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動裝箱機工作原理
自動裝箱機用於完成運輸包裝,它將包裝成品按一定排列方式和定量裝入箱中,並把箱的開口部分閉合或封固。裝盒機是用於產品銷售包裝的機械,它將經過計量的一份定量物料裝入盒中,並把盒的開口部分閉合或封固。
工作原理
自動裝箱機能自動將包裝物整形排列,裝入打開的紙箱中,並完成不幹膠封口等動作的裝箱設備,所有動作都是全自動完成的。大多數自動裝箱機採用新型為組合結構,包括成箱裝置、整列裝置、充填裝置和封箱裝置等功能單元,分別完成相應的功能動作,各裝置都安裝在同一主機架上。成箱裝置的箱坯架在上方,充填裝置在成箱裝置正下方,整列裝置在充填裝置的前方,封箱裝置在充填裝置的後方。採用P.L.C + 觸摸顯示屏控制。設有缺瓶報警停機,無瓶不裝箱安全裝置。大大方便操作、管理、減少生產人員和勞動強度,是自動化規模生產必不可少的設備。
簡介
裝箱機用於完成運輸包裝,它將包裝成品按一定排列方式和定量裝入箱中,並把箱的開口部分閉合或封固。裝盒機是用於產品銷售包裝的機械,它將經過計量的一份 定量物料裝入盒中,並把盒的開口部分閉合或封固。裝箱機和裝盒機均有容器成形(或打開容器)、計量、裝入、封口等功能。杭州永創機械有限公司專業生產裝箱機、裝盒機、軟袋裝箱機、全自動裝箱機、半自動裝箱機,枕式袋自動裝箱機系列產品。
裝箱機
在自動包裝流水線中,裝箱機是整線系統運行的核心,包裝機械雖不是產品直接生產機械,但它卻是實現生產自動化所必需的。
主要生產的裝箱機整機運行平穩可靠,包裝效果牢固美觀配置高,主要元器件選用國際著名品牌設備操作簡單,易於保養維護。
提取式裝箱機,用於將單個或成捆產品及入傳送帶並堆垛裝入紙箱, 使用不幹膠帶封口.
分類
專業生產裝箱機、裝盒機、軟袋裝箱機、 全自動裝箱機、半自動裝箱機,枕式袋自動裝箱機系列產品。
自動裝箱機是一種智能性全自動裝箱機,採用高速分配裝置包裝各種容器,包裝塑料扁瓶、圓瓶、不規則形瓶,各種大小玻璃瓶,圓瓶、橢圓形瓶、方形罐及紙罐等,另外也適用於帶隔板的包裝箱。由瓶夾(內置橡膠,以防損傷瓶體)夾住瓶體(每次2箱),放入打開的紙箱當中,當抓頭抬起時,將紙箱排出,送至封箱機,本機採用P.L.C +觸摸顯示屏控制。設有缺瓶報警停機,無瓶不裝箱安全裝置。本流水線大大方便操作、管理、減少生產人員和勞動強度,是自動化規模生產必不可少的設備。
● 根據裝箱要求,能自動冼產品整理排列。
● 設計新穎,結構緊湊。
● 適用范圍廣,可適用於多種產品裝箱。
● 特別適合與包裝流水線配套使用,移動方便。
● 電腦程式控制,操作簡單,動作穩定。
● 瓶類、盒類袋類、桶類系列。
『貳』 裝置藝術是什麼
裝置藝術是什麼,或者補充一下燈光裝置藝術是什麼?藝術燈光裝置在夜景照明上的體現屬於公共空間藝術的范疇,涵蓋的形式多種多樣,是指設計者在特定的空間范圍內,在展示環境中的特定區域,運用各種燈光、彩光的發光效果及特殊材質對各種燈光的吸附、反射的變化,以特定的展示主題元素為媒介,營造出更新穎、更具特色的燈光裝置設計,白天與夜晚都具有一定藝術性、思想性、景觀性。
藝術燈光裝置是工業革命的產物,它的發展狀況與科學技術的發展緊密相關,燈光自身的革新,或者燈光藝術裝置創作中能運用到的新技術手段的出現,都能使燈光藝術裝置的面貌耳目一新,給觀者愉悅的視覺享受和藝術體驗。
『叄』 創意(點子)可以申請專利嗎
可以申請專利,只要符合以下要求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3)物品傳送裝置設計新穎擴展閱讀:
專利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肆』 機械創新設計都有哪些原則
機械創新設計的原則:
(1)科學性原則
設計方案是某種或某些科學技術原理的體現,因此,任何設計方案都不能違背科學技術原理。
