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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氣閥門回彈

發布時間:2025-01-24 15:32:46

⑴ 建築施工現場主要工種安全常識 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在線等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架子工屬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凡不具備高空作業知識和操作技術的青工、新工人、年老體弱,患有疾病經醫療單位證明不能高空作業者及班前飲酒等工人,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工人作業時,必須頭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帶,腳穿軟底鞋(不準穿塑料底鞋、皮鞋),鋪腳手板不準騎馬操作。工具及小零件應放在工具袋內,袖口、褲腳口應扎緊,防止衣褲被鉤掛而發生事故。搭設中應統一指揮、思想集中、相互配合,嚴禁在腳手架搭設過程中嘻笑打鬧。材料、工具不得亂拋亂扔,吊運材料、工具時其下方均不準站人。
4、 在靠近電源線處進行搭設腳手架或其它架體,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時,必須切斷、遷移電源後方可搭設。
5、 鋼管腳手架必須按規定設置避雷接地裝置,以防雷擊,在有鐵井字架或吊車等高出腳手架高度,並裝有安全接地裝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裝設接地裝置。
6、 在一般情況下,承重腳手架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3KN/m2,每排腳手板裝置標准磚和190×190×90毫米多孔磚均不得超過三側,挑腳手架和吊籃腳手的支承部位應經過計算方可確定堆磚皮數,如發現超載應及時制止。凡採用組合
腳手架時,應在使用前進行試壓,經四十小時設計靜荷載試壓,若腳手架各部分確定無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7、 凡遇六級以上大風、重霧、雷雨或下雪時,均不得進行高空作業,特別是雨雪後施工要注意防滑.對腳手架要經常檢查,凡遇大風、冰雪解凍或停工一段時間後再使用腳手架時必須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必要時還要進行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8、 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腳手架,如發現連接部位有松動、沖天、牽杠、橫楞、頂撐有左右上下位移或扣件、鐵絲被解除,腳手板斷裂、翹頭等現場應及時加固後才能夠繼續使用。
9、 凡是腳手架施工的建築物四周、空洞、小天井等,煙囪、水塔、園筒庫的周圍、市區施工、翻修房屋的加層,以及沿道路、路口或安全上的必要之處(如三步以上腳手架、操作層上腳手板不能滿鋪時)應設置海底笆、圍棚及張安全網等有效措施。
10、 架子工在搭設腳手架過程中,必須集中思想,統一指揮,禁止多人集中在同一塊腳手板上進行工作。
瓦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牆上做砌築、劃線、檢查大垂直尺度和清掃牆面等工作.
3、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妥的地方,斬磚應面向牆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磚牆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4、 山牆完後應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5、 起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後,方的松開夾具。
6、 在屋面坡度大於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防護立網。
7、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大於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於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台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台攔板上進行操作。
4、機械噴灰噴塗應戴防護用品,壓力表、安全閥應靈敏可靠,輸漿管各部介面應擰緊卡牢。管路擺放順直,避免折彎。
5、輸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超壓和管道堵塞,應卸壓檢修。
6、貼面使用預製件、大理石、磁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後,方可查處臨時支撐。
7、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剛砂塊安裝必須牢固,經試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並加墊木。木楔要釘牢,並用橫順拉桿和剪刀撐拉牢。
2、採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3、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4、支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5、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六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7、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梁等預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木構件安裝:
8、在坡度大於25度的屋面上操作,應有防滑梯、護身欄桿等防護措施。
9、木屋架應在地面拼裝。必須在上面拼裝的應連續進行,中斷時應設臨時支撐。屋架就位後,應及時安裝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吊運材料所用索具必須良好、綁扎要牢固。
10、在沒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裝石棉瓦,應在屋架下弦設安全網或其它安全設施。並使用有防滑條的腳手板,鉤掛牢固後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1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牆窗扇,如外面無腳手架或安全網,應掛好安全帶。安裝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須釘牢固。
12、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13、 釘房檐板,必須站在腳手板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4、木工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木工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模板工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的存放:
1、大模板和預制構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分區堆放,各區之間保持
一定距離。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不得存放在鬆土和坑窪不平的地方。
2、各種類型大模板,應按設計製造。每塊大模板應設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護欄桿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廠前應認真檢查,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大模板存放,必須將地腳螺栓提上去,使自穩角成為70-80度,下部應墊通長木方。長期存放的大模板,應用拉桿連接綁牢。存放在樓層時,須在大模板橫樑上掛鋼絲繩或花籃螺栓,鉤在樓板吊鉤或牆體鋼筋上。
