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销售旧设备,如何计算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专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属》(财税[2009]9号)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19300÷(1+3%)×2%=374.76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B. 销售使用过的旧设备的会计分录
1、固定资产账户入来清理。源
借:固定资产清理 46000
累计折旧 34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
2、销售额入银行存款,剩余部分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5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资产处置损益 5000
注:资产处置损益是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资产处置损益影响营业利润。资产处置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旧设备销售金额怎么算扩展阅读: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
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
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 折扣变现等方式;
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 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 资产置换、 企业重组、 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C. 出售旧设备有原价和售价怎么算 增值税
要区分不同复情况对待,不能一概而制论。
首先,要确定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其次,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要确定这台旧设备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已经抵扣了。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不能抵扣,要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增值税:15450/(1+3%)*2%=300
元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这台设备如果没有抵扣销项(例如: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属于2009年01月01日之前购买)
应纳增值税:
15450/(1+4%)*4%/2=297.12
元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这台设备已经抵扣增值销项的话
应纳增值税:
15450/(1+17%)*17%=2244.87
元
D. 我买了旧设备,那折旧该怎么算
依你买设备的值为原值.
依你估计的还可以用多少年.来确认使用年限.
残值也是依你的估计来确认的.
E. 销售旧设备(急!!!)
这是我在税局网抄站上复制的有关一袭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条例。你理解一下。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将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首先应将所开具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10栏次,再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栏次填写减征税额,减征税额等于所开具发票上的税额乘以50%。
<三>、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4%)。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F. 销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如何计算增值税
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应区分以下情况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G. 旧设备出售相关的收入及税怎样入账
1、如果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收款金额/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税率)
注:这是设备在购买时已抵扣过进项时的分录。
2、如果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或此设备的进项税在购买时没进行抵扣,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收款金额-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简易方法征税)(收款金额/1.03*2%)
注:有些人认为未抵扣进项过的设备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设备应按4%减半计算,那个政策已过时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第三条中已做了如下修改,其条款如下: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
H. 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如何核算的问题
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1+4%)*4%]/2=3365.38
出售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175000
累计折旧 2000
贷:固专定资产-机械设属备 150000
营业外收入 23634.62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XX机械 3365.38
支付佣金:
借:营业外支出 2000
贷:现金 2000
也可以多设一个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过渡,也可不设。
I. 使用过的旧设备出售,原价为40000,已折旧10000,现售价35100,销项税怎么算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以你的销项税额为:
35100/(1+4%)*4%/2=675
J. 销售使用过的旧设备如何计征增值税
你的提问范围有些大,增值税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需要会计核算健全,可专以根据不属含税销售额*17%计算销项税额,减去所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后就是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即将含税销售额/(1+3%)*3%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