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物防雷檢測國家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
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第二十條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認定。
第二十一條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後,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作出處理。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必須真實可靠。
第二十二條 防雷裝置所有人或受託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託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❷ 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
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
中國氣象局令
第31號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已經2016年4月1日中國氣象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規范防雷裝置檢測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禦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進行檢測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第五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製。資質證有效期為五年。
第六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的原則。
第二章資質申請條件
第七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防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三)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並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人員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與防雷、建築、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
(四)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並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能力和良好信譽;
(六)用於防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並在有效期內。
第八條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六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五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近三年內開展的防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於三百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事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
(四)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
第九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三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等工作三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受理
第十條 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滿足本辦法第七條和第九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乙級資質。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申請表》(見附表2);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人員簡表》(見附表3),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證明和《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手冊;
(五)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儀器、設備及相關設施清單;
(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復印件。
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甲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書面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現有資質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裝置檢測項目表》(見附表4) 和氣象主管機構質量考核情況;
(三)近三年二十個以上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四章資質審查與評審
第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受理後,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受理後,應當委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委員會評審,並對評審結果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評審時應當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並提出評審意見。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專家庫,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委員會的委員應當從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並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入許可審查時限,但應當在作出受理決定時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通過認定的,認定機構頒發《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並在作出認定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未通過認定的,認定機構在十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及其人員從事防雷裝置檢測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准。
