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旧的使用年代不详的机械设备,但是使用时间不详,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理。首先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假定发票注明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
借:固定资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关于折旧年限的确定: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即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但是这是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可以找工程技术专家对其评估一下,按其预计使用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㈡ 购入旧设备如何提取折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折旧年限,不论新旧设备,均应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对购入的旧设备按实际使用剩余年限提取折旧,计税基础应为买入价加上相关税费。
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
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根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_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㈢ 急:购买的旧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如果可以评估,按评估年限计提折旧,如果不能评估,可以按设备规定折旧年限-已经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如果以上都不能做到,可以按同类新设备折旧年限×该设备新旧成数(如七成新)确认折旧年限。
㈣ 购入二手机器,价值25500元,怎样计提折旧
1、购买抄的二手机器设备,根据发票入袭账,记入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发票,可以到税务代开发票。
2、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
(1)残值率自行确定,但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折旧年限可以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确定。
(3)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
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
12
(4)每月折旧分录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