4、沒有支撐或自穩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卧倒平放,不應靠在其他模板或構件上。
1、 外牆壁板、內隔牆板應放置在金屬插放架內,下端墊通長方木、兩端用木楔楔緊。插放架的高度應為構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設30厘米寬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於掛鉤。
2、 現場搭設的插放架,立桿埋入地下50厘米,立桿中間要綁扎剪刀,上下水平拉桿、支撐和方墊木必須綁紮成整體,穩定牢固。
3、 靠放架一般宜採用金屬材料製作,使用前認真檢查和驗收。內外牆板靠放時,下端必須壓在與靠放架相連的墊木上,只允許靠放同一規格型號的牆板,兩面靠放應平衡,吊裝時嚴禁從中間抽吊,防止傾倒。
大模板安裝和拆除:
4、 安裝和拆除大模板,吊車司機與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穩起、穩落、穩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它物體,造成倒塌事故。
5、 大模板安裝和拆除時,應先內後外對號就位。單面模板就位後,用鋼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撐牢固。雙面模板就位後,用拉桿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鉤。
6、 吊裝大模板時,如有防止脫鉤裝置,可吊運同一房間的兩塊,但禁止隔著牆同時吊運一面一塊。
7、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時,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體。里外角模和臨時摘、掛的板面與大模板必須連接牢固,防止脫開和斷裂墜落。
8、 分開澆灌縱橫牆混凝土時,可在兩道橫牆的模板平台上搭設臨時走道或其它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員在外牆上行走。
9、 拆模板應先拆穿牆螺栓和鐵件等,並使模板與牆面脫離,方可慢速起吊。
10、 清掃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兩板中間保持不少於
60厘米的走道。
11、 大模板放置時,下面不得壓有電線和汽焊管線。採用電熱法養護混凝土時,必須將模板串聯並與避雷網接通,防止漏電。
內外牆板、大樓板預制構件安裝:
12、 各種預制構件安裝必須按施工順序對號對位,應保持垂直穩起。就位後,立即將構件的拉桿和支撐焊牢或錨固,方可摘鉤。禁止站在外牆板邊沿探身推拉鉤件。
13、 從插放架起吊牆板應用卡環卡牢,垂直穩起,牆板必須超過障礙物允許高度方可回轉臂桿。
14、 上下層壁板就位後,應將預留鋼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層壁板未焊牢前安裝上層構件。
15、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頭的外牆板,一側與橫牆連接,另一側必須用鐵管和帶有花籃螺栓的鋼絲繩,把外牆板與樓板臨時拉牢,直到與下一流水段鋼筋套環串好加固後方可拆除。
16、 牆板就位固定後不得撬動,需要撬動調整時,應重新掛鉤。牆板安裝過程中,禁止拆移支撐和拉桿。
21、外牆為磚砌體,內牆澆灌混凝土前,必須將外牆加固,防止牆體外漲。在拆除時,禁止把加固材料懸掛在牆體上和直接下扔。
22、 陽台板安裝就位必須逐層支設臨時支柱,連續支頂下得少於三層,並應與牆體拉結牢固。陽台板預留的拉結筋與圈樑鋼筋應及時焊接。
23、 陽台欄板和樓梯欄桿,應隨樓層安裝,如不能及時安裝,必須在外側搭設防護欄桿。
24、 預制構件就位焊接牢固後,應立即將吊環割掉,防止絆腳。
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製作、綁扎。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杠,並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3、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4、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或物體.切斷小於30厘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的箱籠罩。
5、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盤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7、綁扎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8、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9、綁扎高層基礎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掛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10、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准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冷拉和張拉:
11、冷拉卷揚機前應設置防護檔板,沒有檔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度,並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操作時要站在防護檔板後,冷拉場地不準站人和通行。
12、冷拉鋼筋要上好夾具,離開後再發開車信號。發現滑動或其它問題時,要先行停車,放鬆鋼筋後,才能重新進入操作。
13、冷拉和張拉鋼筋要嚴格按照規定應力和伸長率進行,不得隨便變更。不論交拉伸或放鬆鋼筋都應緩慢均勻,發現油泵、千斤頂、錨卡具有異常,應立即停止張拉。
14、張拉鋼筋,兩端應設置防護檔板。鋼筋張拉後要加以防護,禁止壓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澆灌混凝土時,要防止震動器沖擊預應力鋼筋。
15、千斤頂支腳必須與構件對准,放置平整,測量拉伸長度應先停止拉伸,並站在兩側操作,防止鋼筋斷裂,回彈傷人。
1、 同一構件有預應力和非預應力鋼筋時,預應力鋼筋應分二次張拉,等一次拉至控制應力的70%-80%,待非預應力鋼筋綁好後再張拉到規定應力值。
17、電熱張拉的電氣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導線連接點應包裹,不得外露。張拉時,電壓不得超過規定值。
18電熱張拉達到張拉應力值時,應先斷電,然後錨固,不得帶電操作。鋼筋在冷卻過程中,兩端禁止站人。
19、使用鋼筋機械應遵守鋼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車子向料鬥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
3、 用井架進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後要擋牢,穩起穩落。
4、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5、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6、 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7、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樑、雨篷、陽台、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並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8、 不得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並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9、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
