悉供配電系統設計的節能措施;
2.3 熟悉提高電能質量的措施;
2.4掌握節能型電氣產品的選用方法。
3.負荷分級及計算
3.1掌握負荷分級的原則及供電要求;
3.2掌握負荷計算的方法。
4.110kV及以下供配電系統
4.1熟悉供配電系統電壓等級選擇的原則;
4.2熟悉供配電系統的接線方式及特點;
4.3熟悉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的選擇及接線方式;
4.4了解電能質量要求及改善電能質量的措施;
4.5掌握無功補償設計要求;
4.6熟悉抑制諧波的措施;
4.7掌握電壓偏差的要求及改善措施。
5. 110kV及以下變配電所所址選擇及電氣設備布置
5.1熟悉變配電所所址選擇的基本要求;
5.2熟悉變配電所布置設計;
5.3掌握電氣設備的布置設計;
5.4了解特殊環境的變配電裝置設計;
6. 短路電流計算
6.1 掌握短路電流計算方法;
6.2 熟悉短路電流計算結果的應用;
6.3 熟悉影響短路電流的因素及限制短路電流的措施。
7. 110kV及以下電氣設備選擇
7.1 掌握常用電氣設備選擇的技術條件和環境條件;
7.2 熟悉高壓變配電設備及電氣元件的選擇;
7.3 熟悉低壓配電設備及電器元件的選擇;
8. 35kV及以下導體、電纜及架空線路的設計
8.1 掌握導體的選擇和設計;
8.2 熟悉電線、電纜選擇和設計;
8.3 熟悉電纜敷設的設計;
8.4 掌握電纜防火與阻燃設計要求;
8.5了解架空線路設計要求。
9. 110kV及以下變配電所控制、測量、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
9.1 掌握變配電所控制、測量和信號設計要求;
9.2 掌握電氣設備和線路繼電保護的配置、整定計算及選型;
9.3 了解變配電所自動裝置及綜合自動化的設計要求。
10 . 變配電所操作電源
10.1 熟悉直流操作電源的設計要求;
10.2熟悉UPS電源的設計要求;
10.3了解交流操作電源的設計要求。
11. 防雷及過電壓保護
11.1 了解電力系統過電壓的種類和過電壓水平;
11.2 熟悉交流電氣裝置過電壓保護設計要求及限制措施;
11.3 掌握建築物防雷的分類及措施;
11.4 掌握建築物防雷和防雷擊電磁脈沖設計的計算方法和設計要求。
12. 接地
12.1 掌握電氣裝置接地的一般規定;
12.2 熟悉電氣裝置保護接地的范圍;
12.3 熟悉電氣裝置的接地裝置設計要求;
12.4 了解各種接地型式的適用范圍;
12.5 了解接觸電壓、跨步電壓計算方法。
13. 照明
13.1 了解照明方式和照明種類的劃分;
13.2 熟悉照度標准及照明質量的要求;
13.3 掌握光源及電氣附件的選用和燈具選型的有關規定;
13.4 掌握照明供電及照明控制的有關規定;
13.5 掌握照度計算的基本方法;
13.6 掌握照明工程節能標准及措施。
14. 電氣傳動
14.1 熟悉電氣傳動系統的組成及分類;
14.2 了解電動機選擇的技術要求;
14.3 掌握交、直流電動機的起動方式及起動校驗;
14.4 掌握交、直流電動機調速技術;
14.5 掌握交、直流電動機的電氣制動方式及計算方法;
14.6 掌握電動機保護配置及計算方法;
14.7 熟悉低壓電動機控制電器的選擇;
14.8 了解電動機調速系統性能指標;
14.9 熟悉PLC的應用。
15. 建築智能化
15.1 掌握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的設計要求;
15.2 掌握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的設計要求;
15.3 掌握安全防範系統的設計要求;
15.4 熟悉通信網路及系統的設計要求;
15.5 了解有線電視系統的設計要求;
15.6了解擴聲和音響系統的設計要求;
15.7 了解呼叫系統及公共顯示裝置的設計要求;
15.8 熟悉建築物內綜合布線設計要求。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
專業考試規范及設計手冊
一.規程規范: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2.《建築照明設計標准》GB50034;
3.《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5.《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
6.《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
7.《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
8.《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GB50055;
9.《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
10.《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
11.《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9;
12.《3kV-110kV高壓配電裝置》GB50060;
13.《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GB50062;
14.《電力裝置的電氣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50063;
15.《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
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
17.《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
18.《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50174;
19.《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200;
20.《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
21.《並聯電容器裝置設計規范》GB50227;
22.《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
23.《電力設施抗震設計規范》GB50260;
24.《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50293;
25.《建築與建築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T50311;
26.《智能建築設計標准》GB/T50314;
27.《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T16;
28.《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GB311.1;
29.《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0;
30.《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
31.《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137;
32.《導體和電器選擇設計技術規定》DL5222;
33.《嚴酷條件下戶外場所電氣設施》GB9089.1~9089.2;
34.《電能質量 供電電壓允許偏差》GB12325
35.《電能質量 電壓波動和閃變》GB12326
36.《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諧波》GB/T14549;
37.《電能質量 三相電壓允許不平衡度》GB/T15543
38.《電工電子設備防觸電保護分類》GB/T12501;
39.《電工電子設備按防電擊保護的分類》GB/T12501.2 (第二部分:對電擊防護要求的導則);
40.《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
41.《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GB/T13870.1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
42.《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GB/T13870.2 (第二部分:特殊情況) ;
43.《系統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14050;
44.《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6158;
45.《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21(第4-41部分:安全防護-電擊防護);
46.《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2(第4-42部分:安全防護-熱效應保護);
47.《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3(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第54 章:接地配置和保護導體);
48.《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4 (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第53章: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49.《建築物的電氣裝置》GB16895.5(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3章:過電流保護);
