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殊實驗室大型儀器實驗室應做到什麼標准
《實驗室大型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實驗室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參照國家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凈化工程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程實驗室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包括以下內容:
1.單價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的儀器設備。
2.總價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的成套儀器設備。
3.屬於國家明確規定為貴重、稀缺的儀器設備。
上述范圍的儀器設備由於使用多年,已屬陳舊過時、技術落後、性能指標降低的,經申請審批降檔管理後,可不再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條 凈化工程實驗室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管共用、資源共享」,鼓勵多種形式的開放使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最大效益。
第四條 申請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二級單位負責人及工程實驗室審批負責人,必須對「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可靠性負責;工程實驗室儀器設備主管領導必須對采購、運輸及合同執行情況負責;申購單位必須對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負責。
第二章 購置和驗收
第五條 購置大型儀器設備,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申購單位向工程實驗室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購大型精密儀器可行性論證報告」表格,經工程實驗室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後,上報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
2.由儀器設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論證的主要內容為:
(1)必要性及工作量;
(2)與同類儀器進行比較,欲購儀器的先進性、適用性及性能價格比的合理性(包括:品牌、檔次、規格、性能、價格及技術指標等);
(3)技術力量的配備情況及實驗室條件;
~ 1 / 10 ~
(4)購置儀器經費及以後日常維護渠道;
(5)專管共用的可能性;
(6)使用效益預測(小時/年或收入)及效益風險分析。
3.「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經專家組(5 或7 人)論證通過並報工程實驗室主任批准後,由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憑「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嚴格按照《大宗物資設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進行采購。
第六條 驗收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原則上由生產廠家或經銷商負責安裝調試後進行驗收。
1.由新購大型儀器設備的負責人、管理和操作人員、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驗收小組,儀器負責人主持驗收工作。
2.驗收小組必須事先做好風淋室安裝驗收的准備工作,包括閱讀技術資料、制定驗收方案等。
3.儀器設備到貨驗收的主要內容:
(1)檢查和記錄外包裝及設備表觀狀況(有無受潮、銹蝕、損傷等)。
(2)按合同和裝箱單,進行品種和數量的清點驗收。
(3)嚴格按合同或說明書對儀器的功能、指標逐項驗收。
(4) 風淋室安裝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有數量或質量問題,驗收小組應在索賠期前30天內,書面報告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及時辦理商檢索賠手續。
(5)安裝驗收結束後,及時出驗收報告。詳細記述安裝驗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排除故障的措施、功能指標的符合情況、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保修期限等,並附以通過驗收的主要數據、表格、照片或圖譜。
(6)驗收合格後的一個月內,由儀器設備負責人把儀器設備的檔案資料(申購儀器的審批件、合同、裝箱單、驗收單、備忘錄等)交工程實驗室掛靠單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歸檔。
(7)在保修期內,儀器設備應充分運行使用,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貳』 白城市中心醫院醫院設備
白城市中心醫院的醫療設備配置豐富且高端,總價值超過2000萬元。醫院內擁有一百五十多台大型醫療設備,其中包括了如彩超、經顱彩超、超聲乳化儀、碎石機等高精密度貴重儀器。這些設備如高壓注射器、全自動生化分析儀、電子胃鏡、電子腸鏡和電子支氣管鏡等,都是醫院專業診療的重要支撐。
醫院還配備了諸如生命體征監護儀、心電圖機和胎心監護儀等中檔設備,根據各個療區的實際需求進行配置。這些設備確保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醫療服務,滿足了不同科室的專業需求。
在專業科室方面,醫院的骨科、普外科、胸外科、婦產科、兒科、循環內科、呼吸內分泌內科、神經內科和血液內科等,都能完成三級醫院規定的高技術診療項目。例如,骨科的斷肢再植手術,普外科的胰頭癌切除手術,胸外科的心臟手術,婦產科的DIC搶救,兒科的復雜疾病治療,以及內科的各種疾病管理,都達到了省級專業水平,體現了醫院的醫療實力和專業能力。
『叄』 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崗位職責的監管和考核機制怎麼做啊
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工作制度
1、設備管理委員會由院長、院領導、分管領導、設備科、財務科、審計科、醫教科、護理部、臨床科室主任等相關人員組成。
2、設備科為設備管理委員會的常設機構。
3、設備管理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設備管理委員會日常事務由副主任負責。
4、設備管理委員會負責設備購置計劃的討論、大型設備可行性論證、大型設備報廢討論,制訂、修訂和監督執行設備管理的有關制度。
5、主任或其委託人為設備管理委員會會議召集人,出席人數不得少於總成員數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設備科做好會議記錄,主任可決定臨時召開設備管理委員會會議。
職責
1、設備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醫療設備的供應計劃、采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證醫療、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為臨床服好務,做好保障。
2、設備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均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屬地主管部門(成都市衛生局、四川省衛生廳)及國家衛生部的相關制度及要求開展,認真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組織制定本院相應的規章制度,編制本院設備使用手冊。
3、負責設備購置計劃的討論、大型設備的可行性論證、大型設備的報廢討論,制定、修訂、監督執行設備管理有關制度。按醫院規定凡價值在10000元以上均為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通過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公開招標購買。由申請購買科室向設備科提交書面申請,設備科呈交設備管理委員會公開論證、無記名投票,並報院領導批准,最終形成設備、儀器購買決定。
4、設備管理委員會成員有義務對申請購買的設備進行資料收集、產品比對及相關廠商的考察,同時有權對申請購買設備提出反對購買意見。負責對醫院大型、精密醫療設備采購、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擇及技術問題進行評價、咨詢。
5、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的購買設備、儀器,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購買,招標過程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在招標過程中,對參與設備供應廠商一視同仁。
6、定期聽取設備科工作匯報,審定醫院醫療設備管理規章制度,轉達醫療設備管理反饋信息,並審察其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
7、重大醫療設備管理中的獎懲問題、重大醫療設備賠償處理及計量糾紛的調查材料進行審查,集體討論處罰辦法。
8、設備管理委員會每年初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審議一年設備預算方案。主任可決定臨時召開工作會議,由設備科做好會議記錄。
9、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杜絕浪費,做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
10、設備管理委員會形成的意見和決議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