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矿机电科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设备的购置事宜由本矿上级主管——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负责。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二、设 备 到 货 验 收 制 度
1、凡新购置的设备由供应部门、机电部门、档案室共同验收。
2、凡设备由于质量差与计划不符或部件短缺、无包装、无图纸资料由供应部门负责处理。
3、大型设备的验收,除机电、供应部门参加外,机电付总,机电矿长同时参加验收。
4、设备未验收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包装。
5、新设备的图纸资料由矿档案室统一保管。
三、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四、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
一、设备验收移交范围:
1、将安装准备完毕,交付使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进行竣工验收移交。
2、对已停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验收移交。
3、生产过程中,对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进行出井前后的验收移交。
4、对机电设备修复后与交旧领新时的验收移交。
5、对各单位在用、在册保管设备的移交。
二、设备移交验收办法:
1、在新工作面设备安装完工后,应服从调度室负责组织的现场移交验收。
2、采后工作面的设备,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使用单位和接 收单位,进行现场清点验收移交。
3、在生产过程中,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回收出井单位进行地面验收移交。
4、机电设备修复后,由修复单位与委托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及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5、新领设备时,由领用单位和发放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
6、各单位在用与在册保管设备由机电科归口单位与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帐目实物移交。
7、设备在验收移交时,要详细核实检查,并留有记录。首先移交数量,对质量问题、项目欠缺问题要当时查对。由负责单位定期处理或记载,必要时可由矿组织专题会议裁定。
8、设备验收移交时,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检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验收前的严格检查,对设备质量、防爆完好质量是否按技术要求安装等问题实行逐台逐项的检验,如存在上述问题,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解决。矿将具体考核情况给予罚款和质量工资分解。
9、验收移交前,机电科有关队组应和各单位进行对帐核实,以供机电部门掌握实际情况。
10、在设备验收移交后,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由参加验收移交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移交单位、使用接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填写验收移交单时,要台台件件分类填写。
三、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1、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更替或裁减时,必须把更替或裁减下来的设备配件等及时出井,交有关部门,以便注销在册,否则,发生丢失,损坏设备,均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
2、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着手安排设备的包机工作,定人、定点、定职责,五天内把包机合同交设备组。各有关部门同时要立即开展正常的考核与检查。
3、在设备停用阶段,闲置、损坏待修期间而未出井移交有关部门的,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看管,其设备同属检查考核范围。
4、凡属批量领用设备或整体领用安装设备时,领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提前根据图纸制定设备领用计划,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临时移交手续,作为领用单位或安装单位以后移交前的核对依据。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按有关文件执行,安装单位领用没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要把所有的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和电缆,应统一编号。下井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做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查。
五、机电设备管、用、修奖惩制度
机电科每月20号左右对井上、下各队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打分办法另行规定)。
六、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科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上级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机电科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矿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矿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检修准备会议、总结会议由机电矿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要有书面总结,存入档案。
3、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除连续运转的设备,每班接班后,四十分钟为临时检修时间,井下移动设备的电机、减速器、六个月升井轮换检修一次,开关一年一次。
4、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队组提出计划,机电科供零配件,包机组检修,检修后同包机组长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生产过程中拆除的电机设备要及时出坑检修,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机电科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检修单位下达检修计划,构成大修的设备办理协议书,大修任务由机电科组织承办。
7、各检修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种检修后的设备都要做性能试验工作,做好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检修档案。
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检验员根据部颁《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填写合格证。
9、检修后的合格设备,交机电科设备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存放,未经检验取得合格证的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
10、机电设备经检修后仍达不到原设备性能,要由机电付总批准后酌情使用。
11、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集团公司机厂无能力检修的设备,机电科要做好大修计划,报计划科批准,经矿长批准方可外委。矿属各单位一律不准将设备外委检修,外委大修的设备机电科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12、检修单位按照检修计划,要认真组织检修力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单位负责。