第十八條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誠信原則,確保其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准確,並對防雷裝置檢測數據、結果負責。
第十九條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不得與其檢測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第二十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實行年度報告制度。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從取得資質證後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資質認定機構報送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遵守技術標准和規范情況、檢測項目表以及統計數據等內容。
資質認定機構對年度報告內容進行抽查,將抽查結果記入信用檔案並公示。
第二十一條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在資質證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申請。原認定機構根據年度報告、信用檔案及資質申請條件,在有效期滿前作出准予延續、降低等級或者注銷的決定。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到期自動失效。
第二十二條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在資質證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法人資格管理部門變更登記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原資質認定機構申請辦理資質證變更手續。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發生合並、分立以及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及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申請核定資質。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合並的,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單位可以承繼合並前各方中較高等級的資質,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分立的,分立後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重新核定。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注冊地的,由新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核定資質。
第二十三條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禁止無資質證或者超出資質等級承接防雷裝置檢測,禁止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兼職執業。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不得以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資質,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
第二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單位的檢測質量進行考核。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裝置檢測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進行查詢或者復制;
(二)就有關事項詢問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作出說明;
(三)進入有關防雷裝置檢測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氣象主管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條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達不到防雷裝置檢測資質條件的,由原資質認定的氣象主管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予以降低等級或撤銷資質。
第二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將防雷裝置檢測活動和監督管理等信息納入信用檔案,並作為資質延續、升級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視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防雷裝置檢測標准適用錯誤的;
(二)防雷裝置檢測方法不正確的;
(三)防雷裝置檢測內容不全面、達不到相關技術要求或不足以支持防雷裝置檢測結論的;
(四)防雷裝置檢測結論不明確、不全面或錯誤的。
第三十條鼓勵防雷行業組織對防雷裝置檢測活動實行行業自律管理,並接受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的政策、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全國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信息、資質等級情況公示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對防雷裝置檢測單位的監督管理、信用信息等情況及時予以公布。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認定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單位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第三十四條被許可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給予警告,撤銷其資質證;被許可單位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防雷裝置檢測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到期後不予延續;處罰結果納入全國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信息系統並向社會公示:
(一)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
(二)向監督檢查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三)轉包或者違法分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
(四)與檢測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
