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燃氣體報警器怎麼安裝安裝規范有哪些
可燃氣體探測器作為安全檢測儀表,其選型、安裝、設計均有相關規范要求,為了保證安全,企業在安裝時應該嚴格遵循相關規范於標准。進入2020年以來,原有的GB50493-2009規范已經作廢,轉為實行新的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准》。相比於以往,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有了部分變化
AF110固定式可燃氣體檢測儀安裝
一、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
1、探測器應安裝在無沖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易於檢修的場所,探測器安裝地點與周邊工藝管道或設備之間的凈空不應小於0.5m
2、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距地坪(或樓地板)0.3m~0.6m;檢測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上方2.0m內。檢測比空氣略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下方0.5m~1.0m;檢測比空氣略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m~1.0m。
3、環境氧氣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距地坪或樓地板1.5m~2.0m。
4、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宜安裝於大空間開放環境,其檢測區域長度不宜大於100m。
二、控制器及報警器安裝
1、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人機界面應安裝在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等建築物內。
2、現場區域警報器應就近安裝在探測器所在的報警區域。
3、現場區域警報器的安裝高度應高於現場區域地面或樓地板2.2m,且位於工作人員易察覺的地點。
4、現場區域警報器應安裝在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易於檢修的場所。
『貳』 技術規程對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有什麼規定
技術規程對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有多方面規定。
設計要求:報警控制系統應根據使用燃氣種類、危險程度等合理設計。需明確探測器的類型、數量和安裝位置,確保能有效探測燃氣泄漏。比如在可能泄漏天然氣的廚房,按面積和布局合理布置可燃氣體探測器。
設備選型: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設備,探測器要具備高靈敏度、穩定性和可靠性。報警控制器應能准確接收、顯示和處理探測器的信號,且有聲光報警功能。
安裝要求:探測器的安裝位置要符合規范。如天然氣探測器應安裝在上方,因為天然氣比空氣輕;液化氣探測器則安裝在下方,因其比空氣重。安裝高度、與周邊物體的距離等都有明確要求。
功能要求:系統應能實時監測燃氣泄漏情況,一旦達到報警設定值,迅速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用戶採取措施。同時,可根據需求聯動相關設備,如緊急切斷閥,自動切斷氣源。
檢測與維護:規定要定期對報警控制系統進行檢測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檢測內容包括探測器的靈敏度、報警控制器的功能等,及時發現並處理故障。
『叄』 可燃氣體報警器怎麼安裝安裝規范有哪些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部位
應符合本規程第3.2.15條的要求,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操作面應有1.2m寬的操作距離;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面0.1~0.2m。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應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距離氣源半徑1.5米范圍內,通風良好處:液化氣比空氣重,安裝在距地面約0.3米處。天然氣、城市煤氣、一氧化碳等比空氣輕,安裝在距天花板約0.3米處。不能安裝報警器的位置:牆角、櫃內等空氣不易流通的位置;易被油煙等直接熏著的位置。燃氣報警器使用電壓范圍較寬,常見的是220V的民用電壓產品,一般12V的電壓比較少見,取電方式用的是電話線式介面,適宜對安全要求較高用戶,安裝在卧室,小巧實用!應用生產銷售您心中想要的報警器電源燈:綠燈,通電後亮起,報警時熄滅。報警燈:紅燈,報警時亮起,停止報警時熄滅。接通電源,綠燈亮起或閃爍3分鍾後,報警器開始正常工作。
燃氣報警器安裝規范
當所檢測的氣體達到報警點時,報警器開始報警,綠燈熄滅,報警燈亮起,蜂鳴器發出「B、B、B…」的報警聲,當檢測的氣體的濃度下降到報警點以下時,報警器則停止報警。(一氧化碳報警有延時功能)若增加了手動檢測功能,當按動按鍵時,綠燈熄滅,報警燈亮起, 蜂鳴器發出「B、B、B…」的報警聲。若增加了聯排氣扇功能,當報警器報警時,已聯接的排氣扇開始啟動,自動排除有害氣體。若增加了聯機械手或電磁閥功能,當報警器報警時,已聯接的機械手或電磁閥會自動關閉煤氣閥,從而切斷有害氣源。若增加了聯網功能的,當報警器報警時,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同時收到常開常閉(NO、NC)信號。(對於增加了無線功能的,則報警主機將收到2-3秒的無線信號)報警後可輸出一對繼電器無源觸點信號(常開、常閉可跳線設置), 用於控制通風換氣設備或為其它設備提供常開或常閉報警觸點。當環境中可燃氣體濃度達到設定閾值時,能發 出聲光報警信號, 可以輸出繼電器無源觸點信號。當周圍環境可燃氣體濃度降到響應閾值以下時,處於報警狀態的探測器將自動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肆』 居民住宅廚房內燃氣報警是否可以取消,是否有規定必須要裝。具體出自那些設計標准、規范等
涉及家用來燃氣報自警器的標准很多,但主要的有兩個,GB 50028-200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CJJ/T 146-2011《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前者是總體規定,後者是產品技術規定。其他標准中多有涉及,但多指向這兩個標准了。
GB 50028-200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第10.4.3條規定:住宅廚房內宜設置排氣裝置和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看得出,這個口氣是溫和的,事實上它也是個非強制性條文。說白了,該條文只是供參考執行的;可安可不安,安上的也可以取消。
在我國,將安全指向儀器設備具有一定的共性,但這種遠離技術宗旨的行為很容易留下更大的隱患。譬如,燃氣泄漏報警器的有效年限僅僅是5年,這一點,官方和民間很少注意到,許多人都有著一「警」保萬年的思維,豈不是埋下更大的隱患了。
報警器用也好,不用也好,最終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人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