50.《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6(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第52章:布線系統);
51.《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8(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第706 節:狹窄的可導電場所);
52.《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9(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第707節:數據處理設備用電氣裝置的接地要求);
53.《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0(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5章:欠電壓保護);
54.《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1(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6節:低壓電氣裝置對高壓接地系統接地故障的保護);
55.《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6(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的保護);
56.《建築物電氣裝置的電壓區段》GB/T18379;
57.《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50348;
58.《電力工程直流系統設計技術規定》DL/T5044;
59.《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50061-97
註:以上所有規程、規范以考試年度1月1日以前實施的最新版本為准。
二.設計手冊:
1.能源部西北電力設計院編《電力工程電氣設計手冊》(電氣一次部分),中國電力出版社,1989年12月;
2.能源部西北電力設計院編《電力工程電氣設計手冊》(電氣二次部分),水利電力出版社,1991年8月;
3.中國航空工業規劃設計研究院等編《工業和民用配電設計手冊》(第三版),中國電力出版社,2005年10月;
4.《鋼鐵企業電力設計手冊》編委會編《鋼鐵企業電力設計手冊》,冶金工業出版社,1996年1月;
5.北京照明學會照明設計專業委員會編《照明設計手冊》(第二版),中國電力出版社,2006年12月;
6.機械電子工業部天津電氣傳動設計研究所編著《電氣傳動自動化技術手冊》(第二版),機械工業出版社,2005年6月;
註:設計手冊的內容與規程、規范不一致之處,以規程、規范為准。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
科目、題量、分值、時間分配及題型特點
1.考試科目
(1)安全
(2)環境保護與節能
(3)負荷分級及計算
(4)110kV及以下供配電系統
(5)110kV及以下變配電所所址選擇及電氣設備布置
(6)短路電流計算
(7)110kV及以下電氣設備選擇
(8)35kV及以下導體、電纜及架空線路的設計
(9)110kV及以下變配電所控制、測量、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
(10)變配電所操作電源
(11)防雷及過電壓保護
(12)接地
(13)照明
(14)電氣傳動
(15)建築智能化
2.考試時間分配及試題分值
考試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題,分值為200分;第二天為案例分析題,分值為100分;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
第一天為選擇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各40題,每題1分,多選題各30題,每題2分,上下午分值合計200分。
第二天案例分析題上午25道題、下午選答25道題,每題2分,上、下午分值合計為100分。
3.題型特點
考題由概念題、綜合概念題、計算題及案例分析題組成。
③ 在建築施工中電氣工程師需要看那些規范
送你一分目錄:
建築電氣常用規范目錄
2011.2.15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GB 50300-2001
2、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303-2002
3、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化 GB 50310-2002
4、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 50339-2003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66-2007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16-98
7、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GB 50174-93
8、智能建築設計標准 GB/T 50314-2006
9、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 50343-2004
10、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GB 50053-94
11、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 50219-95
12、潔凈廠房設計規范 GB 50073-2001
13、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4、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058-92
15、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 GB 50055-93
16、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2003年十月八日發布)
17、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 50054-95
18、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程(雲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准) DBJ 53-15-2004
19、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 50052-2009
2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 GB 50057-94
2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 46-2005
2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GB 50194-93
2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 JGJ 59-99
24、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 JGJ 16-2008
2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GB 7588-2003
26、建築物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規程(雲南省地方標准) DB53/067-1998
2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 50084-2001
28、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驗收規范 GB 50116-2005
29、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 DL/T621-1997
30、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技術應用導則 DL/T664-1999
3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16-2006
32、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 GB 50045-95
3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化 GB 50169-2006
3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 GB 50150-2006
35、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5-2007
36、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2009)<建設部發布>
37、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411-2007
38、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11-2007
39、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 GB 50312-2007
