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俄羅斯REM-KS中型裝甲搶修車 發動機居然在駕駛室後方
之前咱們說過了「綠衣天使」俄羅斯REM-KL輕型裝甲搶修車,好多讀者都驚呼這也叫輕型裝甲車?但是人家戰斗民族就是這么設定的,今天這款基於巴茲69108×8底盤生產的REM-KS裝甲搶修車屬於中型車,而且是把汽車的心臟——發動機安在了後背上。
該車最大爬坡60%坡度約為31度,邊坡30%坡度約為16.9度,溝渠跨域1.5米,垂直障礙0.6米,涉水深度1.5米,最高車速80公里/小時。
REM-KS中型裝甲搶修車採用的是中央箱式車架,並配有中央輪胎充放氣系統,多組分動箱配合半軸式驅動橋,屬於類似太拖拉的內八字設計,採用塊狀人字紋的越野輪胎有效提高車輛越野性能,整車造型如同「壁虎」。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Ⅱ 裝載機液壓系統工作原理
載機是一種廣泛用於公路、鐵路、建築、水電、港口、礦山等建設工程的土石方施式機械,它主要用於鏟裝土壤、砂石、石灰、煤炭等散狀物料,也可對礦石、硬土等作輕度鏟挖作業。
液壓系統工作原理:
液壓傳動系統包括工作裝置和轉向系統。工作裝置系統又包括動臂升降液壓缸工作迴路和轉斗液壓缸工作迴路,兩者構成串並聯迴路。當轉斗液壓缸換向閥3—離開中位,即切斷了通往動臂升降液壓缸換向閥11—的油路。欲使動臂升降液壓缸動作必須使轉斗液壓缸換向閥3回到中位。因此,動臂與鏟斗不能進行復合動作,所以各液壓缸的推力較大,這是轉載機廣泛採用的液壓系統形式。
根據裝載機作業要求,液壓傳動系統應該完成下述工作循環:鏟斗翻轉升起(鏟裝)→動臂提升鎖緊(轉運)→鏟斗前傾(卸載)→動臂下降.
1.鏟斗收起與前傾 鏟斗的收起與前傾由轉斗液壓缸工作迴路實現.當操縱手動換向閥3使其右位工作時,鏟斗液壓缸活塞桿伸出,並通過搖臂斗桿帶動鏟斗翻轉收起進行鏟裝.其油路為: 進油路:液壓泵2(液壓泵1)→手動換向閥3右位→鏟斗液壓缸無桿腔。 回油路:鏟斗液壓缸有桿腔→手動換向閥3右位→精過濾器6→油箱。 當操縱手動換向閥3使其左位工作時,鏟斗液壓缸活塞桿縮回,並通過搖臂斗桿帶動鏟斗前傾進行卸載。其油路為:
進油路:液壓泵2(液壓泵1)→手動換向閥3左位→鏟斗液壓缸有桿腔。 回油路:鏟斗液壓缸無桿腔→手動換向發3左位→精過濾器6→油箱。 當鏟斗在收起與前傾的過程中,若轉向液壓泵17輸出流量正常,則流量轉換閥18中的流量分配閥工作在左位,使輔助液壓泵1與主液壓泵2形成並聯供油(動臂升降迴路也是如此)。 當操縱手動換向閥3使其處於中位時,鏟斗液壓缸進,出油口被封閉,依靠換向閥的鎖緊作用,鏟斗在某一位置處於停留狀態。
在鏟斗液壓缸的無桿腔油路中還沒有雙作用安全閥10。在動臂升降的過程中,鏟斗的連桿機構由於動作不相協調而受到某中程度的干涉,即在提升動臂時鏟斗液壓缸的活塞桿有被拉出的趨勢,而在動臂下降時活塞桿又被強制壓回。而這時手動換向閥3處於中位,轉斗液壓缸的油路不通,因此,這種情況回造成鏟斗液壓缸迴路出現過載或產生真空。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系統中設置了雙作用安全閥10,它可以起到緩沖和補油的作用。當鏟斗液壓缸有桿腔受到干涉而使壓力超過雙作用安全閥10的調定壓力時,該閥回被打開,使多餘的液壓油流回油箱,液壓缸得到緩沖。當真空時,可由單向閥從油箱補油。鏟斗液壓缸的無桿腔也應該設置雙作用安全閥,使液壓缸兩腔的緩沖和補油過程彼此協調的更為合理。
2.動臂升降
動臂的升降由動臂升降液壓缸工作迴路實現。當操縱手動換向閥11使其工作在右位時,動臂升降液壓缸的活塞桿伸出,推動動臂上升,完成動臂提升動作。其油路為:
進油路:液壓泵2(液壓泵1)→手動換向閥3中位→手動換向閥11右位→動臂升降液壓缸無桿腔。
