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等保要求必须购买堡垒机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一家企业“安全预防做得是否到位”的重要衡量指标。对于版企业来说,权等保是一个安全管理的“必过标杆”。
堡垒机,作为一台以防御攻击为主的计算机,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主要作用便是将需要保护的信息系统资源与安全威胁的来源进行隔离。其实,也正是一个以“等保”为核心的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它能够为企业提供一套多维度的运维管控与审计解决方案。
过等保没有硬性规定要购买堡垒机,但是等保要求安全性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和标准,堡垒机本身作为一款安全产品,为了避免账号共享、记录和审计运维操作行为,达到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以及实施必要的安全手段保证系统层安全,防范服务器入侵行为,我们可以使用堡垒机满足这一系列安全要求。
② 信息系统等保一级具体要求有哪些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③ 等级保护测评流程是什么,对公司人员要求是什么
等级保护测评流程是:
1、摸底调查:摸清信息系统底数,掌握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
2、确立定级对象:应用系统应按照业务类别不同单独确定为定级对象,不以系统是否进行数据交换、是否独享设备为确定定级对象。
3、系统定级:定级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4、专家批审和主管部门审批: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5、备案:备案单位准备备案工具,填写备案表,生成备案电子数据,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6、备案审核: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公布备案受理地点、备案联系方式等,对备案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和定级准确审核。
7、系统测评: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表四的要求提交01-07共七分材料。
8、整改实施:根据测评结果进行安全要求整改。
④ 两种不兼容ip音箱需要增加什么设备
我家里有音响,怎么连接电脑,请指导
⑤ 等保二级需要哪些安全设备
等级保护相关政策标准中,除了防病毒产品外,没有任何强制产品。
比如,网络安全层面的访问控制,你可以利用防火墙做,也可以用路由器做,也可以用三层交换做等等,只要在功能和策略上达到等保相应级别要求就可以。包括入侵防范层面、安全审计层面等都没有要求具体的设备。
千万不要听信安全设备厂家的话,白花冤枉钱。找个等保测评机构帮你们做个测评或者自查,找到不符合等保要求项的点,再考虑花钱。
⑥ 等保2.0第三级安全管理要求人员配备
本项要求包括:
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c)应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
d)应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署在边界处,重要网络区域与其他网络区域之间应釆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
e)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计算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6)等保20需要增加什么设备扩展阅读: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指定人员定期巡视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的部署环境,对可能影响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正常工作的环境异常进行记录和维护;
b)应对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入库、存储、部署、携带、维修、丢失和报废等过程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全程管理;
c)应加强对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部署环境的保密性管理,包括负责检查和维护的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立即交还相关检查工具和检查维护记录等。
⑦ 建等保三有什么要求
对于等级保护建设想要达到三级,需要参考国家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有实施指南、测评要求等等一系列相关规范文件。详细内容就不一一回答了,但有几个在等级保护建设中的重要要求需要特别注意,一般业主方都会根据GA/T483-200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等级保护工程管理要求》这个文件来对等级保护建设工作的各参与方做资格性要求,有如下几点:
第一,对于承建等保建设项目的公司、企业单位有要求,要求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集成资质证书》,因国家对于等级保护建设的性质定义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类工程,所以要求等级保护承建单位必须具备该项资质认证。
第二,对于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机构或单位有要求,要求其具备公安部认可的测评服务单位资质认证。公安部对具备测评能力的企业授予了等级保护测评资质认证,只有具备该资质认证的企业才能对等级保护建设业主单位进行测评,所出具的测评报告才能具备等级保护测评效力。
第三,对于测评机构的测评人员有要求,要求其具备公安部认可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并且最终的测评报告也必须由具备该项资格认证的技术人员出具才具备效力。
第四,对于安全产品资质有要求,必须为国产品牌产品,且具备信息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只有具备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安全产品才能够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并进行备案。无该项资质证书的安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更不能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另外,安全产品的操 作系统要求符合保护等级操作系统同级要求,安全产品的操作系统也必须使用自主研发的安全操作系统,不能使用普通操作系统或未经加固的操作 系统。
最后,对于安全产品制造厂商,虽然没有硬性明确要求,但是考虑到等级保护建设需要安全产品厂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才能保障等级保护 测评的顺利通过,所以一般要求安全产品制造厂商为国内主流品牌,能够提供全面的产品线(同一品牌设备),具备安全行业内的相关资质认证。比较重要的认证有以下几个:
1)《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集成资质证书》,在等级保护建设中,集成商不具备独立完成等级保护建设集成工作的能力,必须由安全产品制造商协助其完成,所以要求安全产品制造商同样需要具备该资格认证。
2)《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等级保护建设是信息安全类工程,安全产品在实施和后期使用中可能涉及到业主单位的秘密信息或数据,所以要求安全产品制造商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保障业主单位的安全产品供应商具备可信的信息保密能力。
3)《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等级保护建设项目包含安全服务类产品和工作,包括测评,安全加固,应急处理,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而集成商不具备专业的安全服务技术能力,需由安全产品制造商的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完成,所以针对安全产品制造商要求具备该资格认证。
4)微软MAPP组织成员以及CSA云安全联盟成员。微软MAPP组织全称:Microsoft Active Protections Program,CSA云安全联盟组织全称:Cloud Security Alliance,MAPP及CSA均是国际权威的第三方信息安全漏洞发布机构和安全解决方案提供机构,作为该组织成员的安全企业,可以在全球 第一时间获取各类安全漏洞信息并提供修补方案给使用该企业产品的用户。所以,鉴于目前我国主流操作系统和主要应用系统均采用微软、oracle 等国外品牌产品,为了业主单位能够防御最新的安全威胁和获取最及时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要求安全产品制造商为MAPP成员以及CSA成员。
⑧ 等保2.0的核心变化是什么对网络设备厂商的产品战略有何影响
从等保基本要求的结构来看,从等保1.0到等保2.0试行稿,再到等保2.0最新稿,变化明显。等保2.0充分体现了“一个中心三重防御“的思想,一个中心指“安全管理中心”,三重防御指“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网络通信”,同时等保2.0强化可信计算安全技术要求的使用。以锐捷网络为例,近几年陆续推出的大数据安全平台RG-BDS、动态防御系统RG-DDP、沙箱RG-Sandbox、云端安服中心等产品能极大地加强整网的“主动安全分析能力”,及时掌握网络安全状况,对层出不穷的“未知威胁与突发威胁”起到关键的检测和防御作用.这些产品和其它安全产品、网络产品等一起结合AI、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筑了锐捷网络的“动态安全”体系架构,为用户提供一个具备动态响应、持续进化的符合等保2.0标准的整网安全保障体系。
⑨ 等保三级有什么建设要求
等保三级建设要求如下: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
7、第三级基本要求
7.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7.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d)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注意:更多建设要求参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9)等保20需要增加什么设备扩展阅读: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
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
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
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