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搬迁中设备搬迁费用的会计核算
建议资本化,然后通过折旧摊销。如果想费用化的话,就要一次性放到管理费用里面,因为是企业搬迁导致的,金额过大对报表的影响太大,不建议费用化。
『贰』 拆除设备、厂房发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发生的拆除设备、厂房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叁』 企业拆迁拨款应记入什么科目
根据著名管理专家谭小芳老师研究:专项应付款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肆』 设备拆除费用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设备拆除费用计入
借:固定值产清理
借: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理时要通过固定值产清理科目核算,差额入营业外收支。
『伍』 由于厂房搬迁,设备的搬运费做什么科目
如果是生产加工企业,搬运费计算在成本中。属于制造费用---运输费 ,月底分摊专到生产加工成本中。
如果是商贸属易企业,搬运费属于销售费用科目(或者经营费用)在这个科目下设细目运输费费
也就是:销售费用--运输费 或营业费用---运输费
『陆』 设备的拆迁费计入哪个科目
1.如果是生产设备发生的拆迁费,建议先在制造用里面归集,到了月末再转到生产成本里面;内
2.如果拆迁费对产品成容本影响较大,可以先计入在:长期待摊费用:设备拆迁费科目核算,按不超过3年以下时间内摊销计入”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到了月末再转到生产成本里。
『柒』 厂房拆迁费用应记入哪个科目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计算交纳营业税时,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捌』 对原设施的拆除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设备抄拆除费用应计入固定值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一个过渡科目,在全部的清理工作未完成之前,记录因为清理而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损失,收入放贷方,损失放借方。最后用贷方合计减借方合计,正为盈利,负为损失。
『玖』 新准则下 拆迁补偿计入哪个科目
账务处理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方法处理
拆迁补偿款税收征免问题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不征收营业税:1、必须有市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2、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必须是由财政支付的。你公司如有上述收回文件,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三)、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四)、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 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 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 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 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