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規范規定機械挖土必須留20公分原土層人工挖嗎
這是必要的。機械挖土會擾動地基持力層土的原始狀態,破壞了土的結構,會損害其承載能力,增加沉降變形。在人工挖取後並修平前,施工員應技術交底『禁止野蠻施工』。
B. 為什麼百分之90用機械挖土,百分之10用人工挖土,還要乘以系數2。大開挖土方
因為機械開挖到設計基礎持力層上20cm位置,就改用人工挖土這剩下的20公分,避免對持力層原土的擾動,所以90%機械,10%人工,至於系數 你可以理解為 此時的人工挖土為細活,不像全人工開挖那樣粗活,生產效率低,所以用系數調整。
C. 「土方開挖到距基地三十公分後,需人工挖土」這個規定出自哪本規范,請大神指點
土方與基坑工程施工手冊,下面是相關內容
基坑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擾動。當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後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30cm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採用機械開挖基坑時,為避免破壞基底土,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由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鏟運機、推土機時,保留土層厚度為15~20cm,使用正鏟、反鏟或拉鏟挖土時為20~30cm。
預算時在定額編制時也是這樣考慮的
D. 機械開挖預留300人工清底規范
機械開挖肯定要預留深度,由人工進行清底,這是為了避免機械擾動坑底原狀土,影響驗回槽時的答結論。但是這個預留量很多地方是不一致的,包括同一本規范,同一專業都不一致,不同用途的坑有不同的深度,甚至不同機械有不同的深度。但范圍都包括在150-300mm。
機械基礎土方,最後距墊層底標高100~150厚土方須人工清底,是常規做法。規范只是說;不得擾動基底土、基底土方不得浸水,不得爆曬等。人工清槽目的是防止土方超挖,防止基礎底部土壤松動。一般在基坑或基槽底部標高以上預留200mm人工清理。
清槽要徹底,不要有機械挖土抓痕。清完後人不能隨意走動。在土建工程中,完成基坑或條形基礎的開挖後,使用人工將基坑中土石方、渣土運棄至建築承包商或建築方指定的消納場地。人工清槽的工程量可以用土方開挖量乘以0.1(0.05)的系數計算,仍然套人工挖土方定額計價。
深基坑基槽人工清理時必須做好支護或放坡,以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
E. 機械挖溝槽土方的時候,一般留多少土由人工挖除
應留300mm左右到設計的持力層標高,再採用人工鏟除、修整,以免機械撓動持力土層的原始狀態。
F. 哪本規范里說的基坑開挖預留200人工清理
GB51004-2015第8.1.10條明確規定了,機械挖土時,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圍內的土方應採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開挖的基坑邊坡應採用人工修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