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甲类装置区设值班室,应该采用抗爆墙吗
甲类厂房的防火墙不需要同时为防爆墙。
防爆墙Explosion-proof Wall,具有抗爆炸冲击波的版能力、能将爆炸的破坏作用限制权在一定范围内的墙。
钢筋混凝土防爆墙、钢板防爆墙、型钢防爆墙、砖砌防爆墙、阻燃防爆墙、、军事专用防暴墙。
钢筋混凝土防爆墙的钢筋交错处牢固绑扎、墙厚通常为30~40cm;加厚墙基埋入地下深度应大于1m。防爆墙应能承受3MPa的冲击压力。在有爆炸危险的装置与无爆炸危险的装置之间,以及在有较大危险的设备周围应设置乔士防爆墙或其他阻挡设施。
其他名称: 防爆墙 防洪墙 防暴墙
B. 甲类厂房与办公楼防火间距不足如何解决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必须相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4)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8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建造。
(7)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2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8)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9)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10)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11)当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