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方開挖的安全措施
破土作業許可證
第 聯
許可證編號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施工地點
電源接入點 填寫人
作業內容
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序號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確認人簽名
1 電力電纜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2 電信電纜已確定,保護措施已落實
3 地下供排水管線、工藝管線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4 已按施工方案圖劃線施工
5 作業現場圍欄、警戒線、警告牌、夜間警示燈已按要求設置
6 已進行放坡處理和固壁支撐
7 道路施工作業已報:交通、消防、調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8 人員進出口和撤離保護措施已落實:A.梯子;B.修坡道
9 備有可燃氣體檢測儀、有毒介質檢測儀
10 作業現場夜間有充足照明:A.普通燈;B.防焊燈
11 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器具
12
補充措施:
危害識別:
施工作業負責人意見 生產車間
現場負責人意見 生產科意見 建設單位審批意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驗收: 年 月 日 時 分 簽名:
廠區動土作業安全規定
一、動土作業范圍: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m²以上;利用推土機、鏟車、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
二、因生產、建設等需要進行動土作業時,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安全管理人員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嚴禁無證作業。對於擅自施工者,堅決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對因擅自施工而造成地下設施、電纜、管道或其它重要設施破壞,甚至影響生產、釀成事故的單位或個人,將追究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並進行嚴肅處理。
三、《動土安全作業證》辦理必須按以下程序:
1、動土申請單位、施工單位一起到安全管理辦公室詳細說明動土地點、范圍、深度等內容,然後共同到現場核對圖紙、資料,查明地下情況,出具動土證明,提出安全要求和動土方式(人工動土或機械動土)及施工日期。
2、動土申清單位、施工單位分別在作業證上准確填寫與其相關的內容,不得隱瞞實情。
3、安全辦審批後.送給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的負責人簽字批准。需要斷路的動土作業,要同時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四、《動土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安全辦、施工單位各一份,一份留底。任何人不得擅自塗改、轉借本證,也不能隨意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動土前動土申請單位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合同。
六、動土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現場交底,並督促落實。作業前必須對施工工具、現場支護進行檢查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如施工現場需要,必須設置護欄、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要懸掛紅燈警示,如需要夜間作業,照明光線必須充足;作業涉及斷路時,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八、在埋有電纜、管道等隱蔽設施附近動土,一定要謹慎施工,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鬥等機械工具。當動土中暴露出電纜、管道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加以妥善保護,並立即報動土所在單位,安全辦進行現場查看、處理,採取防範措施後方可繼續動土作業。
九、上下交叉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多人同時作業相互之間距離必須在2米以上,以防工具傷人。
十、動土申請單位必須派人現場檢查監督,如發現動土作業沒按《動土安全作業證》上面的內容進行、審批手續不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有權停止其作業。作業人員在動士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撤離作業現場。
十一、在化工危險場所動土時,應與有關操作人員聯系。當化工生產發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質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十二、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1、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採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準堵塞下水道和陰井。土石堆放處與材料堆放處距坑、槽、井、溝邊沿不得少於0.8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在挖掘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挖洞攀登。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坑、槽、井、溝上端邊沿不準站立、行走。
3、作業時,在坑、槽、井、溝邊緣不準安放機械、鋪設軌道
或通行車輛,如必須時,應採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禁止任何人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5、作業區域內應保持通風良好,一定注意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採取措施後方可施工。
6、施工人員必須根據土壤性質、濕度或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定支架。挖至1.5米深,如土質松軟,要用擋土板;深2米以上,要打入板樁加以保護。
7、施工人員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定支撐應隨時檢查,特別是在雨雪後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作業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8、拆除固壁支撐時,一定要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先裝新的,後拆舊的。
十三、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員和項目管理單位要經常對工程的安全、質量等方面進行督查;施工完畢後,由安全辦、動土申請單位及施工單位聯合對動土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應及時回填土,並拆除防護裝置,恢復地面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