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压力容器如何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压力容器分类
按压力等级分类:压力容器可分为内压容器与外压容器。
内压容器又可按设计压力(p)大小分为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
低压(代号L)容器
0.1
MPa≤p<1.6
MPa;
中压(代号M)容器
1.6
MPa≤p<10.0
MPa;
高压(代号H)容器
10
MPa≤p<100
MPa;
超高压(代号U)容器
p≥100MPa。
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
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
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
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按安装方式分类
:
固定式压力容器:有固定安装和使用地点,工艺条件和操作人员也较固定的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时不仅承受内压或外压载荷,搬运过程中还会受到由于内部介质晃动引起的冲击力,以及运输过程带来的外部撞击和振动载荷,因而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上面所述的几种分类方法仅仅考虑了压力容器的某个设计参数或使用状况,还不能综合反映压力容器的危险程度。
压力容器的危险程度还与介质危险性及其设计压力p和全容积V的乘积有关,pV值愈大,则容器破裂时爆炸能量愈大,危害性也愈大,对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愈高。
按安全技术管理分类: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用既考虑容器压力与容积乘积大小,又考虑介质危险性以及容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的综合分类方法,以有利于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该方法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1.第三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
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Pa·m3);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2.第二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第一类压力容器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可见,国内压力容器分类方法综合考虑了设计压力、几何容积、材料强度、应用场合和介质危害程度等影响因素。
例如:因盛放的介质特性或容器功能不同,即根据潜在的危害性大小,低压容器可被划分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甚至第三类压力容器
㈡ 压力容器一、二、三类是怎么分类的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4条 为有利于安全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容器的压力高低、介质〔注〕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本规程适用范围的容器划分为三类(压力等级和种类的划分见附件一):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类容器:
(1)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2)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分离容器和换热容器;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类容器:
(1)中压容器;
(2)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
(4)内径小于1米的低压废热锅炉。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类容器:
(1)高压、超高压容器;
(2)剧毒介质且Pw×V≥2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低压容器或剧毒介质的中压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质且Pw×V≥500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中压反应容器,或PW×V≥5000升,公斤力/厘米2中压贮运容器;
(4)中压废热锅炉或内径大于1米的低压废热锅炉。
㈢ 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
按压力分类有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按用途分类有反映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运压力容器,
㈣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第6 条 本规程第2 条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划分为三类(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
品种、介质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质的划分见附件一):
1.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 乘积大于等于
10 MPa·m3);(注2)
(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 乘积大于等于
0.5MPa·m3);
(5)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 乘积大于等于
0.2MPa·m3);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注4)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 MPa)
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
[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
式集装箱 (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10)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11)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 m3)。
2.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 款规定的除外):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
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护;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 款、第2 款规定的除外)
转自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㈤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中的检验类别一栏改怎么填写压力容器的,如能有整张表的填写样板更好
国内之前做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车辆等的检验都是安监局做的,你可以打北京安监局电话咨询下010-82611220
㈥ 压力容器类别有哪些
按用途分有:储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等;
按设计压力分有:低压容器?0.1MPa≤P<1.6MPa)、中压容器?1.6MPa≤P<10MPa)、高压容器?10MPa≤P<100MPa)、超高压容器(P≥100MPa);
按使用方式分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按《容规》分有:一、二、三类压力容器。
㈦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
为了在设计制造中对安全要求不同的压力容器有区别地进行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
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根据容器压力的高低、介质的危害程度以及在使用中
的重要性,将压力容器分为以下三类:
三类容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类容器:
(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贮存容器(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设计压力与容积之积PV≥10MPa· m3;
(4)中压反应容器(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0.5MPa· m3;
(5)低压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0.2MPa· m3;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
体、低温液体或永久气体运输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10)球形贮罐(容积V≥50m3);
(11)低温液体贮存容器(V≥5m3)
二类容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在第1款之内者为二类容器: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贮存容器(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一类容器。低压容器且不在第1第2款之内者。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质的划分可参照有关规定,或依据下述原
则:
最高容许浓度<0.1mg/m3为极度危害(Ⅰ级);
最高容许浓度0.1~<1.0mg/m3为高度危害(Ⅱ级);
最高容许浓度1.0~<10mg/m3 ,为中度危害(Ⅲ级);
最高容许浓度 ≥10mg/m3 ,为轻度危害毒性介质(Ⅳ级)。
而介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下限<10%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20%者为易燃介
质。
㈧ 压力容器制造的类别如何划分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B :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C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D :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