(五)使用不符合條件的防雷裝置檢測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或者在防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按照《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電力、通信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國務院電力或者國務院通信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第三十八條在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核定資質。
第三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❸ 國家防雷檢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有關規定,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檢測應每年一次,對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防雷裝置應每半年檢測一次
❹ 避雷檢測費標準是什麼有網友清楚嗎
貴港市防雷中心:你中心報來《關於核定貴港市防雷檢測收費標準的請示》(貴雷發〔2011〕1號)收悉。鑒於貴港市物價局《關於市防雷中心防雷檢測收費問題的批復》(貴價費〔2008〕29號)規定的防雷檢測收費試行期已滿。據試行的情況,經研究,同意你中心防雷檢測收費轉為正式收費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防雷檢測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檢測計量和服務內容,具體詳見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二、防雷檢測收費減免及其他有關問題按自治區物價局及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三、防雷檢測收費屬服務性收費,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市物價局辦理《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實行收費公示制度。附件:一、防雷檢測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表二、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計量表三、防雷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表????????附件一:防雷檢測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表序號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備?注一防雷技術評價一、僅對信息系統防雷裝置、移動通信基站防雷裝置進行專項防雷技術評價的,按防雷裝置投資總額1%收費。二、雷擊風險評估由業主委託,評估范圍限於一、二類防雷新建建(構)築物。三、竣工驗收檢測包含防雷隱蔽工程分段跟蹤檢測。四、新建建(構)築物≥15層的,超高部分另加收取高層建築物防側擊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費0.15元/平方米。五、不能按面積計收費用的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按國家防雷技術規范規定計測點收費。六、檢測單位接受委託到與檢測項目所在地相隔30公里(含)以遠開展檢測業務的,其交通等差旅費由雙方協商議定。七、防雷類別認定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1994)等防雷技術規范執行。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設計方案技術評價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二雷擊風險評估按主體建築費的0.8‰三雷電災害調查鑒定雙方協商四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1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平方米(建築面積)一類防雷1.25元,二類防雷1.15元,三類防雷1.05元2信息系統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1)機房面積﹤20平方米個200元(2)機房面積20?-40平方米個350元(3)機房面積41?-70平方米個500元(4)機房面積71?-100平方米個800元(5)機房面積101?-150平方米個1100元(6)機房面積﹥150平方米個1500元(7)無線市話基站個150元(8)移動通信基站個600元五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一、電梯接地電阻檢測、土壤電阻率測試、防雷電波侵入檢測、SPD劣化檢測收費參照防雷電感應(靜電)裝置檢測標准收取。二、接地網按面積(每平方米)收費,參照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收費。接地網不含電力系統接地網。三、特種、新型防雷裝置包括:提前放電避雷針、限流避雷針、等離子體避雷器、電解地極等。四、收費項目五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收費,不能交叉和重復收取。1一類防雷建築物檢測測點90元2二類防雷建築物檢測測點80元3三類防雷建築物檢測測點70元4煙囪、水塔防雷檢測測點100元5獨立避雷針檢測測點90元6防雷電感應(靜電)裝置檢測測點50元7高層建築物(≥15層或45.0米)防直擊雷裝置檢測測點130元8高層建築物(≥15層或45.0米)防側擊雷裝置檢測測點60元9特種、新型防雷裝置檢測套800元10信息系統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按信息系統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標准執行附件二: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計量表序號項?目計量方法備?注1獨立避雷針檢測每根計1個測點1、每個測點收費應按防雷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表(附件一)中對應的項目、單位和標准收取。2、按防雷規范引下線間距標准計引下線接地電阻測點,每根引下線計1個測點。引下線多於標準的按標准計測點。引下線數量小於標準的按實際計測點。3、每個廣告牌計1個測點,長度或高度超過10米的,每增加10米加計1個測點。4、側擊雷防護檢測起測范圍為15層或45.0米以上,隔層檢測,一類防雷每間隔12米、二類防雷每間隔18米、三類防雷每間隔25米計1個測點。5、側擊雷防護檢測與玻璃幕牆防雷檢測不能重復。接地網防雷檢測與人工接地體防雷檢測不能重復。6、天面金屬物防雷檢測:每個天面所有太陽能熱水器計1個測點、所有衛星天線計1個測點、其餘金屬物計1個測點。7、土壤電阻率測試每次計4個測點(東、南、西、北)。8、每個露天油氣罐計2個測點,埋地油氣罐計1個測點。9、SPD劣化檢測,抽檢率不得超過SPD總數的20%。