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跪求秘魯進口關稅的詳細資料
秘魯口岸通關介紹:
一、進口關稅
秘魯目前稅率為15%的商品達4319種,約佔全部稅目的82%;稅率為25%的商品有950種,占稅目總數的18%。稅率為15%的商品主要有:各種汽車和零配件、計算機、發電機組、多相電動機、機器零件、配電盤、電纜、漆包線、插座、開關、小五金、玻璃、紙張、砂紙、顏料、扣子、拉鎖、種畜等。稅率為25%的商品主要有:家用電器、五金製品、爐灶、割草機、自行車、玩具、樂器、鉛筆、眼鏡、化妝品、肥皂、鞋油、成衣、鞋類、地毯、真假珠寶首飾、金銀製品、紙製品、革製品等。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海關要求用西班牙語填寫發票,並必須填寫下列內容:
(1)開票地點和日期;
(2)發票號碼;
(3)出口商姓名地址;
(4)進口商姓名地址;
(5)訂單號和開單日期;
(6)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
(7)貨包的標記、號碼、數量和種類;
(8)重量:每個貨包的毛重和凈重及總的毛重;
(9)註明各商品製成材料的詳細品名;
(10)各種商品價值和總值,可用美元或達成一致的貨幣註明;
(11)回扣:如有回扣,須說明其方式;
(12)原產地;
(13)出口商須在發票的末尾簽署下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價格聲明:茲證實,本發票所到價格為正常的海關價格。
2.海運提單該提單須用西班牙語出具允許出具指示提單,但須註明被通知人地址。須註明重量或規格及海運運費。
3.轉船通知單目前,我國向秘魯出口的貨物幾乎都要從香港轉船,我國出口公司委託外運公司租船,外運公司開具的是到秘魯的全程提單,提單上只有從中國港口到香港的一程船船名,因此貨到秘魯港口以後就會出現全程提單上的船名同香港到秘魯的二程船船名不一致的現象。按理,香港的轉船公司在完成我方出口商品轉船後,應立即將二程船運輸通知單寄給秘魯進口商,通知單包括一程船名,到香港日期;二程船名,在香港轉船日期及到秘魯港口的大體日期。進口商憑全程提單和轉船通知單到二程船公司換取二程船提單。
三、進口管制
1.包裝與標簽貨包須用模板標記;須註明以公斤為單位的毛重(這對運往卡亞俄的貨包特別重要,因這里須據重量交納不同費用)。裝有葡萄酒和酒類的箱子上另須註明公升數。
2.對滯取貨的處理秘魯海關對未被領取貨物的處理規定,經常變化。實際處理也不統一。因此,應就具體情況向海關人員查詢。一般說來,下列規定適用:未在10天之內結關的船運貨物,每天須交納按噸位和立方米計算的倉儲稅。未在20天內申請結關的貨物每月徵收將確定關稅2%的關稅罰金。未在3個月之內申請結關的海運貨物和未在2個月之內申請結關的空運貨物(自卸貨起計算),可以拍賣。未領取的貨物只可以在運輸貨物抵達後60天內申請運回。
四、自由貿易區
位於秘魯南部的TACNA自由貿易區,主要交易是家庭及個人用的電器、紡織品、鞋類,其特點是商品現貨交易,批量小,攜運方便。據有關商業人士談,TACNA每日交易額可達100萬美元。這些商品除在當地銷售外,絕大部分轉銷到秘魯國內其他省份及玻利維亞、阿根廷、甚至巴西等國。為了開發東京地區,秘魯在其亞馬遜腹地重鎮伊基托斯實行若干特殊政策。對進口實行大幅度減免等靈活作法。
② 五金配件進口清關費用關稅多少
一、五金抄配件進口關稅
五金配件品名對應的HS涉及500多個,如能提供准確HS,即可查詢關稅稅率。否則只能根據提供的具體中文品名,作進一步的HS歸類。
二、五金配件進口清關費用
主要四大費用:碼頭費、船公司費、報關報檢費、代理費
PS:二手配件不允許進口中國,只能是全新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有所幫助。更多相關信息可以咨詢環航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謝謝!
③ 如何計算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等
法律分析:一、進口關稅:進口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率;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率;其中關稅完稅價格=(離岸價+運費)/(1-保險費率)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第三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徵收。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1.糧食、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