10、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通暢,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防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患皮膚病、眼結膜病以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3、裝卸、搬運、熬制、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4、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條串通後方准烘烤,並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與油直接接觸。
5、熬制瀝青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離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應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
高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場地,離鍋不小於5米。
6、 油前,應清除鍋內雜質和積水。
7、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油鍋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8、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即用鐵鍋蓋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砂,濕麻袋滅火。
9、配製冷底子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二分之一,濕度不得超過80度,並嚴禁煙火。
10、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車,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1、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米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2、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
普通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3、 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並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4、 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5、 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6、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鬆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間斷電,始准搬運。
7、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後車距在平地不得少於2米,下坡不得少於10米。
8、 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9、 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10、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
站在側面。
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一般要求:
1、 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2、 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
程安裝和架設。
3、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 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乾燥,防止爆濺。
5、 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
完畢,滅火放氣。
6、 配製環氧樹脂及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並須戴好防護用品。
7、 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電纜膠。高空澆注時,下方不得有人。
8、 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設備及內線安裝:
9、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開位置。
10、多台配電箱(盤)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11、剔槽打眼時,錘頭不得松動,鏟子應無卷邊、裂紋,戴好防護眼鏡。樓板、磚牆打透眼時,板下、牆後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彎管器彎管,應選好場地,防止滑倒和墜落,操作時面部要避開。
13、管子煨彎砂子必須烘乾,裝砂架子搭設牢固,並設欄桿。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
1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力勾眼,穿導線時,應互相配合防止擠手。
15、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過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外線及電纜工程:
16、電桿用小車搬運,應捆綁卡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
17、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不得有人,基坑夯實後,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繩。
18、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桿。
19、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扣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20、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21、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22、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公里處,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23、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杠或傾倒。電纜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電氣調整:
24、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並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後,方可升壓。
25、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勻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壓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並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26、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27、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後,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28、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29、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30、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31、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並需有人監護。

