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震前的预兆是什么
地震前有什么预兆(二)
一、
大地展前的植物异常:
大地震前,某些植物有时一反常态,不适时冷的开花结果,或重花重果。如:1975
年2
月4
日海城7
.
3
级地震前一年的11
月下旬,有的杏树开花了。1976
年7
月28
日河北唐山7
.
8
级地震之前,在1975
年10
月唐山附近一带梨树及其它多种植物都提前开花二次。
二、大地震前的热异常:
有些地震,特别是7
级以上的大地震,震前的热异常是极突出的。这是因为,在强烈地震前,由于地应力积累加强,地下热能会发生剧烈变化,它通过某些途经输送给大气,于是人们有了闷热等热异常的感觉。但与正常气象活动过程中的气温偏高相比,这种震前热异常分布范围较小,持续时间较短,是受活动构造带控制,并往往表现出短时间急剧增温,热压分布不均匀,出现怪味异常现象。
三、地光―
地震的临震信号
地光,是地震诵动而产生的发光现象。地光的出现往往预示着地震马上就要发生。大多数地光现象几乎与地震同时出现,但也有在震前一段时间内出现的,如唐山大地震的地光一般出现在震前六小时到大震发生的眨间,并以临震十多分钟出现的最多。按照以往大地震有关地光的资料总结,地光的形状有带状光、条状闪光、片状闪光,球状光、火状光、柱状光等,五光十色,兰、红、白、黄、橙、绿等色俱全,此外,还可能出现少见的复合色,如银兰色、白紫色、绿青色等。
观察地光时,要特别注意,与灯光、电弧光、城市上空的反射光、磷光、闪电、焰火等现象的区分。
❷ 什么是型号核准认证中国无线指令SRRC是什么
根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 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持有经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
无线电发射设备定义为无线电通信、导航、定位、测向、雷达、遥控、遥测、广播、电视及微功率(短距离)等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但不包含辐射电 磁波的工业、科研、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等。 目前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是: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中国无线电型号核准
无线电发射设备类型名称目录
(一) 公众移动通信设备
(二) 无线接入系统
(三) 专网设备
(四) 微波设备
(五) 卫星设备
(六) 广电设备
(七) 2.4GHz/5.8 GHz无线接入设备
(八) 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九) 雷 达
(十) 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
(十一) 以上未含种类,可按上述类似设备参照拟定
申请SRRC需要准备的资料:
1. 申请表 (两份)
2. 委托书(两份)
3. 客户的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
4. 客户的ISO证书或公司简介和公司能力说明
5. 产品的电路图、说明书、方块图、相关的测试报告(如FCC ID)
6. 天线增益(Antenna Peak Gain)和 Antenna pattern
7. 测试指导(Test direction)
8. 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不能过期)
9. EUT的彩色照片3份(必须包含各接口和各侧面)
10. 频率频道对照表(如果有很多个工作频道才要提供,如DSSS或者FHSS工作方式的产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须递交的资料:
申办方递交已填写好并加盖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和《设备检测信息登记表》;如有代理申请单位还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1.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3. 递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4. 提交A4纸打印的彩色照片三套或电子版,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
1. 整体照;
2. 正面照;
3. 侧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4. 背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5. 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
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铭牌(标贴)上要清晰显示出设备型号、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照片外观的下部还需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要求:
一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及参考标准;
二 被测设备型号应有测试程序、方法、标准、条件、测试连接框图及专用测试附件及最近的测试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均可);
三 被测设备的发射端口属于非标准接口的,需提供被测设备测试连接电缆和加盖公司印章的电缆衰减值文字或图表依据;
四 如有必要,申请单位须派工程技术人员前来配合测试;
五 若申办单位送检的设备经检验后有一台不合格的,允许第二次抽样或补送样机重新检验,若抽取的样机经检验后有二台以上(含二台)不合格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抽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若经二次检验后,仍有一台以上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相关问题解答FAQ
问:如果申请企业没有ISO质量体系证书可否申请SRRC核准?
答:若申请单位没有质量体系证书,请在申请单位的公司介绍里加上关于质量体系的说明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本公司没有取得IS0质量体系证书;
2.目前产品的质量是如何进行品质管理的,简单说明;
3.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以上内容是包含在公司介绍里而不是单独起草一份文件。这份公司介绍需要盖公司公章并提供正本。
问:申请型号核准对设备品牌有何规定?
答:如果企业名称与设备品牌不一致,则需提供品牌的注册证明复印件或品牌拥有者给申请企业的授权书原件。如果企业名称与品牌一致,则不需提供此文件。
问:SRRC型号核准对设备天线有何要求?
答:在型号核准中,设备天线的问题是经常会遇见的问题,原则上SRMC对天线的要求是与设备固定在一起的不可拆卸的,即称为一体的,因为天线改变 后设备的实际发射参数就会改变。但在实际设备中,许多天线是可更换的,为此SRMC变通规定,采用非标准通用接口即可视为天线是一体的,比如天线采用 SMA接口会被视为非一体化天线,不会被测试通过,但改成R-SMA天线接口即可被SRRC认为等同一体化天线,测试就会OK。具体问题,可与我们联系。
问:完全相同的设备如果同时申请不同品牌或不同型号的SRRC核准,能否只做一次测试,只交一次测试费?