七、设 备 包 机 制 度
为了使设备能很好地发挥其性能,所有组队都要实行日常维修包机制 。
1、各组队要配备相应的包机人员,包机人员要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包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科同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调动。
3、包机组的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包机组必须把本队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落实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线路有人管。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促进本队生产任务的完成。
5、包机组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八、设 备 领 用 制 度
1、所有使用设备单位都要建立设备台帐,并要配备兼职设备管理员。领用设备时由兼职设备管理员持台帐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然后到指定地点领取。无台帐时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2、当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交旧时如部件短缺,按原价的200%处罚。
3、检修设备单位和设备库,无机电科手续一律不准发出设备,如遇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口头电话通知方可发放,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正式手续。
九、设备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1、全矿设备实行矿、队两级管理,矿机电科设备组、队组配备兼职设备管理员。
2、管理职责和范围:
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全矿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报废、检查,发放、验收和管理,指导队组设备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上报各种报表,做到全矿设备帐、卡、物、板四对口。
组队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全队设备的领取、回收、检查、管理。对本队的设备要经常做到数量清,状态明,新领设备要及时上帐,有条件的队组要挂牌,每月向设备组汇报一次本队设备状况,监督本队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本队生产任务的完成。
十、机电设备四对口管理制度
1、按煤矿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应建立机电设备总台帐,集团公司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对。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矿要建立设备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矿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十一、设备状态数量清查分析制度
固定资产的清查和分析是检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保证国家财产完整,发挥资产效能,不断挖掘潜力的一种主要措施。
1、全矿机电设备分两级管理,矿机电科有专职管理人员,组队有兼职设备管理员。
2、组队每月向机电科汇报一次以上本队设备状态、数量。每月和机电科检查、核对一次本队设备,对查出的问题及丢失、损坏,擅自外借,不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处理,上报有关领导。
3、机电科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设备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专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十二、设备运行保养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
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
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
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十三、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煤矿设备管理暂行规程制定各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2、矿井机电设备台帐一式两份,集团公司机电处和矿机电科各一份。
3、矿井主要机电设备技术特征卡片,每年和局机电处核对一次,有变动及时反映并更正。
4、主要机电设备履历本,由矿机电科保存。
5、组队设备台帐一式两份,使用设备组队和机电科各一份.
6、设备档案只准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外借。
『贰』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机电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营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付组长:机电副总 安全副总
成 员: 机电科长 设备维修主任 通风区长 运输区长 调度所长 安全科长 材料科长 选煤厂长 劳财科长
(2)下设机电设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办公室主任:机电科长(兼)
二、设备管理责任范围
(一)机电设备的范围界定:
(1)机电科范围:矿有大型固定设备、普采设备。
(2)设备维修中心范围:综采设备及主要零配件、设备维修、加工。
(二)机电科设备管理职责
(1)负责界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全面管理,详细掌握机电设备的使用、备用、修理、报废等状况,统一调配机电设备的使用及补充。
(2)负责界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动、静态的管理,包括机电设备领发、建帐、编号、保管、选型、验收、鉴定、交接、计划编制、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3)加强各级、各部门及外协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使设备管理规范化。
(4)掌握全矿设备的运行状态,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设备选型,现场检查监督。决定各种设备的报废及大、中、小修。
(5)对设备供应要及时,性能良好,提高机电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降低事故率、待修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6)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出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改造、安全措施、更新改造中长期规划,报矿和公司批准。
(7)对国家规定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安全保护、技术性能无法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要统计造册上报矿、集团公司。
(8)负责组织每月两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会议,通报当月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机电设备完好情况,分析各单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管理不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设备组管理职责
(1)在机电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设备组按规定对设备统一分类编号、实行微机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及管理牌板,做到“帐、卡、物、牌”四对口。每季与财务核对一次设备固定资产账,保证设备固定资产的真实、准确。