電壓(千伏)
距離(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2、交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止工作時:
(1) 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2) 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用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
線路各相分別驗收。
(3) 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後,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4) 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
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絲防護用品。
(5)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於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
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 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後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33、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
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34、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5、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片)。
36、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用燈具,高度應不低於2.5米。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37、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相線和零線。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頭應放在防雨產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
向操作。
4、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
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並將
所有孔口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1、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2、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
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0、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採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2、多台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須接地,並應用隔光板。
13、針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針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並將粉塵及時排除。
14、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於36伏。
15、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6、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7、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方可施焊。
18、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⑵ 暖氣不熱的三個常見原因,是什麼



年來,很多北方地暖用戶發現家裡的地暖一年不如一年暖和,找地暖清洗師傅清洗後,效果也不是很明顯。在熱力公司供水溫度和往年相同的條件下,室內溫度比以前明顯低很多,有的室內只有14-15度,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不僅用戶困惑,很多地熱管理的物業公司也搞不清楚原因所在。

(銀屋踢腳暖安裝實景圖)

⑶ 基坑的監測要求

監測項目
4.1 一 般 規 定
4.1.1 基坑工程的現場監測應採用儀器監測與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現場監測的對象包括:1 支護結構;2 相關的自然環境;3 施工工況;4 地下水狀況;5 基坑底部及周圍土體;6 周圍建(構)築物;7 周圍地下管線及地下設施;8 周圍重要的道路;9 其他應監測的對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監測項目應抓住關鍵部位,做到重點觀測、項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監測系統。監測項目尚應與基坑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況相配套。
4.2 儀 器 監 測
4.2.1 基坑工程儀器監測項目應根據表4.2.1進行選擇。
4.2.2 當基坑周圍有地鐵、隧道或其它對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構)築物及設施時,具體監測項目應與有關部門或單位協商確定。
4.3 巡 視 檢 查
4.3.1 基坑工程整個施工期內,每天均應有專人進行巡視檢查。
4.3.2 基坑工程巡視檢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 支護結構(1)支護結構成型質量;(2) 冠梁、支撐、圍檁有無裂縫出現;(3)支撐、立柱有無較大變形;(4)止水帷幕有無開裂、滲漏;(5)牆後土體有無沉陷、裂縫及滑移;(6)基坑有無涌土、流砂、管涌。2 施工工況(1)開挖後暴露的土質情況與岩土勘察報告有無差異;(2)基坑開挖分段長度及分層厚度是否與設計要求一致,有無超長、超深開挖;(3)場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狀況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設施是否運轉正常;(4)基坑周圍地面堆載情況,有無超堆荷載。3 基坑周邊環境(1)地下管道有無破損、泄露情況;(2)周邊建(構)築物有無裂縫出現;(3)周邊道路(地面)有無裂縫、沉陷;(4)鄰近基坑及建(構)築物的施工情況。4 監測設施(1)基準點、測點完好狀況;(2)有無影響觀測工作的障礙物;(3)監測元件的完好及保護情況。5 根據設計要求或當地經驗確定的其他巡視檢查內容。
4.3.4 巡視檢查的檢查方法以目測為主,可輔以錘、釺、量尺、放大鏡等工器具以及攝像、攝影等設備進行。
4.3.5 巡視檢查應對自然條件、支護結構、施工工況、周邊環境、監測設施等的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現異常,應及時通知委託方及相關單位。
4.3.6 巡視檢查記錄應及時整理,並與儀器監測數據綜合分析。
監 測 點 布 置
5.1 一 般 規 定
5.1.1 基坑工程監測點的布置應最大程度地反映監測對象的實際狀態及其變化趨勢,並應滿足監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監測點的布置應不妨礙監測對象的正常工作,並盡量減少對施工作業的不利影響。