回油路:動臂升降有桿腔→手動換向閥11→精過濾器6→油箱。當動臂提升到轉運位置時,操縱手動換向閥11使其工作在中位,此時動臂升降液壓缸的進出油路被封閉,依靠換向閥的緊鎖作用使動臂固定以便運轉。 當鏟斗前傾卸載後,操縱手動換向閥11使其工作在左位時,動臂升降液壓缸的活塞桿縮回,帶動動臂下降。其油路為:
進油路:液壓泵2(液壓泵1)→手動換向閥3中位→手動換向閥11左位→動臂升降液壓缸有桿腔。
回油路:動臂升降無桿腔→手動換向閥11中→精過濾器6→油箱。
當操縱手動換向閥11使其工作在左位時,動臂升降液壓缸處於浮動狀態,以便於在堅硬的地面上鏟取物料或進行鏟推作業。此時動臂能隨地面狀態自由浮動,提高作業技能。另外,還能實現空斗迅速下降,並且在發動機熄火的情況下亦能降下鏟斗。 裝載機動臂要求具有較快的升降速度和良好的低速微調性能。動臂升降液壓缸由主液壓泵2和輔助液壓泵1並聯供油,流量總和可達320L/min。動臂升降時的速度可以通過控制手動換向閥11的閥口開口大小來進行調節,並通過加速踏板的配合,已達到低速微調的目的。
3.轉載機鉸接車架折腰轉向
輪式裝載機的車架採用前,後車鉸接機構,因此其轉向機構採用交接車架進行折腰轉向。裝載機鉸接車架折腰轉向過程是由轉向液壓缸工作迴路來實現的,並要求具有穩定的轉向速度(即要求進入轉向液壓缸的油液流量恆定)。轉向液壓缸的油液主要來自轉向液壓泵17,在發動機額定轉速(1600r/min)下轉向液壓泵的流量為77L/min當發動機受其他負荷影響而轉速下降時,就會影響轉向速度的穩定性。這時就需要從輔助液壓泵1通過流量換向閥18補入轉向泵17所減少的流量,以保證轉向油路的流量穩定。當流量換向閥18在相應位置時,也可將輔助液壓泵多餘的或全部液壓油共給工作裝置油路,以加快動臂升降液壓缸和鏟斗液壓缸的動作速度,縮短作業循環時間和提高生產效率。 裝載機轉向機構要求轉向靈活,因此,轉向隨動閥13採取負封閉式的轉向過渡形式,這樣還能防止突然轉向時使系統壓力突然升高。同時還設置了一個緊鎖閥14來防止轉向液壓缸發生竄動。若操縱轉向盤使轉向隨動閥13工作在左為和右為時,系統的壓力升高,立即打開緊鎖閥14,使油液進入轉向液壓缸以驅動活塞伸縮,使車輛轉向。同時,前車架上的反饋桿隨著前,後車架的相對偏轉而通過出齒輪齒條傳動使轉向隨動閥的閥體同時移動並關閉閥口,使轉向動作停止。當轉向盤停止在某一角度上時,轉向液壓缸也停止在相應位置上,裝載機便動作沿著相應的轉向半徑運動。若繼續轉動轉向盤,隨動閥的閥口將始終打開,轉向過程也將繼續進行。 因此,前,後車架的相對轉角始終隨著轉向盤的轉角。鎖緊閥14的作用是在裝載機直線行駛時防止轉向液壓缸竄動時產生液壓沖擊,造成管路系統損壞。另外,當轉向液壓泵1和輔助液壓泵1出現故障或管路發生損壞時,鎖緊閥14將復位並關閉轉向液壓缸的油路,從而保證裝載機不擺頭。
4.換擋。換擋的工作原理:
蓄能器端部的活塞裝在活塞缸內,右端頂在彈簧上,大小彈簧右端分別頂在主壓力閥和殼體的凸台上。活塞左端與端部的螺塞間形成油室,並通過油道與換向閥從而使油路中油壓降低,蓄能器油室的油室經單向閥補充油液,使制動器或離合器迅速結合。同時由於油室的油流出,在主壓力閥控制油道的作用下,閥桿左移使系統的油壓下降,當主、從動盤貼緊時,油缸停止移動,油壓上升,一部分油液經節流孔流向油室,油室的壓力逐漸升高,推動活塞右移,壓縮彈簧,主壓力閥的閥桿右移,這樣系統的油壓便逐漸升高,使主、從動部件結合平穩,實現平穩可*換擋。
單向閥的作用在於及時向換擋制動器或離合器的油缸補油,使換擋迅速。同時在補油後,使主壓力閥的閥桿左移,降低換擋開始時系統的壓力。節流孔的作用在於換擋後使系統的壓力逐漸地上升,從而換擋制動器或離合器的主、從動摩擦片逐漸壓緊,使換擋柔和無沖擊。
5.自動限為裝置
