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设备管理制度怎样表编制
我公司的,仅供参考: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的购置
增添设备由使用部门或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论证后批准,采购部负责购置。
4.2 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采购到货,经点验无误后,由生产部组织安装、调试。
4.3 设备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4.3.1 设备安装、调试后,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与安装人员一起进行验收。
4.3.2 验收按制造厂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如设备的外观、空运转、负荷运转、操纵传动部分的灵活性、电器控制部分状况、液压装置、安全装置、附件、专用工具、随机配件、技术文件和装箱清单等。
4.3.3 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编写设备验收移交报告,经参加验收人员会签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门,验收文件由生产部归档保存。
4.3.4 生产部负责设备的归口管理,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档案,并健全管理制度。
4.3.5 专用工具移交操作人员保管使用;备品备件由生产部负责保管。
4.4 设备的编号规定
4.4.1 编号的规则
□ □ □ □ □
类别代号 顺序号
4.4.2设备类别的规定
类 别 类别代号
金加工 J
压力 Y
焊接 H
搬运 C
生产线 Z
其它 Q
4.5 设备的使用
4.5.1 由生产部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4.5.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关键设备应指定专人使用 ,经生产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时应做好设备的运行。
4.5.3 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夹具应有专用柜架搁置,标识清楚,保持整洁,防止碰伤,并不得外借作其他用途。
4.5.4 设备的专用工装、模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4.6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6.1 设备的维护保养指:“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种:
1) 日常维护保养
每个工作日班前班后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擦拭各部位,视设备要求,按规定加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重要设备作好“设备日检点”记录。
2) 一级保养
每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润滑油、滤油器、调整设备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部位、检查各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等。一级保养后由维修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3) 二级保养
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维修,更换和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部分和安全防护装置,二级保养后维修人员填写《设备保养记录》并由生产部部长进行确认。
4.6.2 每年年终由生产部编制“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6.3 每台设备必须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只有标识“设备完好证”的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4.7 设备的检修
设备的二级保养、大修,无,周期规定,根据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生产部临时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
4.8 设备的报废
因生产工艺变化、设备陈旧或其他原因,达不到使用要求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可申请报废,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设备挂“报废”牌。
4.9 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生产部组织定期检查,作好检查记录。
5 质量记录
5.1 设备登记台帐
5.2 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表
5.3 设备保养记录
5.4 年度设备维修记录
5.5 设备报废申请单
5.6 设备日检点卡
拟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Ⅱ 设备工装是什么意思
设备工装,实际上是工业生产中用于特定产品制造的专用设施,与设备有所区别。工装是针对特定产品的,例如,在冲压车间中,模具草图是专属的工装,只适用于生产特定的冲压件,而油压机则属于通用设备,能适应不同模具的使用。焊接过程中,焊接夹具属于工装,是针对特定焊接总成设计的,而焊钳则属于较为通用的设备,只要符合规格,可以用于多种焊接作业。因此,工装强调的是专用性,而设备则更侧重于多功能性和灵活性。
Ⅲ 模具、夹具、检具、治具、工装设备的概念和区别
一、概念
1、模具: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简而言之,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物品的工具。
2、夹具:是指机械制造过程中用来固定加工对象,使之占有正确的位置,以接受施工或检测的装置。
3、检具:是工业生产企业用于控制产品各种尺寸(例如孔径、空间尺寸等)的简捷工具。
4、治具:是一个木工、铁工、钳工、机械、电控以及其他一些手工艺品的大类工具。
5、工装设备:指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
二、区别
这几者之间在适用对象和作用方面有区别。
1、适用对象区别
(1)模具适用于未成形工件。
(2)夹具适用于已成形工件。
(3)检具适用于工业产品。
(4)治具适用于大型工件。
在工艺过程的任何工序中,用来迅速、方便、安全地安装工件的装置,例如焊接夹具、检验夹具、装配夹具、机床夹具等。
其中机床夹具最为常见,常简称为夹具,夹具属于工装。
2、作用区别
(1)模具用于给工件定型。
(2)夹具用于固定工件位置以待检测。
(3)检具用于产品检验。
(4)治具用于大类工件的加工。
由模具对原材料的料带进行冲压,冲出后的产品料带再经治具再次冲压(切断、局部成型或折弯),才能得到客户想要的产品。
检具适用于大批量生产,检具比用通用量具检验更省时省力,同时检具也属于工装的一种。
模具广泛用于冲裁、模锻、冷镦、挤压、粉末冶金件压制、压力铸造,以及工程塑料、橡胶、陶瓷等制品的压塑或注塑的成形加工中。
一般包括动模和定模(或凸模和凹模)两个部分,二者可分可合。分开时取出制件,合拢时使坯料注入模具型腔成形。
模具是精密工具,形状复杂,承受坯料的胀力,对结构强度、刚度、表面硬度、表面粗糙度和加工精度都有较高要求,模具生产的发展水平是机械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Ⅳ 设备管理和工装管理的知识(有这方面的表格最好)
