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擴改建築物防雷裝置施工跟蹤監測是必須的嗎
理論上是必須的。
根據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防雷裝置實行竣內工驗收制度。
縣級以上地容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裝置的竣工驗收。
負責驗收的氣象主管機構接到申請後,應當根據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進行核實。符合要求的,由氣象主管機構出具驗收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負責驗收的氣象主管機構提出整改要求,申請單位整改後重新申請竣工驗收。未取得驗收合格文件的防雷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 出具檢測報告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對隱蔽工程進行逐項檢測,並對檢測結果負責。檢測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這些工程你做完了不可能再挖出來檢查的。
㈡ 防雷裝置跟蹤檢測隱蔽工程原始記錄表怎麼填
按照表格內容和填寫規范逐項檢測並認真填寫
不得隨意塗改
如需更正,需要用雙斜線做更改標識,並加蓋更正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