為了提高生產效率和避免液壓缸活塞達到極限位置而造成安全閥的頻繁啟閉,在工作裝置和換向閥上裝有自動限位裝置,以實現工作中鏟斗的自動放平。在動臂後鉸點和轉斗液壓缸處裝有自動限位行程開關。當動臂舉升到高位置或鏟斗隨動臂下降到與停機面最好水平的位置時,觸點碰到行程開關,發出信號使電磁換向閥8動作,使其右位工作。這時,氣動系統接通氣路,儲氣筒內的壓縮空氣進入換向閥11或3的端部,松開彈跳定位鋼球。閥心便在彈簧的作用下回到中位,液壓缸停止動作。當行程開關脫開觸點時,電磁換向閥斷電而使其回到常位,這時進氣通道被關閉,閥體內的壓縮空氣從放氣孔排出。
Ⅲ 後下部防護裝置狀態可調整的車輛,其防護裝置下邊緣離地高度為多少
後下部防護裝置的技術要求
3.1 後下部防護裝置的橫向構件的端部不得彎向車輛後方,尖銳部分不得朝後。橫向構件的端部成圓角狀,其端頭圓角半徑不小於2.5mm,橫向構件的截面高度不小於100 mm。
3.2 後下部防護裝置在車輛後部可以被設計成具有不同的安裝位置。此時,應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證其安裝後在安裝位置上不會隨意移動。操作員要改變裝置位置時須施加的力最大不能超過400 N。
3.3 後下部防護裝置對追尾碰撞的車輛必須具有足夠的阻擋能力,以防止發生鑽人碰撞。該阻擋功能應按照3.3.1的靜態載入試驗或3.3.2的移動壁障碰撞試驗進行考核。
3.3.1 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中靜態載入試驗過程與試驗條件規定進行試驗,在指定的試驗力作用期間和之後,可觀測到的後下部防護裝置的最大水平變形量應做記錄。
3.3.2 按附錄B(標準的附錄)中移動壁障碰撞試驗過程與試驗條件規定進行試驗,在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可觀測到的移動壁障碰撞過程中的鑽人量、最大減速度值及碰撞後的反彈速度應做記錄,並且應滿足3.3.2.1和3.3.2.2的要求。
3.3.2.1 在附錄B中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後下部防護裝置可以變形、開裂,但是不許整體脫落。
3.3.2.2 在附錄B中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後下部防護裝置應能夠吸收碰撞能量以緩和沖擊。要求移動壁障的最大減速度不大於40 g,反彈速度不大於2m/s。
第Ⅱ部分
安裝了符合第Ⅰ部分要求的後下邵防護裝置的N2、N3、O3和O4類車輛
4 安裝了符合第Ⅰ部分要求的後下部防護裝置的N2、N3、O3和O4類車輛的技術要求
4.1 在空載狀態下,車輛的後下部防護裝置的下邊緣離地高度及按照3.3.1進行試驗時施加於後下部防護裝置的試驗力的作用點離地高度應滿足4.1.1或4.1.2的要求,並應做記錄。
4.1.1 對於後下部防護裝置的狀態可以調整的車輛:車輛的後下部防護裝置整個寬度上的下邊緣離地高度應不大於450 mm,同時按照3.3.1進行試驗時施加於裝置的試驗力的作用點離地高度不能超過500mm。
4.1.2 對於後下部防護裝置的狀態不能調整的車輛:車輛的後下部防護裝置整個寬度上的下邊緣離地高度應不大於550 mm,同時按照3.3.1進行試驗時施加下裝置的試驗力的作用點離地高度不能超過600 mm。
4.2 後下部防護裝置的寬度不可大於車輛後軸兩側車輪最外點之間的距離(不包括輪胎的變形量),並且後下部防護裝置任一端的最外緣與這一側車輛後軸車輪最外端的橫向水平距離不大於100mm。如果車輛有兩個以上的後軸,應以最長的後軸為准。另外,符合附錄A中A3.1.2要求的試驗力的作用點與後軸最外端的距離必須測量,並應做記錄。
