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安監總局提出的「六大系統」具體指什麼
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以下簡稱「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所有井工煤礦必須按規定建設完善「六大系統」,達到「系統可靠、設施完善、管理到位、運轉有效」的要求。一、監測監控系統基本要求6.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監測監控系統,實現對煤礦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濃度、溫度、風速等的動態監控。7.煤礦安裝的監測監控系統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的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監測監控系統各配套設備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中所列產品一致。8.甲烷、饋電、設備開停、風壓、風速、一氧化碳、煙霧、溫度、風門、風筒等感測器的安裝數量、地點和位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要求。監測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要裝備2套主機,1套使用、1套備用,確保系統24小時不間斷運行。9.煤礦企業應按規定對感測器定期調校,保證監測數據准確可靠。10.監測監控系統在瓦斯超限後應能迅速自動切斷被控設備的電源,並保持閉鎖狀態。11.監測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在礦井調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確保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12.監測監控系統應能對緊急避險設施內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濃度等環境參數進行實時監測。二、人員定位系統基本要求13.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與管理規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設完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應優先選擇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定位精度高的產品,並做好系統維護和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系統安全可靠運行。14.安裝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時,應按規定設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確保准確掌握井下人員動態分布情況和採掘工作面人員數量。礦井人員定位系統必須滿足《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6210-2007)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關設備應符合相應的標准。15.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或具備定位功能的無線通訊設備)。16.礦井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制區域等地點均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制區域的要求;巷道分支處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17.煤礦緊急避險設施入口和出口應分別設置人員定位系統分站,對出、入緊急避險設施的人員進行實時監測。18.礦井調度室應設人員定位系統地面中心站,配備顯示設備,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三、緊急避險系統基本要求19.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建設完善緊急避險系統。20.緊急避險系統應與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相互連接,在緊急避險系統安全防護功能基礎上,依靠其他避險系統的支持,提升緊急避險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21.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小時。22.緊急避險設施的容量應滿足服務區域所有人員緊急避險需要,包括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並按規定留有一定的備用系數。23.緊急避險設施的設置要與礦井避災路線相結合,緊急避險設施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24.緊急避險系統應隨井下採掘系統的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包括緊急避險設施、配套系統、避災路線和應急預案等。25.緊急避險設施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可移動式救生艙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四、壓風自救系統基本要求26.煤礦企業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壓風系統的基礎上,必須滿足在災變期間能夠向所有採掘作業地點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壓風自救系統。27.空氣壓縮機應設置在地面。對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但不得選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28.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規格應按礦井需風量、供風距離、阻力損失等參數計算確定,但主管路直徑不小於100毫米,採掘工作面管路直徑不小於50毫米。29.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均應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間隔不大於200米。有條件的礦井可設置壓風自救裝置。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和極復雜的礦井應在各水平、采區和上山巷道最高處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30.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在距採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巷有人作業處等地點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壓風自救裝置的設置組數。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人使用。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應敷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31.主送氣管路應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與自救裝置連接處,要加裝開關和汽水分離器。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證系統正常使用。32.壓風自救裝置應符合《礦井壓風自救裝置技術條件》(MT390-1995)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33.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雜訊、過濾和開關等功能,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存在無風、漏風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毫米的現象。34.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壓風自救系統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為0.3~0.7兆帕;在0.3兆帕壓力時,壓風自救裝置的供氣量應在100~150升/分鍾范圍內。壓風自救裝置工作時的雜訊應小於85 分貝。35.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採掘工作面巷道內的壓縮空氣管道上,設置在寬敞、支護良好、水溝蓋板齊全、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設高度應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36.