答:不可以,每个型号都必须单独申请与交费。
❸ 蓝牙音箱CE认证的测试项目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专。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属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蓝牙音箱出口到欧盟必须进行CE认证,按照RTTE指令进行。
❹ 人类登月历程是什么
1969年7月16日,美国"阿波罗11号"飞船,载着阿姆斯特朗,奥尔德林和柯林斯三人在美专国肯尼属迪航天中心升空,飞向月球。到达了月球轨道后,由柯林斯驾驶飞船绕月飞行,而阿姆斯特朗和奥尔德林驾驶登月舱于7月20日在月面静海降落。阿姆斯特朗第一个登上月球。他说出了下面这段意味深长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这只是一小步; 但对人类来说,这是巨大的一步。"他们在月面上进行实地科学考察,并把一块金属纪念牌插上月球,上面镌刻着"公元1969年7月,来自行星地球上的人首次登上月球。我们是全人类的代表,我们为和平而来。"他们在月球上安装了测量月震的月震仪,采集了月球岩石和土壤。在完成月面考察任务以后,进入登
❺ 99/5/EC是什么标准适用产品范围是那些
指令简称: 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Radio equipmen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and the mutual recognition of their conformity
指令名: 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及其它们的符合性互认的1999年3月9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9/5/EC
Directive 1999/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9 March 1999 on radio equipmen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and the mutual recognition of their conformity
修改号:
新方法指令: y
适用范围: a. 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是指一种利用地/空无线通信频谱通过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的方式进行通信的产品或相关元件;b. 电信终端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是指一种能够进行通信的产品或相关元件,准备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共电信网(也就是说,使用全部或部分的电信网来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相连
不适用范围: 非本指令所涵盖的指令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所使用的设备;–属于欧盟理事会1996年12月20日关于船用设备指令96/98/EC范围内的设备;–电缆和电线;–旨在仅用于声音和电视广播服务的单向接收无线电设备;–属于理事会法规n°3922/91(民用航空)第2条含义的产品、设备和元件;–属于理事会指令93/65/EEC第1条含义的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
基本要求: 对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用户和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的保护,包括低电压指令73/23/EEC的有关安全要求(虽然没有电压限值);–对于指令89/336/EEC的电磁兼容性的保护。只对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应制造成能有效地利用分配的地/空间的无线通信频谱及轨道资源,以避免有害干扰。属于某几种特定类别的设备应制造成:–通过网络与其他设备互通,而且可以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与适当型号的接口相连;和/或–不会危害网络或网络运行,也不会滥用网络资源;和/或–具有安全装置来确保个人数据及用户/订户的隐私受到保护;和/或–支持能够确保防止欺骗的某些特性;和/或–支持能确保访问紧急服务的某些特性;
❻ R&TTE指令(1995/5/EC)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还有对于产品的无线、EMC检测标准可以告诉我再哪可以下载
R&TTE指令(1995/5/EC)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设备定义为”一种能够利用分配的地/空无线电频谱通过发射/或者接收无线电电波进行通信的产品和相关部件,其中无线电波是指’频率范围为9-3000GHz之间,无需人工导向即可在空中传播的电磁波,根据这个定义,属于无线电设备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1:能够进行通信
2:通信是通过发射和(或)接受无线电波进行的
3:无线电波的频率范围为9kHz到300GHz.
根据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和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若干’波段’或’频段’,如甚低频,低频,中频,高频,甚高频,和微波,由于各国,各个行业甚至各个企业对无线电波及其不同的频段的定义存在差别,所以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的频率来判断是否属于指令范围
属于指令范围的典型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广播设备,包括音视频无线电广播,如广播发射器等
数字无绳电信设备(DECT,)包括发射和就收设备
数字无线电中继系统
固定无线接入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
GSM系统
高性能无线局域网
IMT2000系统包括发射和接受设备
专用移动无线电系统,如对讲机等
陆地,航空和海上卫星通信系统
短距离无线电设备,包括蓝牙设备,遥控设备等,如遥控门钥,无线报警,遥控玩具,无线鼠标键盘等
地面集群无线系统
其他设备
二:电信终端设备
在R&TTE指令中,电信终端设备的定义为’一种能够进行通信的产品或相关部件,用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共电信网的接口相连”也就是说这里也有三个特性需要注意
1:能够进行通信
2:直接或间接的连接到
3:公共电信网的接口
其中公共电信网包括普通公共模拟或数字电话网和资料网,GSM网络等,典型的电信终端设备有
ISDN终端设备,包括ISDN基本速率,ISDN基群速率,ISDN U,宽带ISDN ATM
PSTN终端设备,包括模拟单线,模拟多线,连接到Centrex接口或虚拟专用网络的设备
租用线路终端设备
其他连接到固定网络的终端设备
三:R&TTE指令的基本要求
R&TTE指令是根据新方法的原则制订的,新方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仅限于协调保护公众利益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保护用户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时还会涉及及其他一些基本要求
R&TTE指令的第3条规定了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电磁兼容,有效利用频谱和对特定设备的附加要求等四个方面
1.下列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设备:
对使用者和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的保护,包括关于73/23/EEC指令中涉及的安全要求的目标,但不适用电压极限值;(新指令为 2006/95/EC)
(b)有关89/330/EEC指令中涉及的电磁兼容性的防护要求。 (新指令为 2004/108/EC)
2.此外,无线电设备的制造应确保有效地使用分配给地面/空中无线电通信的频谱和轨道资源,以避免有害的干扰。
3.按照本指令第15条规定的程序,欧洲联盟委员会可以决定某些设备类别中的设备或特定类型的设备在制造时应确保:
通过网络与其他设备互连以及能够与整个欧洲共同体内的合适类型的接口连接;和/或
既不损害网络或其运行,亦不滥用网络资源,因而不会造成服务质量不可接受的下降;和/或
装有安全装置以确保个人数据和用户及使用者隐私受到保护;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确保避免欺诈;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确保提供紧急服务;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方便残疾使用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