違背這一原則的設計以「永動機方案」為最典型。自古以來,有無數發明家絞盡腦汁地設計了一個又一個永動機,但都因直接違背能量守恆定律而徒勞無益,沒有任何結果。設計方案除了不違反科學原理外,還應能達到預期的性能。大多數發明的目的都是要超過已有技術。
如果效果並不那麼理想,該發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因此,多方面地對設計的技術性能進行論證很有必要。
例如,有人曾設計出一種「液壓傳動和變速的自行車」。他的目的是使車子騎起來更為輕快和靈便。這就要有一個前提,即液壓傳動系統要與鏈條傳動的效率相近或更高。但是如果認真進行核查的話,我們就會發現事實正好相反,在功率傳送上液壓傳動的效率較低,因此該項發明的預期目的很難實現。
對於一項本身作用原理沒有問題的發明,還應考慮它在製造過程中是否存在特殊的困難。假定你想發明一種「撲翼式人力飛機」,如果你的設計有賴於一種極輕然而又很堅固、彈力又極好的材料,大概就有問題了。你必須首先調查一下你所需要的這種材料目前是否可能製造出來,然後再去考慮你的發明是否有意義。
另外一個必須考慮的問題是,你設計的東西如果如願以償地製造出來了,在實際使用中是否會遇到特殊的困難。
例如,一種像帆船那樣由風驅動的運輸車輛並不是製造不出來,但是如果我們真要使用這樣一種「風動車輛」,就會遇到許多麻煩。我們必須在很窄的道路上行駛,然而,陸地上的風遠不像海上那樣穩定,因此,我們的車輛就會陷入時快時慢、時走時停的狀態。這在公路運輸上是不能允許的,會大大妨礙其他車輛的行駛和安全。
(2)獨特性原則
創新設計者往往別具匠心,常常以不同於一般設計師的方式提出一些奇特的構思,使技術方案具有突出的實際效果。
例如,轉子發動機的設計,磁懸列車的設計等,都是別具匠心的設計。
出色的設計往往具有獨特的構思,但獨特的構思未必能成為有實際效果的為人們所急需的產品。例如,有人曾設計了一種「能噴水的鬧鍾」,他用噴頭射水代替鈴聲來澆醒沉睡的主人,但是,這樣的設計由於人們不那麼需要,所以很難商品化。
(3)求優性原則
要想直接估計出一項設計的實用價值是十分困難的。實際上,人們往往採取比較法來進行估計,也就是將新方案的可能效果與那些要解決同樣問題的全部已有技術相比較,看它是否處於比較優越的地位。
一般說來,追求完全相類似功能的不同技術是可以進行比較並分出優劣的。例如,愛迪生設計的碳鈕電話話筒與原來貝爾所用的液體變阻器話筒是兩種技術,但它們所要達到的功能完全相同,即把聲音變成相應的波動電流。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前一種技術比後一種更為簡單、方便、耐用,明顯優於後一種。實際上,貝爾公司很快就買下了愛迪生的專利權。
想出一個優於已有技術的設計方案當然是很值得高興的事,但是,我們也應該意識到,技術在不斷發展進步,新的設計也會層出不窮。因此,我們還必須考慮可能出現的其他種種技術方案,考慮到各種可能的改進方案,這樣才能使自己的設計在稍長的時間內處於相對最優地位,在較長時間里保持其使用價值。從中可以看到,創新才是技術設計永保青春的秘訣。
(4)簡捷性原則
技術方案是否簡捷,也是判斷一項設計能不能獲得成功的一項設計原則。
有一種模糊的錯覺認為,一項設計的原理和構造越復雜,就說明它的水平越高。誠然,把一件構造復雜的東西製造出來絕非易事,但這僅僅是對製造者而言。如果設計者使其構造的復雜性超越了一定的限度,那麼這就是一件蹩腳的或失敗的設計。因此,創新設計者應追求功能明確、性能可靠且機理簡單的技術方案。
(5)市場性原則
符合科學原理和技術原理的產品設計,通常可以製造出來。那麼,是否就能認為這一項設計已經取得了成功呢?事實上未必如此。除了極少數特殊情況(如作為一項科學研究的實驗)以外,一般的設計要獲得最後成功,必須證明自己具有突出的實用性,必須經受住市場的嚴峻考驗。
