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火防爆措施有哪几种
防止危险物质发生燃烧爆炸事故,通常可采取以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是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二是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三是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故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分类管理措施;控制着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质的形成措施; 贮存过程中的监控、检测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防火防爆装置);运输过程安全措施;销毁措施;灭火与消防;危险物流向控制措施。
防火防爆基本措施的着眼点应放在限制和消除燃烧爆炸危险物、助燃物、着火源三者的相互作用上,防止燃烧三个条件(燃烧三要素)同时出现在一起。主要措施有着火源控制与消除、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和限制火灾蔓延措施等几方面。
一、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措施---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的着火源,如明火、火花和电弧、危险温度(>80℃)、化学反应热、生物化学热、物理作用热、摩擦撞击火花、静电放电火花等等。因此,控制和消除这些着火源对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我们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严格明火管理措施---在化工生产中,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由明火引起的,所以严格明火管理,对防火防爆工作非常重要
①、加强加热用火管理措施:严格生产性用火管理,对蒸汽、油浴盐浴、电加热等使用,要严格管理。生产区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明火加热,因生产需要用蒸汽、油浴、盐浴、电热来加热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的设计,明火区应远离生产区,并在常年风下风处……等。
②、加强检修用火管理:对检修动火、使用喷灯、浇注沥青等作业要严格管理措施。制订检修动火制度,对未办动火证、动火证未经审批,未做好有效隔绝、未做好清洗置换,未做动火分析,无人监火,不准动火。
③、加强流动火花和飞火管理措施:对机动车进入生产区、烟囱飞火、穿化纤服装、吸烟等要严格管理制订相关规定。对机动车排气管要戴阻火器,防止火花喷出。对燃煤、烧柴的烟囱要设置阻火措施(水幕除尘等)消除飞火。对防火防爆要求高且特别危险岗位,要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生产岗位,生的避免静电火花的产生。在生产区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B.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1、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2、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
3、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应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2、安全教育,培训;
3、灭火器、沙子等灭火设备;
4、安全应急预案;
5、消防演练;
6、重大危险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什么措施
法律分析: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
法律依据:《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D. 防爆措施有哪些
防爆措施有以下几点:
1、开展防爆教育,提高群众对防火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爆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爆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并根据生产氧气性质,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2、认真执行建筑防爆设计规范。厂房和库房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厂房和库房之间应有安全距离,并设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合理布置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性质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要采用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降低易燃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
4、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对于特别危险的作业,可充装惰性气体或其它介质保护,隔绝空气。对于与空气接触会燃烧的应采取特殊措施存放;
5、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应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2、安全教育,培训;
3、灭火器、沙子等灭火设备;
4、安全应急预案;
5、消防演练;
6、重大危险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防爆措施有哪些
1、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库房,应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着火源:
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
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然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
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相互撞击,不能抛掷,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子。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自然发热控制
油抹布、油棉纱等易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
5、电火花控制
库区内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气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
6、静电火花控制
静电最严重的可以导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
进出人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报警等,整个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
7、其他火源控制
避免日光直,配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
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与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内扩展。常见的阻火设备有安全水封、阻火器和单向阀。
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放空管。
9、其他注意事项
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另外,罐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0、应急设备
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
F. 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专确选用属电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G. 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有哪些
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两种情况:
(一)预防性技术措施
1.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
(1)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不用或少用具有爆炸危险的各类可燃物质;
(2)生产设备应尽可能保持密闭状态,防止“跑、冒、滴、漏”;
(3)加强通风除尘;
(4)预防燃气泄漏,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5)利用惰性介质进行保护。
2. 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
(1)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
(2)防止高温表面成为点火源;
(3)防止日光照射;
(4)防止电气火灾;
(5)消除静电火花;
(6)防雷电火花;
(7)防止明火。
(二)减轻性技术措施
1.采取泄压措施在建筑围护构件设计中设置一些薄弱构件,即泄压构件(面积),当爆炸发生时,这些泄压构件首先破坏,使高温高压气体得以泄放,从而降低爆炸压力,使主体结构不发生破坏。
2.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强化建筑结构主体的强度和刚度,使其在爆炸中足以抵抗爆炸压力而不倒塌3.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在建筑设计时,根据建筑生产、储存的爆炸危险性,在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上合理设计,尽量减小爆炸的影响范围,减少爆炸产生的危害。
H.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是“消除着火源”。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这项工作。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制度、防爆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人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