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打玻璃彈的槍違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圈定的:以火葯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打玻璃彈珠的槍是否違法,應視其動力是否能夠達到【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程度來確定。達到的屬於違法,達不到的另當別論。
㈡ 地鐵里看見那種防爆球是什麼原理有哪些用途
防爆球,又稱球型防爆罐。
1.其原理是用較厚的鐵或其他金屬外殼來防止爆炸產生的碎片及能量的擴散。
2.防爆高速球是防爆工業監控的前端設備,主要使用在石油化工行業有爆炸性氣體和粉塵的危險環境中,例如:油田、鑽井平台、輸油管道、輸油管道的加壓站、煉油廠、化工廠、軍工廠、炸葯庫等。
在整個工業監控系統中,防爆高速球功能是對機器設備及生產現場的圖像形成電子信號,即時傳輸給後方設備,在監控室的大屏幕上顯示機器設備的運轉情況、操作人員的情況以及是否有外物進入。
(2)玻璃槍防爆球擴展閱讀:
地鐵的防爆設備:
1.防爆鉤:箱子裝著的各種鉤狀、環狀的工具。主要是用在當危險物品被放置在人手無法觸及到的位置時,去把東西安全地鉤吊出來,放置到安全區域。當然,在人手可以觸及的范圍內,若物品有危險性,為確保警察的人身安全,也可以用防爆鉤去鉤吊。
2.防爆球:重量超過1噸,純鋼製造,但凡發現並確定爆炸物,排爆組可就地排險,將爆炸物放入防爆球,合上蓋,普通的炸彈對防爆球起不到一點作用。
3.防爆八大件:地鐵所處的環境相對封閉,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除了普通的八大件(手槍、彈夾包、手銬、警棍、防暴自衛噴射器、警務助理、執法儀、工作包)外,其他的新裝備離不開一個「爆」字—防爆桶、防爆球、防爆毯、防爆手電筒,都將是地鐵警察們要玩到樣樣精通的「十八般武藝」。
4.救生緩降器:能夠承受相當的分量,地鐵站台和軌道是有一定落差的,萬一有人或物跌落下去,用上這個東西,就能很快地把險情排除。
5.屏蔽干擾儀:從外表看,像是計算機機房裡擺放的一台高級路由器,一旦在地鐵里發現疑似爆炸物,在現場的地鐵警察將第一時間打開屏蔽干擾儀,對有效范圍內的一切無線電訊號進行屏蔽,可以有效挫敗不法分子試圖通過遙控引爆爆炸物的企圖。
㈢ 玻璃球是誰發明的
比較權威的說法是玻璃是由一名叫做納夫的人發明的,並且這名叫納夫的專家所製作的玻璃非常巨大,由此玻璃開始被廣泛應用。但是根據史料記載,最早製造並且使用玻璃的其實是來自於古埃及的人。並且有不少權威的證據能夠證明,玻璃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經出現了。更加令人驚訝的是,玻璃在幾千年前就已經成為了人們生活中唾手可得的日用品。
一、幾千年前的玻璃出土
能夠佐證幾千年前就有玻璃存在的有大量史料,更為重要的是,在近幾年還有來自幾千年前的玻璃出土。早在十幾年前,就有考古學家在古埃及的遺跡中發現了有玻璃的存在,並且這些玻璃被打磨的十分精細,有很多被打磨成了球形,也就是玻璃珠的形狀。由此可見,在數千年前,古人們就已經掌握了製造玻璃,和打磨玻璃的技術了。
更有甚者,考古學家們曾經在相關的書籍中發現,在四世紀左右,古羅馬的民眾們就會把玻璃安裝在傢具或者是門窗上用做裝飾。而到1200年左右,義大利地區的民眾對玻璃的技術已經掌握的十分完美。而之所以認為納夫是玻璃的發明者,不是由於納夫是最早製造玻璃的人,而是由於納夫發明了製造大塊玻璃的方法。
二、納夫製造大塊玻璃
無論是史料的記載,還是考古學家的挖掘成果都沒有發現太大塊的玻璃,足以證明古人們雖然有了冶煉出玻璃的技術,但沒有辦法冶煉出大塊的玻璃。而這名叫做納夫的專家,在經過不斷的研究後,終於得出了製造大塊玻璃的方法。因此,後世有不少人認定納夫是玻璃的發明者,但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夠准確的,玻璃更多凝結的是來自幾千年前的古埃及人,以及古羅馬人的智慧與心血。現代人只是在玻璃冶煉技術的基礎上進行錦上添花,而並沒有對其做出獨創性的改變。和玻璃有異曲同工之妙的還有眼鏡的發明,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