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上是不是必須配備滅火器
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必須配備滅火器,其他車型並沒有強制要求配備滅火器;此外,專用校車和發動機後置的其他客車必須配備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根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
6.5.3滅火器
客車和棗搭危險貨物運輸車配備的滅火器應在使用有效期內,不應出現欠壓失效等情形,配備數量應符合GB7258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6.5.15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以下車輛應裝備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a)2013年5月1日起出廠的專用校車;
(b)2013年3月1日起出廠的發動機後置的其他客車。
(1)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標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梁乎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貳』 車上是不是要備個滅火器
沒有硬性規定是否配備專用滅火器,但在機動車檢車的時候外檢工作人員說必須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等隨車必備裝置,還有個別省份以下達要求必須配備滅火器。
其實在考慮到安全的前提下配備滅火器是必須的,現在很多車都更改加裝很多用電設施改裝大燈、改裝通風座椅電加熱座椅、大功率射燈等用電設施,這就增加了原有車輛電線的負荷也增加了安全隱患,即使隨車小型滅火器的滅火能力有限但在消防人員趕到之前能延緩火情減小火災損失。
『叄』 15座的客車發動機艙有自動滅火功能嗎
有。
為了提高客車的主動安全性能碧稿,交通行業標准《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2010)8.1.14條規定:後置發動機艙應裝溫度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裝置
目前,客車後置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大多使用的滅火器為脈沖超細乾粉自動滅火裝置,具有「快速響應早期抑制高效滅火生態環保」;啟動可靠,安全性好,維護方便,造價低特點適合固定安裝在客車發動機艙內,針對性強,艙內一旦起火,自動或人工啟動滅火裝置,能撲救發動機艙內部火災,並且不破壞大氣臭氧層
脈沖超細乾粉自動滅火裝置在客車發動機艙內安裝時,由滅火裝置感溫熱敏線和手動滅火按鈕等構成
滅火裝置由殼體超細乾粉啟動器構成啟動器可以實現熱敏線自動啟動和滅火按鈕手動啟動兩種方式
當客車發動機艙內發生火情時,感溫熱敏線可以迅速感應到搭源火災信號,並立即傳遞到滅火裝置內的啟動器,啟動器中的產氣劑瞬間產生大量氮氣,知慧態瞬時高速噴射出超細乾粉滅火劑滅火如果駕乘人員發現火情,此時滅火裝置還未啟動,也可以立即按下手動滅火按鈕,及時滅火但若客車蓄電池無電或斷電,則滅火裝置無法通過滅火按鈕手動啟動
為保證自動滅火裝置的正常工作,客車駕駛員應經常對滅火裝置及其配置組件進行外觀檢查,滅火裝置噴口鋁膜應無損傷;確保滅火裝置固定無松動,連線無斷裂滅火裝置在客車上使用有效期為4年或自帶壓力指示表指針在紅色區時,說明有效期已過,一定要及時更換無火災發生時,嚴禁按下滅火按鈕。
『肆』 車子驗審對滅火器的要求
根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車子驗審對滅火器的要求如下:
6.5.3滅火器
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配備的滅火器應在使用有效期內,不應出現欠壓失效等情形,配備數量應符合GB7258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6.5.15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以下車輛應裝備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a)2013年5月1日起出廠的專用校車;
(b)2013年3月1日起出廠的發動機後置的其他客車。
(4)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標准擴展閱讀
車載滅火器的分類:
1、乾粉滅火器滅火機理為化學抑制,阻斷燃燒的鏈式反應,滅火級別高、功能全,滅火迅速,具有電絕緣性能和較好的低溫使用性能,車輛配備的載滅火器大部分都是手提儲壓式乾粉滅火器。
2、超細乾粉滅火器具有乾粉滅火器的優點,同時抗復燃效果好,滅火效能高,是普通乾粉滅火器的6-10倍。車載超細乾粉自動滅火裝置已被廣泛應用公共汽車消防。
3、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機理為窒息,通過降低燃燒物周圍空氣氧濃度來實施滅火。但當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其局部濃度大大超過這一濃度。
4、水成膜泡沫滅火器滅火機理是冷卻和隔離,具有滅火級別高,使用時水漬損失小,既無乾粉的次生污染,又無二氧化碳的毒性。
『伍』 機動車年檢時需要檢查滅火器嗎
機動車年檢時除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需要檢查滅火器,其他類型的車不需要檢查滅火器。
根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
6.5.3滅火器
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配備的滅火器應在使用有效期內,不應出現欠壓失效等情形,配備數量應符合GB 7258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6.5.15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以下車輛應裝備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
(a)2013年5月1日起出廠的專用校車;
(b)2013年3月1日起出廠的發動機後置的其他客車。
(5)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標准擴展閱讀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
7.1檢驗結果的評判
授權簽字人應逐項確認檢驗結果並簽注整車檢驗結論。檢驗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送檢機動車所有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均合格的,判定為合格;否則判定為不合格。
7.4.1發現送檢機動車有拼裝、非法改裝、被盜搶、走私嫌疑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及其檢驗員應詳細登記該送檢機動車的相關信息,拍照、錄像固定證據,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上報,並告知送檢人到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