5.1.3 監測標志應穩固、明顯、結構合理,監測點的位置應避開障礙物,便於觀測。
5.1.4 在監測對象內力和變形變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邊重點監護部位,監測點應適當加密。
5.1.5 應加強對監測點的保護,必要時應設置監測點的保護裝置或保護設施。
5.2 基 坑 及 支 護 結 構
5.2.1 基坑邊坡頂部的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監測點應沿基坑周邊布置,基坑周邊中部、陽角處應布置監測點。監測點間距不宜大於20m,每邊監測點數目不應少於3個。監測點宜設置在基坑邊坡坡頂上。
5.2.2 圍護牆頂部的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監測點應沿圍護牆的周邊布置,圍護牆周邊中部、陽角處應布置監測點。監測點間距不宜大於20m,每邊監測點數目不應少於3個。監測點宜設置在冠樑上。
5.2.3 深層水平位移監測孔宜布置在基坑邊坡、圍護牆周邊的中心處及代表性的部位,數量和間距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每邊至少應設1個監測孔。 當用測斜儀觀測深層水平位移時,設置在圍護牆內的測斜管深度不宜小於圍護牆的入土深度;設置在土體內的測斜管應保證有足夠的入土深度,保證管端嵌入到穩定的土體中。
5.2.4 圍護牆內力監測點應布置在受力、變形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監測點數量和橫向間距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每邊至少應設1處監測點。豎直方向監測點應布置在彎矩較大處,監測點間距宜為3~5m。
5.2.5 支撐內力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監測點宜設置在支撐內力較大或在整個支撐系統中起關鍵作用的桿件上;2 每道支撐的內力監測點不應少於3個,各道支撐的監測點位置宜在豎向保持一致;3 鋼支撐的監測截面根據測試儀器宜布置在支撐長度的1/3部位或支撐的端頭。鋼筋混凝土支撐的監測截面宜布置在支撐長度的1/3部位;4 每個監測點截面內感測器的設置數量及布置應滿足不同感測器測試要求。
5.2.6 立柱的豎向位移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撐交匯處、施工棧橋下、地質條件復雜處的立柱上,監測點不宜少於立柱總根數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於20%,且不應少於5根。
5.2.7 錨桿的拉力監測點應選擇在受力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邊跨中部位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宜布置監測點。每層錨桿的拉力監測點數量應為該層錨桿總數的1~3%,並不應少於3根。每層監測點在豎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桿體上的測試點應設置在錨頭附近位置。
5.2.8 土釘的拉力監測點應沿基坑周邊布置,基坑周邊中部、陽角處宜布置監測點。監測點水平間距不宜大於30m,每層監測點數目不應少於3個。各層監測點在豎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桿體上的測試點應設置在受力、變形有代表性的位置。
5.2.9 基坑底部隆起監測點應符合下列要求:1 監測點宜按縱向或橫向剖面布置,剖面應選擇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邊約1/4坑底寬度處以及其他能反映變形特徵的位置。數量不應少於2個。縱向或橫向有多個監測剖面時,其間距宜為20~50m,下部宜加密。2 同一剖面上監測點橫向間距宜為10~20m,數量不宜少於3個。3 當按土層分布情況布設時,每層應至少布設1個測點,且布置在各層土的中部。
5.2.10 孔隙水壓力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受力、變形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監測點豎向布置宜在水壓力變化影響深度范圍內按土層分布情況布設,監測點豎向間距一般為2~5m,並不宜少於3個。
5.2.11 基坑內地下水位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採用深井降水時,水位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兩相鄰降水井的中間部位;當採用輕型井點、噴射井點降水時,水位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邊拐角處,監測點數量視具體情況確定; 2 水位監測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標高)應在最低設計水位之下3~5m。對於需要降低承壓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監測管埋置深度應滿足降水設計要求。 3 水位監測點應沿基坑周邊、被保護對象(如建築物、地下管線等)周邊或在兩者之間布置,監測點間距宜為20~50m。相鄰建(構)築物、重要的地下管線或管線密集處應布置水位監測點;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側約2m處。4 回灌井點觀測井應設置在回灌井點與被保護對象之間。
5.3 周 邊 環 境
5.3.1 從基坑邊緣以外1~3倍開挖深度范圍內需要保護的建(構)築物、地下管 線等均應作為監控對象。必要時,尚應擴大監控范圍。
5.3.2 位於重要保護對象(如地鐵、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的監測點的布置,尚應滿足相關部門的技術要求。
5.3.3 建(構)築物的豎向位移監測點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構)築物四角、沿外牆每10~15m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邊不少於3個監測點;2 不同地基或基礎的分界處;3 建(構)築物不同結構的分界處;4 變形縫、抗震縫或嚴重開裂處的兩側;5 新、舊建築物或高、低建築物交接處的兩側;6 煙囪、水塔和大型儲倉罐等高聳構築物基礎軸線的對稱部位,每一構築物不得少於4點。
5.3.4 建(構)築物的水平位移監測點應布置在建築物的牆角、柱基及裂縫的兩端,每側牆體的監測點不應少於3處。
5.3.5 建(構)築物傾斜監測點應符合下列要求:1 監測點宜布置在建(構)築物角點、變形縫或抗震縫兩側的承重柱或牆上;2 監測點應沿主體頂部、底部對應布設,上、下監測點應布置在同一豎直線上;3 當採用鉛錘觀測法、激光鉛直儀觀測法時,應保證上、下測點之間具有一定的通視條件。
5.3.6 建(構)築物的裂縫監測點應選擇有代表性的裂縫進行布置,在基坑施工期間當發現新裂縫或原有裂縫有增大趨勢時,應及時增設監測點。每一條裂縫的測點至少設2組,裂縫的最寬處及裂縫末端宜設置測點。
5.3.7 地下管線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應根據管線年份、類型、材料、尺寸及現狀等情況,確定監測點設置;2 監測點宜布置在管線的節點、轉角點和變形曲率較大的部位,監測點平面間距宜為15~25m,並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 上水、煤氣、暖氣等壓力管線宜設置直接監測點。直接監測點應設置在管線上,也可以利用閥門開關、抽氣孔以及檢查井等管線設備作為監測點;4 在無法埋設直接監測點的部位,可利用埋設套管法設置監測點,也可採用模擬式測點將監測點設置在靠近管線埋深部位的土體中。
5.3.8 基坑周邊地表豎向沉降監測點的布置范圍宜為基坑深度的1~3倍,監測剖面宜設在坑邊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並與坑邊垂直,監測剖面數量視具體情況確定。每個監測剖面上的監測點數量不宜少於5個。
5.3.9 土體分層豎向位移監測孔應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數量視具體情況確定,並形成監測剖面。同一監測孔的測點宜沿豎向布置在各層土內,數量與深度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在厚度較大的土層中應適當加密。
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
6.1 一般規定