(3)设备仓库要将设备分类排放整齐,认真保养,,标志醒目。按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实行正规化管理,设备管理员要提高责任心,保持库房清洁,设备完好。按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实行正规化管理
(4)重要的机械设备和各种电气设备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风吹雨打,降低设备性能,损坏设备。
(5)掌握各种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常识,做到收发手续单据齐全,领发提运及时。
(6)常用或威胁矿井安全的机电设备,机电科必须保证足够的备用,并保持完好状态。
(7)设备的出矿修理必须有机电副矿长和矿长签字,报集团公司供应处签定修理合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严格执行设备入库检查制度,新设备入库必须“三证”齐全,按照装箱单的明细一一清点。凡“三证”不齐,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有权拒收,设备的随机资料要妥善保管归档。
(9)设备管理组要对全矿设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使用现场设备的追踪管理,随时掌握设备使用动态。设备管理人员每星期对现场设备巡检不得低于二次,掌握井下设备的使用、备用、运转情况,待修设备及时通知升井,每次下井要将检查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井后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
(10)设备管理员对现场发现的野蛮装卸和野蛮使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批评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给予处罚。
(11)认真编制月度《设备统计月报表》、《设备增减统计报表》、《设备完好检查报表》,每月30日前报矿机电矿长及集团公司机电处。
(四)设备维修中心管理职责
(1)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进厂修理、改制、组装以及非标准工具、配件、设施的加工。
(2)负责综采、综掘设备地面组装调试、解体、专用车辆、特殊专用工具的管理。
(3)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到现场协助使用单位进行设备抢修。
(4)负责大型设备和重要生产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五)调度所的管理职责
? (1)负责组织机电影响事故的追查处理。
(2)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备安装、拆除、验收、移交工作。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 设备的领用发放
(1)各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安装、管理单位要设置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名单报机电科建档,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交接验收工作,其它人员不得参与。
(2)机电科编制统一的《机电设备领用手册》,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在领取送交设备时,随时携带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3)新的采掘工作面安装所需设备,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经过电管组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设备组申请,设备组按要求积极协调准备。
(4)正常生产的所需设备,使用单位可凭电管组审批的《井下电气设备搭火申请单》到设备库领取设备。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局部排水,地测科应提前10天提供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垂高、斜长,以及蓄水池的几何尺寸,机电科及
时对排水设备进行合理选型、积极协调准备设备。
(6)使用单位在领取设备时与设备组的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完好的设备或失爆的电气失爆不得发放,对发放的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可以拒领。
(7)生产单位不得直接从设备维修中心机厂领取修复的设备,如生产急需领取,须经设备组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并办理设备领用手续。
(8)夜间因井下生产需要安装或更换设备时,单位可凭值班矿领导
签字的批条到设备库领取,但第二天必须到设备组补办正规领用手
续。
(9)井下不得私自倒装设备使用,如不需升井直接在井下转运使用设备时,须经设备组同意,并办理移交手续。
(二)设备的安装拆除与验收移交
(1)机电设备入井前,领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机电设备入井单》,运输区井口把钩工凭单放行,无《机电设备入井单》者,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装罐。
(2)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前,调度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具备安装条件后才能安装施工。
(3)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提出申请,调度所组织机电科、安监处、技术科、材料科、使用单位等到现场共同验收,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办理验收单和设备移交手续。
(4)井下采掘工作面停止运行的设备拆除前,调度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进行设备移交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正常生产增减的设备由设备组直接下达《业务联系书》限定升井时间,跟踪管理。
(5)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拆除,调度所要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及安装拆除工程量规定时间给予考核,并做好安装拆除中的各项协调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机电科跟踪落实。
(6)因故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在三个月内不能够复工的,其所有设备必须拆除升井入库。
(7)技术含量较高的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由机电科通知公司供应处联系生产厂家来矿进行现场指导安装和技术培训。
(8)锅炉、压力容器、行车等特种设备及大型固定设设备的安装由公司招标办招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9)大型机电设备的运输、安装、拆除、检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
(10)完好的整台设备拆除升井后,在设备组指定的地方卸车直接入库,由拆除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11)不完好的设备拆除升井后,交到维修中心机厂待修,由拆除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后,再由设备组与机厂设备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
(12)对进入设备维修中心的待修设备,设备组要会同设备维修中心、移交单位对移交的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并将缺损的零部件进行登记进行处罚。回收的设备必须是零部件完整,胶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的中间部分(胶带、中间架、大小托混、链条、刮板、溜槽等)不得少于安装数量的95%。
(三)设备的新增、拆套、淘汰、报废
(1) 根据井下生产需要新增加的采掘机电运输设备,设备组要提前三个月编制设备新增计划,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供应处购置。