2架空避雷線檢測每條避雷線計2個測點3避雷帶(避雷網格)檢測每棟計1個測點4引下線檢測見備注25玻璃幕牆防雷檢測每10m×10m計1個測點6天線塔防雷檢測每座計1個測點7高桿路燈防雷檢測每桿計1個測點8金屬旗桿接地防雷檢測每桿計1個測點9戶外獨立廣告牌防雷檢測見備注310煙囪、水塔防雷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11側擊雷防雷檢測見備注412天面金屬物防雷檢測見備注613電梯接地電阻檢測每部電梯計1個測點14電源配電箱接地電阻檢測每棟計1個測點15弱電箱接地電阻檢測每棟計1個測點16屏蔽效率檢測每個屏蔽面計2個測點17等電位連接檢測每棟計1個測點18SPD(避雷器)劣化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19土壤電阻率測試見備注720變壓器防雷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21電源系統防雷檢測每油(氣)站計1個測點22監控報警系統防雷檢測每油(氣)站計1個測點23收費系統防雷檢測每油(氣)站計1個測點24油氣罐接地電阻檢測見備注825油氣罐呼吸閥防雷電感應、防靜電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26加油(氣)機防雷電感應、防靜電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27鶴管、棧橋防雷電感應、防靜電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28充罐磅稱防雷電感應、防靜電檢測每桿計1個測點29卸油(氣)防靜電地接地電阻檢測每個計1個測點30油(氣)泵防雷電感應、防靜電檢測每台計1個測點31發電機接地電阻檢測每台計1個測點32主輸油(氣)管道防雷電感應、防雷電波侵入措施檢測每根計1個測點附件三:防雷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表序號收費項目服務內容一防雷技術評價1、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設計方案技術評價一?、技術評價項目:1、設計單位資質,2、設計依據,3、防雷類別,4、基礎接地、人工接地、安全距離、總等電位連接、局部等電位連接、接地干線、預留接地端子,5、引下線位置、引下線間距、引下線根數、引下線材料、引下線測試卡或斷接卡,6、均壓環,7、側擊雷防護措施,8、接閃器保護范圍,9、避雷短針布置及材料、避雷帶(網)布置及材料、天面金屬物接地、?天面預留接地端子,10、天面網格、基礎網格、引下線與均壓環構成的網格、玻璃幕牆防雷網格及接地方式,11、進入建築物各金屬管道、電源線路、通信線路、建築物內用電設備、建築物內大型金屬物等電位措施和SPD及其它過電壓保護措施,12、供電形式、供電方式、接地方式、電涌保護器(低壓),13、弱電系統防雷(包括電視、**、網路、消防聯動、監控等),14、綜合布線,15、焊接與防銹要求、防雷施工大樣圖,16、電磁安全距離。二?、設計方案總評:1、設計方案是否符合防雷技術規范、技術標准要求,2、防雷設計方案會審,3、防雷設計方案分析評估,4、防雷對策及措施,5、編制《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2、專項防雷裝置設計方案技術評價一?、技術評價項目:1、防雷工程合同,2、防雷工程專業資質,3、防雷工程設計、施工人員資格,4、?設計依據,5、防雷類別,6、防雷現狀及現場勘察數據,7、獨立針、避雷線保護范圍,8、避雷短針布置及材料、避雷帶(網)的布置及材料、天面金屬物接地、?天面預留接地端子,9、引下線位置、引下線間距、引下線根數、引下線材料、引下線測試卡或斷接卡,10、信息系統機房環境,11供電形式、供電方式、接地方式、電涌保護器(低壓),12、弱電系統防雷(包括電視、**、網路、消防聯動、監控等),13、綜合布線,14、焊接與防銹要求,15、機房防雷地、交流地、直流地、安全地等接地系統,16、屏蔽,17、靜電保護,18、等電位連接,19、SPD類型、參數、性能、安裝,20、電磁安全距離。二?、設計方案總評:1、設計方案是否符合防雷技術規范、技術標准要求,2、防雷設計方案會審,3、防雷設計方案分析評估,4、防雷對策及措施,5、編制《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二雷擊風險評估1、防雷現狀調查,2、數據採集、計算、分析,3、雷擊風險識別,4、雷擊風險分析評價,5、雷電防護對策措施,6、編制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書。三雷電災害調查鑒定1、雷災現場調查,2、雷災損失情況調查,3、防雷裝置安全性能分析評估,4、雷災成因分析,5、雷災鑒定,6、防雷安全建議,7、雷災調查鑒定報告書編制。四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1、用做垂直接地體的樁基礎主筋直徑、數量、樁基礎主筋與承台、底板、地圈樑鋼筋焊接、防腐蝕措施、接地電阻檢查檢測。2、用做水平接地體的承台、底板、地圈樑主筋直徑、數量、鋼筋焊接以及與扁鋼、角鋼焊接、預留接地端子焊接、防腐蝕措施、接地體深度、接地電阻檢查檢測。3、人工接地體材料、焊接、防腐蝕措施、埋設深度、垂直接地體間距、均壓網格、接地電阻檢查檢測。4、用做引下線的結構柱主筋直徑、數量、焊接檢查測量,用做均壓環的結構圈樑主筋直徑、數量、焊接檢查測量,均壓環與引下線焊接、外牆金屬門窗預留接地端子焊接、預留等電位連接端子焊接、配線金屬管接地、衛生間局部等電位連接焊接、防腐蝕措施、接地電阻檢查檢測。5、避雷針及避雷帶直徑、高度、焊接、防腐蝕措施、避雷帶網格尺寸、支持卡間距、轉彎角、伸縮縫補償、與引下線焊接、預留等電位連接端子焊接、接地電阻檢查檢測。6、天面金屬物等電位連接、外牆金屬門窗、欄桿、玻璃幕牆、裝飾金屬板、廣告牌接地檢查檢測。7、衛生間金屬設備連接、豎向金屬管道、電梯導軌、接地干線接地、進出金屬管道接地檢查檢測。8、電源、**、有線電視、寬頻網進線方式、屏蔽層接地檢查檢測,總等電位連接、配電箱、**分線箱、電視前端箱、寬頻網接線箱、消防系統、監控系統接地檢查檢測,電源和信號SPD安裝、金屬線槽、配線金屬管接地檢查檢測。9、綜合布線檢查檢測。10、斷接卡或測試卡安裝、高度、接地電阻、外敷引下線近地面端保護措施、外露金屬物防腐蝕措施檢查檢測。11、配電系統絕緣電阻檢測。12、檢測數據分析、計算。13、防雷安全性能分析評估。14、防雷裝置綜合質量評定。15、編制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驗收檢測報告書。五信息系統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定期安全檢測1、信息系統1、機房電源和信號線路進線方式、屏蔽層接地、零地電壓檢測。2、機房內綜合布線情況、屏蔽情況檢查測量。3、SPD安裝位置、間距、型號、數量、參數檢查檢測。4、機房接地線種類、接地線材型、規格、接地電阻,機房內各種機殼、機櫃、防靜電地板架、屏蔽管、金屬門窗、隔牆、吊頂等電位連接方式、接地電阻檢查檢測。5、機房內溫度、濕度,機房防靜電材料體積電阻率、靜電電位檢測。6、SPD劣化抽查檢測:漏電流、殘壓、壓敏電壓、點火電壓。7、機房電源質量檢測(電壓波動、諧波、頻率波動、相序)。8、測量計算2.4高斯線。9、檢測數據分析、計算。10、防雷安全性能分析評估。11、防雷裝置綜合質量評定。12、編制信息系統防雷裝置驗收或者檢測報告書。2、無線市話基站1、天線桿高度、接地方式、接地線材型,接地電阻,計算天線桿保護范圍。2、天饋線屏蔽接地、接地匯集排截面積檢查測量,低壓電線屏蔽、信號線屏蔽、SPD安裝檢查檢測,機箱接地電阻檢測。3、檢測數據分析、計算。4、防雷安全性能分析評估。5、防雷裝置綜合質量評定。6、編制無線市話防雷裝置驗收或者檢測報告書。3、移動通信基站1、天線塔高度、接地方式、接地數量、接地線材型、接地電阻值檢查檢測,計算天線塔保護范圍。2、天饋線屏蔽接地次數、位置,SPD安裝檢查檢測。3、接地體性質、布置方式、接地引入線材型、長度、接地匯流排(線)截面積、直流工作地、安全保護地材型、接地電阻檢查檢測。4、高壓電力線進線方式、避雷線長度、SPD安裝數量及位置、變壓器SPD安裝、變壓器接地電阻檢查檢測。5、低壓電纜進線方式、走線方式、SPD安裝數量、參數及位置檢查檢測。6、信號線種類、進線方式?、屏蔽層及空線對接地、SPD安裝、光纖屏蔽層及加強芯接地檢查檢測。7、機房內各種金屬管道、電纜屏蔽層、機房內走線架、設備外殼、屏蔽槽、金屬門窗、吊頂等進行等電位連接檢查檢測。8、SPD漏電流、殘壓、壓敏電壓、點火電壓檢測。9、檢測數據分析、計算。10、防雷安全性能分析評估。11、防雷裝置綜合質量評定。12、編制移動通信基站防雷裝置驗收或者檢測報告書。六防雷裝置定期安全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