6.1.1 監測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基坑等級、精度要求、設計要求、場地條件、地區經驗和方法適用性等因素綜合確定,監測方法應合理易行。
6.1.2 變形測量點分為基準點、工作基點和變形監測點。其布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 每個基坑工程至少應有3個穩固可靠的點作為基準點;2 工作基點應選在穩定的位置。在通視條件良好或觀測項目較少的情況下,可不設工作基點,在基準點上直接測定變形監測點;3 施工期間,應採用有效措施,確保基準點和工作基點的正常使用;4 監測期間,應定期檢查工作基點的穩定性。
6.1.3 監測儀器、設備和監測元件應符合下列要求:1 滿足觀測精度和量程的要求;2 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可靠性;3 經過校準或標定,且校核記錄和標定資料齊全,並在規定的校準有效期內;
6.1.4 對同一監測項目,監測時宜符合下列要求:1 採用相同的觀測路線和觀測方法;2 使用同一監測儀器和設備;3 固定觀測人員;4 在基本相同的環境和條件下工作。
6.1.5 監測過程中應加強對監測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以及監測元件的檢查;應加強對監測儀標的保護,防止損壞。
6.1.6 監測項目初始值應為事前至少連續觀測3次的穩定值的平均值。
6.1.7 除使用本規范規定的各種基坑工程監測方法外,亦可採用能達到本規范規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6.2 水平位移監測
6.2.1 測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時可採用視准線法、小角度法、投點法等;測定監測點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時可視監測點的分布情況,採用前方交會法、自由設站法、極坐標法等;當基準點距基坑較遠時,可採用GPS測量法或三角、三邊、邊角測量與基準線法相結合的綜合測量方法。
6.2.2 水平位移監測基準點應埋設在基坑開挖深度3倍范圍以外不受施工影響的穩定區域,或利用已有穩定的施工控制點,不應埋設在低窪積水、濕陷、凍脹、脹縮等影響范圍內;基準點的埋設應按有關測量規范、規程執行。宜設置有強制對中的觀測墩;採用精密的光學對中裝置,對中誤差不宜大於0.5mm。
6.2.3 基坑圍護牆(坡)頂水平位移監測精度應根據圍護牆(坡)頂水平位移報警值按表6.2.3確定。
6.2.4 地下管線的水平位移監測精度宜不低於1.5mm。
6.2.5 其他基坑周邊環境(如地下設施、道路等)的水平位移監測精度應符合相關規范、規程等的規定。
6.3 豎向位移監測
6.3.1 豎向位移監測可採用幾何水準或液體靜力水準等方法。
6.3.2 坑底隆起(回彈)宜通過設置回彈監測標,採用幾何水準並配合傳遞高程的輔助設備進行監測,傳遞高程的金屬桿或鋼尺等應進行溫度、尺長和拉力等項修正。
6.3.3 基坑圍護牆(坡)頂、牆後地表與立柱的豎向位移監測精度應根據豎向位移報警值按表6.3.3確定。
6.3.4 地下管線的豎向位移監測精度宜不低於0.5mm。
6.3.5 其他基坑周邊環境(如地下設施、道路等)的豎向位移監測精度應符合相關規范、規程的規定。
6.3.6 坑底隆起(回彈)監測精度不宜低於1mm。
6.3.7 各等級幾何水準法觀測時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6.3.7的要求。
6.3.8 水準基準點宜均勻埋設,數量不應少於3點,埋設位置和方法要求與6.2.2相同。
6.3.9 各監測點與水準基準點或工作基點應組成閉合環路或附合水準路線。
6.4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6.4.1 圍護牆體或坑周土體的深層水平位移的監測宜採用在牆體或土體中預埋測斜管、通過測斜儀觀測各深度處水平位移的方法。
6.4.2 測斜儀的系統精度不宜低於0.25mm/m,解析度不宜低於0.02mm/500mm
6.4.3 測斜管應在基坑開挖1周前埋設,埋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埋設前應檢查測斜管質量,測斜管連接時應保證上、下管段的導槽相互對准順暢,接頭處應密封處理,並注意保證管口的封蓋;2 測斜管長度應與圍護牆深度一致或不小於所監測土層的深度;當以下部管端作為位移基準點時,應保證測斜管進入穩定土層2~3m;測斜管與鑽孔之間孔隙應填充密實;3 埋設時測斜管應保持豎直無扭轉,其中一組導槽方向應與所需測量的方向一致。
6.4.4 測斜儀應下入測斜管底5~10min,待探頭接近管內溫度後再量測,每個監測方向均應進行正、反兩次量測。
6.4.5 當以上部管口作為深層水平位移的起算點時,每次監測均應測定管口坐標的變化並修正。
6.5 傾斜監測
6.5.1 建築物傾斜監測應測定監測對象頂部相對於底部的水平位移與高差,分別記錄並計算監測對象的傾斜度、傾斜方向和傾斜速率。
6.5.2 應根據不同的現場觀測條件和要求,選用投點法、水平角法、前方交會法、正垂線法、差異沉降法等。
6.5.3 建築物傾斜監測精度應符合《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及《建築變形測量規程》(JGJ/T8)的有關規定。
6.6 裂縫監測
6.6.1 裂縫監測應包括裂縫的位置、走向、長度、寬度及變化程度,需要時還包括深度。裂縫監測數量根據需要確定,主要或變化較大的裂縫應進行監測。
6.6.2 裂縫監測可採用以下方法:1 對裂縫寬度監測,可在裂縫兩側貼石膏餅、劃平行線或貼埋金屬標志等,採用千分尺或游標卡尺等直接量測的方法;也可採用裂縫計、粘貼安裝千分表法、攝影量測等方法。2 對裂縫深度量測,當裂縫深度較小時宜採用鑿出法和單面接觸超聲波法監測;深度較大裂縫宜採用超聲波法監測。
6.6.3 應在基坑開挖前記錄監測對象已有裂縫的分布位置和數量,測定其走向、長度、寬度和深度等情況,標志應具有可供量測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6.6.4 裂縫寬度監測精度不宜低於0.1mm,長度和深度監測精度不宜低於1mm。
6.7 支護結構內力監測
6.7.1 基坑開挖過程中支護結構內力變化可通過在結構內部或表面安裝應變計或應力計進行量測。
6.7.2 對於鋼筋混凝土支撐,宜採用鋼筋應力計(鋼筋計)或混凝土應變計進行量測;對於鋼結構支撐,宜採用軸力計進行量測。
6.7.3 圍護牆、樁及圍檁等內力宜在圍護牆、樁鋼筋製作時,在主筋上焊接鋼筋應力計的預埋方法進行量測。
6.7.4 支護結構內力監測值應考慮溫度變化的影響,對鋼筋混凝土支撐尚應考慮混凝土收縮、徐變以及裂縫開展的影響。
6.7.5 應力計或應變計的量程宜為最大設計值的1.2倍,解析度不宜低於0.2%F·S,精度不宜低於0.5%F·S。
6.7.6 圍護牆、樁及圍檁等的內力監測元件宜在相應工序施工時埋設並在開挖前取得穩定初始值。
6.8 土壓力監測
6.8.1 土壓力宜採用土壓力計量測。
6.8.2 土壓力計的量程應滿足被測壓力的要求,其上限可取最大設計壓力的1.2倍,精度不宜低於0.5%F·S,解析度不宜低於0.2%F·S。
6.8.3 土壓力計埋設可採用埋入式或邊界式(接觸式)。埋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受力面與所需監測的壓力方向垂直並緊貼被監測對象;2 埋設過程中應有土壓力膜保護措施;3 採用鑽孔法埋設時,回填應均勻密實,且回填材料宜與周圍岩土體一致。4 做好完整的埋設記錄。
6.8.4 土壓力計埋設以後應立即進行檢查測試,基坑開挖前至少經過1周時間的監測並取得穩定初始值。
6.9 孔隙水壓力監測
6.9.1 孔隙水壓力宜通過埋設鋼弦式、應變式等孔隙水壓力計,採用頻率計或應變計量測。
6.9.2 孔隙水壓力計應滿足以下要求:量程應滿足被測壓力范圍的要求,可取靜水壓力與超孔隙水壓力之和的1.2倍;精度不宜低於0.5%F·S,解析度不宜低於0.2%F·S。
6.9.3 孔隙水壓力計埋設可採用壓入法、鑽孔法等。
6.9.4 孔隙水壓力計應在事前2~3周埋設,埋設前應符合下列要求:1 孔隙水壓力計應浸泡飽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氣泡;2 檢查率定資料,記錄探頭編號,測讀初始讀數。
6.9.5 採用鑽孔法埋設孔隙水壓力計時,鑽孔直徑宜為110~130mm,不宜使用泥漿護壁成孔,鑽孔應圓直、干凈;封口材料宜採用直徑10~20mm的乾燥膨潤土球
6.9.6 孔隙水壓力計埋設後應測量初始值,且宜逐日量測1周以上並取得穩定初始值。
6.9.7 應在孔隙水壓力監測的同時測量孔隙水壓力計埋設位置附近的地下水位。
6.10 地下水位監測
6.10.1 地下水位監測宜采通過孔內設置水位管,採用水位計等方法進行測量。
6.10.2 地下水位監測精度不宜低於10mm。
6.10.3 檢驗降水效果的水位觀測井宜布置在降水區內,採用輕型井點管降水時可布置在總管的兩側,採用深井降水時應布置在兩孔深井之間,水位孔深度宜在最低設計水位下2~3m。
