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機產品銷售稅率多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 第一條第4項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 國稅發[1993]151號 ]第十六條規定: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該文件對農機的范圍進行了詳細的界定,由於內容較多,無法摘述,詳細內容請查閱文件。
《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規定范圍的農機,依1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農機配件稅率為17%。批發和零售農機,免徵增值稅。

(1)某機械廠生產銷售農機適用什麼稅率擴展閱讀:
累進稅率
累進稅率指按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劃分若乾等級,每個等級由低到高規定相應的稅率,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數額越小稅率越低。累進稅率因計算方法和依據的不同,又分以下幾種:
(1)全額累進稅率:即對征稅對象的金額按照與之相適應等級的稅率計算稅額。在征稅對象提高到一個級距時,對征稅對象金額都按高一級的稅率征稅;
(2)全率累進稅率:它與全額累進稅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稅率累進的依據不同。全額累進稅率的依據是征稅對象的數額,而全率累進稅率的依據是征稅對象的某種比率,如銷售利潤率、資金利潤率等;
(3)超額累進稅率:即把征稅對象按數額大小劃分為若乾等級,每個等級由低到高規定相應的稅率,每個等級分別按該級的稅率計稅;
(4)超率累進稅率:它與超額累進稅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稅率累進的依據不是征稅對象的數額而是征稅對象的某種比率。
在以上幾種不同形式的稅率中,全額累進稅率和全率累進稅率的優點是計算簡便,但在兩個級距的臨界點稅負不合理。超額累進稅率和超率累進稅率的計算比較復雜,但累進程度緩和,稅收負擔較為合理。
B. 0稅率適用於哪些行業
基本稅率增值稅稅率一共有4檔:13%,9%,6%,0%。
13%稅率的適用范圍:1)銷售或進口貨物(另有列舉的貨物除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9%稅率的適用范圍:1)銷售或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2)銷售服務: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基礎電信服務、建築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
3)銷售不動產;
4)轉讓土地使用權;
6%稅率的適用范圍:1)銷售服務:增值電信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服務、廣播影視服務、文化體育服務、餐飲住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商務輔助服務、教育醫療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其他現代服務、旅遊娛樂服務、其他生活服務;
2)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除外);
0%稅率的適用范圍:1)納稅人出口貨物(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國際運輸服務;
3)航天運輸服務;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列舉服務:研發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製作和發行服務、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務、轉讓技術;
5)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13%稅率貨物,易與農產品等9%稅率貨物混淆1)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玉米漿、玉米皮、玉米纖維(又稱噴漿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種蔬菜罐頭;
3)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4)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乾燥、勻堆等工序精製而成的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兌各種葯物的茶和茶飲料;
5)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葯;
7)鋸材,竹筍罐頭;
8)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
9)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
10)各種蛋類的罐頭;
11)酸奶、乳酪、奶油,調制乳;
12)洗凈毛、洗凈絨;
13)飼料添加劑;
14)用於人類日常生活的各種類型包裝的日用衛生用葯(如衛生殺蟲劑、驅蟲劑、驅蚊劑、蚊香等);
15)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農用汽車、三輪運貨車、機動漁船、森林砍伐機械、集材機械、農機零部件。
02預征率增值稅預征率是為了保障稅款按期均衡入庫,對課稅對象先行徵收稅款的徵收比例;
主要針對不動產和建築行業;增值稅預征率共有3檔:2%,3%,5%。
銷售建築服務:1)納稅人適用
一般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2%;
2)適用
簡易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3%;
銷售自行開發房地產:1)納稅人適用
一般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3%;
2)適用
簡易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3%;
不動產經營租賃(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出租住房除外):1)納稅人適用
一般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3%;
2)適用
簡易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5%;
銷售不動產:1)納稅人適用
一般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5%;
2)適用
簡易計稅方法的預征率為5%。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免徵增值稅;
2)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03徵收率增值稅徵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在某一生產流通環節應納稅額與銷售額的比率;
主要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
增值稅徵收率共有2檔:3%,5%;
另,需要注意的是:
採用徵收率計稅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徵收率的適用范圍: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應稅服務、無形資產;但適用5%徵收率的除外;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外的物品;
3)一般納稅人發生按規定適用或者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情形;但適用5%徵收率的簡易計稅方法除外;
特殊情況:1】小規模納稅人及符合規定情形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以適用3%徵收率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2】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計稅辦法適用3%徵收率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3】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
5%徵收率的適用范圍: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2)一般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3)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4)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5)一般納稅人
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融資租賃服務,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6)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7)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
選擇差額納稅;
8)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取得的不動產(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
9)小規模納稅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個人出租住房外);
10)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11)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土地使用權(經營租賃)、轉讓土地使用權;
特殊情況:1】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2】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