壓風管路應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並設置供氣閥門,接入的礦井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制閥,壓風出口壓力在0.1~0.3兆帕之間,供風量不低於0.3米3/分·人,連續雜訊不大於70分貝。37.井下壓風管路應敷設牢固平直,採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進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20米的管路應採取保護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採用高壓軟管等)。五、供水施救系統基本要求38.煤礦企業必須結合自身安全避險的需求,建設完善供水施救系統。39.供水水源應引自消防水池或專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應與地面供水管網形成系統。地面水池應採取防凍和防護措施。40.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應敷設供水管路,壓風自救裝置處和供壓氣閥門附近應安裝供水閥門。41.礦井供水管路應接入緊急避險設施,並設置供水閥,水量和水壓應滿足額定數量人員避險時的需要,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的2米供水管路要採取保護措施。42.供水施救系統應能在緊急情況下為避險人員供水、輸送營養液提供條件。六、通信聯絡系統基本要求43.煤礦必須按照安全避險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44.煤礦應安裝有線調度電話系統。井下電話機應使用本質安全型。宜安裝應急廣播系統和無線通信系統,安裝的無線通信系統應與調度電話互聯互通。45.在礦井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以及採掘工作面和采區、水平最高點,應安設電話。緊急避險設施內、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地方,必須設有直通礦井調度室的電話。46.距掘進工作面30~50米范圍內,應安設電話;距採煤工作面兩端10~20米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採掘工作面的巷道長度大於1000米時,在巷道中部應安設電話。47.機房及入井通信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接地裝置及設施。48.井下基站、基站電源、電話、廣播音箱應設置在便於觀察、調試、檢驗和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地點。49.煤礦井下通信聯絡系統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准規定,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Ⅱ 井下避險小知識
1. 避險自救小常識,100分啊,要快
1、不要因好奇而玩火返友。
2、及時關掉屋內電器。
3、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打「119」火警電話並告之詳細地址。如果沒有電話,就扯開嗓子高喊:「著火啦!」同時迅速逃離火場,並求助大人幫助救火。
4、平日在家裡、學校,應熟悉周圍環境,熟悉疏散通道;到陌生環境中,也應首先了解安全門的位置和疏散通道。
6、學校里發生火災時,請記住,一定要按照老師的指揮順序下樓,千萬不能恐慌擁擠。
7、記住,不要再回室內搶救火海中的心愛東西,生命才是最寶貴的!
8、一旦身受火災危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地確定自己所處位置,根據周圍的煙、火光、溫度等分析判斷火勢,不要盲目採取行動。
9、身處平房的,如果門的周圍火勢不大,應迅速離開火場。反之,則必須另行選擇出口脫身(如從窗口跳出),或者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水淋濕衣服、用溫濕的棉被包住頭部和上身等)以後再離開火場。
10、身處樓房的,發現火情不要盲目打開門窗,否則有可能引火入室。
11、身處樓房的,不要盲目亂跑、更不要跳樓逃生,這樣會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陽台上。緊閉門窗,隔斷火路,等待救援。有條件的,可以不斷向門窗上澆水降溫,以延緩火勢蔓延。
12、在失火的樓房內,逃生不可使用電梯,應通過防火通道走樓梯脫險。因為失火後電梯豎井往往成為煙火的通道。並且電梯隨時可能發生故障。
13、因火勢太猛,必須從樓房內逃生的,可以從二層處跳下,但要選擇不堅硬的地面,同時應從樓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緩沖,然後再順窗滑下,要盡量縮小下落高度,做到雙腳先落地。
14、在有把握的情況下、可以將繩索(也可用床單等撕開連接起來)一頭系在窗框上,然後順繩索滑落到地面。
15、逃生時。盡量採取保護措施,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濕衣物包裹身體。
16、如身上衣物著火,可以迅速脫掉衣物,或者就地滾動,以身體壓滅火焰,還可以跳進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將身上的火熄滅,總之要盡量減少身體燒傷面積,減輕燒傷程度。
17、火災發生時,常會產生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氣體,所以要預防煙毒,應盡量選擇上風處停留或以濕的毛巾或口罩保護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煙氣侵害。
參考資料:/e/readnews?newsid=724
2. 煤礦作業人員必須熟悉什麼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知識
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煤礦安全避險系統是預防事故以及事故發生時開展自救互救、緊急避險而達到減少傷亡目的的重要技術保障。
「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蘆握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陪世慶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煤礦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科學確定避災路線,編制應急預案,每年開展一次「六大系統」聯合應急演練。
加強入井人員培訓,使其熟悉各種災害情況的避災路線,並能正確使用安全避險設施。一、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煤礦監測監控系統是指可以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動態監控的自動化系統。
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h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能夠迅速採取斷電、撤人、停工等應急處置措施,充分發揮其安全避險的預警作用。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是指通過入井人員攜帶識別卡,確保能夠實時掌握所有井下各個作業區域人員的動態分布及變化情況的系統。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准確掌握井下作業人員的位置,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依據。三、井下緊急避險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是指為在災害事故發生時,不能撤到安全區域人員建立的避險場所和設施。
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包括臨時避難硐室、永久避難硐室和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建設采區避難硐室;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採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m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m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採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採掘工作面1000m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救生艙。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h.四、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是指為了實現所有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提供壓風供氣,為事故現場人員提供寶貴氧氣的系統。
