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水源水的採取
水源水是指水源地的原水。水源水采樣點通常應選擇汲水處。
1)地表水。在河流、湖泊可以直接汲水的場合,可用適當的容器如水桶采樣。從橋上等地方采樣時,可將系著繩子的桶或帶有墜子的采樣瓶投入水中汲水。注意不能混入漂浮於水面上的物質。
2)一定深度的水。在湖泊、水庫等地採集具有一定深度的水時,可用直立式采水器。這類裝置是在下沉過程中水從采樣器中流過。當達到預定深度是容器能自動閉合而汲取試樣。在河水流動緩慢的情況下使用上述方法時最好在采樣器下繫上適宜質量的墜子,當水深流急時要繫上相應質量的鉛魚,並配備絞車。
3)泉水和地下水。對於自噴的泉水可在涌口處直接采樣。採集不自噴泉水時,應將停滯在抽水管中的水汲出,新水更替後再進行采樣。從地下水採集水樣,應在充分抽汲後進行,以保證水樣的代表性。
4)出廠水的採取。出廠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單位(飲用水、中水、污染水)水處理工藝過程完成的水。出廠水的采樣點應設在出廠進入輸送管道以前處。
5)末梢水的採取。末梢水是指出廠水經輸水管網輸送至終端處的水。末梢水的採取應注意采樣的時間,夜間可能析出可沉積於管道的附著物,取樣時應打開龍頭放水數分鍾,排出沉積物。採集用於微生物學指標檢驗的樣品前應對水龍頭進行消毒。
6)二次供水的採取。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用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二次供水的採取應包括水箱(或蓄水池)進水、出水以及末梢水。
7)分散式供水的採取。分散式供水是指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分散式供水的採集應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
8)采樣體積。根據測定指標、測試方法、平行樣檢測所需樣品量等情況計算並確定采樣體積。測試指標不同,測試方法不同,保存方法也就不同,樣品採取時應分類採取,表79.1提供的常規檢驗指標的取樣體積可供參考。
非常規指標和有特殊要求指標的采樣體積應根據檢測方法的具體要求確定。
表79.1 水中常規檢驗指標的取樣體積
續表
9)水樣的過濾和離心分離。在采樣時或采樣後不久,用濾紙、濾膜或砂芯漏斗、玻璃纖維等過濾樣品或將樣品離心分離都可以除去其中的懸浮物,沉澱、藻類及其他微生物。在分析時,過濾的目的主要是區分過濾態和不可過濾態。在濾器的選擇上要注意可能的吸附損失,如測有機項目時一般選用砂芯漏斗和玻璃纖維過濾,而在測定無機項目時常用0.45μm濾膜過濾。
Ⅱ 水位儀器怎樣調定
一、一般水池滿水試驗方法
一般水池滿水試驗方法適用於水池施工完華,養護期已滿,未出現沉降、開裂等不良現象的水池。
(一)充水
1、向水池內充水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2/3;第三次充至設計水深。
2、對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當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3、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充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4、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充水。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
5、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二)水位觀測
1、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
2、充水至設計水深可進行滲水量測定時,應採用水位測針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到1/10mm。
3、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滲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為24h。
5、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准,應再測定一天;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准,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可繼續延長觀測。
