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加油站,需要在哪些地方審批些什麼手續
一、開加油站的程序:
1、由市經貿局初審,報市經貿委審核通過後,報省經貿委審批。(省、市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經該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省經貿委作出加油站批復意見。
2、申請人憑省經貿委批復同意的文件向規劃、國土、建設、消防、安監、環保部門申報建設加油站手續。
3、加油站建成後報規劃、國土、建設、消防、環保、安監、技監部門驗收批文或證書。
4、取得各職能部門驗收後,向市經貿委申請核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市經貿委向省經貿委申請驗收核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二、申報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請報告;《新建加油站申報表》;成品油經營供油協議;市規劃局的《建設用地許可證》;市國土局的《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建設用地通知書》;市公安消防大隊的選址意見;市安監局的選址審查意見;市環保局的選址審查意見;工商預登記,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1)機組防爆燈擴展閱讀:
加油站是指為汽車和其它機動車輛服務的、零售汽油和機油的補充站,一般為添加燃料油、潤滑油等。由於加油站所銷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為第一準則。在加油站內嚴禁煙火,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嚴禁向汽車的汽化器及兼桶內加註汽油,所有車站進站加油時須先熄火,嚴禁一切危險品入站。
申請資格:
1、符合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
2、加油站的設計、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加油站建設符合國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
3、具備成品油檢驗、計量、儲存、消防安全等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
4、從事船用成品油供應經營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加油站-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