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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中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需要停電時

發布時間:2024-11-21 14:12:09

1. 什麼叫倒母線

母線操作是指母線的送電、停電,以及母線上的設備在兩條母線間的倒換等。母線是設備的匯合場所,連接元件多,操作工作量大,不管是正常春秋季節檢修工作,還是事故後倒母線工作,操作前必須做好充分准備,操作時要注意運行方式等其它條件的變化。

倒母線操作對於變電站是一項非常頻繁而又非常復雜的操作,稍有不慎。就會發生誤操作事故。

1 正常倒母線操作的危險點

1.1 正常倒母線操作的一般原則

母線必須先合上母聯斷路器,並取下控制熔斷器,以保證母線隔離開關在並、解列時,滿足等電位操作的要求。在母線隔離開關的合、拉過程中,如可能發生較大火花時,應依次先合*母聯斷路器最近的母線隔離開關;拉閘的操作順序與其相反;盡量減少操作母線隔離開關時的電位差。拉母聯斷路器前,母聯斷路器的電流表應指示零;同時,母線隔離開關輔助觸點、位置指示器應切換正常。以防「漏」倒設備,或從母線電壓互感器二次側反充電,引起事故。倒母線的過程中,母線差動保護的工作如不遭到破壞,一般均應投入運行。同時,應考慮母線差動保護非選擇性開關的拉合,及低電壓閉鎖母線差動保護壓板的切換。母聯斷路器因故不能使用,必須用母線隔離開關拉、合空載母線時,應先將該母線電壓互感器二次側斷開,防止運行中的母線電壓互感器熔斷器熔斷或自動開關跳閘。

1.2 操作時的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

倒母線時,合上母聯斷路器後,由於技術不過關,或疏忽,忘取下母聯直流控制迴路熔斷器,在一般情況下,操作可順利進行到底。但一旦在操作過程中出現誤操作、保護動作或直流兩點接地等情況,這時母聯斷路器將會斷開,兩條母線電壓不相等,此時合第一組母線隔離開關或拉最後一組母線隔離開關,實質上就是用母線隔離開關,對兩組母線系統環路的並列或解列。環路電壓差U其有效值,等於兩條母線電源電壓的實際之差,可達數百伏或數千伏。在母聯斷路器斷開的情況下,母線隔離開關往往因合拉環路電流較大,開斷環路電壓差較高,拉不開,引起母線短路。

控制措施:倒母聯操作屬於大的典型操作,在操作前一定要由技術水平較高、經驗豐富、業務熟練的細心的值班員擔任。

除用母聯斷路器充電之外,在母線倒閘過程中,母聯斷路器的操作電源應拉開,防止母聯斷路器誤跳閘,造成帶負荷拉隔離開關事件。

在現場運行操作規程中,應按以下步驟進行:① 合母聯斷路器;②取下母聯斷路器直流控制迴路熔斷器;③檢查母聯斷路器是否合好,這三條是倒母線實現等電位操作必備的重要安全技術措施應寫入規程,以便讓值班員熟練掌握,操作時不出差錯。

倒母線時,走錯間隔發生帶負荷拉隔離開關事故,或在倒母線結束前,拉母聯斷路器之時,未確定或未再次檢查所有設備已全部倒至運行母線上,也不去檢查母聯斷路器電流表指示為零,就去拉母聯斷路器,萬一有漏倒設備,就會造成停電事故。

控制措施:嚴格標准化倒閘操作制度,嚴格執行唱票復誦制,看好設備正確無誤後再操作,在操作中不許漏項、跳項,每操作完一項,檢查完好,在操作的一項上面打「√」,操作完後再認真復查一遍,然後再操作下一項。

隔離開關、接地開關和斷路器之間安裝防誤操作的電氣、電磁和機械閉鎖裝置,倒閘操作時,如果閉鎖裝置失靈或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不能正常操作時,必須嚴格按閉鎖要求的條件,檢查相應的斷路器、隔離開關的位置狀態,核對無誤後才能解除閉鎖進行操作。

由於設備倒換至另一母線或母線上的電壓互感器停電,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電壓迴路需要轉換由另一電壓互感器供電時,這時可能有兩種危險點:①由於電壓迴路接觸不良,引起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因失去電壓而誤動作,以及通過電壓互感器二次向不帶電母線反充電,而引起的電壓迴路熔斷器熔斷,造成繼電保護誤動等情況出現。②母線隔離開關輔助觸點不切換,同時接通時,在倒母線操作拉開母聯斷路器後,運行母線上的電壓互感器,通過二次並列點將向停電母線上的電壓互感器反充電,這時停電的母線和電壓互感器成了運行母線上的電壓互感器的負荷,同樣會引起兩條母線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熔斷器均熔斷,或自動開關均跳閘,如果母線隔離開關輔助觸點同時斷開,將使該設備的保護、儀表、自動裝置二次電壓供電中斷。

控制措施:當操作母線隔離開關終了時,不但要仔細檢查隔離開關的實際指示位置,還要仔細檢查隔離開關的輔助觸點接觸情況,檢查保護裝置上的輔助觸點燈是否指示正常。若發現異常,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防止出問題。在操作時不要以為隔離開關位置確在實際狀態而忽略了二次輔助觸點的情況。

有些隔離開關的輔助觸點,因運行環境差,可*性不高,經常出現故障,影響了切換迴路的可*性。為了提高自動切換的可*性,一方面應選用質量好的隔離開關輔助觸點,並加強經常性的維護;另一方面,要提高檢修質量,保證輔助觸點動作靈活、轉換可*、接觸良好。

在操作隔離開關時,由於設備運行時間過長,出現老化現象,支持絕緣子斷裂等情況。

控制措施:在進行母線倒換操作前要作好事故預想,防止因操作中出現異常。

對於遠方操作的隔離開關,不得在帶電情況下就地手動操作,以免失去電氣閉鎖,或因分相操作引起非對稱開斷,影響繼電保護的正常運行,應盡量使用遠方操作箱中的按鈕,操作時隔離開關下嚴禁站人,以免發生意外。