(2)新设备的投入,原则上选用本矿正在使用质量较好的产品,报公司招标采购。统一厂家统一型号,避免一种产品多种型号或一种产品多种生产厂家,大型重要设备的采购要与生产厂家首先签订技术协议后方可签订商务合同。
(3)库存或备用设备严禁拆套使用,确实因安全生产需要拆套的,必须经机电副矿长签字同意,并且在30天之内由拆套单位还原配套,具体由机电科设备组负责督促恢复。
(4)凡符合报废条件和国家明文强制要求的报废及淘汰设备,由机电科统计造册,矿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劳财科、材料科、设备维修中心等部门现场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报表》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四)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机电科要建立大型固定设备管理档案,认真填写,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机电科要编制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周、月、季、年检的检修制度,并认真监督班组落实执行,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主、副井提升系统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检修时间,每天不得少
于2小时。
(4)主扇风机每月至少换车一次,进行轮换检修。备用风机必须保证完好状态。反风设施必须完好齐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主扇风机因故单机运行,必须制定单机运行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5)主排水泵及其配电设备必须做到有工作、备用、检修的,水泵应定期轮换使用,检修和大修。每台水泵的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
过24小时。每年雨季前必须把上述设备全面检修一遍,把工作和备用泵全部开启,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各种参数认真记录备查。
(6)压风机及其配电、冷却设备,应定时、定期轮换使用、检修、大修,每台压风机连续运转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风包及滤风器每三个月清理一次,并认真记录备查。
(7)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定期试验。做到动作准确,灵敏可靠。不合格的立即停下检修。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备查。
(8)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性能测定,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按期进行,对测试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要认真分析,落实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测试报告要妥善保存备查。
(9)6kv及以上的供电系统设备,要按照《电气设备试验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继电保护整定校验。不合格的立即整改,试验报告要妥善保存备查。
(五)设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
(1)矿每月组织一次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一次,并对照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召开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2)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说明检查的地点、检查人、存在问题,并落实单位整改。
(3)机电科、运输区、选煤厂每月组织本单位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对所管辖的所有机电设备不少于二次自查,做好记录,提出整改意见,以备矿查。
四、设备的修理制度
(一)设备的小修
(1)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管理单位自己在现场进行。
(2)在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管理单位拆除更换,旧设备升井交机电科设备组安排修理。
(二)设备的中、大修
(1)需要进设备维修中心机厂修理的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组安排,向设备维修中心下达《设备修理委托书》。规定其修理内容、修理时间。
(2)机厂对于待修设备要按有关质量和完好标准进行检修,不得野蛮拆装,大型设备要留有修理技术参数。检修完毕后,机厂首先按质量标准进行自检并要进行试运转。修理合格后的设备转入机电科设备库,由设备组验收入库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3)电气设备修复后,要进行电气检测试验,还要通电动作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防爆电器设备还要按照防爆要求进行检测,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无证不得下井使用。
(4)机厂要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修理的设备要承包到人,责任人要对修理的质量负全责,建立修理台帐。在修理中使用合格的材料、零部件,对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要认真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设备修理过程中不得任意拆卸拼装设备,如因缺少备件使设备修复困难,井下生产又急需设备确需拼装的,必须经设备组现场鉴定同意。
(6)每月25日前机电副矿长组织相关单位对设备维修中心当月修理的设备及加工的配件、生产物资、安全设施等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考核,凡没有经过质量验收直接发放或经质量验收不合格没有办理验收手续的,不予结算考核及计算产值。
(7)使用单位到设备维修中心加工配件、支护材料、安全设施等,必须有报告和图纸,说明加工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领取要有单据。
(三)设备的外委大修
(1)对于进入设备维修中心修理的设备,因技术、材料等问题不能自修的,由设备维修中心提出,机电科申请,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材料科、设备维修中心共同鉴定签署意见,经矿长批准,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委托外委修理。
(2)外委修理的设备进矿后,要经过机电科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填写设备大修理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
(3)机电科应建立外委设备修理台帐,记录每台外出设备修理的名称、规格型号、修理次数、修理时间、修理单位。发现外委修理出现质量问题且造成后果的,应追究修理单位的相关责任,拒付修理费用。
五、奖罚制度
(一)设备没有实行包干到人,挂牌留名。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缺责任牌的,罚责任人50元。
(二)备用设备没有上台上架,挂“备用牌”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设备管理员负责的设备“帐、卡、物、牌”不符的,查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对管理责任心强,每月检查“四对口”相符,设备报表齐全、准确的奖励责任人100元。
(四)新设备入库“三证”不齐全或质量不合格的,查到一处罚设备组500元。
(五)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六)对违章操作、野蛮使用设备造的成设备故障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七)没有办理设备领用手续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八)未经审批同意井下私自倒装设备使用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九)没有《机电设备入井单》下井的设备,发现一次罚运输区100元。
