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不留残值吗
应该不可以,而且得多老旧的东西啊,都没有残值了。
留残值的做法肯定比不留残值要好,一般不留残值的物品,除非是特别老旧或者已经损坏无法再行使用了,否则都应该是具有一定的残值的。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还是应该尽量的计算出残值并加以记录。
拓展资料:
残值( salvage value.resial value or scrap value)是指在一项资产使用期满时预计能够回收到的残余价值,也就是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报废时处置资产所能收取的价款。如果一项资产预期期满后能交换一项新资产,那么其残值就等于预期交换来的资产的价值。
残值是指预计在资产使用寿命的期末处置一项长期资产可能获得的价值。一般残值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常见为3%-5%,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固定资产残值的核算:
固定资产残值通过设置“固定资产清理”对其进行核算。实际收回的残值,借记“原材料”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确定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时,一般先扣除预计残值,然后确定折旧率。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预计残值后,再加上预计清理费用作为应提折旧总额。固定资产未来的残值一般采用预计净残值率数值的办法来确定。
一、房屋折旧的年限:
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简易结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