4.3 在按照3.3.1或3.3.2的要求進行試驗後,由於靜態載入力的作用或移動壁障的碰撞,使後下部防護裝置發生變形,則在變形後裝置的後部與車輛最後端(在測量時處於空載狀態下車輛上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3m的部分除外)的縱向水平距離不能超過400 mm。
4.4 待檢驗的車輛在安裝了符合本標准第:部分要求的後下部防護裝置之後,其最大設計總質量不應超過車輛說明書上所標明的最大設計總質量。
4.5 車輛的後下部防護裝置應不影響車輛的通行能力:或者可通過適當的措施暫時改變後下部防護裝置的狀態以保證車輛的離去角,滿足通行的要求。
第Ⅲ部分
具有後下部防護的車輛
5 具有後下部防護的車輛的技術要求
5.1 在空載狀態下,車輛的後下部防護的下邊緣離地高度應滿足5.1.1或5.1.2的要求。
5.1.1 對於後下部防護的狀態可以調整的車輛:車輛的後下部防護整個寬度上的下邊緣離地高度應不大於450mm。
5.1.2 對於後下部防護的狀態不能調整的車輛:車輛的後下部防護整個寬度上的下邊緣離地高度應不大於550mm。
5.2 後下部防護應盡可能的位於靠近車輛後部的位置。
5.3 後下部防護的寬度不可大於車輛後軸兩側車輪最外點之間的距離(不包括輪胎的變形量調並且後下部防護任一端的最外緣與這一側車輛後軸車輪最外端的橫向水平距離不大於100 mm,如果車輛有兩個以上的後軸,應以最長的後軸為准。如果裝置屬於車體或車體同時也是裝置的一部分,即使革體超出後軸寬度,那麼後下部防護同樣不能超出後軸寬度。
5.4 後下部防護的橫向構件的端部不得彎向車輛後方,尖銳部分不得朝後。橫向構件的端部成圓角狀,其端頭圓角半徑不小於2.5mm,橫向構件的截面高度不小於100mm。
5.5 後下部防護在車輛後部可以被設計為具有不同的安裝位置。此時,應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證其安裝後在安裝位置上不會隨意移動。操作員要改變裝置位置時所須施加的力最大不能超過400 N。
5.6後下部防護無論在任何位置上,都應與車架或其他類似部件相連接,後下部防護對追尾碰撞的車輛必須具有足夠的阻擋能力,以防止發生鑽人碰撞。該阻擋功能應按照5.6.1的靜態載入試驗或5.6.2的移動壁障碰撞試驗進行考核。
5.6.1 按附錄A靜態載入試驗過程與試驗條件規定進行試驗時,在指定的試驗力作用期間和之後,記錄可觀測到的後下部防護的最大水平變形量。
5.6.2 按附錄B移動壁障碰撞試驗過程與試驗條件規定進行試驗時,在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可觀測到的移動壁障碰撞過程中的鑽入量、最大減速度值及碰撞後的反彈速度,並且應滿足5.6.2.1和5.6.2.2的要求。
5.6.2.1 在附錄B中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後下部防護可以變形、開裂,但是不許整體脫落。
5.6.2.2 在附錄B中指定的碰撞過程中,後下部防護應能夠吸收碰撞能量以緩和沖擊。要求移動壁障的最大減速度不大於擾殿,反彈速度不大於2m/s。
5.7 在按照5.6.1或5.6.2的要求進行試驗後,由於靜態載入力的作用或移動壁障的碰撞,使後下部防護發生變形,則在變形後裝置的後部與車輛最後端(在測量時處於空載狀態下車輛上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3m的部分除外)的縱向水平距離不能超過400mm。
5.8 車輛的後下部防護應不影響車輛的通行能力;或者可通過適當的措施暫時改變後下部防護的狀態以保證車輛的離去角,滿足通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