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起重设备应装避雷针吗
用脑子想想有区别吗?
❷ 哪些建筑物需要安装避雷设备
《建筑物防雷设计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2.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❸ 避雷针安装在设备上可以吗,我要在顶楼装个设备,可是不知道避雷针怎么装
避雷针肯定不能装在设备上了,避雷针是用来保护设备免遭雷击的,也就是说如果有雷的话肯定是先通过避雷针放电,电流通过避雷针导入大地释放,从而避免设备损坏。避雷针安装在设备的边上,也不要靠设备太近,做好避雷针和设备之间的绝缘,设备应该放在避雷针顶端对地成45度的保护角内,避雷针要有足够好的接地扁铁埋入底下70cm左右
❹ 什么位置的建筑物必需安装避雷针及安装位置 详细�0�3
建议需要安装避雷针的建筑 高压输电线路附近50 -100 米 高压输电线路或变电站附近50 米内 接地电阻要求控制在10 欧以内 带有普通避雷针的通讯塔附近50-100 米 带有普通避雷针的通讯塔附近50 米内 接地电阻要求控制在10 欧以内 装有普通避雷针避雷带的 20 米以上高大建筑物附近 100 米内(楼房、水塔、烟囱等) 在已装有场变放电避雷针的高大建筑物附近,保护角70 度以内的被保护物体 从被保护物体最高点、最远点观测角度 几乎等高的小建筑群落 空旷地域的独立建筑或山顶建筑 面积较大的建筑物 可采用升高放电针或安装多针来保护 装有广告牌等设施的建筑物 选择安装位置原则 1、 安装后的避雷针的针尖应为本建筑物的最高点,避开楼面其他设备1 米以上距离。 2、 选择安装点时,引下线应避开220 伏电源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弱电设备 3、 选择安装点时,应选择引下线最短的位置。 4、 选择安装点时,应避开有人居住的房屋顶上。 5、 在已有避雷带的建筑,直接在避雷带接地引下线的位置附近安装。 6、 如果房屋的顶面的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应在楼面对角的地方加装一个避雷针。 一、 已有避雷针或避雷带的 1、 将避雷针用4 分的水管转接头转接到2.5-3 米长的镀锌水管(该水管用于将避雷针举升到高点),在选定的安装点将水管固定。 2、 用扁钢或 �0�18 圆钢将水管与接地装置或避雷带焊接在一起,接头做防锈处理。 二、 没有安装避雷针或避雷带的 1、 将避雷针用4 分的水管转接头转接到2.5-3 米长的镀锌水管(该水管用于将避雷针举升到高点),在选定的安装点将水管固定。 2、 将扁钢或 �0�18 圆钢沿选定的位置固定在墙面上,一头和镀锌水管焊接,一头与接地体焊接,接头做防锈处理(靠近地面处可套入 PVC 水管 2 米用于防止行人触摸)。 3、 准备一条 1.8 米长 60*60mm 的角钢,一头处理成尖端状,将地面挖开 0.5 米深,从已挖好坑底面将角钢打下1.5 米左右,将角钢与上方引下的扁钢或�0�18 圆钢焊接在一起,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将土填回。 4、 测量冲击接地电阻值,该值应小于 30 欧姆。如大于 30 欧姆则应在 3-5 米外再增加一个接地的角钢,并将两个角钢用扁钢焊接在一起。 5、 建议该工程由具有丙级以上防雷接地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
❺ 避雷器应装设在被保护设施的什么位置
(1)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之间应有不小于5m距离,以免雷击避雷针时出现反击。独立避雷针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间地中距离不小于3m。
(2)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构架及房顶上不宜装设避雷针。装在构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相连,并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3)变压器的门型构架上不应安装避雷针。
(4)避雷针及接地装置距道路及出口距离应大于3m,否则应铺碎石或沥青面5~8cm厚,以保人身不受跨步电压危害。
(5)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广播线、天线等装在避雷针或构架上。
(6)如在独立避雷针或构架上装设照明灯,其电源线必须使用铅皮电缆或穿入钢管,并直接埋入地中长度10m以上。
❻ 避雷器等防雷设备一般需要在什么地方安装啊
在自然界,雷电可能对导线产生雷击,分直击雷和感应雷两种形式。为防止雷电过电压对设备造成危害,在外界导线进入设备前,必须加装避雷器。常见的如电力线,电话线等等。建筑物的防雷是采用避雷针或避雷带直接接地,不用避雷器。
❼ 安装避雷针有哪些注意事项
安装避雷针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选择独立避雷针的装设地点时,应使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配电装置之间保持以下规定的距离:在地面上,由独立避雷针到配电装置的导电部分以及到变电所电气设备和构架地部分间的空间距离不应小于6m,在地下,由独立避雷针本身的接地装置与变电所接地网间最近的地中距离一般不小于3m。
2、独立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宜超过10Ω。
3、为了防止雷击避雷针时,雷电波由电线传入室内,危及人身安全,所以不得在避雷针构架上架设电压线路或通信线路。装有避雷针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地下的带金属保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保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地长度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连接,货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如烟囱),当其厚度大于4mm时,可作为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对称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❽ 防雷设备选择避雷针还是防雷器怎样安装防雷设备
防雷设备包括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其中外部防雷装置主要包括接闪带(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和避雷网)、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主要是针对直接雷击的防护装置,也称为直击雷防护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主要包括浪涌保护器(防雷器)、电磁屏蔽、等电位连接等方面,是针对感应雷的防护装置,也称为感应雷防护装置。
内部和外部防雷措施都是综合防雷措施的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现代建筑物中,这两项措施缺一不可。不能因为选择了避雷针,而舍弃防雷器,也不能因为选择了防雷器而舍弃避雷针,两者都是综合防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顾此失彼。
防雷设施如何安装,不同的防雷装置安装工艺有所不同。可以参考防雷规范进行安装。
❾ 一个固定区域内应安装多少个避雷针这个在什么规范里进行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定义 3.1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
4.6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a.隔离贮存;b.隔开贮存;c.分离贮存。
4.8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贮存场所的要求
5.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3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3.1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5.3.2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5.3.3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4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5.4.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4.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4.3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4.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4.5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5.4.6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6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6.1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2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
表 1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2 1~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m 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 7~10
6.3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6.4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5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8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9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7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7.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7.2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7.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8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8.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8.2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a.数量;b.包装;c.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8.3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8.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8.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消防措施
9.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9.2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9.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 15 L /(min·m2);持续时间 90min。
10废弃物处理
10.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0.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1人员培训
11.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2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请采纳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