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布置在高層建築內的燃氣鍋爐有什麼要求
在高層建築內布置燃氣鍋爐時,必須嚴格遵循相關規范,確保安全。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燃煤、燃氣、燃油鍋爐等設備應獨立建造。若條件限制,可將其設置在建築外部,或貼鄰建築,但需用防火牆隔離,並確保不靠近人員密集區域。
若燃氣鍋爐等設施必須置於建築內部,需遠離人員密集場所,優先考慮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的靠外牆位置。對於常壓燃氣鍋爐,若與安全出口距離超過6米,則可設於屋頂。燃氣鍋爐應使用相對密度大於等於0.75的可燃氣體作為燃料,此類鍋爐不得設於地下或半地下建築。
鍋爐房及變壓器室的門需直接通向室外或安全出口,外牆開口上方應設置寬度至少為1米的不燃材料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於1.2米的窗檻牆。鍋爐房與其它部分之間應使用耐火等級不低於2.00小時的不燃材料隔牆及1.50小時的不燃材料樓板進行分隔。
若鍋爐房內設有儲油間,其總儲量不應超過1立方米,儲油間須用防火牆與鍋爐隔開。當必須在防火牆上開設門時,應安裝甲級防火門。變壓器室之間、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應使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小時的不燃材料隔牆進行分隔。
油浸電力變壓器、多油開關室及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油浸電力變壓器下方應設事故儲油設施,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鍋爐的容量需符合《鍋爐房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油浸電力變壓器的總容量不應超過1260kVA,單台容量不應超過630kVA。
應安裝火災報警裝置,並配備與鍋爐、油浸變壓器容量及建築規模相匹配的滅火設施。燃氣鍋爐房需安裝防爆泄壓設施,燃氣、燃油鍋爐房應配置獨立通風系統,並遵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10章的規定。
Ⅱ 安裝鍋爐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在進行鍋爐安裝之前,必須填寫《鍋爐安裝開工申請表》,並攜帶必要的文件前往鍋爐使用單位所在地的鍋爐監察機構進行審批。這些文件包括:
首先,需要提供鍋爐安裝許可證副本,這是證明你具備進行鍋爐安裝資格的重要文件。
其次,必須提交鍋爐出廠時的技術資料,這些資料詳細記錄了鍋爐的設計、製造及性能參數,對後續安裝至關重要。
此外,還應提供鍋爐房的平面布置圖,以及相關的建築設計資料,以便監察機構了解鍋爐安裝環境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完成上述准備工作後,需要將所有文件提交至當地鍋爐監察機構,等待審批。只有在獲得正式批准後,才能正式開始鍋爐的安裝工作。這不僅是為了確保鍋爐安裝的安全性,也是為了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整個安裝過程中,應嚴格遵循審批時提供的技術指導和安全規范,以確保安裝質量。同時,安裝完成後還需進行一系列的測試,以驗證鍋爐的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標准。
需要注意的是,整個安裝過程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團隊執行,以確保安裝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安裝完成後,還需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確保所有安全標准得到滿足。
總之,鍋爐安裝是一項復雜且需要嚴格遵守規定的工作,從申請到安裝,每一步都需要認真對待,確保最終安裝的鍋爐能夠安全、高效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