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加快設施建設,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是保障生態安全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為此,需採取一系列措施,以確保園區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以下幾點是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策略:
首先,實施園區污水集中處理,以提升廢水處理能力。新建園區需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確保園內企業排水接管率達到100%。廢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現有園區,必須對廢水進行預處理以達到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接管要求。無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或未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現有園區,需在本通知發布後的兩年內完成整改。園內企業應實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實現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並對廢水進行預處理,以達到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接管要求,方可接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應經專用明管輸送至集中式污水處理廠,並配備在線監控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及自控閥門,鼓勵實施區域中水回用。
其次,加強園區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園內企業需加強對廢氣尤其是有毒及惡臭氣體的收集和處理,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有毒及惡臭氣體的排放,並配備相應的應急處置設施。園區內的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規范進行安全處置。鼓勵建設相配套的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處置場所,以減少危險廢物跨地區轉移帶來的環境風險。
再者,鼓勵建立第三方運營管理機制,提高環境治理效率。園區可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進行運營管理。採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營管理的園區,園區管理機構應負責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正常運行或未經批准擅自停運防治設施的情況,應及時糾正並要求限期整改。
綜上所述,通過實施上述策略,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將得到顯著加強,確保園區環境質量得到提升,從而促進生態安全與可持續發展。這不僅有助於保護環境,還能促進化工產業的健康、安全和綠色發展,為社會和經濟的長遠利益作出貢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國發〔2011〕42號),加強園區環境保護工作,2012年5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以環發〔2012〕54號印發《關於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科學規劃園區,嚴格環評制度;嚴格環境准入,深化項目管理;加快設施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健全管理制度,強化環境管理;完善防控體系,確保環境安全;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追究6部分。
② 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一)
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一)強調了在項目設計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確保生產過程安全及勞動條件適度。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等項目,要求在各專業設計中充分考慮安全、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力求本質安全化。在初步設計階段,必須包含安全衛生專篇,施工圖設計需依據安全衛生要求進行。設計時需綜合考慮廠址選擇、防火防爆、防靜電、防雷、觸電保護、化學危險品儲運、工業衛生等多個方面,確保各個環節的安全和衛生標准得到嚴格執行。
在廠址選擇上,需充分評估地質、氣象條件,避免災害風險,同時確保與交通線站、港埠等保持安全距離,符合城鄉規劃。總平面布置需功能分區明確,危險生產區域應位於全年最小風頻率的上風方位,而污水處理場等則應集中布置在邊緣地帶。
在化工裝置設計中,強調人機工程原則,採用無害或危害小的技術,減少操作者勞動強度,採用機械化、自動化和計算機技術以降低危險。防靜電、防雷、觸電保護措施也是關鍵,確保電氣設備安全。化學危險品的儲存、裝卸、包裝和運輸都需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以降低意外事故風險。
此外,還規定了防塵防毒、防暑降溫、防輻射、雜訊振動控制、採光照明、防化學灼傷等多方面的衛生要求,確保員工工作環境的舒適和安全。生活用室如更衣室、廁所、浴室的設計也需符合衛生標准,保障職工的日常生活質量。
綜上,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全面細致,旨在通過嚴格的規范和措施,保障化工企業的生產安全與員工健康。
③ 化工裝置需要考慮公路保護條例第18條么
是的,化工裝置在規劃和建設過程中需要考慮公路保護條例第18條。根據公路保護條例的規定,任何在公路旁建設的裝置都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要求,以保護公路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第18條主要涉及化工裝置與公路的距離限制和安全防護措施等方面的要求。根據條例規定,化工裝置需要與公路保持一定的距離,以確保在發生事故時不會對公路及其周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此外,化工裝置還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裝防爆設備、建設安全隔離措施等,以減少事故的發生和對公路交通的影響。
因此,化工裝置在規劃和建設過程中需要考慮公路保護條例第18條的要求,確保裝置的安全運行,保護公路交通的順暢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