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有哪些
一共分為三類:
1、I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II類工具:
其額定電壓超過50V。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這類工具外殼有金屬和非金屬兩種,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屬,非金屬處有「回」符號標志。
3、III類工神余具:
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由特低電壓電源供電,工具內部不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這類工具外殼均為全塑料。
(1)手持電動手持電動工具檢查標准擴展閱讀:
安全要求:
1、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外殼、手柄、負荷載、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空載試驗,經過設備、安全管理部門驗收,確定游改滾符合要求,發給准用證或有驗收手續方能使用。設備掛上合格牌。
2、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用品或站在絕緣墊上。並確保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措施,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分開,保護零線採用1.5mm以上多股軟銅線。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3、在一般場所為保證安全,應當用I類工具,並裝設額定漏電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護器。Ⅱ類工具絕緣電阻不得低於7MΩ。
4、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作業必須使用II類或Ⅲ類殲態工具,並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嚴禁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
2. 手持電動工具檢查的要點有哪些
1、手持電動工具應設專人保管、使用、檢查和維修,使用人員應熟悉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技術參數、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等。2、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用專用電纜,不得任意接長和更換非專用電纜。3、手持電動工具的運動部件,必須按有關標准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防護蓋等),不得任意拆除。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者必須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手套、絕緣鞋等)。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操作者持握應穩,用力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或斜偏使用。如果發現異常時應切斷電源,拔出插頭後由專人進行修理。6、加工件和周圍有障礙物黏結不合或有其它影響操作的異物時,應先清理干凈後在進行操作。7、手持電動工具轉動時,嚴禁進行檢修、調整。8、在潮濕和危險的工作場所或在金屬容器里作業時,應選用三類手持工具。9、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由專業人員或保管人員進行檢查和實驗,具體項目如下:1)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2)在雷雨季前應及時進行檢查。3)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4)外殼保護接零(地)是否牢固。5)電纜是否為專用電纜,有無破損和接頭。6)電源接頭是否完好無損。7)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敏可靠。8)漏電保護器是否靈敏可靠。9)工具部位無障礙。10)用500V兆歐表測絕緣電阻,一、二、三類電動工具分別不小於2兆歐、7兆歐和1兆歐。11)保管人員應做好檢查實驗記錄。10、手持電動工具應達到三級控制三級保護,必須一機一閘,且有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11、手持電動工具在發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和實驗。12、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如果數值小於定值,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13、工具若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或插座開裂、機械損傷等有礙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14、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乾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15、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空載實驗,待運轉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