愛迪生曾這樣說:「我不打算發明任何賣不出去的東西,因為不能賣出去的東西都沒有達到成功的頂點。能銷售出去就證明了它的實用性,而實用性就是成功。」這對任何有志於創新設計的人來說是金玉良言,是判斷設計價值的最高標准。有人可能錯把專利局審查批准看作設計成功的標志。誠然,這確實是一個可喜的標志,標志著你的設計有了起碼的水平,然而這並不是最重要的標志。有人可能要問,專利審查不是已經包括實用性的內容了嗎?實際上,專利局僅僅是把那些明顯不實用的設計加以剔除,並不對獲准專利的商業價值作任何保證。從世界上發達國家獲准專利的實施情況來看,真正獲得效益的僅占總數的15%左右。
那麼,什麼樣的東西能獲得市場呢?一般地說,要求該設計者的使用價值超過出售價格。
一種商品的售價總是受成本制約的。一般情況下產量越多,成本就越低。而同一種設計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其使用價值往往是不同的。通常只有少數人認為其使用價值很高,而多數人則不這樣認為。
例如,同樣一種太陽能利用設備,在陽光充足而燃料貧乏的地區(如青藏高原)就有較高的使用價值;而在燃料非常豐富的地區則沒有很重要的使用價值。因此,對於特定的某一產品來說,考慮的銷售面越廣,其平均使用價值就越低。
對熟悉工程技術的人來說,估計一種新產品的成本並不感到十分困難,而估計一項新設計的使用價值卻常常感到是十分困難的事情。盡管如此,我們仍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來考慮使用價值:
1)該設計解決的問題是否迫切?一般說來,如果一項設計解決了人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它的使用價值就比較高。例如,在電報發明之前,火車和輪船已在世界上得到應用,運輸的速度已大大加快,但通訊速度受運輸速度所限制,遠遠不能適應當時工業和商業迅速發展的需要。因此,電報被莫爾斯發明出來以後不到10年,就在許多國家得到廣泛應用。但是,人們在短距離通訊上,使用電報仍不夠方便,需要專人收發報和翻譯電碼,往往還不如派人送信省事,然而,電話的發明,掃除了這些麻煩,因而以更快的速度得到普及。
2)是否容易使用?一項能夠解決某一問題的設計還必須保證本身使用起來是方便的,否則,它將會帶來新的問題。例如,許多人在做飯時感到剁肉末十分費事,有人設計出了一種家用手搖絞肉機,用起來確實比剁肉省力。但是,這種絞肉機需要經常清洗,十分麻煩,結果不少人都棄之不用。
3)是否耐用、可靠?耐用與可靠直接關繫到使用價值,需要特別注意。例如,目前市場上可以看到一種名叫「熱得快」的電熱器,可以方便地用來加熱杯子里的水或奶,構造簡單,價格便宜。但是它的設計不盡合理,很不耐用,稍有不慎就會燒壞,甚至有漏電的危險,因此銷路大減。
4)是否令人喜歡?應該理解到這一點,即外觀美也是使用價值的一部分。例如,鍾表是用來指示時間的,但不能認為只要走時准,外觀不用考慮。實際上,許多物品都兼有裝飾房間或其他場所的作用,至少不應該破壞環境的美感。即使是工,一里的機器,適當的外觀也常有助於減輕操作者的疲勞感,並讓人產生愛惜的心情。除了以上幾點,使用價值還應包括安全,不妨礙他人,無公害,等等。
機械創新設計是指充分發揮設計者的創造力,利用人類已有的相關科學技術成果(含理論、方法、技術、原理等),進行創新構思,設計出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的機構或機械產品(裝置)的一種實踐活動。它包含兩個部分:一是改進完善生產或生活中現有機械產品的技術性能、可靠性、經濟性、適用性等;二是創造設計出新產品、新機器,以滿足新的生產或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