就地手動的隔離開關,操作人要注意站位問題。合閘時應迅速果斷,但在合閘終了不得有沖擊,即使合上接地或短路迴路也不得再拉開。拉閘應慢而謹慎,特別是靜觸頭分離時,如發現弧光,應迅速合上,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當向空載母線充電時電感式電壓互感器與開關斷口電容形成串聯諧振。

控制措施:帶有電感式電壓互感器的空母線充電時,為避免斷路器觸頭間的並聯電容與電壓互感器感抗造成串聯諧振,應在母線停送電操作前將電壓互感器隔離開關斷開或在電壓互感器的二次迴路內並(串)聯適當電阻。

2 事故情況下倒母線操作的危險點及控制措施

不少發電廠(變電所)在處理故障時倒母線,曾錯誤地採用常規方法操作,將兩母線隔離開關同時合上,從而引起運行母線人為再短路,擴大了事故。為此,當一條母線故障後,需要將該母線上的設備倒至運行正常的母線上時,一定要遵照「先拉後合」的原則進行操作:即先拉故障母線隔離開關,後合運行母線上的隔離開關。

3 注意事項

不管事故情況下倒母線,還是正常檢修情況下倒母線,值班員都要考慮隔離開關的最佳合拉順序,即:合閘時,依次先合*母聯斷路器最近的母線隔離開關;拉閘時,操作順序相反。因為離母線斷路器愈近,電壓差愈小,反之亦然。如果操作人員忽略了電壓差這個概念,先操作離母聯斷路器遠的母線隔離開關,那麼在首先合上的第一組母線隔離開關或最後拉開的一組母線隔離開關觸頭上,因電壓差大將冒小火花。這種小火花雖然能自行熄滅,也不會引起短路,但容易將母線隔離開關的觸頭和工作面燒傷。特別是室內由蝸母輪傳動的母線隔離開關,其觸頭分合速度慢,火花作用的時間長,尤其要注意這一點。

2. 發電廠安規考試

第二篇 配電裝置運行規程

1.通則
1.1本篇規程包括:開關、母線及閘刀、儀用互感器、電抗器、避雷器、電力電纜等設備的運行規定。
1.2 對配電裝置的檢查、維修、操作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1.3除按本篇規程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與維護外,尚應對配電裝置的運行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如:
1.3.1配電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構架應良好接地。
1.3.2配電裝置建築物牢固,水泥和金屬桿架完整,金屬不腐銹,桿架不歪斜,電纜蓋板齊全。戶內配電裝置門窗良好,房屋不漏水。室內及設備內能防止小動物入內。
1.3.3配電裝置的通風設施、照明及門鎖完好o
1.3.4配電裝置的遮欄應良好,各機構箱、端子箱的門應關閉。
2.開關
2.1開關的一般規定
2.1.1開關經檢修投入運行前,應作外部檢查。
2.1.2為使運行中的開關正常工作,應檢查其操作能源完備可靠,並符合運行標准。
2.1.3對具有遙控操作接線的開關,其正常的帶電拉、合閘操作應採用遙控操作方式。當遙控失靈且故障處理需要可採用近控操作。只有在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而又緊急需要時方可進行運行開關的手動機械分閘操作。
2.1.4需經同期操作合閘的開關,必需滿足同期條件方可將開關合閘送電。
2.1.5跳閘迴路或跳閘機構有故障的開關,不準投入運行。
2.1.6開關操作後,應檢查其各燈光信號正常,三相電流表指示正常。
2.2檢查維護
2.2.1注意設備油色、油位正常,無漏油和嚴重滲油缺陷o
2.2.2開關分合閘位置正確,操作機構完整良好,軟銅片不斷裂,合閘鐵芯應返回,開關手柄位置正確,滅弧室完整。
2.2.3各種瓷質絕緣應清潔無油泥、無碎裂和裂紋現象。
2.2.4二次線和端子排應乾燥,控制電纜無發霉現象,機構或端子箱門應關好。
2.2.5當發生短路故障後,應對跳閘開關及流過故障電流的迴路作一次詳細檢查。
2.3故障處理
2.3.1開關遙控合閘失靈:檢查有關的二次迴路、油壓、副觸點、機構有無問題,必要時可將開關改冷備用後進行校驗,如正常則投入運行;若無效而又急於投入運行時,可考慮近控合閘,但應事先校驗近控合閘迴路正

