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规定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都有什么
4.4 工作场所控制措施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
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
4.4.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
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4.4.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
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
❷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什么
在相关规范上的说法是: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有专毒有害属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包括:a. 防尘、b. 防毒、c. 防噪声、振动、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e.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f. 防电离辐射、g. 防生物危害、h. 人机工效学
个人理解,一般常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
a. 防尘:集尘风罩、过滤设备(滤芯)、电除尘器、湿法除尘器、洒水器
b. 防毒:隔离栏杆、防护罩、集毒风罩、过滤设备、排风扇(送风通风排毒)、燃烧净化装置、吸收和吸附净化装置
c. 防噪声、振动:隔音罩、隔音墙、、减振器
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空调、风扇、暖炉、除湿机
e.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屏蔽网、罩
f. 防电离辐射:屏蔽网、罩
g. 防生物危害:防护网、杀虫设备
h. 人机工效学:如通过技术设备改造,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源;生产过程的中密闭、机械化、连续化措施、隔离操作和自动控制等
❸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有哪些
您好!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各种各样的,根据需要防护的职业危害来确定设置哪专些防护设属施。
给您举几个例子:
1、比如噪音,针对噪音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可以是隔音墙,吸声墙,隔声间等;
2、对于粉尘,有袋式除尘器、机械通风设施等;
3、对于化学品,机械通风设施、洗眼器、淋浴装置等。
当我们考虑控制现场的职业危害时,就会想增加一些设施设备来降低或控制职业危害,那么这些设施就是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❹ 规定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都有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❺ 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的什么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四)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5)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怎么填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❻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的工程防护设施怎么填写
肯定要写的,TWA和STEL都是最基本的数据
达不到要求说明现场调查、样品检测等都没做好,看看GB 159吧
即使获取了资质,但这样的报告也太差了
❼ 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怎么填写
第一,你应把那防护设施型号分类,第二再把维护日期写上再写上功能是否正常状况如何,做好数据,以备下个月的数据对比,就这样,
❽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内用防护设容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❾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哪些
系指应抄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
包括:
a. 防尘
b. 防毒
c. 防噪声、振动
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
d.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
e. 防电离辐射
f. 防生物危害
g. 人机工效学
等。
❿ 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 维护记录表怎么填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版立健全的职权业卫生档案资料中,第(四)项就是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第五章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就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发现各类影响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相关档案材料应存放于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具体方式可结合各自单位实际情况:
以职业病防护为目的,围绕相关功能,自行设计编制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信息及配置情况表》、《使用记录表》、《维护保养及检修纪录表》和《更换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