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哪些
房屋、建复筑及附属设施:电梯、空调制、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
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② 什么是楼房附属设施
楼房附属设施是指与楼房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专设施。主要有附房、地下室属、水电暖气等设备等项。
参看:国税发[2005]173号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多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屋功能的完善,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设备和设施,亟需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运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能不能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须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③ 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公摊面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建筑面积=套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哪些
1、建筑面积:
购房者买房时,建筑面积一般也指房屋的销售面积。具体指建筑物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还关系到购房者买房入住时,物业费、取暖费的收取,因为这些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平米数收取的。
2、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是建筑面积的一部分,指商品房套内各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主要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是衡量所购房屋价值的指标,套内建筑面积越大,房屋面积的使用率越高。其中涵盖了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3、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对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共用建筑空间等共同分担的建筑面积,由整栋楼的购房者共同购买。公摊面积包括:能构成整栋建筑物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