常。
2.3.2開關拉閘失靈:如遙控拉閘失靈,則檢查有關二次迴路、油壓、副觸點、機構有無問題;若查不出原因可考慮近控或手動拉閘。無法拉閘時,應改變運行方式,以上一級開關將其隔絕檢修。
2.3.3DCS系統開關拉合閘失靈時,應檢查開關位置及熱工信號是否與實際相對應;開關控制電源是否正常;保護連鎖迴路是否正常。
2.3.4油開關在運行中看不見油位
2.3.4.1若確定由於溫度低致使油位看不見時,暫可維持運行並盡快加油。
2.3.3.2若嚴重漏油造成油位看不見時,禁止操作開關,須將開關改非自動並改變運行方式,用其它開關作隔絕或作保護,並通過檢修人員處理。
2.3.5開關故障後,如發現噴油,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母線及閘刀
3.1一切使用閘刀的操作,應按操作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3.2裝有閘刀閉鎖裝置的閘刀應經閉鎖操作,當閉鎖裝置失靈時,在得到值長同意,並確認操作步驟正確,不會發生帶負荷操作的情況下,方可破壞閉鎖進行操作。
3.3所有閘刀合上後必須檢查接觸良好,閘刀拉開後應有一定的距離。
3.4合上接地閘刀前,必須在有關各側電源斷開,並在驗明確無電後進行。
3.5閘刀因機構故障拉不開時,應作為母線故障處理,將所屬母線停電隔絕。
3.6檢查項目
3.6.1懸式瓷瓶、支持瓷瓶等各種瓷質絕緣物應完好清潔,無裂紋損傷,歪斜及放電痕跡。
3.6.2母線伸縮節(或弧垂)正常,各種線夾、線頭鼻子螺絲無松動,脫落現象。
3.6.3各連接頭不發熱,示溫片齊全、無熔化現象。
3.6.4閘刀合上時應接觸良好,不發熱變色。
3.6.5架空母線無松股或斷股現象。
3.6.6各種金具無松動和震動聲,無嚴重銹蝕現象。
4.儀用互感器
4.1運行規定檢查維護
4.1.1電壓互感器帶電時二次側不得短路,電流互感器在一次側載流時二次側不得開路。
4.1.2在下列情況下,可能引起有關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誤動作,須事先慎重考慮並採取相應措施。
(1)停用電壓互感器或其二次迴路。
(2)短接運行中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
(3)加入或退出保護的電流迴路。
4.1.3互感器的檢查項目
4.1.3.1瓷套管應清潔,無損傷、裂縫及放電痕跡。
4.1.3.2油浸式互感器其油位、油色均應正常,不漏油,有吸潮劑者,其吸潮劑應不變色。
4.1.3.3互感器應無焦味、放電聲、電磁震動聲,接頭無發熱現象。
4.1.3.4電壓互感器的故障處理
4.2故障處理
4.2.1電壓互感器的故障處理
4.2.1.1現象
(1)所屬電壓表、周率表和有無功表計指示失常。
(2)6KV母線絕緣監察裝置可能指示不正常。
(3)發電機定子接地可能動作報警。
(4)有關電壓迴路光字牌亮,有壓監視燈熄滅。
(5)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可能誤動作。
4.2.1.2處理
(1)停用有關低電壓保護,將有關自合閘、低周率和強行勵磁出系。
(2)記錄電壓互感器故障停用時間。
(3)查電壓互感器閘刀付接點接觸是否良好。
(4)查電壓互感器初、次級熔絲有無熔斷,當未發現電壓互感器明顯故
障時,可調換熔絲。
(5)當發現電壓互感器有以下明顯故障之一,應將該電壓互感器停用:
a、嚴重發熱(油和引出線變色,連接點燒紅)。
b、內部有火花放電聲。
c、漏油嚴重,油位計看不見油。
d、外部嚴重放電閃絡將導致接地短路。
e、有焦臭味或冒煙。
對有高壓熔絲的電壓互感器故障時,可用電壓互感器閘刀隔絕,對無高壓
熔絲的電壓互感器不得用電壓互感器閘刀來隔絕,應作為母線故障處理。
4.2.2電流互感器的故障處理
4.2.2.1現象
(1)所屬電流表、有、無功率表指示消失或指示失常;
(2)有關電流迴路和差動迴路斷線光字牌亮。
4.2.2.2處理
(1)將反映低電流動作的有關繼電保護停用。
(2)記錄電流互感器故障停用時間。
(3)當發現電流互感器有以下明顯故障之一,應將該電流互感器停用:
a、嚴重發熱(油和引出線變色,連接點燒紅);
b、內部有火花放電聲;
c、外部嚴重放電閃絡將導致接地短路;
d、有焦臭味或冒煙。
5.電抗器
5.1檢查維護
5.1.1電抗器檢查項目
5.1.1.1線圈應完整無變形。
5.1.1.2支持瓷瓶應清潔無破損現象。
5.1.1.3線圈與電纜頭無發熱現象,示溫片無熔化現象。
5.1.1.4電抗器柱子無破裂現象。
5.1.1.5電抗器周圍應無鐵磁性物質,底座接地應完好。
5.1.1.6電抗器應無閃絡現象及異聲。
5.1.2電抗器在檢修後送電前測量絕緣電阻應合格。
5.1.3電抗器迴路短路跳閘後應進行外部檢查。
5.2故障處理
5.2.1電抗器有放電聲,應加強監視。
5.2.2電抗器線圈變形或支持瓷瓶有裂紋時,應停用檢修。
6.防雷設備
6.1運行規定及故障處理
6.1.1雷雨季節避雷器應投入運行。
6.1.2中性套管為半絕緣的變壓器,其中性點不得即不直接接地又無避雷器運行。
6.1.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設法停用避雷器:
(1)避雷器瓷套管破損或有明顯裂縫。
(2)避雷器引線或接地線斷脫。
(3)避雷器內部有響聲。
6.2檢查項目 .
6.2.1避雷器安裝應牢固,帶板線安裝的避雷器,底腳為支承安裝,板線調
節適度,避雷器無傾斜情況,金具無銹蝕。
6.2.2上下引線接頭應牢固無松動、斷股,均壓環及鐵帽應緊固。
6.2.3瓷質設備完整,無破碎裂縫的放電痕跡。
6.2.4接地線良好。雷擊計數器完好,指示與原記錄相符合。
6.2.5雷擊後或電氣迴路有過電壓現象時應檢查避雷器內部有無放電異常響
聲,外部元件是否完整,計數器是否動作,如動作過應做好記錄。
7.電力電纜
7.1運行規定
7.1.1 10KV電纜所連接的系統發生單相接地,允許運行二小時,在此時間內必須將故障消除或斷開故障點。
7.1.2電纜線路的正常工作電壓不應超過電纜額電壓的15%。
7.2檢查項目
7.2.1電纜不應浸於水中運行,電纜外皮應完好無損傷,無滲油,電纜終端盒及外殼的保護接地完好。
7.2.2電纜頭應清潔,無漏膠、漏油及放電痕跡。
7.2.3電纜頭上示溫片齊全,無熔化現象。
7.2.4電纜溝中應無積水,不應有酸、鹼液體排入電纜溝。
7.2.5電纜溝架應牢固無銹爛。
7.3故障處理
7.3.1電纜頭漏膠漏油時應加強監視,立即匯報。
7.3.2電纜頭火燒爆炸時,立即隔絕電源,按消防規程進行滅火。
8.阻波器和耦合電容器
8.1阻波器的檢查可參照電抗器執行
8.2耦合電容器的檢查可參照防雷設備執行。耦合電容器接地刀閘不得合上。

3. 電氣倒閘操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道閘操作基本原則:

