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月份因放假,单位的机器设备都停工了,那么2月份需要计提折旧吗
1.资产折旧需要照常计提,和放假没有关系
2.所有资产,只要投用,就要计提折旧,哪怕就是从来不用。
⑵ 机器设备日常修理费,会计科目记哪里不要说制造费用,因为机器设备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记制造费用。
车间设备维修费,新规定计入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
原因:将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基于修理费应该费用化;如果按原制度计入制造费用,则计入了存货。
⑶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停工,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怎么算
如果是自有设备按折旧费算,如果是租赁设备按台班费用计算
⑷ 因个人对机器设备不了解导致生产部门停工怎么写原因以及下次碰到同样问题怎么解决
你对机器设备不了解,建议你不要做这样的工作,不用写什么的,因为下次遇到了,你一般是还是解决不了的。
⑸ 工地停工大型机械设备报给监理的是什么呢表格
如果工地停工之后,
大型机械设备报给监理的,
是设备清单的表格
⑹ 下暴雨机械停工能按窝工计算吗
给你个参考:窝工词义 wō gōng 因计划或调配不好,工作人员没有工作可做或不能发挥作用。 [编辑本段]建设工程窝工 所谓建设工程窝(停)工,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本文所指建设工程,是特指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工程、市政工程、铁路港口建设工程、民用航空港工程等以土建为核心或主要工作内容的建设项目。 [编辑本段]建设工程窝(停)工的原因 1、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后依约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设方(业主)指令将上述所列条件进场,但随后建设项目被撤销而产生窝工; 2、承包商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并签约后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但建设方(业主)因其自身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单方过错致使承包商的中标和合同被行政职能部门撤销而产生窝工; 3、承包商因建设方(业主)在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依约施工时间被延误而造成窝工; 4、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商依约进场后或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重大设计变更而产生窝工; 5、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依约应当提供的水电设施、原材料供应、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供应障碍或供应滞后而产生窝工; 6、承包商在施工过程因建设方或建设方聘用的监理方的指令而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工期要求施工所必然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 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基于建设方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的原因而产生的合理窝工; 8、建设方基于施工安全或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或基于其对工程项目的考量原因或者基于自然、地质原因而指令停工; 9、合法分包商因总包方的停工指令、工作面移交迟延、约定由总包商提供的设备物资供应迟延、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总包商设计变更或者施工图变更、约定因总包商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等原因产生的分包工程窝工; 10、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窝工; [编辑本段]建设工程窝工法律事实的确认 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基于合同或者施工指令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建设工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设计、地质、自然条件、安全、材料供应、工作面交叉干扰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存在人力所不能完全掌控的情况或故意或者过失的人为因素,不同程度的窝工是正常的,但作为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而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应当对窝工进行合理合法的索赔,这是正当权利和要求,无可厚非,但要实现窝工索赔,就应提供窝工的有效证据以进行证明,从司法证据的角度就是对窝工事实和相关损失的确认。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或者可以合法确认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窝工事实的确认形式主要有以下方法和措施: 1、指令停工 建设方指令停工或者通过其工程监理向承包商下达停工指令,在这种明确窝工的情况下,应同时明确窝工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的具体状况明细。在此情况下,应当凭停工指令获得窝工的有效签证。 2、窝工签证 建设方或其工程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但事实已产生窝工,承包商将窝工事实以及窝工所涉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以工程量签证单或者报告形式呈报业主或监理,在获得签证或者批复后,窝工事实即得到确认。在此条件下,施工方(包括分包商)应当特别注意窝工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窝工作为工程量的计价结算基础,在未获得建设方或者监理的窝工签证或者有效批注时,只能认为是客观事实,并且这种窝工事实极易为后续的施工行为所覆盖,导致取证困难,所以,应当谨慎地作好窝工签证,将事实窝工客观事实转变为窝工法律事实,以利于在协商、调处、仲裁或者诉讼时持有巩固的证据,使窝工结算和索赔得以实现。 3、窝工公证 建设方或者其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又未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窝工工程量或报告进行签证确认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机构派遣公证人员代表公证机构专门就窝工客观事实进行现场公证,经公证机构勘估后以公证书形式对窝工事实进行公证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窝工和索赔的依据。 4、证据保全 建设方或者监理(包括总包商对分包商)既不下发停工指令,也不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工程量签证单或报告进行签证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拟就窝工损失提起诉讼或者已在诉讼过程中的,承包商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提取的有关规定,以承包商难以获得有效证据,且该证据系案件核心事实为由,申请法院依司法职权调取和保全与窝工事实相关的证据,并以此对窝工证据进行司法固定。 5、协商确认 建设方或其监理与承包商(包括总包商对分包商)针对窝工事实,在窝工项目或工作面明确的情况下,就窝工时段、窝工设备、窝工人员进行协商和谈判,最终就上述窝工事实达成协议或者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等形式,并以此对窝工事实进行确认。 [编辑本段]窝工索赔的法律法规缺陷 1、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 承包商(包括分包商)因发包方在本文中的原因引起窝工的,应当有法律依据提出窝工索赔请求,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其规定如下并为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窝工索赔的许可范围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所致窝工免责或者合同约定不视为窝工的情形外,窝工应当结算窝工损失并以赔偿,这是正常的建设工程通则。正常情况下的窝工索赔范围,一般包括窝工期间的人员的人工费用、窝工机械设备的台班费用和其它正常的实际损失。 3、实际窝工索赔的法律缺陷和局限性 正如本文中所表述的那样,窝工索赔是有充足的法律基础和具体索赔范围和项目的,但如何实际操作实现索赔却面临诸多法律方面的障碍和局限性的制度制约。 