40、安全防範系統驗收規則 GA 308—2001
41、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准 JGJ 153-2007
42、民用建築能耗數據採集標准 JGJ/T 154-2007
43、城市電力規劃規范 GB 50293-1999
44、涉密信息設備使用現場的電磁泄漏發射保護要求 BMB5
4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技術要求 BMZ1
46、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評測指南 BMZ3
47、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 CJJ 45-2006
48、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第279號令發布)
49、建設電子文件與電子文檔管理規范 CJJ/T 117-2007
50、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 GB 50174-2008
5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462-2008
52、微電子生產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467-2008
53、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4-2007
54、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GB 50189-2005
55、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8年版)
56、礦山電力設計規范 GB 50070-2009
5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89-2001
58、電力系統設計技術規程 DL/T 5429-2009
69、建築照明設計設計標准 GB 50034-2004
60、建築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GB 50502-2009
61、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 GB/T 50062-2008
62、電力裝置的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 GB/T 50063-2008
6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73-92
64、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 JGJ/T 163-2008
65、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 GB/T 50328-2001
66、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 GB 50061-2010
67、並聯電容器裝置設計規范 CB 50227-2008
68、110~500kV架空送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CB 50233-2005
69、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 CB 50059-92
70、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 CB 50060-2008
71、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工程技術規范 JGJ 176-2009
72、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 196-2010
73、居民建築節能檢測標准 JGJ 132-2009
74、電熱設備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CB 50056-93
75、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4-2007
76、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5-2007
77、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6-2007
7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注:2009年4月再版時改章節排版32開 DL 408-91
79、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註:2009年4月再版時改章節排版3 DL 409-91
80、廳堂擴聲系統設計規范 GB 50371-2006
81、劇場、電影院和多用途廳堂建築聲學設計規范 GB/T 50356-2005
82、廳堂音質模型試驗規范 GB/T 50412-2007
83、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GB/T 21431-2008
84、廳堂混響時間測量規范 GBJ 76-84
85、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JGJ 185-2009
86、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 GB 50348-2004
87、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GB 12158-2006
88、系統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 GB 14050-2008
89、導體的顏色或數字標識 GB 7947-1997
90、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GB 19517-2009
91、游泳池和類似場所用燈具安全要求 GB 700001.8-1997
92、用電安全導則 GB/T 13869-2008
93、阻燃和耐火電纜通則 GB/T 19666-2005
94、低壓成套無功功率補償裝置 GB/T 15576-2008
95、演出場館設備技術術語 舞台機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准) WH/T 35-2009
100、舞台機械 操作與維修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准) WH/T 37-2009
101、舞台機械 台上設備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准) WH/T 28-2007
102、舞台機械 台下設備安全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准) WH/T 36-2009
103、舞台機械 驗收檢測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准) WH/T 27-2007
104、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 GB 50217-2007
105、1kV及以下配線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 GB 50575-2010
106、電梯安裝驗收規范 GB 10060-1993
10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70-2006
10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蓄電池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72-92
109、煤礦井下供配電設計規范 GB 50417-2007
110、輸電線路以無線電台影響防護設計規范 DL/T 5040-2006
111、建築與建築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 GB 50312-2007
11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68-2006
113、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 GB-50200-94
114、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63-2007
115、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 GB 50289-98
116、電氣絕緣的耐熱性評定和分級 GB 11021-1989
117、標准電壓 GB 156-2007
118、電氣安全名詞術語 GB 4776-1984
119、導(防)靜電地面設計規范 GB 50515-2010
120、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准 GB 50582-2010
12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櫃及二次迴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71-92
122、體育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規程 GB JGJ/T 179-2009