(十)井下停用或拆除的设备没有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按规定时间及时升井并办理完交接手续的奖励该单位100元。
(十一)移交不完好的设备,缺损的零部件要按原值进行赔偿。
六、其它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叁』 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总计 100
一 设备与指标 30
1 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5
2 全矿机电设备完好率90%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5
3 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1.5分 3
4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5 小型电器合格率95%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2
6 电缆吊挂合格率95%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2
7 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灯、灭灯 现场检查,低于95%不得分,抽查不少于50盏,井下发现一盏红灯扣0.5分;灭灯扣1分 2
8 设备待修率5% 现场检查,每增加1%扣1分 2
9 机电事故率1% 查报表和记录,按月累计,超过2%不得分,与记录不相符不得分 2
10 无非标及淘汰设备 发现一台扣0.5分 1
11 有公司(局)下达的设备大修计划,并能完成90%及以上 查帐目,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达不到90%,上半年达不到25%不得分 1
二 机电安全 30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统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统,应装置:(1)欠压保护;(2)过电流保护;(3)过卷保护;(4)闸间隙保护;(5)过速保护;(6)限速保护;(7)松绳保护;(8)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9)单绳罐笼提升有防坠装置;(10)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12)满仓保护装置;(13)减速功能保护;(14)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15)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16)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17)提人绞车高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3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一)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低压双回路;(18)立井井口设施联锁;(19)立井提升系统防撞梁和托罐装置;(20)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21)主井箕斗实行定重装载;(22)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
主提升胶带输送机
钢丝绳牵引胶带装设:①欠压保护②;过电流保护;③脱槽保护;④过速保护;⑤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⑥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⑦应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⑧下人地点声光信号和自动停车装置;⑨卸煤口防止人员坠入设施(7-9指兼乘人输送机)
钢丝绳芯胶带装设:①欠压保护;②过电流保护;③堆煤保护;④防滑保护;⑤防跑偏装置;⑥温度保护;⑦烟雾保护;⑧自动洒水装置;⑨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⑩防撕裂保护;⑾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行装设制动装置;⑿断带保护装置。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
2 矿井通风系统有:
(1).可靠的双电源;(2).反风设施;(3)防爆门;(4).电机有过流保护和无压释放装置;(5).轴承有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6).有专用电话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
3 压风系统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或信号,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
4 主排水系统有:密闭门;配水闸门齐全、灵活;可靠的引水装置;短路保护;电机保护齐全;安全通道畅通;欠压保护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
5 供热系统(2t/h及以上蒸发量的工业锅炉系统)蒸汽锅炉装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并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动作可靠,系统中有减压阀,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二)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6 地面供电系统
有:(1)主要设备专用双回路;(2)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有欠压保护;(3)过电流保护;(4)开关柜“五防”功能;(5)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6)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7)高压配出板上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8)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符合要求;(9)主运行方式符合规定;(10)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11)有专用电话 现场检查,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1)项不得分:(2)~~(11)项扣1分 3
7 井下供电系统 12
(1) 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
(2) 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1)欠压释放保护;(2)短路保护;(3)过负荷保护;(4)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5)真空高压防爆开关还应装过电压保护。
矿用一般型高压开关应安装:(1)欠压保护;(2)短路保护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1)~~(2)扣0.5分;(3)~~(5)扣0.2分 1.5
(3) 低压电动机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1
(4) 40KW及以上电动机应使用真空电磁力起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1
(5) 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扣0.5分 1
(6)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1
(7)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1.5
(8) 四小线和动力电缆使用阻燃电缆 一条电缆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一处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不合格按失爆论处 1
(9) 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检漏保护或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
