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是在什么时间段进行使用前还是出厂前
生产销售前
型式试验是特种设备生产厂家在销售前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必版备项目
需要按照型式试验机权构的要求试制一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
该批产品在取得许可证前也是不允许销售的
型式试验并不是每批产品或每个规格产品都要做的
有一定的覆盖关系
即只需进行几个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即可覆盖到一系列产品
4年内所覆盖到的产品均可生产、销售
另外进口的产品也需型式试验
⑵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检验报告是一体的么
一般都是分开的,具体的报告和证书的形式要看型式试验机构,每家都不太一样
平时用的话只用证书就可以了,证书上包含了许可覆盖范围和时间等主要信息
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范围是否代表了制造许可范围,急用,谢谢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有能力没资格。
不能超过证书范围。
⑷ 什么是型式实验,型式实验是什么意思啊
型式试验复
型式试验即是为了验证产品能制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然而,对产品认证来说,一般不对在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试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试验手段进行合格性评定。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试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论证机构确定,试验样品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
引自http://ke..com/view/543770.htm
举例:配电用母线槽产品型式试验包含:
动稳定试验
热稳定试验
温升试验
耐压试验
放电间隙与爬电距离(检查)
保护电路连续性
⑸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检验报告是一体的么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不是一体的,完全是两回事。
⑹ 请问什么是型式试验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收到型式试验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受理制造许可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中予以明示。 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经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增加设备类型和型式,并在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范围内,其型式试验可直接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完成后,制造单位应及时上报相应受理机构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 获得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合格证》的制造单位,必须在该产品铭牌、包装和合格证及说明书上标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或相应设备型式试验的备案号。 第二十四条 制造单位更改名称时,应在更名后30天内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和旧的营业执照以及原《型式试验合格证》,报型式试验机构更换证书。同时按规定到相应受理机构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制造许可明细表或更换型式试验备案表。 第二十五条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应责成制造单位向型式试验机构交回《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向社会公告: (一)将型式试验合格证书转让给其他制造单位使用的; (二)私自涂改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的; (三)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 (四)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型式试验的单位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对复检仍有不同意见时,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负责。因型式试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检测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定期组织对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库(1)条
⑺ 特种设备什么情况下型式试验免评审
在近期做过抄类似的产品(比如最近半年做过QD100t的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已经通过工厂评审了,现在又做了QZ100t的抓斗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就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北起所申请免去工厂评审),而且还要看你的产品是A级制造许可还是B级和C级,A级才向北起所申请,BC级向当地市质监局申请就可以了。
⑻ 型式试验是什么意思
型式试验复(type test)即是制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然而,对产品认证来说,一般不对再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试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试验手段进行合格性评定。对于通用产品来说,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对于特种设备来说,型式试验是取得制造许可的前提,试验依据是型式试验规程或型式试验细则。试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认证机构确定,试验样品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
⑼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就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吗
注册登记证为使用证,由使用单位办理。而型式试验是生产环节制造许可的事儿。
⑽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如何办理
申请单位提供资料明细
1、 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原件(首次);
3、 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主要性能参数、工作原理框图、安装调整方法和程序、使用维修说明、检查方法、调整周期等);
4、 自检报告(检验项目至少包括:①动作误差、②过载能力、③绝缘电阻、④耐压试验)(直流供电③④不要求);
5、 产品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出厂日期等);
6、 产品设计总图(有总图号)及重量传感器零件图(包括电子版)(需签字盖章);
7、 传感器安装位置图(在整机上的示意图及局部放大图);
8、 提供传感器(拉式和销轴式)结构强度设计计算书、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
9、 力矩限制器应提供力矩曲线载荷表。
网上申请程序:
进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网站---在线办事—--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申请---快速申报通道---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填写申请书
许可备案查询:
进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网站---资质查询---公示信息查询---(机构)境内外许可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特许办
1、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楼政务大厅,邮编100088
010-82260344,传真010-82260345 曹铁铸(国内产品)
2、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B208室,邮编100013
010-59068662 聂女士(负责进口产品的许可受理)
说明: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中规定: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制造许可方式为“型式试验”。该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