1、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嚴禁帶負荷拉閘。

2、變壓器兩側(或三側)開關的操作順序規定如下:停電時--先拉開負荷側開關,後拉開電源側開關,送電時--順序與此相反。(即不能帶負載切斷電源)。

3、單極隔離開關及跌落式開關的操作順序規定如下:停電時--先拉開中相,後拉開兩邊相,送電時--順序與此相反。

4、雙迴路母線供電的變電所,當出線開關由一段母線倒換至另一段母線供電時,應先斷開待切換母線的電源側負荷開關,再合母線聯絡開關。

5、操作中,應注意防止通過電壓互感器二次返回的高壓。

6、用高壓隔離開關和跌落開關拉、合電氣設備時,應按照產品說明書和試驗數據確定的操作范圍進行操作。

拓展資料:

倒閘操作

電氣設備分為運行、備用(冷備用及熱備用)、檢修三種狀態。將設備由一種狀態轉變為另一種狀態的過程叫倒閘,所進行的操作叫倒閘操作。通過操作隔離開關、斷路器以及掛、拆接地線將電氣設備從一種狀態轉換為另一種狀態或使系統改變了運行方式。這種操作就叫倒閘操作。倒閘操作必須執行操作票制和工作監護制。

組成編輯

母線室——主母線、分支母線、母線連接相關設備等

保護和儀表室——線路保護、測量相關設備等

操作目的編輯

1)設備檢修

2)事故、異常(缺陷)處理

3)系統方式調整

操作指令

操作指令:逐項指令、綜合指令和單項指令。

(1)逐項指令: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據前一項操作後對電網產生的影響才能決定下一項的操作。

(2)綜合指令:不需要其它單位配合僅一個單位的單項或多項的操作。

操作定義

將電氣設備由一種狀態向另一種狀態轉換所進行的操作。


參考鏈接:網路:倒閘操作

4. 誰知道詳細的變配電所八種制度

一.變配電室運行管理制度
A.變配電室值班人員對設備應經常進行巡視檢查,巡視檢查分為定期巡視、特殊巡視和夜間巡視三種。
B.定期巡視,值班人員每天按現場運行規程的規定時間和項目,對運行和備用的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定期檢查。
C.特殊巡視,對特殊情況下增加的巡視。如在設備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變化時,新裝、檢修或停運後的設備投入運行,運行中出現可疑現象及天氣時的巡視。
D.夜間巡視,其目的在於發現接點過熱和絕緣污穢放電情況,一般在高峰負荷期。 E.巡視檢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準進行其他工作。
F.巡視中若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要記錄在案,重大設備缺陷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無論電氣設備帶電與否,未得主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接近導體進行修理或維護工作。 G.建立設備運行紀錄,查出問題及時修理,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內容:房內是否有異味,(來自:www.fdcew.com)記錄電壓、電流、溫度、電表運行數、檢查屏上指示燈、電器運行聲音、補償櫃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修理與報告。 H.供電器線路操作開關部位設明顯標示。停電拉閘,檢修停電,掛標示牌。 I.巡視配電裝置,應隨手將門關上並鎖好,巡視中應穿絕緣鞋。 J.配電室出入口及電纜層夾層出入口應裝設擋鼠板防止小動物進入。 二.變配電室工作制度 1.工作票
工作票是允許在配變電設備上工作的書面命令,根據安全條件分別使用第一、第二工作票。 1.1 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1.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
1.1.2 高壓室內的二次線路或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 1.1.3 配電站的擴充工作,需要停電做安全措施或安全距離不足需裝設絕緣或一經合閘就
送電到工作地點設備上的工作。 1.2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2.1 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1.2.2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1.2.3 不需要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線路上的工作。
1.2.4 用絕緣棒或核相器等高壓迴路上和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
1.2.5 已投運的變配擴充工作,只需做簡單的安全措施,向絕無觸電危險的鄰近有電處的工作。
1.3 緊急事故搶修可不填寫工作票,但搶修設備上停電作業時,仍執行安全措施和工作許可。
1.4 工作票一式兩份,書寫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若有更改由簽發人蓋章。 1.5 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持有一張工作票,並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1.6 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有不同的工作地點,可以發一張工作票。
2.配電室工作許可制度
執行工作許可任務,可由能夠勝任操作的人員擔任,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後,還應做到:
2.1 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安全措施,以手觸試,驗明無電。 2.2 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2.3 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
2.4 必須完成上述工作許可手續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2.5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運行結線方式,特殊需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同意 3.配電室工作監護制度
3.1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後,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所有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帶
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3.2 所有工作人員(包括監護人)不許單獨留在高壓區內,若工作需要現場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准許一名具有實際經驗 或幾人同時工作,監護人須將有關安全注意事項詳盡指示。 3.3 監護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電時,安全措施絕對可靠時,方能參加工作班。監護人可根據現場安全條件,施工范圍等情況,增設專人監護,專職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4 監護人因故離開現場,應指定能勝任者臨時代替。若監護人長時間離開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更換新監護人,兩監護人做好必要的交接。
3.5 任何人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和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向監護人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可暫停工作,並立即報告上級。
4.配電室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 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現場撤出,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負責人執存。 4.2 間斷後繼續工作,不需通過工作許可人。每日工作完畢應清掃並開放已封閉的道路,並將工作票交回值班人,次日復工應得到值班人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必須重新檢查安全措施後,才能工作。若無負責人和監護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4.3 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以前,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4.4 工作間斷期間,若緊急需要,可將工作班全體人員已經離開的工作地點的確切情況通知工作負責人,在得到明確可以送電的答復後方可執行,並應採取下列措施:
(A)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摘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 (B)所有通路必須有專人守候,(來自:www.fdcew.com)以告訴工作班人員"設備已經合閘送電,不得繼續工作"。守候人員在工作票未收回以前,不得離開守候地點。 4.5 檢修工作結束,若需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應按下列條件進行: (A)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B)收回所有工作票,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志牌,恢復常設遮攔。
(C)工作負責人和操作人員全面檢查無誤後,才可進行加壓試驗。 (D)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
4.6 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轉移手續,但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清楚交代帶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4.7 全部工作完畢,應清掃、整理現場,負責人應先周密檢查,然後交待發現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並與值班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然後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答復後,工作票方告終結。
4.8 結束的工作票,保存三個月。 5.配電室倒閘操作規定
倒閘操作是項技術性較強的重要工作,操作人員必須充分了解有關電氣設備相互之間的連接,運行情況以及保護整定值等情況,集中精力,謹慎操作。
5.1 倒閘操作必須按照運行領導人的命令或同意後才能進行。緊急情況下(火災、自然災害、人身事故等)才允許不經同意,先行操作,但事後盡速匯報。
5.2 倒閘操作設備必須獲得各位運行現場領導人同意後進行,並應規定事故時和失去通訊聯系時的操作約定。
5.3 倒閘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時進行,盡可能在負荷最小時進行,緊急情況例外。
5.4 倒閘操作須在模擬盤上除表示閘刀,開關分合閘位置外,還應表示出接地線的位置和臨時編號,操作完畢後在模擬盤上標明清楚。
5.5 必須遵照倒閘操作票的順序進行,嚴禁憑想像、憑記憶。 5.6 變配電所內的操作范圍包括下列各項 5.6.1 開關、閘刀、熔絲的合上或拉開 5.6.2 交直流操作迴路的合上或拉開 5.6.3 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啟用或停用 5.6.4 臨時接地線的拆除和撤出(包括驗、放電)
5.6.5 有變壓器分接頭的調整 5.6.6 核相、核相序及用搖表測絕緣 5.6.7 保險管的掛上或取下 5.7 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下列步驟:
模擬盤演習--安全措施--立正就位--核對銘牌--高聲唱票--高聲復票--允許正式操作--實際操作--逐項勾票、記時間--檢查設備--完成匯報 6.電氣運行倒閘操作規程
6.1 變電室的值班員,必須熟悉本大廈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況,必須熟悉變電室設備的操作方法。
6.2 電氣設備倒閘操作的技術要求規定如下: 6.2.1送電時,先合隔離開關,後合負荷開關; 停電時,先拉負荷開關,後拉隔離開關; 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6.2.2 開關兩側的隔離開關操作順序如下: 送電時,先合電源側隔離開關,後合負荷側隔離開關; 停電時,先拉負荷側隔離開關,後拉電源側隔離開關; 6.2.3變壓器兩側開關的操作順序如下: 停電時,先停負荷側開關,後停電源側開關; 送電時,先合電源側開關,後合負荷側開關;
6.3倒閘操作中,應該注意防止通過電壓互感器二次返回高壓;
6.4當採用電動操作合高壓開關時,應觀察直流電流表的變化; 合閘後電流應返回,連續操作高壓開關時,應觀察直流母線電壓的變化。 7.電器設備的巡視檢查制度
7.1 在變電室的高壓配電裝置,每班巡視兩次。
7.2 電器設備發生重大事故又恢復送電後,對事故范圍內的設備,應進行特殊巡視,每班不
少於四次。
7.3 電器設備存在缺陷或過負荷時,應適當增加巡視次數,每班不少於四次。
7.4 巡視檢查時,通過人的感覺器官仔細分析,發現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對於重大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
7.5 新投入運行或大修後投入運行的設備,在72小時內應加強巡視,每班不少於四次,無異常情況後,可按正常周期進行巡視。