3.1 窝工人员人工费: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必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使用功效,而劳动力使用者的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又必须对所使用的人工支付薪酬,因此,必然产生人员窝工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事实。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窝工赔偿或者补偿标准,也未区分主体工程和零星工程人员窝工,同时也未区分诸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人员窝工。在现有状态下通常的人员窝工索赔和计算是,只要在确认窝工人员和窝工工时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有关人工费用单价或者中标文件中有关人工费用单价进行进行计算和索赔;在诸如总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没有约定人工费用单价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实际用工地人工工时工资标准对窝工人员窝工工时费用作出准确计算,对此全国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定额站一般都已制定和发布了当地人工费用(即各类人工工资)指导标准。 3.2 机械设备窝工费: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其投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然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其机械设备使用功效丧失,在机械设备失去效益功能的情况下,还不可避免地产生设备养护、折旧费用,因此,必然产生机械设备窝工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事实。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费用通常是按照台班定额标准计算台班[台班”是指一台机械设备连续工作一个工作时段(通常为8小时)]费用的,但对于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定额台班计价和数量计算却比较混乱,没有形成可供遵照执行的具有法规性的全国统一标准,许多省市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只有极少省市就建筑领域的某个特定领域制定有地方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窝工事实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计算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费用会面临尴尬局面,困难重重,例如,一台轮胎式叁立方米2型装载机在某水电站进场公路项目窝工24小时,是计算一个台班,还是计算1.5个台班?还是计算0.5个台班?没有具体的窝工计算标准。在设备窝工闲置不产生功效的情况下,设备正常消耗除养护、折旧外基本停止,可否按正常台班计价计算窝工损失?如何计算窝工损失?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具有法规性效力的标准。 3.3 窝工所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窝工除上述的人员窝工人工费用损失、机械设备窝工台班损失外,还有诸如合理利润、资金占用收益、设备租赁费用逆差等损失,这些损失除在正常施工状态下有个指导性的利润率外,在窝工状态下如何计算损失和追索赔偿,没有形成统一的计算标准和规范,除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中形成有效约定外,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没有约定而又实际产生窝工事实时,无论在非诉讼调处、还是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处理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编辑本段]窝工索赔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动议 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窝工索赔和实现窝工索赔,一般是来源于合同对窝工索赔的约定和建设工程各领域对窝工索赔所形成的“贯例”或行业习惯,更多的是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提出索赔报告,由发包方或其监理单位审核后以文件或批复方式进行索赔处理。众所周知,窝工索赔如明示在合同中且不为法律所禁止,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依约办理方可,但是如果以承包商提交窝工索赔报告,业主或其监理审核批复方式处理窝工索赔就面临着如何理解建筑各行业窝工索赔“贯例”或行业习惯的问题了,我们知道,建设工程领域就窝工索赔所形成的贯例或习贯是不成文法,且各建设工程领域又有各自不同的贯例或习惯,无论是非诉讼处理窝工索赔,还是诉讼处理窝工索赔,都面临着实际操作的现实困难,现实困难最根本的是窝工索赔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的不完善和法规缺失。 正如我们在本文中所讨论的那样,建设工程领域窝工索赔面临着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的瓶径性障碍,因此,就窝工索赔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就凸显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有些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具有前瞻性的有益的尝试。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就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制定了“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其中明确,“零星工作项目”“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算”,但同样又面临着“零星工作项目”窝工时间如何折算为具体台班数量的实际问题,更何况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似乎仅限于“零星工作项目”,而主体工程窝工却没有相应规范,虽然仅对零星工作项目作出如此规范性规定,但却是建设工程窝工索赔规范建设的一大步,对大中型建设工程窝工索赔具有抛砖引玉之功效。 目前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主体工程项目如何处理窝工索赔似乎还缺失明确的法律规范,更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规范性的法律和规章。因此,无论在非诉讼事务处理过程中,还是在诉讼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案件处理面临着窝工索赔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实际问题,以窝工索赔明细化为目的的立法动议和法制建设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实际价值。 根据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行业管理的实际,结合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的类别,在不改变现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定额台班标准和取费依据的情况下,由各类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的官方机构或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专门针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窝工,结合机械台班定额,制定窝工机械设备费用赔偿标准,并可以结合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难度系数制定调整系数,以此作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窝工索赔的指导性规范,至于窝工人工费用可以按照实际用工地的工日单价赔偿窝工人工费用。同时,在窝工索赔的明细规范尚未完善之前,应当鼓励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窝工索赔进行约定,以约定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窝工索赔问题,对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拟将制作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完全可以在其中单列窝工索赔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认,并以此作为在窝工索赔规范体系缺损情况下的有效补充。
⑺ 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周转材料费用怎么计价
停工损失费用计算说明: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工人退、进场费 工人退、进场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退、进场费=退、进场人数×退、进场人员回家路费 。