(10) 接地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三)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8 采掘运设备 6
(1) 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有通讯和照明。倾斜15度及以上工作面必须有防滑装置。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工作面倾角12度以上时, 刮板输送机必须装防滑、锚固装置。扒装机应有卡轨器、制动闸、保护栏杆、照明灯。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完整齐全。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缺一项或一处不合格扣0.5分 3
(2) 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
刮板输送机液力偶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有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拦、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要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
(3) 液压系统
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泵站压力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1分 1
三 机电管理,文明生产 40
1 有机电主管部门和电气、电缆、小型电器、防爆检查、设备、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小组 5
(1) 有机电主管部门并发挥主管业务领导作用 没有主管部门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1
(2) 有适合综合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没有不得分 1
(3) (1)电气管理;(2)电缆管理;(3)小型电器管理;(4)防爆检查;(5)设备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包括管理乳化液) 发现一项没人管理或管理不善扣1分 3
2 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 8
(1) 参与主要设备的全面规划 查资料,无规划或贯彻执行不好不得分 1
(2) 合理选型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
(3) 及时安装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四)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4) 正确使用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
(5) 精心维护 没有日检修计划或日检修少于2—4小时不得分 1
(6) 科学检修 无停产检修计划或矿年停产检修不足12天不得分 1
(7)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设备应适时更新改造 发现一台未及时更新改造扣0.2分 1
(8) 按规定报废 发现一台报废手续不全不得分 1
3 机电基础工作 27
职工按计划培训、持证上岗 ①有机电职工2年轮训规划 查资料,没有不得分 1
②有机电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培训考核 查正式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材料,无培训计划或执行不好不得分 1
③各类司机和维修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一个人未培训、不持证上岗或现场口试、笔试不合格扣1分 2
④对各类司机和维修电工应每年考核一次,在证件上登记成绩并盖章 证件逾期、无考核成绩、未盖章者不得分 2
(2) 健全规章制度
(1)电气试验制度;(2)操作规程(装订成册);(3)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安全活动制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0)设备包机制度;(1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2)电缆管理制度;(1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⒄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缺一种制度(规程)或一种制度(规程)执行不好扣1分;
一种内容不完善或应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扣0.5分 4
(3) 设备技术档案及管理 3
①设备技术档案及系统图
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设备,做到一台 查阅技术档案资料,档案无专人管理不得分,发现一台无档或内容不全,1987年以后进 2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五)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一档内容齐全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记录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
各类图纸完整齐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有矿井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讯、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矿的设备扣1分,以前进矿的设备扣0.5分
发现缺1种图纸或图不符合扣0.5分
②健全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帐、卡、图牌板管理 现场检查,缺一种扣0.5分,与现场不对发现一台(条、处、件)扣0.5分 1
(4) 开展微机管理工作 现场检查,机电科配备微机,并开展危机辅助管理工作,否则不得分
(5) 技术基础 8
①主提升机技术测试 1
②主排水泵技术测试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③主通风机技术测试 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测定,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④压风机技术测试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⑤锅炉检验 按锅炉监察规程,每年少检验一台不得分 1
⑥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主通风机的主轴、风叶)探伤周期按规 查阅资料,缺一件主要设备的零部件探伤记录或不按期进行探伤扣 1.5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续表六)
矿 总得分: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分数 实得
分数 扣分原因
程规定,如无规定为2年 0.5分
⑦定期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5
(6) 文明生产 4
①矿上必须有机电设备库、棚,按设备性能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 现场检查,无机电设备库、棚不得分,摆放不整齐、标志不清楚扣0.5分;发现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1
②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贴入井合格证) 现场检查,发现一个无合格证、标志牌或一台设备未上架、一件五小未上板扣0.2分 1
③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卫生不好或一处电缆排列不整齐,有锈蚀扣0.2分;防火器材,绝缘用品欠缺或不合格,一处扣0.5分 1
④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不得分 1
检查人: 专业组长: 检查时间:
『肆』 设备大中修费用提取占设备原值多少
通常按0.2-0.3,包含配件。特殊件除外
『伍』 求文档: 煤矿机电大修计划书
煤矿一台风机运行,另一台风机返厂大修。就一台风机运行时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