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gb50060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60-2008並不是低壓配電室設計規范,而是針對3至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的國家強制標准。該標准全名為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具體編號為GB50060-2008。該標准詳細規定了新建和擴建3~110kV高壓配電裝置工程的設計流程。在設計過程中,應依據電力負荷的性質、容量、環境條件以及運行、維護的需求,合理選擇設備並制定合理的布置方案。當技術經濟合理時,應優先選用效率高、能耗低的電氣設備和材料。
在設計配電裝置時,必須考慮到工程的特點、規模和發展規劃,實現遠期和近期設計的有機結合,並以近期為主,同時預留一定的擴建空間。此外,配電裝置的設計應遵循節約用地的原則,確保在滿足功能需求的同時,不浪費寶貴的土地資源。在設計配電裝置時,除了需要遵守本規范外,還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准規定,確保設計的全面性和規范性。
在實際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各種因素的影響,確保設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對於不同的工程特點和環境條件,應採取相應的設計策略和措施。例如,在電力負荷較大的情況下,應選用高效節能的設備;在環境條件惡劣的情況下,應採取防護措施以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同時,設計時還應考慮到設備的維護和檢修需求,確保設備在長期運行中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設計過程中,還應關注配電裝置的布局和配置,確保各部分設備之間的協調性和互補性。例如,變壓器、斷路器、隔離開關等關鍵設備的布置應合理,避免互相干擾和影響。此外,還應考慮到設備之間的連接方式和介面標准,確保設備之間的兼容性和互換性。通過合理的設計,可以提高整個配電裝置的運行效率和安全性,為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❷ 配電房電氣設計規范要求有哪些
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GB50053-94
第二節對建築的要求
第6.2.1條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檯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第6.2.2條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
第6.2.3條配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第6.2.4條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應設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類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第6.2.5條配電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應抹灰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以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
第6.2.6條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長度大於60m時,宜增加一個出口。當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室應至少設一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條配電所,變電所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對有關專業的要求
4.10.1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非燃(或難燃)介質的電力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和高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低壓配電裝置和低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
4.10.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變壓器室的門應為防火門:
(1)變壓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積的場所。
(2)變壓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變壓器室位於民用主體建築物內。
4.10.6配變電所中消防設施的設置:一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宜設火災自動報警及固定式滅火裝置;二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可設火災自動報警及手提式滅火裝置。
4.10.7當配電裝置室設在樓上時,應設吊裝設備的吊裝孔或吊裝平台。吊裝平台、門或吊裝孔的尺寸,應能滿足吊裝最大設備的需要,吊鉤與吊裝孔的垂直距離應滿足吊裝最高設備的需要。
4.10.8高壓配電室和電容器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戶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於1.80m。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4.10.9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並裝有彈簧鎖。裝有電氣設備的相鄰房間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或向低壓方向開啟。
4.10.10配變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應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建築。
4.10.11當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採用機械通風
且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
4.10.12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等應有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屋內的措施。
4.10.13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均應抹灰刷白。配電裝置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長度大於8m的配電裝置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若兩個出口之間的距離超過60m時,尚應增加出口。
樓上、樓下均為配電裝置室時,位於樓上的配電裝置室至少應設一個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配變電所的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當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室時,其進出地下室的電纜口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變壓器室宜採用自然通風,夏季的排風溫度不宜高於45℃,進風和排風的溫差不宜大於15℃。
4.10.17電容器室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通風量應根據電容器溫度類別按夏季排風溫度不超過電容器所允許的最高環境空氣溫度計算。當自然通風不滿足排熱要求時,可採用自然進風和機械排風方式。
電容器室內應有反映室內溫度的指示裝置。
4.10.18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當採用機械通風或配變電所位於地下室時,其通風管道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如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進風口處)。
4.10.19有條件時配電裝置室宜採用自然通風。高壓配電裝置室裝有較多油斷路器時,宜裝設事故排煙裝置。
4.10.20在採暖地區,控制室(值班室)應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18℃。在特別嚴寒地區的配電裝置室裝有電度表時應設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5℃。
控制室和配電裝置室內的採暖裝置,宜採用鋼管焊接,且不應有法蘭、螺紋接頭和閥門等。
4.10.21位於炎熱地區的配變電所,屋面應有隔熱措施。控制室(值班室)宜考慮通風,有條件時可接人空調系統。
4.10.25有人值班的配變電所,宜設有上、下水設施。
4.10.26在配電裝置室內裸導體上空布置燈具時,燈具的水平投影與裸導體的凈距應大於1m。燈具不應採用軟線吊裝或鏈吊裝。
4.10.27乾式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控制室、電容器室當設置在地下層時,在高潮濕場所,宜設置吸濕機或在裝置內加裝去濕電加熱器,在地下室內並應有排水設施。
❸ GB/T 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GB/T 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是根據國家建設部的指示,在原有《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 65-83基礎上進行修訂後形成的。此規范主要技術內容涵蓋了總則、術語、高壓電氣裝置接地、發電廠和變電站的接地網、高壓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的接地、高壓配電電氣裝置的接地、低壓系統接地型式、架空線路的接地、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和保護總等電位聯結系統、低壓電氣裝置的接地裝置和保護導體等。其修訂重點如下:
1. 擴大了規范適用范圍,涵蓋從35kV至750kV電壓等級的交流電氣裝置,將電氣裝置分為高壓(1kV以上至750kV)和低壓(1kV及以下)電氣裝置。
2. 增加了術語定義,以明確電氣裝置接地的相關概念。
3. 規定了不同類型的接地,包括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
4. 對110kV及以上的變電站接地網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地電位升高限值、均壓要求和防腐蝕措施。
5. 對高壓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的接地作出了詳細規定。
6. 對高壓配電電氣裝置的接地進行了規范,確保電氣設備運行安全。
7. 提出了低壓系統接地型式、架空線路的接地、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和保護總等電位聯結系統的具體要求,參考了IEC標准和現行國家標准。
8. 對低壓電氣裝置的接地裝置和保護導體提出了明確要求。
本規范由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負責管理與技術內容解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各執行單位可根據工程實踐,總結經驗,並將反饋意見寄送至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