工 装 管 理 制
1 目的 :为减少工艺装备(以下简称“工装”)的使用损耗,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工装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效率而制订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的设计、制造、购买、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工装(模具除外)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G/ 09·01—2000 《设备管理制度》
4 职责
4.1 总经理助理(经营)负责公司工装的报废的审批工作。
4.2 生产部是工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装的保管、保养、发放与报废等管理工作。
4.3 技术部根据产品的需要,按“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原则,负责产品主要专用工装的设计和组织验证工作。
4.4 各车间负责工装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4.5 供应部负责复制工装的采购和委托加工工装的外部联络。
5 工装的新制与复制
5.1 工装的新制
5.1.1新产品工装的订制,技术部会同生产部商定外购或自制。
5.1.2自制工装由技术开发部负责设计,设计完毕后将技术图纸交送生产部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工装的制造。
5.1.3因公司能力所限,技术部设计的工装(图纸)不能在本公司加工成实物、需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由技术部负责设计并联系外单位加工。
5.1.4外购工装由技术部填写《设备申购单》(注:借用此表单),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后,交送供应部购买。
5.2 工装的复制
5.2.1生产部根据月度生产经营准备计划和现有工装的技术状态,提出工装复制的需求计划。
5.2.2自制工装的复制,由技术部提供技术图纸等资料,生产部负责加工。
5.2.3委托加工的工装,由技术部提供技术图纸等资料,提交供应部联系外单位加工。
5.2.4外购工装,由生产部填写《设备申购单》(注:借用此表单),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购买。
5.3工装的验收入库
5.3.1自制工装完工后,由生产部设备科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车间)、技术部、品质部对其进行验证,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注:借用此表单),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进行返工。
5.3.2委托加工或外购工装到达公司后,由供应部填写《模具试模通知单》(注:借用此表单),连同实物移交给生产部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技术部、品质部对其进行验证,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时退货、更换或返工。
5.3.3工装入库后,生产部设备科应及时对其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5.3.4工装的编号前二位为“GJ”,表示工装,第三位代表种别,“0”代表弯管机,“1”代表钻孔模,“2”代表丝网,第四位至第七位代表顺序号。
5.4 工装的使用与保养
5.4.1根据产品生产的要求,各车间需领用工装的,按规定要求到财务部开具《出库单》,设备仓凭《出库单》给予发放。
5.4.2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合理使用工装,若有损坏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反映,以便维修。
5.4.3工装的使用
工装在使用中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a) 经常给工装运动部位加润滑油(剂);
b) 不得用硬物敲击工装的关键部位(如抛光面等);
c) 保持工装的清洁,避免有腐蚀的材料与之接触。
5.4.4工装的维修、改换和报废
5.4.4.1新制的工装,经验证发生不合格时,由设备科组织办理加修手续,委托加工或外购的工装,由设备科移交给供应部,供应部负责与供货厂家联系解决。
5.4.4.2工装因磨损等自然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设备科办理维修手续。
5.4.4.3改换工装,由设备科提出在用和库存工装处理意见,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5.4.4.4工装被取消或淘汰时,由设备科组织技术部验证并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经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助理(经营)批准予以报废。
5.4.5 工装的报废条件
a) 工装因使用频率、期限已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磨损严重不能保证产品合格的。
b) 由于操作者使用不当造成工装损坏且不能修复的;
c) 由于产品的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老工装被长期取消且不打算在今后使用的。
5.5工装周期清查
生产部每半年组织工装使用车间(部门)、品质部、技术部对全公司在用和库存工装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验证其有效性并做好状态标识,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办法
6.1.1本标准中的相关部门未按本标准第3章(职责)履行职责的,对其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6.1.2 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50元/次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6.1.3 若的使用者由于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造成工装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公司除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外,还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50
—300元的罚款,对相应车间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6.1.4 工装的使用和维修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的,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0—50元的罚款。 6.1.5 若出现上述以外不利于公司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情形的,由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采用“合议”方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2本标准由设备科负责检查,结合每年一次的清查,编制检查报告。
6.3总经办考核小组负责检查(报告)结果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