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特种设备安装工程
特种设备方面是不允许分包转包的
特种设备安装前要打告知,安装过程要监督检验,安装后要注册登记,如果分包,哪个承担具体的责任呢?
B. 工程施工中所指的特种设备都有哪些,知道的朋友回答下,谢谢啦!!
你是问施工机械呢还是特种设备安装呢?如果是施工机械,主要包括各类工程车辆回,如汽车答吊、履带吊、铲车等,还有塔吊、空压机、压力容器等,而且不同的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也不一样。特种设备的安装包括电梯、压力容器等等。详细的你可以查一下技术监督局网站。
C. 水利工程工地特种设备有哪些
参照《特种设备目录》核对即可,《特种设备目录》网上很容易搜到。
D. 建筑工程特种设备有哪些
建筑工程中的特种设备有: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专升脚手架、门式属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
特种设备都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特别注意加强特种施工设备在建筑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而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E.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设备有哪些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F. 水电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有哪些
bu liao gai
G. 哪些工程机械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回危险性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H. 工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哪些设备
特种设备不是仅仅指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较大的设备,还有专用特种设备,包含较广。
I. 建筑工程特种设备有哪些
建筑工程中的特种设抄备有: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
特种设备都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特别注意加强特种施工设备在建筑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而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J. 特种设备施工前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报抄单位
以下是用特种设备袭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告知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
报检程序
(一)报检
施工单位执以下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报检:
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告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方案及施工图。
3、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或竣工资料。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书》。
(10)工程施工特种设备有哪些内容扩展阅读:
质量司法鉴定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灾后评估等的检验、鉴定工作。
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全领域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并获得省级以上高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有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