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改裝汽車大包圍違法嗎
這個肯定是合法,在經銷商推出改裝套件之前,廠家就已經將改裝後的車輛資料遞送到車管所,車主在上牌、注冊的時候,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但如果在未上牌前,車主私自請求經銷商改變車身顏色,在上牌注冊時是肯定行不通的。道理是一樣的,因為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下面具體介紹一下流程:
1、要先去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會給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
2、如果車管所同意改裝大包圍,就可以去改裝;
3、完成改裝後,車主還需要再到辦理變更登記的地點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4、將《機動車登記表(副表)》車輛照片一張送交所轄區交警支(大)隊車管部門。
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車身顏色;(二)更換發動機(限同品牌、同型號);(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1)法律工具箱擴展閱讀:
改裝汽車是完成專用任務的汽車。在普通汽車底盤上裝備或附加某些專用機構而組成。
如消防車、液罐車、自卸車、救護車、工程車、垃圾收集車、灑水車、宣傳車、流動舞台車、混凝土攪拌車等。
Ⅱ 私自安裝警笛正規會怎麼處罰
私自安裝警報器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七條,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不扣分。
私自安裝警報器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警會對私家車警笛進行拆除,如果因此招搖撞騙,敲詐勒索他人,那就是刑事責任。汽車用品店私自銷售和安裝警報器,工商部門一經發現,可按超范圍經營進行處罰。
(2)法律工具箱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Ⅲ 曬曬我的法律工具包——列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規
看名字就知道內容了
《侵權責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回1999年頒布
《物答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