2、留用工人的现场值班费 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
3、下场工人遣返费 工人遣返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遣返费=遣返人数×遣返人员返回路费 。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机械设备退、进场费 机械设备拆卸费:按照实际消耗人工费、机械费计算 机械设备运输费:机械设备退场至某地点公里数×运价费用计算。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5、自有周转材料摊销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⑻ 工程索赔中的机械搁置费是怎么取费的按百分之多少来取的
闲置机械又要分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自有机械的窝工索赔: 机械索赔费=折旧费×窝工时间 租赁机械的窝工索赔: 机械索赔费=租金×窝工时间(机械闲置不产生运行成本)。
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对发包人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
对于窝工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管理费和利润(合同法第284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变焦镜头变动焦距时,变倍镜组和补偿镜组的移动量和移动方向,均靠凸轮槽推动控制,使联动保持正确的方式。与光学补偿相比,前者构造特殊而复杂,但镜头小,便于像差补偿。
(8)工地停工机械设备如何索赔扩展阅读:
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⑼ 工程停工 材料、构件保管费依据
建设部 财政部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 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附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1.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环境保护
直接费 2.文明施工
3.安全施工
4.临时设施
5.夜间施工
措施费 6.二次搬运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9.脚手架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建 11.施工排水、降水
筑 1.工程排污费
安 2.工程定额测定费
装 3.社会保障费
工 规 费 ⑴养老保险费
程 ⑵失业保险费
费 ⑶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间接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10.财务费
利 润 11.税金
税 金 12.其他
附件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
(1)材料基价
(2)检验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单价
(二)措施费
本规则中只列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其中:
①周转使用临建费
②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③其他临时设施在临时设施费中所占比例,可由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依据典型施工企业的成本资料经分析后综合测定。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2)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9.脚手架搭拆费
(1)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2)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 材料费+人工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排水降水费=∑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二、间 接 费
间接费的计算方法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
(一)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二)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三)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1.规费费率
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
(1)每万元发承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
(2)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
(3)每万元发承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
规费费率的计算公式
Ⅰ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Ⅱ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Ⅲ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企业管理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费率计算公式
Ⅰ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Ⅱ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Ⅲ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三、利润
利润计算公式
见附件二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四、税金
税金计算公式
税率
(一)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二)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三)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
附件二: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程序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3 小计 ⑴+⑵
4 间接费 ⑶×相应费率
5 利润 (⑶+(4))×相应利润率
6 合计 ⑶+⑷+⑸
7 含税造价 ⑹×(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⑴+⑶
6 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 ⑵+⑷
7 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8 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⑸+⑺+⑻
10 含税造价 ⑼×(1+相应税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措施费中人工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⑴+⑶
6 人工费小计 ⑵+⑷
7 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8 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⑸+⑺+⑻
10 含税造价 ⑼×(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间接费 ⑴×相应费率
3 利润 (⑴+(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 ⑴+⑵+⑶
5 含税造价 ⑷×(1+相应税率)
(二)当C <C0值的下限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3 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4 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⑴+⑶+⑷
6 含税造价 ⑸×(1+相应税率)
(三)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人工费
3 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4 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⑴+⑶+⑷
6 含税造价 ⑸×(1+相应税率)
⑽ 工程长时间停工机械人工停滞费如何计算
人工费和抄机械停滞费的正确计算方袭法
索赔人工时: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设备费可按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当施工机械属于方式企业自有时,按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按设备租赁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