5. 跪求電力頂崗實習報告 有關電力的頂崗實習日誌範文,一天寫一次的那種。 就是和工作日誌差不多的

今年3月1日至4月1日,我到電力局實習。該站興建於1973年11月,始用站名自源電站,後改為發電公司,屬於中型水利發電站,1977年4月9日,1#機投產,2#、3#和4#、5#機均為自我安裝調試,分別於1978年9月28日和1987年12月25日投產。五台機組總裝機容量為15000千瓦,單機容量為3000千瓦。引水渠道8.71千米,水頭高234米,一座徑流式高水頭的水力發電站,1979年在縣內民網連成一體的基礎上通過110千伏線路並入國家大民網。該站是本縣電氣化第一個骨幹電站,在縣內小電網中起到調頻調峰的作用。

該站發電機出線由民纜引到母線,母線用單母線分段式接線方式,Ⅰ段母線通過1#主變直接向110千伏線路送電,Ⅱ段母線通過2#主變升至35KV和110KV由供電線路母線供電,採用單母線分段主帶聯絡刀閘,分別由三相線向外送電。廠用電由兩台相同容量單台為180KVA的變壓器供電。

一發電機的型號參數冷卻方式,中性點接地方式;發電機組的保護,控制測量,信號裝置及運行維護

①型號:1#、2#、3#是TSW133/105-44#、5#是TSW143/82-4;

②參數:容量為3750KVA;出力為3000KW;頻率為50HZ;轉速為1500轉/分

③冷卻方式:1#、2#、3#採用開板式的冷卻方式;4#、5#採用密封式帶水冷卻器冷卻

④中性點接地方式:秀用CD-4避雷器擊穿民壓為10-19KV

⑤保護:差動保護過流過壓保護,勵磁消失保護。

⑥控制:手動控制

⑦測量:電流迴路測量,電壓迴路測量

⑧信號:過負荷發出信號。

發電機組的運行及維護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備用中的發電機及其全部附屬設備,應進行必要的維護和監視,使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隨時能立即起動。

②為防止線圈絕緣受潮,發電機組處於備用時間一般不宜超過72小時,超過72小時應與其它機組輪換運行。

③所有安裝在控制屏上的電氣表計的指示值必須要求每小時記錄一次,並經常要有專人對各表進行監視,其附屬設備的表計其測溫裝置每兩小時計錄一次

④對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每值應進行四次全面檢查,其檢項目:

a、發電機的聲音否正常,有無振動和過熱現象

b、FMK及勵磁迴路有無嚴重過熱現象

c、檢查發電機碳刷有無冒火花現象

d、油開關油位,油色彩否正常,各連續點有無松動發熱及電暈

e、在運行中的發電機每值應用毛巾清掃碳刷架,絕緣板和滑環上的碳粉和灰塵

二該站主變壓器的型號,容量,冷卻方式,主變壓器的保護,控制,測量信號裝置及維護運行。

①型號:1#為SFLb-2000/121-38.5-1.3;2#為SFL-8000/35

②容量:1#為2000KVA無吹風時1330KVA.2#為8000/35

③冷卻方式:油浸風冷式.

