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坩堝和蒸發皿的區別
一、用途不同。
1、坩堝可以加熱不含水的物質,比如熔化非腐蝕性鹽類、灼燒沉澱、碳化或灰化某些復雜試樣等;
2、蒸發皿一般用於蒸發溶液。
二、材料不同。
1、坩堝的材料必須耐高溫,陶瓷的坩堝使用的溫度上限約為800度,再高就不行了;而石英的坩堝可以在1000度以上的高溫使用。
2、蒸發皿通常為普通玻璃制,也有用陶瓷的,使用溫度應該多在400度以下,太高了會破裂的。
三、加熱方式不同。
1、坩堝可以直接加熱,或者放進高溫加熱爐中加熱;陶瓷製蒸發皿也可用明火直接加熱,
2、玻璃制蒸發皿一般要墊上石棉網才能加熱。
四、對分析物質質量要求精確程度不同。
1、由於坩堝是熱重分析中的常用儀器,對質量要求非常精確,取用坩堝一般要用坩堝鉗;
2、蒸發皿一般是用手拿取,轉移試劑時可用玻璃棒或葯匙。
(1)濃縮固體用什麼儀器擴展閱讀
蒸發皿可用於蒸發濃縮溶液的器皿。可在三腳架上直接加熱,也可用石棉網、水浴等間接加熱,加熱時,可用玻璃棒攪拌。常用規格根據口徑大小有6、9、12、18厘米等。可根據不同用途,選用不同的規格。
蒸發皿一般為瓷製品,也可用玻璃、石英、鉑或銅等製成。質料不同,耐腐蝕性能不同,應根據溶液和固體的性質適當選用。對酸、鹼的穩定性好。可耐高溫,但不宜驟冷。
❷ 常見的化學儀器的名稱及圖片
1、錐形瓶
當使用的液體化學葯品每次的用量很少,或者是很容易發生危險時,則多會選用滴瓶來盛裝該溶液。通常液態的酸鹼指示劑都是裝在滴瓶中使用。滴瓶瓶口內側磨砂,與細口瓶類似,瓶蓋部分用滴管取代。用來裝使用量很小的液體的容器,大多數在實驗室內使用。
❸ 蒸發操作需要用到的儀器有哪些
蒸發操作需要用到的儀器:蒸發皿、鐵架台、鐵圈、玻璃棒、酒精燈、坩堝鉗。
蒸發分類:
蒸發可分為常壓蒸發和減壓蒸發 。
1、常壓蒸發:
常壓蒸發裝置簡單,易於操作,一般在蒸發皿或燒杯中進行,待蒸發溶液的體積不應超過蒸發器皿容積的2/3。蒸發皿中的液面面積較大,有利於快速濃縮。若溶質對熱穩定,可將溶液放人蒸發皿或燒杯中,然後在水浴中加熱,也可用煤氣燈或電加熱器直接加熱。
2、減壓蒸發
若被濃縮的物質對熱不穩定,常壓下易氧化、分解,或溶劑為高沸點的有機溶劑,或溶劑的量大、或有毒時,常採用減壓蒸餾的方式進行濃縮。
(3)濃縮固體用什麼儀器擴展閱讀:
蒸發操作操作要領:
1、蒸發皿中液體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2/3。
2、蒸發過程中必須用玻璃棒不斷攪拌,使液體受熱均勻,以防止局部溫度過高而使液體飛濺。
3、當加熱至(大量)固體出現時,應停止加熱利用余熱蒸干。
4、不能把熱的蒸發皿直接放在實驗台上,應墊上石棉網。
5、坩堝鉗用於夾持蒸發皿。
❹ 化學實驗中可用於直接加熱的化學儀器有哪些
化學實驗中可用於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1.
試管,化學實驗室常用的儀器,用作於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加熱之前應該預熱,不然試管容易爆裂。)使用。試管分普通試管、具支試管、離心試管等多種。普通試管的規格以外徑(mm)×長度(mm)表示,如15×150、18×180、20×200等。
2.
蒸發皿(mǐn)可用於蒸發濃縮溶液或灼燒固體的器皿。口大底淺,有圓底和平底帶柄的兩種。最常用的為瓷製蒸發皿,也有玻璃、石英、鉑等製成的。質料不同,耐腐蝕性能不同,應根據溶液和固體的性質適當選用。對酸、鹼的穩定性好。可耐高溫,但不宜驟冷。
3.
坩堝是化學儀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熔化和精煉金屬液體以及固液加熱、反應的容器,是保證化學反應順利進行的基礎。
4.
燃燒匙由鐵絲和銅質小勺鉚合而成,用於盛放可燃性固體物質作燃燒實驗(特別是物質在氣體中的燃燒反應)。燃燒匙在使用時,如果匙中盛放的物質(如:硫)能和鐵,銅反應,則應盛放一層細沙
。
❺ 常見儀器的名稱和用途
化學中各種玻璃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燒杯、燒瓶、錐形瓶、集氣瓶、廣口瓶、細口瓶、滴瓶、量筒、玻璃棒、洗氣瓶等,其名稱圖片用途、注意事項舉例如下:
1、試管
(1)主要用途:
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1)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1/3;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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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蒸發皿
(1)主要用途: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乾燥固體物質。
(2)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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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燒杯
(1)主要用途:
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2)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盛液體加熱時,一般以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1/2為宜;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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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燒瓶
(1)主要用途:
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2)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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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玻璃棒
(1)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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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