空氣壓縮機一般設置在地面,而在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突出礦井的採掘工作面要設置壓風自救裝置。
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要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五、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是指為了保證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現場人員用水的需要而事先配裝的實時供水系統。
《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設完善防塵供水系統,除設置三通及閥門外,還要在所有採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較集中的地點設置供水閥門,以保證各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六、礦井通信聯絡系統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是指保證一旦事故發生實施救援時暢通、有效地傳遞重要信息的系統。
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採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處安設電話。
井下避難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要積極推廣使用井下無線通訊系統、井下廣播系統,以確保發生險情時,可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
3. 煤礦作業人員必須熟悉什麼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知識
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
煤礦安全避險系統是預防事故以及事故發生時開展自救互救、緊急避險而達到減少傷亡目的的重要技術保障。「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煤礦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科學確定避災路線,編制應急預案,每年開展一次「六大系統」聯合應急演練。加強入井人員培訓,使其熟悉各種災害情況的避災路線,並能正確使用安全避險設施。
一、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煤礦監測監控系統是指可以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動態監控的自動化系統。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h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能夠迅速採取斷電、撤人、停工等應急處置措施,充分發揮其安全避險的預警作用。
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是指通過入井人員攜帶識別卡,確保能夠實時掌握所有井下各個作業區域人員的動態分布及變化情況的系統。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准確掌握井下作業人員的位置,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依據。
三、井下緊急避險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是指為在災害事故發生時,不能撤到安全區域人員建立的避險場所和設施。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包括臨時避難硐室、永久避難硐室和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建設采區避難硐室;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採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m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m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採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採掘工作面1000m范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救生艙。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h.四、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是指為了實現所有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提供壓風供氣,為事故現場人員提供寶貴氧氣的系統。空氣壓縮機一般設置在地面,而在深部多水平開採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突出礦井的採掘工作面要設置壓風自救裝置。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要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
五、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是指為了保證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現場人員用水的需要而事先配裝的實時供水系統。《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設完善防塵供水系統,除設置三通及閥門外,還要在所有採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較集中的地點設置供水閥門,以保證各採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
六、礦井通信聯絡系統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是指保證一旦事故發生實施救援時暢通、有效地傳遞重要信息的系統。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採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處安設電話。井下避難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要積極推廣使用井下無線通訊系統、井下廣播系統,以確保發生險情時,可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
Ⅲ 安裝壓風自救系統標准
1、壓風自救系統應安設在距採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各安裝一組共15人用的壓風自救裝置。長距離的掘進巷道回風巷中應間隔20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安裝位置在巷道邊沿。
2、壓風自救的安裝高度一般為1.2-1.4m,避災人員能順利進出防護袋,舒適的坐蹲在裡面,且頂板好、無淋水地點。
3、壓風自救裝置要完好、可靠,工作人員接班後,不管使用與否第一文庫網,首先檢查壓風自救系統是否完好、開關把手是否靈活可靠,如不完好、不靈活,要及時通知通風隊進行更換或維修。
4、當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或突出災變時,避災人員要立即進入附近的壓風自救裝置內,以最快的速度,打開通氣開關、再掀開防護袋,迅速將頭部鑽進防護袋內避災並等待救援。
(3)礦井避災供氣閥門間隔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在主送氣管路中要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進入與自救裝 置連接處, 要加裝開關和汽水分離器。 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 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證系統正常使用。
2、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雜訊、過濾和開關等功能。
3、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4、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
Ⅳ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風水管路多少米必須設置一三通
煤礦安全規程中無此項規定,一般都是企業自定標准。
一般是:采區石門、掘進、回採工作面,50m設置一個三通;
主要大巷每隔10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