(三)蒸發量測定
1、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設備,可採用直徑約為50cm,高約為30cm的敞口鋼板水箱,並設有測定水位的測針。水箱應檢驗,不得滲漏。
2、水箱應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cm左右。
3、測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時,測定水箱中的水位。
(四)水池的滲水量
水池的滲水量按下式計算:
q=A1[(E1-E2)-(e1-e2)]/A2
式中q¬¬¬—滲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積(m2)
A2—水池的浸濕總面積(m2)
E1—水池中水位測針的初讀數,即為初讀數(mm)
E2—測讀E1後24h水池中水位測針末的讀數,即末讀數(mm)
e1—測讀E1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e2—測讀E2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註:1)當連續觀測時,前次的E2、e2,即為下次的E1、e1
2)雨天時,不做滿水試驗滲水量的測定。
3)按上式計算結果,滲水量如超過規定標准,應經檢查,處理後重新進和行測定。
¬¬¬滲水量標准(q):鋼筋砼水池不得超過2L/m2•d;磚石砌體水池不得超過3L/m2•d;
(五)水池觀測要求
1、水池沉降測量採用相對標高測量,測量參照基準點及測量點要求穩定可靠。
2、單池測量點不少於4個,有伸縮縫的不少於8個(園形池均布,矩形池設在角點)。兩個測點間距大於25m時中間增加一個測量點。
3、池體標高測量的讀數精度應達到1/10mm。
4、標高測量採用連續測量,測量周期不大於8小時。
5、水池充水至設計最高水位後,水池沉降量連續測量,如第一天測量符合標准,應最少再測定一天。如水池繼續沉降,則應繼續延長測量,至水池沉降停止後,應最少再測定一天。
6、水池內排出後,水池沉降量連續測量,應最少再測定一天。如水池上升,則應繼續延長測量,至水池上升停止後,應最少再測定一天。
7、滿水試驗時,必須配備專職觀察人員對水池連續觀察,觀察周期不大於2小時。
8、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停止充水,排空水池內已有水,並且必須在1小時內排出最後一次進水量,4小時內排空。排水及排水後時應加池體觀察及沉降測量。
a、水池沉降量超過設計值時;
b、水池不均勻沉降量超過設計值時;
c、沉體任何部位出現裂縫時。
二、已沉降水池滿水試驗方法
已沉降水池滿水試驗方法用於水池施工完華,養護期已滿,未滿水試驗水池已現沉降但未出現裂縫的的水池。
未滿水試驗水池已出現裂縫的水池不能試驗。
Ⅲ 超聲波液位計是怎樣測量液位的
當超聲波在低密度介質傳播時遇到高密度的介質時,不能穿透高密度介質,在兩種介質的界面上會產生反射,超聲波液位計就是利用這個特點製成。超聲波液位計的探頭是一個既可發射超聲波,又可接收超聲波。當超聲波液位計的探頭向液面發射超聲波後,經液面反射被接收,其中有個時間差,即超聲波向液面發射及從液面反射所需要的時間,超聲波液位計就記錄這個時間差,並將這個時間差除於2就是從超聲波液位計探頭到液面的超聲波單程時間,將超聲波的傳播速度乘以其單程時間就是超聲波探頭到被測液面的距離。再根據超聲波液位計設定的測量量程,即可計算出液位的高度。
一個水池的深度為6m,設計滿池的水位是5m,超聲波液位計安裝在水池的頂部,液位計與滿池水位有1m的空間距離。超聲波在空氣傳播深度以340m/s計。超聲波探頭從發射超聲波到接收超聲波的時間為8ms,那麼超聲波的單程時間4ms。超聲波液位計探頭到水面的距離l是:l=t×v=0.004×340=1.36m,超聲波液位計計算,減去1m的空間距離,再由設定的量程5m減去餘下的距離,即5-0.36=4.64m,這就是實際測得的液位高度。
Ⅳ 小明家有一自來水蓄水池,他想設計一套裝置,當水深低於某個值時,水泵自動注水,當水深達到某個值時,水
(1)隨著水位的下降,拉力感測器受到的浮力減小,因此拉力感測器受到的拉力增大;
由圖乙可知,拉力越大,感測器的電阻越小,即電路中的總電阻變小,由歐姆定律可得,電路中的電流變大;
(2)水泵開始注水時,感測器接入電路的阻值:R=
3V |
0.3A |
3V |
0.2A |
F浮 |
ρ水g |
5N |
1×103kg/m3×10N/kg |
V排 |
S |
5×10?4m3 |
5×10?2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