④保護:差動保護,110KV側35KV側.6KV側復合閉鎖過電流保護

⑤控制:自動手動控制

⑥測量:電流電壓,發電機勵磁電流,電壓頻率溫度,可控硅信號電壓

⑦信號:溫度升高,發信號,風機起動,瓦斯保護發信號;輕瓦斯發出信號,重瓦斯跳110KV側35KV側6KV側油開關,過負荷發出信號.

其維護運行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①每值應根據控制屏上的儀表監視主變的情況並按要求每小時抄表1次

②主變每值要進行三次外部檢查其項目發如下:

a變壓器外部清潔無破損裂縫,無放電痕跡及其它異常現象

b儲油櫃和充油套管的油位油色均應正常,不滲漏油

c變壓器音響正常,本體無滲油漏油,吸濕器應完好,硅膠乾燥無受潮變色

d檢查冷卻裝置的運行是否正常,油溫是否正常

e安全氣通及保護膜應完好無損

f引線接頭,母線應無發熱現象

g接地是否接觸良好

h1#主變高壓側斷開時低中壓側在運行時,中性點接地刀閘516應在合上位置.

i1#主變三側均在正常駐運行時,中性點接地刀閘均在斷開位置

j變壓器大小修後還要檢查瓦斯繼電器內應無氣體.繼電器與儲油櫃間連接閥門打開

⑵運行中當主變輕瓦斯動作時運行人員必須及時向車間,生技股和站領導報告.

下列情況對主變進行機動檢查.

a受較大的短路電流沖擊後

b檢修後剛投入運行

c大霧中或細雨之夜,檢查套管有無放電及電暈

d在氣溫突變時(冷熱)應對主變的油麵進行額外檢查

e主變較長時間過負荷.



⑴站用電的供電方式,廠用電:35KV110KV母線供電

生活區:Ⅰ段6KV母線供電

設廠用變和生活變.兩種主變自動控制

廠用電網兩台相同容量單台為180KVA的變壓器供電,兩台變壓器分別從發電機和引至母線的Ⅰ段Ⅱ段取電源變壓器為發電機的機端電壓6.3KV.低電壓為400KV.廠用電接線方式採用單母線分段帶聯絡刀閘,其母線電壓維持在380~420V其母聯刀閘03正常運行時處於拉開位置,各段母線單獨運行某台廠變過載時,可合上03兩台並聯運行.當某台廠變出故障時可拉開邦聯鹼變開關,合上03由單台廠變供給全部廠用電.

⑵站用電的運行及維護:

①對廠用電設備應進行下列巡視檢查:

a各刀閘,導電部分的接頭有無過度發熱,變色燒紅現象

b各保險管有無過熱焦化,熔件有無斷脫象徵

c設備有無異常狀外殼接地是否牢固

d各表計指示應正常,三相電壓平衡,三相電流應基本平衡.

e電纜有無破損,漏油或不正常的發熱

②電動機運行中注意事項:

a各電動機的電源保險容量應配裝得當,三相一致,以防某相保險熔斷後缺相運行燒壞電動機.

b電動機的溫度不應超過銘牌規定數值

c電動機運行的振動不得超過0.1mm

d電動相的基礎應該牢固,外殼接地應良好.

e電動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下並進行處理.

電動機單相運行,轉速降低發出強烈的鳴音;電動機軸承或線圈發熱超過銘牌規定值;電動機劇烈振動,轉子與定子相摩擦不能維持正常運行者;電動機著火冒煙.



⑴自動裝置:對聯生故障的設備能自動斷開,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在運行中沒有接到調度命令或技術人員通知不能任意投入退出變更定值.

⑵操作電源:分直流迴路和交流迴路

⑶蓄電源及直流系統:

蓄電源:型號:GGF-3000規格:2U300安時

運行方式及其操作:

⑴蓄電池組處於浮充電法運行時應以恆定蓄電池的端電壓為原則蓄電池組的端電壓應保持在260~280V范圍內.

⑵蓄電池處於浮充法運行時由於某種原因充電電機短時間退出運行致使蓄電池端電壓低於260V時其浮充電運行的監視和檢查且將其浮充過程中蓄電池的極板,冒氣,溫度單個電池電壓和起止時間等情況詳細記錄於蓄電池地運行記錄表上,待蓄電池組的端電壓升至260V時其浮充電流可按下式進行近似計算:

(0.02-0.03)Ah

I=———————=(0.15-0.3)A式中Ah=300安時

36⑶當蓄電池組的端電壓高於或等於280V時,蓄電池可以短時間停充,但同樣要按照相機⑵款的內容規定做好記錄,此時必須注意蓄電池的單相電壓下降至2.2V時必須投入充電機進行浮充電流運行.