6.10.4 潛水水位管應在基坑施工前埋設,濾管長度應滿足測量要求;承壓水位監測時被測含水層與其他含水層之間應採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6.10.5 水位管埋設後,應逐日連續觀測水位並取得穩定初始值。
6.11 錨桿拉力監測
6.11.1 錨桿拉力量測宜採用專用的錨桿測力計,鋼筋錨桿可採用鋼筋應力計或應變計,當使用鋼筋束時應分別監測每根鋼筋的受力。
6.11.2 錨桿軸力計、鋼筋應力計和應變計的量程宜為設計最大拉力值的1.2倍,量測精度不宜低於0.5%F·S,解析度不宜低於0.2%F·S。
6.11.3 應力計或應變計應在錨桿鎖定前獲得穩定初始值。
6.12 坑外土體分層豎向位移監測
6.12.1 坑外土體分層豎向位移可通過埋設分層沉降磁環或深層沉降標,採用分層沉降儀結合水準測量方法進行量測。
6.12.2 分層豎向位移標應在事前埋設。沉降磁環可通過鑽孔和分層沉降管進行定位埋設。
6.12.3 土體分層豎向位移的初始值應在分層豎向位移標埋設穩定後進行,穩定時間不應少於1周並獲得穩定的初始值;監測精度不宜低於1mm。
6.12.4 每次測量應重復進行2次,2次誤差值不大於1mm。
6.12.5 採用分層沉降儀法監測時,每次監測應測定管口高程,根據管口高程換算出測管內各監測點的高程。 7.0.1 基坑工程監測頻率應以能系統反映監測對象所測項目的重要變化過程,而又不遺漏其變化時刻為原則。
7.0.2 基坑工程監測工作應貫穿於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過程。監測工作一般應從基坑工程施工前開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為止。對有特殊要求的周邊環境的監測應根據需要延續至變形趨於穩定後才能結束。
7.0.3 監測項目的監測頻率應考慮基坑工程等級、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階段以及周邊環境、自然條件的變化。當監測值相對穩定時,可適當降低監測頻率。對於應測項目,在無數據異常和事故徵兆的情況下,開挖後儀器監測頻率的確定可參照表7.0.3。
7.0.4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加強監測,提高監測頻率,並及時向委託方及相關單位報告監測結果:1.監測數據達到報警值;2.監測數據變化量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中未發現的不良地質條件;4.超深、超長開挖或未及時加撐等未按設計施工;5.基坑及周邊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市政管道出現泄漏;6.基坑附近地面荷載突然增大或超過設計限值;7.支護結構出現開裂;8.周邊地面出現突然較大沉降或嚴重開裂;9.鄰近的建(構)築物出現突然較大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開裂;10.基坑底部、坡體或支護結構出現管涌、滲漏或流砂等現象;11.基坑工程發生事故後重新組織施工;12.出現其他影響基坑及周邊環境安全的異常情況。
7.0.5 當有危險事故徵兆時,應實時跟蹤監測。 8.0.1 基坑工程監測報警值應符合基坑工程設計的限值、地下主體結構設計要求以及監測對象的控制要求。基坑工程監測報警值由基坑工程設計方確定。
8.0.2 基坑工程監測報警值應以監測項目的累計變化量和變化速率值兩個值控制。
8.0.3 因圍護牆施工、基坑開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內外地層位移應按下列條件控制:1 不得導致基坑的失穩;2 不得影響地下結構的尺寸、形狀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3 對周邊已有建(構)築物引起的變形不得超過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4 不得影響周邊道路、地下管線等正常使用;5 滿足特殊環境的技術要求。
8.0.4 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測報警值應根據監測項目、支護結構的特點和基坑等級確定,可參考表8.0.4。
註:1.h — 基坑設計開挖深度;f — 設計極限值。 2.累計值取絕對值和相對基坑深度(h)控制值兩者的小值。 3.當監測項目的變化速率連續3天超過報警值的50%,應報警。
8.0.5 周邊環境監測報警值的限值應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如無具體規定,可參考表8.0.5確定。
8.0.6 周邊建(構)築物報警值應結合建(構)築物裂縫觀測確定,並應考慮建(構)築物原有變形與基坑開挖造成的附加變形的疊加。
8.0.7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報警;若情況比較嚴重,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邊的保護對象採取應急措施。1 當監測數據達到報警值;2 基坑支護結構或周邊土體的位移出現異常情況或基坑出現滲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3 基坑支護結構的支撐或錨桿體系出現過大變形、壓屈、斷裂、鬆弛或拔出的跡象;4 周邊建(構)築物的結構部分、周邊地面出現可能發展的變形裂縫或較嚴重的突發裂縫;5 根據當地工程經驗判斷,出現其他必須報警的情況。 9.0.1 監測分析人員應具有岩土工程與結構工程的綜合知識,具有設計、施工、測量等工程實踐經驗,具有較高的綜合分析能力,做到正確判斷、准確表達,及時提供高質量的綜合分析報告。
9.0.2 現場測試人員應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監測分析人員應對監測報告的可靠性負責,監測單位應對整個項目監測質量負責。監測記錄和監測技術成果均應有負責人簽字,監測技術成果應加蓋成果章。
9.0.3 現場的監測資料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正式的監測記錄表格;2 監測記錄應有相應的工況描述;3 監測數據應及時整理;4 對監測數據的變化及發展情況應及時分析和評述。
9.0.4 外業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必須在現場直接記錄於觀測記錄表中。任何原始記錄不得塗改、偽造和轉抄,並有測試、記錄人員簽字。
9.0.5 觀測數據出現異常,應及時分析原因,必要時進行重測
9.0.6 監測項目數據分析時,應結合其他相關項目的監測數據和自然環境、施工工況等情況以及以往數據進行,考量其發展趨勢,並做出預報。
9.0.7 技術成果應包括當日報表、階段性報告、總結報告。技術成果提供內容應真實、准確、完整,並應用文件闡述與繪畫宜用變化曲線或圖形相結合的形式表達。技術成果應按時報送。
9.0.8 監測數據的處理與信息反饋宜採用專業軟體,專業軟體的功能好參數應符合本規范的有關規定,並宜具備數據採集、處理、分析、查詢好管理一體化以及監測成果可視化的功能。
9.0.9 基坑工程監測的觀測記錄、計算資料好技術成果應進行組卷、歸檔。
9.0.10 當日報表應包括下列內容:1 當日的天氣情況和施工現場的工況;2 儀器監測項目各監測點的本次測試值、單次變化值、變化速率以及累計值等,必要時繪制有關曲線圖;3 巡視檢查的記錄;4 對監測項目應有正常或異常的判斷性結論;5 對達到或超過監測報警值的監測點應有報警標示,並有原因分析及建議;6 對巡視檢查發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詳細描述,危險情況應有報警標示,並有原因分析及建議;7 其他相關說明。當日報表宜採用本規范附錄A ~附錄G的樣式。
9.0.11 階段性監測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1 該監測期相應的工程、氣象及周邊環境概況;2 該監測期的監測項目及測點的布置圖;3 各項監測數據的整理、統計及監測成果的過程曲線;4 各監測項目監測值的變化分析、評價及發展預測;5 相關的設計和施工建議。
9.0.12 基坑工程監測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1 工程概況;2 監測依據;3 監測項目;4 測點布置;5 監測設備和監測方法;6 監測頻率;7 監測報警值;8 各監測項目全過程的發展變化分析及整體評述;9 監測工作結論與建議。
9.0.13 總結報告應標明工程名稱、監測單位、整個監測工作的起止日期,並應有監測單位章及項目負責人、單位技術負責人、企業行政負責人簽字。

⑷ 入戶暖氣閥門與室內暖氣管連接是哪家負責安裝是暖氣片安裝商家還是熱力公司

選擇你所需要的閥門
工業生產中,因為閥門選取不當,每年要損失成百萬美元。閥門選取不當導致閥門失效,造成系統流體損失,低效生產,停工,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並且破壞環境。
因此,怎樣正確的選取閥門,從而保證閥門安裝簡易,工作安全、可靠,降低系統的保養成本呢?
