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工厂的机械设备被法院查封了,在查封期间能继续生产和使用吗
一般可以使用。查封裁定中会写明: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等禁止性内容。未明确不得使用的,可以使用。
㈡ 别人租我的厂房欠我房租,法院已判了解除合同并叫他们腾空厂房,但是机器设备被别人保全了,我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内部协调
㈢ 如果法院执厅不作为使被执行转移怎么办,我已提前保全了他的工程机械有挖掘机铲车等但法院说执行难机械不
可以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执行尽早到位。
若仍不奏效,专建议按照《民诉属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㈣ 被告下落不明时保全的机器设备解冻如何返还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机器设备,并指定被告的父
你好!什么时候查封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书?
㈤ 法院保全的叉车找不到了,怎么办
1、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2、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1、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 公司欠债,能申请查封机械设备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来定,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故只要机械设备是公司的财产,公司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予以查封。但在实践操作中,有部分法院虽然查封机械设备,但对于那些对于公司经营生产必需的机械设备,法院会采取“活封”的保全方式,即允许被保全人在机械设备被保全查封后继续使用机械设备,以确保公司债务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㈦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被申请单位的机器设备没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可以执行吗
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然后看是公司担保的还是个人担保的,公司担保的不可以执行他的个人名下财产,除非能证明是公司出资购买的。
㈧ 设备保全员是干什么的
设备保全员,实际上就是设备维护保养员,在有些公司也叫作设备维修工等,随着对设备维护理念的更新,现在很多企业开始叫做设备保全员。保全的概念来自于TPM(Total Proctive Maintenance),即全面生产力保全体系。
设备保全员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大类别:
1、设备的日常清理清洁
2、设备的润滑
3、设备的日常点检与管理
4、设备上易损易耗件的定期更换
5、设备相关重要部位的定期调试与调校
6、设备日常防腐工作
从工作职责来说,设备保全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设备保全员岗位职责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 没有接受过操作技能培训,不懂设备结构原理和性能的人员(即非公司指定的调机技术人员),不得调较机器。
2、开机前应确定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档块、安全门极限开关、安全滑轮及紧急停止开关〉若有异常,须迅速报告并及时处理,开机前没有检查或冒险开机者,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管理、经理连带处分。
3、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5、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6、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7、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8、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9、机器动作时切勿爬到机器顶上或伸手进入安全门内作业。
10、停机时应将熔胶筒内的胶料射净,不得留有余料,不准在机械处于受力状态关掉电热和电源开关。
11、所有的机器设备用电均须可靠地接地与接零,各导线接线端子、杆座等应规范接法,绝缘可靠。
12、机器动作时一定要遵守适应的锁模程序。尤其是低压保护装置必须调较到绝对可靠。
13、清洗熔胶筒时要保证物料的相熔性,杜绝材料过热分解,应确实遵守《换料作业规则》。
14、换模时应严格遵守《换模作业规程》。
15、破碎作业时,破碎品须逐一进行破碎,严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机过载或混入异物损坏刀片。
二、设备作业时检查与调整之工作事项:
1、干燥机、鼓风机,电器功能及干燥工艺参数设定〈温度、时间、风量〉之检查。
2、润滑系统:各磨擦部位之润滑状况〈润滑油脂润滑及注油机〉之检查。
3、液压动作系统:动作油之油量及油温(35度—65度)油压泵之异音异状各电磁阀、油缸油管之检查。
4、电热系统:温度设定与实际值,电热器加热升温状况,温控ON/OF的动作,射嘴恒温器是否正常之检查。
5、安全检查:
5.1 安全门打开时锁模动作是否停止。
5.2 确认紧急停止按钮之动作是否失灵。
5.3 系统压力最大值不得超过规定值≤140Kg/CM2。
5.4 低压保护动作着重检查与调整低压起点位置及锁模确认位置。
5.6 射出结构动作:射胶熔胶动作之确认,射出压力流量,位置,时间以及螺杆回转之确认,调整料管下方有无杂物堆放,螺杆夹块紧固之检查。
5.7 冷却系统:冷却水管装置之检查,通入冷却以在确认漏水是否,油冷却器管路是否畅通。
5.8 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5.9 电器系统:
5.9.1 电器箱之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等检查。
5.9.2 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
5.9.3 电机运转状况之检查。
5.9.4 各极限开关和转换开关、各定时器设定之检查。
5.9.5 操作面板及参数设定之检查。
5.10 开锁模结构,机铰动作是否平稳、圆滑、无异声,动定模板是否平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平均。
5.11 顶出结构:检查顶出次数及行程控制等。
5.12 半自动、全自动,特别注意生产制品的脱落状况,并检查动作是否圆滑畅顺。
三、 设备保养和维护制度:
1、 日常保养制度:由机修人员检查日检点状况,调机员主要检查设备的清洁、润滑、零部件的紧固防松等。
2、周保养制度:由机修人员负责,他们不仅要完成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还要对设备进行局部性的检修与调整。
3、月保养制度:由主管、领班、及机修人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3.1 对设备日检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保养并作出更细致更彻底之检查。
3.2 油箱过滤网是否清洁,有无破损之检查与保养。
3.3 各相互活动部位有无磨损。
3.4 冷水机之水路畅通清洗。
3.5 检查液压油是否清洁,有无水份。
4、半年度保养制度:由主管牵头各级管-理-员对以下内容进行全面保养与维修。
4.1 月保养制度所列各项作更细致实施。
4.2 检查拧紧各部分螺丝。
4.3 检查电压,电流表显值。
4.4 检查动作模板平衡度机铰运行平衡性,四根哥林柱之受力状况及机台导轨状况。
5、年度保养制度:由主管牵头、全体管-理-员对设备的主体部分进行解体检查,调整并对易损件运行测量鉴定和更换。
5.1 半年度所列的各项进一步实施。
5.2检查动作油质量、清理油箱。
5.3 检查射胶螺杆、炮筒、过胶头、总压表是否正常。
5.4 检查油马达,油泵联轴器上紧,防震设施等。
5.5 检查各高压油管上紧。
四、 设备维修管理:
1、当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告知领班,由其调较维修或反映给主管处理。
2、机器设备出现重大异常使机器不能正常运转,应即时告知主管,所有技术人员不得私自调较或维修自己没把握的故障机器设备。
3、设备在维修和保养后应确认机器设备维持正常运转的所有功能。
4、当设备进行保养、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挂上〈机器维修中〉的标牌,并切断电源以防他人误使用设备。
五、设备技术资料管理:
1、对易损件或通用件由主管统一建立档案〈设备零件管理表〉并提供安全存量保障正常生产。
2、对每天设备发生异常,不管是自行维修,还是委外维修都应做好记录存档,以便供作日后机器维修保养参考。
3、所有随设备附注说明书,操作书都要妥为保存。
㈨ 财务保全封掉的机器还能用的吗
走诉讼,那么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单位资产后, 那么那些资产是不能使用的。那就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