⑷調節直流負荷時,浮充電流應保持在0.25-0.35A.即I浮充=浮充機輸出電流-負載電流。

⑸直流系統母線電壓應保持在215-220V范圍內。

⑹正常時禁止用允電機單獨向直流負載供電,但在尋找接地點或蓄電池故障時可以短時間單獨供電,但要有專人調整充電機電壓。



⑴該站的防雷方式是:採用了3根30米的避雷針以三角形立在升壓站周圍把升壓站和廠房控制在它的保護之下。1#,2#,3#避雷針高均為30米避雷針接地電阻為4歐防止了直擊雷過電壓:(如圖1-1)

⑵該站有著良好的接地裝置,在電站的整個生產區內的地下都有「#」字形的鐵絲網,鐵芯和許多叉入地底下兩米多深的角鋼,互相焊接在一起形成一個特大接地網和避雷針於避雷器連接,而發電機和主變壓器的中性點有著單獨的接地網,確保了電站在雷雨天氣時工作能安全正常運行的可先靠性。

七各機電設備的運行,操作維護及一般故障的分析處理方法;

1、如發電機的運行,操作及故障處理的方法舉例如下:

⑴運行:a、發電機在額定出力P=3000KW下可長期連續運行。

b、發電機投入運行後,如無異常現象即可增帶3000KW負荷,原則上不允許超過3000KW的額定值運行,同時也不允許無根據地限制容量。

⑵操作:

①發電機檢修後在起動前應將工作票收回,並詳細檢查發電機各部分及周圍的清潔情況,各有關設備必須完整好用。短路線和接地線必須拆除。以及進行起動前的各種試驗。

②在分刀閘以前,應先試驗發電機油開關和滅磁開關的合閘情況良好,對於頻繁起動的發電機不必每次起動前進行上述試驗,但每月至少要進行一次。

⑶故障處理:當發電機的定子電流超過允許值時應首先檢查發電機力率和電壓,並注意電流超過允許值所經過的時間。

處理:a、用減少勵磁的方法減少定子電流到正常值,但不得使力率過高和電壓過低。

b、如果減低勵磁電流不能使定子電流降到正常值進,則必須降低發電機的有功負荷。

當發電機的油開關自動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

a、檢查滅磁開關是否跳開如果未跳開,應立即用遠方手動操作將其跳開;

b、檢查由於哪一保護裝置的動作使發電機被切斷;

c、檢查是否由於值班人員誤動而引起,如果確定掉閘是由於值班人員誤動所引起,則應立即將發電機送入電網;

d、查明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由於短路邦聯所引起。

2、變壓器的運行操作及故障處理的方法舉例如下:

⑴運行:b、主變在運行中的允許溫度應按上層油來檢查最高不得超過95℃為了防止變壓器油劣化過速,上層油不得超過85℃

a、變壓器三相負荷不平衡進,應監視最大電流的負荷。

⑵操作:主變檢修完畢投入運行前須仔細檢查主變外部油位計,油位、油色正常,防爆膜完好。瓦斯繼電器充滿油無氣體,外殼接地完好,出線套管以及導電排連接牢固,各部件清潔完好,無滲油現象等。

檢查所有臨時接地標示牌等安全設施是否已經拆除,工作票是否已收回

⑶故障處理:⑴、主變發生下述故障之一者應立即報告調度,要求立即停電;

a.安全氣道膜爆破;

b.在常冷卻條件下主變溫度不正常並不斷上升;

c.漏油致使油麵降落低於油位指示計上的限度;

d.油色有明顯變化油內出現碳質等;

e.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⑵、變壓器保護動作跳閘時,應根據保護動作與事故當時的外部現象判斷變壓器是否發生故障及其原因並應及時報告調度。

八、總結。

通過這次1個月的實習,使我對實際操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增強了專業知識的感性面