當你准備選取或者更換一種閥門時,首先要分析你的系統,考慮下列的指引,從而選取一個滿足實際系統要求的閥門。

系統中運行的流體是什麼類型?
在選取閥門前,考慮系統中的流體類型。流體是粘稠的還是稀的?氣體還是液體?腐蝕性的還是惰性的?這些差異會影響系統中的部件和操作
例如,流體粘度影響系統的流量和對閥門的要求。粘度高的流體減小系統的流量,但不易漏。另一方面,高壓、分子量小的氣體流動性好,但不易密封。
一些氣體,如氫氣和甲烷非常易燃,即使非常小的泄漏將嚴重的後果。如果系統中流體是有毒氣體,如砷化氫、磷化氫,泄漏到環境中對人有傷害。腐蝕性的氣體或液體,如氯化氫,硫化氫,甚至蒸汽會危害設備。

系統的工作狀態是什麼?
系統的工作狀態,如溫度和壓力,是選取閥門的重要參數。例如,在高溫或低溫應用場合,要考慮材料的選擇問題;材料膨脹率的變化會導致流體泄漏。塑料部件會因收縮而泄漏,或是因吸收水份和其它介質,在低溫時變脆。橡膠在深冷條件下會變硬而破裂,高溫時易膨脹。
另外,壓力差影響泄漏率。例如,同一個系統,工作在1000 psig壓力下的泄漏率是工作在100 psig壓力下的10倍。

閥門的使用場合是否很苛刻,有特別要求?
如果你需要閥門在苛刻的系統中可靠的工作,可考慮為此類系統特別設計的閥門,同時確定它滿足常規的工業標准。下面是一些應用場合及其對應的工業標准。
 在火災中安全使用的閥門——火災安全規范API 607
 在酸蝕氣體中工作的閥門——NAC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rrosion Engineers) 規范MR0175
 用於熱流體場合的閥門——無泄漏關閉規范ANSI/FCI 70-2和火災安全規范API 607  有氯氣系統的閥門——氯協會手冊#6,「針對乾燥氯氣的管道系統」

要求閥門在設計上具有什麼特點?
在已經調查了流體的特性和工作場合後,了解閥門的,決定其性能的設計特點是重要的。雖然閥門的製造商不能控制你的系統的設計參數,如系統的流體及工作狀態,但他們能控制影響閥門性能的設計特點。
閥門一個重要的特點是閥桿的密封方式。閥桿密封分為有填料和無填料的兩種。常見的是有填料的閥門,圓筒狀的PTFE填料與閥桿緊密配合,見圖一。當擰緊填料螺母時,PTFE填料受擠壓,向外與閥蓋、向內與閥桿相互作用形成密封。另一種有填料的閥門設計是實時載入密封,見圖二。實時載入就是對填料保證持久的壓縮,以維持不泄漏,即使系統的壓力、溫度頻繁地改變,閥門頻繁地使用。設計完善的實時載入填料密封結構只需生成小的壓力就能形成密封,從而減小閥門的操作扭矩。實時載入的設計還能減少閥門頻繁操作導致的閥桿密封的磨損和撕裂。兩種最常用的實時載入的方式是採用彈性O-ring密封,以及彈簧載入的塑料填料。

最簡單的實時載入密封使用彈性橡膠O-ring.橡膠的高回彈性提供了實時的載荷。彈簧載入的方式中,密封採用塑性填料,但因為塑料不如橡膠有足夠的回彈性,則採用一組彈簧片加金屬壓環提供實時載荷。填料螺母壓縮彈簧片從而保持一個穩定的負荷作用在填料上。
無填料密封閥,如隔膜閥、波紋管閥,提供靜態的、金屬對金屬的密封。由閥門製造商控制的幾個因素影響著金屬對金屬密封的完整性。例如,密封面的表面光潔度與閥門的性能及密封的完整性有直接的關系。相互配合的閥桿頭與閥座的表面越光滑密封性越好。
另一個影響金屬對金屬密封完整性的因素是材料的硬度。閥桿頭的製造材料 比閥座要硬,以便閥座產生輕微變形,形成良好的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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閥門的尺寸
閥門的尺寸通常用閥門介面的公稱尺寸來描述。但大多數流體系統要測量閥門所允許的流量。計算流量要了解下面的參數:
 閥門內部通道的尺寸、形狀。  聯接管道的內徑。  流體的參數,如密度、溫度。  閥門進出口的壓力差。
容易理解直通型流道,如球閥(見圖三),對比於同等尺寸的針閥(見圖四)有更大流通量。針閥的流道比較彎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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