123、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 GB 50440-2007
124、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准 GB 50252-94
125、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 GB 50289-98
126、電能質量 供電電壓允許偏差 GB/T 12325-2008
127、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4208-2008
128、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 GB 13955-2005
129、安全電壓 GB 3805-1983
130、用電安全導則 GBT 13869-2008
④ 本人是電廠工作人員,想考注冊電力工程師,開工作證明的設計單位在考試報名時和注冊時有沒有資質要求
我來給你回答哈:
要參加專業考試的條件是:
1 、通過了基礎考試
2、工作年限達到報考的要求,這個你可以網上查看報考條件
3、設計院開證明,證明你工作年限達標
4、通過報考的審核 就可以參加專業考試了。
復習其實有很多規范要看,如下:
具體清單如下: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2.《建築照明設計標准》GB50034-2004;
3.《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5.《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
6.《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94;
7.《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
8.《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GB50055-93;
9.《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10.《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
11.《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9-92;
12.《3kV~110kV高壓配電裝置》GB50060-2008;
13.《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GB/T50062-2008;
14.《電力裝置的電氣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T50063-2008;
15.《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99;
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08;
17.《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
18.《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50174-2008;
19.《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200-94;
20.《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2007;
21.《並聯電容器裝置設計規范》GB50227-2008;
22.《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
23.《電力設施抗震設計規范》GB50260-96;
24.《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50293-99;
25.《建築與建築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
26.《智能建築設計標准》GB/T50314-2006;
27.《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28.《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GB311.1-1997;
29.《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0-1997;
30.《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1997;
31.《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137-2001;
32.《導體和電器選擇設計技術規定》DL/T5222-2005;
33.《嚴酷條件下戶外場所電氣設施》GB/T9089.1~9089.2-2008;
34.《電能質量 供電電壓偏差》GB/T12325-2008;
35.《電能質量 電壓波動和閃變》GB/T12326-2008;
36.《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諧波》GB/T14549-93;
37.《電能質量 三相電壓不平衡》GB/T15543-2008;
38.《電擊防護 裝置和設備的通用部分》GB/T17045-2008;
39.《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2008;
40.《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GB/T13870.1-2008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
41.《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GB/T13870.2-1997 (第二部分:特殊情況) ;
42.《系統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14050-2008;
43.《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
44.《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21-2004(第4-41部分:安全防護-電擊防護);
45.《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2-2005(第4-42部分:安全防護-熱效應保護);
46.《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3-2004(第5-54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接地配置、保護導體和保護聯結導體);
47.《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4-1997 (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第53章: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48.《建築物的電氣裝置》GB16895.5-2000(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3章:過電流保護);
49.《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6-2000(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 第52章:布線系統);
50.《建築物電氣裝置》GB16895.8-2000 (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第706 節:狹窄的可導電場所);
51.《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9-2000 (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第707節:數據處理設備用電氣裝置的接地要求);
52.《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0-2001 (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5章:欠電壓保護);
53.《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1-2001 (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6節:低壓電氣裝置對高壓接地系統接地故障的保護);
54.《建築物電氣裝置》GB/T16895.12-2001(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的保護);
55.《建築物電氣裝置的電壓區段》GB/T18379-2001;
56.《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50348-2004;
57.《電力工程直流系統設計技術規定》DL/T5044-2004;
58.《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50061-2010
59.《工業電視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115-2009
註:以上所有規程、規范以考試年度1月1日以前實施的最新版本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