6. 國網工作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頒布的《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國家電網安監〔2005〕83號文)(簡稱《安規》)的規定,公司依據安全生產有關的規程、標准、制度、條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在總結各管理處工作票管理方法的基礎上,制定《國網運行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規定(試行)》(簡稱《規定》)。 第二條 制定本《規定》的目的是:加強工作票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確保跨區直流輸電工程安全穩定運行。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系統各單位在其管轄設備上的工作。 第二章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第四條 各管理處主管生產副經理(總工)為工作票管理的負責人。 第五條 各管理處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工作票制度執行的管理。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工作票制度的制定、執行的監督、考核工作。 第六條 公司所轄各管理處部門安全員每月應對本部門已執行工作票的100%進行檢查,部門負責人每月應對本部門已執行工作票的30%進行抽查,管理處安監部門每月至少應對已執行工作票的30%進行抽查,管理處領導每月至少應對已執行工作票的10%進行抽查。對不合格的工作票,應在統計分析記錄中予以註明,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章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基本條件 第七條 總體要求 公司系統所屬各單位員工,開展現場工作前,必須經過各管理處相關安全、技術、業務培訓,掌握相關規程制度,熟悉現場設備,通過相關崗位考試。 對於公司以外人員,如參加公司所屬單位現場工作,必須經過各管理處或所屬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 第八條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是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掌握《安規》,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准(帶電作業工作票的簽發人還應具有帶電作業實踐工作經驗),並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 變電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由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熟悉工作班人員工作能力和掌握《安規》的人員。線路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掌握《安規》、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圍內設備情況的人員。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掌握《安規》、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圍內設備情況,並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 第十條 變電工作許可人: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掌握《安規》的運行值班人員擔任。線路工作許可人: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掌握《安規》、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圍內設備情況的人員擔任。 第十一條 專責監護人:應由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和掌握《安規》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工作班成員:應由熟悉設備情況和掌握《安規》的人員擔任。 第四章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職責 第十三條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 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 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 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 4. 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 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安規》,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6. 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 第十四條 工作許可人 1.變電工作許可人 1) 負責審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 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 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 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2. 線路工作許可人 1) 審查工作必要性。 2) 線路停、送電和許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確。 3) 許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第十五條 專責監護人 1. 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范圍。 2. 工作前對被監護人交待安全措施,告之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 監督被監護人遵守《安規》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第十六條 工作班成員 1. 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並履行確認手續。 2. 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並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3.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工作票的使用和種類 第十七條 在電氣設備上及其相關場所的工作,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 相關場所的工作:系指雖在換流站(變電站)設備區內的工作,且從事的工作與電氣設備無關。如:綠化、下水道疏通、建築物維護等工作。 第十八條 在電氣設備上及其相關場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有下列10種: 1.國網運行有限公司第一種工作票; 2.國網運行有限公司第二種工作票; 3.國網運行有限公司換流站帶電作業工作票 4.國網運行有限公司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5.國網運行有限公司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6.國網運行有限公司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 7.國網運行有限公司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 8.國網運行有限公司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 9.國網運行有限公司事故應急搶修單; 10.國網運行有限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第六章 工作票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每年在春季年度檢修工作開始前以文件形式公布。 第二十條 工作票應統一票面格式:按照公司頒布的《關於印發國網運行公司操作票和工作票的通知》(國網運行安〔2005〕44號)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 工作票必須統一順序編號,一年之內不能有重復編號。 第二十二條 工作票應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根據工作需要填寫。填寫時應與一次接線圖進行核對。填寫工作票應用黑色或藍色筆,不準使用紅色筆或鉛筆。工作票一式兩份,填寫內容正確,字跡工整、清楚,不得任意塗改。計劃停電時間和開關、刀閘、設備編號不得塗改,如塗改則原票作廢。填寫後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簽名後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 工作票一份應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按值移交。運行人員應將工作票的編號、工作任務、許可及終結時間等記入運行值班記錄。 第二十四條 已終結的工作票、作廢(未執行)的工作票均應在「備注」欄正中間加蓋「已終結」或「作廢」章。對作廢的工作票要註明作廢原因。 第二十五條 對已終結、作廢(未執行)的工作票,收存單位均應妥善保管。每月由專人整理、分類統計、裝訂封面,並應註明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保存期為一年,不得遺失。 第二十六條 工作票、事故應急搶修單,一份由換流站(變電站)保存,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交回簽發單位保存。 第二十七條 各管理處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性的執行工作票制度的規范化、標准化培訓。工作票所列人員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工作票手工填寫訓練,並進行總結分析。 第二十八條 填用換流站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有: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檢修高壓電動機。 3.二次系統和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 1)在高壓室遮欄內或導電部分小於《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表2-1規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等及其二次迴路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安規》表2-1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10及以下(13.8) 20、35 66、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離(m) 0.70 1.00 1.50 3.00 4.00 5.00 2)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迴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通信系統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復用通道(包括載波、微波、光纖通道等)的檢修、聯動試驗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4)在經繼電保護出口跳閘的發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迴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5)照明等迴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4.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二十九條 填用換流站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二次系統和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 1)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控系統在運行中改變裝置原有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設備正常運行的工作; 2)對於連接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並裝在屏櫃上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護的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3)在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迴路,以及在通信復用通道設備上檢修及試驗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4) 照明等迴路上的工作,不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作安全措施者。 3. 非運行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4. 大於《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表2-1距離的相關場所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觸及帶電設備導電部分的工作。 第三十條 填用換流站帶電作業工作票的工作為: 帶電作業或與臨近帶電設備距離小於《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表2-1規定的工作。事故搶修的帶電作業也應填寫帶電作業票。 第三十一條 填用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停電的線路或同桿(塔)架設多回線路中的部分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設備上的工作。 第三十二條 填用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2.在運行中的配電設備上工作。 3.大於《安規》(電力線路部分)表5-1規定的安全距離的工作。 《安規》表5-1 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與帶電導線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安全距離(m) 電壓等級(kV) 安全距離(m) 10及以下 0.70 220 3.00 20、35 1.00 330 4.00 66、110 1.50 500 5.00 第三十三條 填用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的工作為: 帶電作業或與臨近帶電設備距離小於《安規》(電力線路部分)表5-1規定的工作,以及低壓帶電作業。事故搶修的帶電作業也應填寫帶電作業票。 第三十四條 填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高壓電力電纜需停電的工作。 第三十五條 填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第三十六條 填用事故應急搶修單的工作為:發生事故,應急搶修能在4小時內完成者,否則填寫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 第三十七條 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為: 1.在運行設備的二次迴路上進行拆、接線工作。 2.在對檢修設備執行隔離措施時,需拆斷、短接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聯系的二次迴路工作。 第三十八條 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第三十九條 對於第一種工作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檢修單位應在工作前一日16時前將工作票送達運行值班人員。以便做好各項准備工作。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交給運行值班人員。 第四十條 第二種工作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事故應急搶修單,檢修工作單位可在工作前交運行值班人員。 第四十一條 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在工作前一日簽發,並交與工作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可在工作開始前簽發,並交與工作負責人。 第四十三條 電力線路事故應急搶修單在搶修之前填寫。 第四十四條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在工作前簽發,並交與工作負責人。 第四十五條 運行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票後,應根據工作任務、停電范圍,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並符合現場條件。 第四十六條 第一種工作票每日收工,工作負責人會同運行值班員檢查施工現場情況無誤後,雙方簽字並填上收工時間方告收工。次日開工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雙方簽字後方可開工。 第四十七條 第二種工作票每日收工,工作班人員應清掃工作現場,開放已封閉的道路,並將工作票交回運行值班人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取回工作票,並由運行值班人員記錄在值班記錄中。 第四十八條 線路工作完畢已經拆除地線後,如又發現問題需要重新登桿(塔)處理的規定。 1.尚未向許可人匯報工作終結的,可在重新驗電掛接地線後,由工作負責人派專人進行登桿(塔)處理,其他人員不準擅自進行登桿(塔)工作。 2.已向許可人匯報工作終結的,無論線路送電與否,都必須向工作許可人匯報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等待重新履行許可手續。只有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命令後,才能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第四十九條 電氣事故應急搶修 1.事故應急搶修工作,應設置專責監護人,同時按《安規》規定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方可開工。 2.電氣事故應急搶修工作應記入值班記錄中。 第五十條 在二次系統上的工作,除正確填寫工作票外,還應填寫「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結束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關的接線,拆除臨時接線,檢查裝置內無異物,屏面信號及各種裝置狀態正常,各相關連接片及切換開關位置恢復到工作許可前的狀態。在執行及恢復過程中,執行人和恢復人不允變更。 第五十一條 二次系統上的工作結束後,運行值班人員應進行驗收,檢查各種臨時措施是否恢復,記錄填寫是否清楚、明確並簽字,方可予以工作票終結。 第五十二條 各管理處應制定相應的工作票檢查考核辦法。 第五十三條 工作票的填寫規定請見附件一。 第五十四條 工作票管理流程圖請見附件二。 第七章 外單位負責的檢修工作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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